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政府職能難在何處
轉變政府職能難在何處
□唐曉陽 張文傑
廣東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報告明確提出: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重點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這可謂一語中的,非常深刻。雖然自1988年以來,轉變政府職能就始終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並取得了不少進展,實現了一些新突破,但政府職能轉變仍然不到位,政府還是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存在「越位、缺位和錯位」的現象。這不僅不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也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那麼,轉變政府職能究竟難在何處?如何破解?
首先,難在權力格局的打破,存在著「不願轉」的問題。轉變政府職能,要求政府把自己該管的事情管住、管好,不該管的事情轉移出去,交由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來管。這意味著要打破原來的權力格局,而隱藏在權力格局背後的是利益格局,因此,轉變政府職能必然要觸動一些政府管理部門及其公職人員的權力和利益。一些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必然會從本部門的利益出發,在思想觀念上抗拒政府職能的轉變,存在著「不願轉」的問題。因此,加快轉變政府職能,不僅要求政府及其公職人員必須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氣,敢於革自己的命,而且需要人民的覺醒、支持,不斷施加外部壓力,來促使政府加快轉變職能,堅決打破背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的權力格局和利益格局,解決政府職能越位、缺位、錯位的問題,使政府真正成為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提供者。當前,尤其要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步伐。要進一步明確審批範圍,減少審批事項,堅決取消一批、下放一批、向社會轉移一批行政審批事項;同時,對保留的審批項目,要規範審批程序,明確各個審批環節的標準、條件、時限和相應的責任,減少並規範自由裁量權;此外,要完善審批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審批監督。
其次,難在政府職能的釐清,存在著「不會轉」的問題。轉變政府職能,是一項系統工程,有許多工作要做,但首先必須釐清政府的職能定位,搞清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應該管什麼,不該管什麼。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提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主要職能就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四項,如何將這四項職能科學合理地配置到各級政府及政府部門,這個問題並沒有很好地解決,導致職能交叉和職能分散的現象並存,推諉扯皮、政出多門的現象十分普遍。特別是沒有釐清中央政府、省級政府、市縣政府、鄉鎮政府各自的職能重點是什麼,導致一些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不知道自己該管什麼、不該管什麼,從而也就不知道如何去轉變政府職能,存在著「不會轉」的問題。因此,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必須要釐清政府職能,明確各級政府的職能重點,努力形成定位準確、配置合理、關係順暢、權責相稱的政府職能體系。同時,要將政府的各項職能科學合理地配置到各級政府及政府部門,切實解決職能交叉、推諉扯皮和職能分散、政出多門的問題,使各級政府能夠全面正確地履行自己的職能,真正知道自己該管什麼、不該管什麼。不僅要改善經濟調節職能,嚴格市場監管職能,而且要加強社會管理職能,更加註重公共服務職能。
再次,難在各項改革的配套,存在著「不能轉」的問題。轉變政府職能,需要有相應的承接主體來承接政府轉移出的相關職能。同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需要統籌兼顧各項配套改革,特別是需要事業單位改革、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等各項配套改革能夠及時跟上。當前,尤其要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步伐,實行政事分開,理順政府和事業單位的關係,推動公益事業更好更快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益服務需求。同時,要深化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培育發展和規範管理社會組織。不僅要逐步降低社會組織的登記門檻,培育發展各類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而且要加強和改進對社會組織的監管,完善社會組織的自律機制,規範社會組織的行為,使社會組織能夠真正起到承載政府職能轉移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逐步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作者分別系中共廣東省委黨校行政學教研部主任、教授;共青團廣東省委統戰聯絡部部長(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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