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思維的基本原則(8)

概念邏輯的工作方式:

(1)概念的抽象和概括。

這是概念邏輯的核心所在。概念邏輯的工作是圍繞著抽象和概括這個核心進行的。在符號的探討中我們看到,符號的製作、指稱、記號和規定,使人類的意識獲得了一種符號方式的抽象和概括能力,而概念則在符號的嬗變中承續了符號方式的抽象和概括能力,並以此展開概念邏輯的工作。

(2)概念的正向邏輯進階和反向邏輯倒置。

概念以抽象和概括為核心進行正向邏輯進階和反向邏輯倒置的運作。在正向邏輯進階上,概念通過共性集合的抽象和概括,造就個別概念、特殊概念、一般概念和根本概念,生成不同的概念邏輯階乘,推動概念從具體到抽象的運作;在反向邏輯倒置上,概念則在不同的概念邏輯階乘上,以自身的邏輯階乘為制高點,反置地概括一切,推動概念從抽象到具體的運作。

(3)概念具體到抽象和抽象到具體的運動。這是概念正向邏輯進階和反向邏輯倒置的必然。一切概念都是從具體的經驗對象中抽象和概括出來的,這種抽象和概括的製作,就是概念具體到抽象的運動。概念具體到抽象的運動顯現了概念的經驗歷史根基。黑格爾的概念論以概念為自身先驗絕對,只有抽象到具體的提升,沒有具體到抽象的生成,在黑格爾那裡概念是沒有它的經驗歷史根基和由來,對此我們當加以認識論的糾正。概念的反向邏輯倒置則在概念的不同邏輯階乘上,造就概念抽象到具體的運動。例如,對於「動物」這樣一個概念,它在概念的正向邏輯進階中,是從所有被稱之為「動物」的具體對象中,具體到抽象地生成的。而在概念的反向邏輯倒置中,它則以自身為制高點,抽象到具體地概括一切自身的對象所屬。概念具體到抽象和抽象到具體的運動和統一的邏輯建構,推動著概念的無限多樣的不斷生成,並使概念呈現著它的愈益深刻、豐富、充實、變動的歷史性和過程性。

(4)概念的對稱架構。在概念對稱架構的邏輯中,任何一個概念都會對稱地架構它的對立概念。例如,「生」的概念對稱架構「死」的概念,「上」的概念對稱架構「下」的概念,「右」的概念對稱架構「左」的概念,「正」的概念對稱架構「負」的概念,「我」的概念對稱架構「非我」的概念,「存在」的概念對稱架構「非存在」的概念,等等,等等,這種對稱架構可以無限多樣地排列下去。康德在他的批判哲學中曾提出了著名的4 組二律背反,即:1、正題:世界在時間上有開端,在空間上有限;反題 :世界在時間上和空間上無限正題:2、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單一的東西構成的;反題:沒有單一的東西,一切都是複合的。3、正題:世界上有出於自由的原因;反題:沒有自由,一切都是依自然法則。4、正題:在世界原因的系列裡有某種必然的存在體;反題:裡邊沒有必然的東西,在這個系列裡,一切都是偶然的。康德的4 組二律背反,是概念對稱架構的邏輯使然,誠如康德所說,這 4組二律背反不是任意捏造的,它建築在人類理性的本性上,是不可避免的。

概念對稱架構的邏輯,顯現了一切概念都有著其對立面的對稱架構,並以其對稱架構的邏輯架構為辯證邏輯提供了對立統一的基石和更高的綜合。

(5)概念的組合和定義。人類的概念方式的思維活動,是以概念為單元,為磚瓦而建築起來的。其邏輯方式就是概念的組合和定義。概念的組合形成思維,並使簡單的概念組合為種種複雜的概念;概念的定義,通過別的概念和一組別的概念的組合得確立,使得概念的定義邏輯地生成每一個概念的自我規定。例如,對「人類」這個概念進行定義,邏輯地生成「人類」這個概念的自我規定;對「我」這個概念進行定義,則邏輯地生成「我」這個概念的自我規定。概念的組合和定義的極為重要的邏輯意義在於:一方面,它形成了人類的思維活動,推動著概念從簡單到複雜的運動;另一方面,它賦予了概念的自我規定,正是這種概念的自我規定以其普遍必然的邏輯綻出了一種概念方式的人類自我意識,並同人類生命體的自主性行為融合在了一起,造就著人類的自我意識行為。

(6)自我意識的綻出。人類的自我意識是概念方式的,是從概念自我規定,以及概念自我規定同人類生命體自主性行為融合中生成出來的。因此,人類的自我意識既不是神秘的,也不是神賜的,而是從是從概念意識的獲得中生成出來的。在我們的地球生命圈中,低等生物有反應意識的自主性行為,高等動物有知性意識的自主性行為,人類則有著概念意識的自主性行為。人類的概念意識的自主性行為是人類自我意識的根基所在,它以概念的自我規定為邏輯,普遍必然地在人類的心靈中生成一種概念方式的自我意識和自我意識的作為。低等生物和高等動物因缺乏概念意識,因而未能也不可能獲得和人類一樣的那種概念方式的自我意識。概念邏輯的自我意識的綻出,使得人類跨入了一個新的天地,在這個新的天地中人類以其自我意識的綻出和自我意識的作為,能動地擴展著自身的精神的和物質的慾望、目標、意志和自由作為。

(7)概念之物的製作。概念承續著符號的精神和物態製作,具有它的精神的和物質的能動建構。例如,對於一件藝術品來說,對於一件工具來說,對於一件生活用品來說,對於一座建築物來說,它們都是概念的建構,具有著精神和物質的統一和融合。概念之物的製作,以精神和物質的統一和融合為邏輯,造就了人類的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推動著人類的文化進化。

以上,我就概念邏輯的工作方式作了若干的探討,這樣的探討我以為是可以再繼續深入下去的,這裡只是現有探討的思考。此外,在上述討論中,將涉及到這樣一個基本問題,即概念邏輯的工作方式與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是一種什麼關係呢?我的觀點是,概念邏輯的工作方式,同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一樣,都是概念邏輯的基本組成,也就是說,就現有的探討而言,概念邏輯由概念的形式邏輯、概念的辯證邏輯和概念的工作邏輯這三個部分組成。在概念邏輯的總體框架中,這三個部分並不是各自分離的,而是互為包容和依存地聯結在一起的。特別是概念的工作邏輯,更能為形式邏輯和辯證邏輯提供了深入闡發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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