中國人為何難廢死刑
2010年台灣出了這麼個法務部長:王清峰堅持廢除死刑,任內押下44宗判死案例,拒絕在死刑令上簽字。「刀下留人」的結果是,抗不過立法委質詢,「主動」請辭,丟官走人。當時島內惋惜之聲有,嘆之「女俠」,但更多是批評王清峰拂逆民意,違法亂紀。近八成民意贊成保留死刑。
「殺人償命」,對中國人而言,是超越法律意識之上的習俗認定。王清峰不但拒絕這種因果報應,還宣誓自己願替死囚「下地獄」——除了對世界司法潮流的超前認知,最根本的原因,是出於一名基督徒的信仰。
《漢謨拉比法典》開始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當作法律原則,《聖經.舊約》如是說,《古蘭經》沿襲肯定。人類社會秩序尚處混沌,罪與罰對等互換,是簡單明了的規範與威懾。
《聖經.新約》開啟了寬容的概念。首先「不可殺人」,然後「有人打我的左臉,我把右臉轉給他」。 今天,基督教國家廢除死刑率較其他國家高出許多。
廢除死刑的時間表,就是在人權運動身後如影隨形。1215年,英國在「萬古長夜」里出現了一支奇葩簽訂,即保護私產、限制王權的《大憲章》 ,一百年後也最早出現廢除死刑的公開陳述(英國真正全面禁止死刑要等到20世紀)。無需驚訝,廢死的下一站轉到文藝復興吹拂的義大利北部托斯卡納。1786年11月30日,神聖羅馬帝國托斯卡納公國成為人類現代史上第一個永久廢除死刑並搗毀刑具的地方(歷史多嘲弄,如今的托斯卡納地區,卻以多個粗糙濫制的酷刑博物館招攬遊客)。接著,人權鬥爭接力棒交到法國大革命,死刑妥當性進入更加細緻的討論。
今天所有歐盟國家禁止死刑。非歐盟的歐洲國家,如挪威,2011年連奪77條人命的冷血殺手布列維克,最後也只獲得27年監禁。土耳其要加入歐盟,廢死是條件之一。
除了宗教與人權的原則關懷,廢除死刑的理性探討,還基於多重理由:殺死一個生命並不能挽回另一個生命,死刑只能對罪犯家庭造成二度傷害;教化心靈比剝奪肉體重要,研究顯示,死刑未必比無期徒刑產生更多震懾;最要緊的是,冤案時有可能發生,廢除死刑可以挽回不必要的損失。主張個人權利的歐洲人還有這麼一個「根上兒」的疑慮:法庭為什麼有權決定一個人的生死,死刑很可能被專制政權用來打擊異己。
中國古代歷史上,受佛教慈悲的影響,唐玄宗曾經廢除死刑。而在他前後數百年,由於死刑的判決最後都要由皇帝一個人下達,因此也十分慎重,真正執行死刑的案例並不多。令人費解的是,玄宗廢死兩百年後,中國人卻發明出更殘忍的「凌遲」。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統計,至2012年全球140個國家全面免除、一般民事免除或判死卻不執行死刑。仍然保留死刑的58個國家,主要分布在亞洲和非洲。其中民主和經濟高度發展但仍「以死懲戒」的國家或地區,只有美國、日本和台灣。
美國保留死刑,堪稱西方國家中的異數。近幾年,全世界執行死刑最多的國家是中國、伊朗和美國。不過,美國各州情況不一,其中14個及首都州已經不再執行或宣布放棄死刑,另外36個仍將之列為執法選項。1967年曾經全國廢死,9年之後在保守團體及輿論壓力下又走回頭路。
歐洲人常常感慨,美國立國之父、知識精英「比歐洲人還歐洲人」,但普羅大眾卻沒有真正經過啟蒙運動洗禮。今天,死刑存廢很大程度上要看民意,所以擁有出眾憲法和民主的美國,在生死問題上與歐洲划了分界線。
重大恐怖襲擊也會改變國民對死刑的態度。不提「911」,就說日本,本來20世紀90年代死刑支持率在下降,1995年東京地鐵遭沙林毒氣襲擊,民眾不安全感飆升,又傾向以死刑降妖伏魔。
中國人對死刑存廢,更是以情主導。台灣的死刑,多年來「備而不用」,王清峰不是沒有理由拒判死令。但是一經媒體傳播,她的「理性堅毅」哪裡抵得過受害人家屬的傷心欲絕?「不死不足以平民憤」,習俗再次大過法。
民憤是個什麼東西?為什麼一個人肉體上的死亡,可以令千萬民眾快慰?美國一些州雖然保留死刑,但拒絕公開展示。
中國與歐洲對待死刑的不同態度,甚至上升成為政治衝突。英國公民阿克毛在中國境內偷運大量毒品被捕,2009年由中國法庭判死。行刑之前,英國上至首相,下至民間組織紛紛遊說,但都無法說動中國政府捍衛司法獨立、遙祭鴉片戰爭的決心。對於早就廢除死刑的英國人,很難理解中國的執拗,中國司法界人士接受媒體採訪時,卻以「換了中國人,早就槍斃一百回了」論盡公平。說到底,阿克毛不死,不足以平息一個國家的百年憤怒,不足以彰顯一個崛起國家的威嚴。
(圖註:網貼展示的中國死刑犯執行槍決場面。編輯配圖)
近些年,經濟發展帶動人道提升,中國執行死刑的數量在減少,手段更是改變。2004年新華網發文「注射死刑豈能成為貪官福利」,質疑為什麼平民死囚仍面對槍決,貪官卻可以在最後一刻高人一等,接受痛苦大減的注射。中國各地全面實行注射死刑腳步不一。雲南開風氣之先,但在馬家爵身上重新使用槍擊,並不作解釋。山西在2008年,北京在2009年宣布無分對象,一律使用這種更為文明的行刑手段。解放初期死刑使用的子彈需要死囚家屬付錢。1968年4月29日,林昭在上海龍華被槍決。兩天後,公安人員來到林昭母親家,索取5分錢子彈費。
聽到國人關於為何不能廢除死刑,最令人驚呆的解釋是:「中國人那麼多,否則哪有監獄關?」這種說法恰恰是現代監獄制度出現之前,歐洲普遍實行酷刑的原因。可那是好幾百年前了呀!美國雖有死刑,但此類判決上訴、複審周期漫長,成本會超出終身監禁,所以法官應該不會本著厲行節約的角度判奪人命吧。
宗教慈悲的微光轉瞬即逝,人權運動的腳步沒有好好行過,我們多少潛意識裡都相信,死亡是一切的終結,正義帶著鮮血的氣味。
死亡真的是個句號嗎?小販夏俊峰之死,惹起死刑存廢在微博上流轉。但事實上,人們更關心的,不是死刑本身,而是死刑面前是否人人平等。如果保留死刑,是為了震懾壞人,那麼某些級別或背景免死,震懾還真的存在嗎?如果保留死刑,是為了給民心一個交代,夏俊峰的死,未見得終結仇怨,反而開啟了爭論與分裂。這也許是最近快刀斬亂麻一系列司法審判的推動者沒有想到的。
死生契闊,是為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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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里雯今日發表於《大家》的《與死刑的較量》一文,可與本篇對照閱讀。
「全球已有97個國家完全廢止了死刑,從落後的海地、吉爾吉斯斯坦到發達的歐盟國家。但對那些無法與自身形成和解的國家而言,這個簡單的目標仍然遙不可及。」【點擊看全文】
(責任編輯:賈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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