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黨政軍體制概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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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黨政軍體制概覽 2010/07/01作者:白潔 / 來源: 《世界知識》 兩個月內開兩次「人大」 今年6月7日,朝鮮第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三次會議在「朝鮮的人民大會堂」——萬壽台議事堂舉行,引發外界的高度關注。 關注點很多:一是今年4月朝鮮第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二次會議剛落下帷幕,次月又宣布召開新一次會議。一年內舉行兩次最高人民會議,相當於中國一年內開了兩次「人大」,這在朝鮮歷史上是非常罕見的。二是這次金正日出席了會議,而他並沒有出席4月的最高人民會議。三是朝鮮高層進行了重大人事改組。 會議第一項議程是關於內閣總理的任免。大會撤了原內閣總理金英日,選舉崔永林為新總理。崔永林出生於1929年,年愈八旬。他是朝鮮黨中央政治局候補委員,政治資歷深厚,曾歷任政務院副總理、國家計委委員長、金屬工業部部長、中央檢察所所長和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秘書長等職,當選前任平壤市委責任書記。第二項議程是選舉去年剛被任命為朝鮮國防委員會委員的張成澤為朝鮮國防委員會副委員長。 此外,內閣副總理和部長等多名政府高官也「大換血」。內閣副總理人數增加,原內閣副總理郭范基、吳壽勇、朴明善被罷免,由康能洙、金樂姬、李太南、鄭河哲出任新職。金樂姬由此成為朝鮮政壇上鳳毛麟角的女性副總理,康能洙則是朝鮮家喻戶曉的著名作家,曾任黨中央電影部部長、內閣文化相,他創作的長篇小說曾獲「金日成獎」。原機械工業相趙炳柱、原電子工業相韓光復保留原職並升任內閣副總理。原輕工業相李周伍換成安正洙、食品日用工業相鄭然科換成趙英哲、原體育指導委員長樸學鮮換成朴明哲,從朝鮮勞動黨機關報《勞動新聞》的字裡行間可以發現,其職務也成了「體育相」。 朝鮮媒體報道大會的新聞稿也引發了人們對朝鮮國家機構運行程序的好奇。有關報道稱,內閣總理人選是「根據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的提議」,而國防委員會副委員長人選則是「根據金正日同志的提名」,而兩位候選人均是經過最高人民會議選舉通過,而他們本人又都在黨內任要職。 那麼,朝鮮勞動黨、最高人民會議、國防委員會以及內閣到底是什麼機構?如何運轉?相互之間又是如何協調的?本文試圖來尋找一個合理的答案。 黨中央是革命的參謀部 金日成於1945年10月10日創立了「主體型的革命政黨」——朝鮮勞動黨。朝鮮憲法規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在朝鮮勞動黨的領導下進行一切活動。 朝鮮勞動黨把金日成創立的主體思想作為「惟一指導思想」。主體思想就是以人為中心的世界觀。其哲學原理是:人是一切的主人,人決定一切。按照主體思想,朝鮮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主體是領袖、黨和人民大眾。黨是以領袖為中心組織起來的,人民大眾要在領袖和黨的領導下,形成一個思想,一個組織。金正日提出「先軍思想」也是以主體思想為基礎,「先軍思想」的原理清晰地解釋了朝鮮黨政軍民之間的關係,即「軍隊就是黨,是國家,是人民」。而政治上自主、經濟上自立、國防上自衛則成為朝鮮一貫堅持的原則。 朝鮮勞動黨大會是黨的最高指導機關,一般五年召開一次大會。朝鮮於1980年召開了第六次大會之後,一直沒有召開第七次大會。黨中央的主要工作有:一、總結黨中央委員會和監察委員會的工作。二、代表全黨的意志,討論並決定有關朝鮮革命和建設發展的根本問題,表決、補充或修訂黨綱。三、選舉黨中央委員和監察委員會委員。 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是在朝鮮勞動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黨的各項活動的最高指導機關,一般簡稱「黨中央」。黨中央統一組織和領導朝鮮和朝鮮人民進行革命鬥爭和建設事業,是「革命的參謀部」。黨中央統管黨中央全體大會、政治局、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秘書局、檢閱委員會(相當於我國的「紀委」)等工作。 黨中央全會在勞動黨大會閉幕期間,每6個月開一次會,討論黨面臨的重大問題,決定黨的路線、政策、戰略和戰術。例如,1967年5月,黨中央四屆五次全會上,討論了金正日提出的「確立黨惟一思想體系」的建議。1973年,黨中央五屆七次全會上,討論了實行「思想、技術、文化」三大革命的問題。不過,1993年12月的第六屆21次黨中央全會之後,就再也沒有召開過新的會議。 黨中央全會還選舉產生政治局、政治局常務委員會、黨中央總書記、書記、檢閱委員會等,組織秘書局和軍事委員會。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期,朝鮮黨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由金日成、金正日、吳鎮宇三人組成。由於金日成主席和吳鎮宇的逝世,目前常委僅剩金正日總書記一人。 最高人民會議、國防委員會、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和內閣 最高人民會議 最高人民會議是朝鮮的最高權力機關,朝文原文為「最高主權機關」。它代表全體朝鮮人民,行使立法權。 最高人民會議根據「普遍、平等和直接選舉」的原則,由工農兵和勞動知識分子通過「秘密投票」方式選出的代議員(「代議員」相當於我國的「人大代表」)組成,任期五年。2009年3月,朝鮮選舉產生了第十二屆最高人民會議代議員687名,議長為崔泰福。 最高人民會議通過並修正憲法和法令,建立國家內政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則。此外,最高人民會議審議國家預算、國家經濟發展計劃及其執行情況,決定戰爭與和平相關的問題。 像今年這樣一年內召開兩次最高人民會議也是合乎朝鮮憲法的。因為朝鮮現行憲法第92條規定:「最高人民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兩種,定期會議每年召開1~2次,由常任委員會召集。臨時會議在常任委員會認為必要時或在佔三分之一以上的議員的要求下召開」。 國防委員會 朝鮮的國家機構體系,是「以國防機構為支柱、軍權為重的機構體系」。國防委員會是「國家權力的最高軍事領導機關」。國防委員會是朝鮮國防部門常設的最高權力及行政機關,實際上是朝鮮政權的中樞機關。 國防委員會的任務和許可權包括:1、指揮朝鮮所有武裝力量和國防建設事業;2、新設或撤銷國防部門的中央機關;3、任免重要軍事幹部;4、制定軍銜,授予將級軍銜;5、宣布國家戰時狀態、發布動員令。 1998年以前,國防委員會只是中央人民委員會下屬的一個專門委員會。當時,中央人民委員會是朝鮮行使國家主權的最高領導機構,在國家主席的直接指導下對國家整體工作和所有國家機構進行主權性質的指導和監督。當中央人民委員會和國家主席不復存在之後,國防委員會成為「國家主權的軍事領導機構」。1998年金永南在第十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的發言中稱:「國防委員會委員長,是指揮和統帥國家整個政治、軍事、經濟力量、組織和領導增加國家防衛力量及整體國力工作的國家最高職責,是象徵和代表祖國的榮譽和民族尊嚴的神聖職責。」 國防委員會在朝鮮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提升,明確地反映在朝鮮1998年版的憲法中。憲法正文的朝鮮國家機構排位順序分別為最高人民會議、國防委員會、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和內閣。因此,目前雖然金永南是對外的國家代表,但是其所在的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卻位列國防委員會之後。 從組織程序來看,朝鮮憲法第91條第6款和第8款規定:國防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和委員都須經最高人民會議選舉產生。所以新任國防委員會副委員長張成澤要經過大會選舉這一關。 國防委員會任期與最高人民會議任期相同,向最高人民會議負責。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是最高人民會議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關。 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的任務和許可權很多,舉幾個一般人比較感興趣的例子。常任委員會委員長代表國家承擔對外禮儀工作。例如,與外國元首互致賀電、賀信,接受外國使節的派遣國書和召回國書等。現任常任委員會委員長為金永南。他作為朝鮮國家代表,曾出席了2008年北京奧運會和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開幕式。常任委員會可以新設或撤銷內閣的委員會或省(相當於中國的部和委,如外務省等);制定並授予國家勳章和獎章、榮譽稱號、外交職銜;新設或修改行政單位或行政區域等。 內閣 內閣是國家最高權力的行政執行機關。內閣總理代表朝鮮政府。朝鮮新聞媒體中特別提到「內閣總理崔成林進行了宣誓」。這也是朝鮮憲法規定的程序,新任內閣總理必須在最高人民會議上代表內閣全體成員宣誓後才能就職。 內閣前身是政務院。1998年改憲後,行政、經濟大權完全歸屬內閣,由此加強了內閣的許可權。內閣下轄工業、農業、內政外交、建設、交通、通信、國土管理、城市規劃、科教文衛等各部委、直屬機關、地方行政等。內閣制定國家經濟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及其執行計劃,制定有關政策鞏固貨幣及銀行金融系統;負責與外國締結條約、開展外交;維持社會秩序,保護國家利益,保障公民權利等。舊版憲法中賦予當時政務院「開展人民武力建設」的權力,但1998年後就刪去了這一條。 內閣向最高人民會議負責,而在最高人民會議閉會期間對常任委員會負責。 兩個問題的答案 問題一:為何內閣總理由政治局提名 在回答問題之前,首先來回顧一下朝鮮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次重要事件——1998年修憲。 1998年9月5日,朝鮮第十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修訂了憲法,擁戴已故的金日成同志為「共和國的永恆主席」。新憲法同時廢除了國家主席職務及其領導下的中央人民委員會,而將其大部分許可權分散給了新設的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和內閣。其實,朝鮮建國後一直採用內閣制,直至1972年修憲,新設主席制,金日成的職務才由內閣首相轉為國家主席。 1998年改憲之前舊憲法規定,最高人民會議選舉共和國主席,根據主席的提議選舉並撤銷國家副主席、政務院總理、國防委員會副委員長等。 但是,朝鮮自1998年起就不再設主席。而1998年版憲法第91條第9款也只是稱由最高人民會議「選舉和罷免內閣總理」,並沒有像前一版憲法那樣明確標示提名人。那麼,到底由誰來提名內閣總理?最高人民會議或其常任委員會均不合適,因為不能自已提名,自已選舉。內閣就更不可能自下而上推舉自已的領導了。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政黨理論,所有社會主義國家憲法都會規定工人階級政黨對國家政治的領導地位,朝鮮也不例外。朝鮮憲法規定,朝鮮勞動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在黨中央全體會議(注意:不是黨大會)閉會期間,以黨的名義組織、指導所有工作……指導對國家、經濟、文化機關的工作」。內閣總理的任免問題可以歸於「所有工作」之列,也可作為黨對國家機關的工作指導。在此意義上,由朝鮮勞動黨中央政治局提名內閣總理,在法理上是行得通的。 問題二:為何由金正日來提名國防委員會副委員長 媒體和外界評論大都聚焦於金正日和張成澤的姻親關係。張成澤是金正日的妹夫是事實,但中國自古也有「舉賢不避親」一說。在朝鮮,張成澤的學歷和履歷是過硬的。他曾就讀於朝鮮最高學府金日成綜合大學政治經濟系,畢業於元山經濟大學,曾赴莫斯科留學,外電稱其「頭腦聰明,飽讀詩書」。他長期在朝鮮黨政機關擔任重要職務,現任黨中央行政部部長。從近十年朝鮮官方媒體的報道來看,金正日視察工廠、企業、地方、軍隊時,張成澤一直是主要陪同人員之一。 金日成主席去世後,1998年朝鮮修改憲法,在第91條第7款中規定:最高人民會議「根據國防委員會委員長的提議選舉或罷免國防委員會第一副委員長、副委員長和委員」。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日既是朝鮮勞動黨總書記,也是國防委員會委員長。雖然新聞中只提由金正日提名,但實際上,他是以國防委員會委員長的身份提名張成澤任朝鮮國防委員會副委員長的。這一提名完全符合憲法規定。 不過,由於現行朝鮮憲法並沒有規定內閣總理必須由誰提名,由朝鮮最高領導人擔當提名人也不違憲。之所以區別對待,可能與被提名人的政治份量孰輕孰重有關。(本文中一些朝鮮人名為音譯——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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