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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的葯與血癌患者的困局

冰冷的手銬,在陸勇的腕間,絕了很多人的希望。

1月20日,已是第二次被押進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看守所的陸勇,再三叮囑前來採訪的中國青年報記者一定轉告他的母親蔡珠鳳,「就說我在這裡還好,請她老人家不要挂念」。

此前一天,蔡珠鳳委託一位北京律師代理了兒子的案子。

「我相信法院一定會讓他出來,因為我們沒有(從代購中)拿錢。」蔡珠鳳說,從一開始她就不支持兒子給病友幫忙代購藥品,很擔心可能惹上麻煩,卻不料這份擔心成為現實。

在很多患者眼裡,「格列衛」就是命

2002年,意外被檢查出患有白血病的陸勇感覺「心沉到了海底」,「(自己)怎麼從醫院回家的都不記得了,整晚無法入眠,就想著還能有多長時間(活)」。

家住江蘇省無錫市的陸勇時年34歲,是一家外貿企業的負責人,他的父親管理著一家小五金廠,家境殷實。

突如其來的噩耗瞬間改變了陸家的命運。

白血病是造血組織即骨髓的惡性腫瘤。依據細胞類型和疾病進展速度,分為急性白血病和慢性白血病,後者又分為慢性髓細胞白血病(即慢粒)和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陸勇身患的是慢粒白血病。

這種疾病的患者在國內目前有近10萬人,每年還會新增1萬多人。

醫生推薦陸勇服用瑞士諾華生產的藥品「格列衛」。該葯2001年上市,當時進入中國不到一年。據稱,「格列衛」的出現使慢粒白血病患者的十年生存率從以前的不到50%增加到了現在的90%左右,且絕大多數患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陸勇當時一邊服藥,一邊在做骨髓配對。

然而,不幸的是,全家沒有一個人和陸勇配型成功。當時中華骨髓庫中只有兩萬例可以配型,檢索其中所有庫存,都沒有給陸勇帶來福音。

吃藥的成本似乎比骨髓移植要更高。服用「格列衛」一個月為一個療程,需花費2.35萬元,一年就需28萬多元,而且是要終身服用。

由於白血病治療費用不在醫保範圍內,很多患者為續命而家徒四壁。「(它)就像吸毒,錢完了,人也就走了。」1月24日,長沙慢粒白血病患者唐某告訴記者,他知道的一些人都是在沒有辦法的時候才買「格列衛」。白血病可慢粒白血病患者一旦進入加速期甚至急變期,即使服用「格列衛」也無法維繫。

轉機出現在2004年。那時,陸勇已經為「格列衛」花去60萬元。

據陸勇介紹,當年6月,他在網上看到韓國一篇講述慢粒白血病人治療的文章,說韓國的患者在印度買到了「格列衛」的仿製葯,價格只有原版葯的1/8,摺合人民幣不到4000元一個療程。

這讓陸勇欣喜若狂。

他急切地委託韓國那邊的朋友打聽此事。得到的反饋是,情況屬實。

隨後,陸勇在網上搜索到日本有一家藥店在售這種仿製葯。2004年9月,陸勇託人買了一盒帶回無錫。此舉遭到了母親蔡珠鳳的反對,她認為從來葯是「一分錢,一分貨」,兒子可能會因「假藥」吃大虧。

為了觀察仿製葯的療效,陸勇開始了小心翼翼地嘗試——每日服用4顆「格列衛」的陸勇,採取了每期多替換一顆葯,一個月把4顆全部換完。

一次骨髓穿刺的檢查讓陸勇看到了希望真的來臨:換藥數月後,各項指標均正常.

每個月都有一兩個病友的燈滅了

陸勇把好消息告訴了QQ病友群的成員。在他2004年建這個病友群里,100個人中只有他和一個杭州病友吃得起正版的「格列衛」。

其他人服用的化療藥物,雖然副作用很大,但一個月只需100多元,如果再加上其他治療費用,每個月只需2000元左右,而且化療藥物醫保是可以報銷的。

只是,這一「廉價」的方式無法續命。

陸勇回憶,2004年左右,QQ群里「每個月都有一兩個病友的燈滅了」,有國企員工,有街頭小販,也有公務員。

印度仿製葯的消息讓很多患者點燃了生的希望,常有人來無錫看陸勇的身體情況,觀察仿製葯是否可靠。這些溝通讓陸勇心情越發沉重,他決定幫病友打通這條救命之路。

藥物說明書上有印度廠家的聯繫方式。陸勇用傳真與印度廠家聯繫,獲悉如果直接從藥廠買,一個療程只要人民幣3000元。

但是,個人跨境購買藥品非常複雜,首先要到銀行購買美元,用英文填寫購匯申請單、國際電匯單,向印度方面打款,再把打款憑證發給印度公司,錢到賬之後,對方才把葯發過來。

陸勇常年做外貿生意,英語很好,但也頗費周折。陸勇將購買方法告訴了病友,並做了一個模板,讓大家列印後如法炮製。

有些人買到這種葯覺得效果好後,就告訴周邊的病友。陸勇的名氣直線上升,原來的一個QQ病友群發展到了5個群,加起來有幾千人。

大量的中國患者購葯,讓印度廠家看到了商機。同時,隨著2013年正版「格列衛」的專利截止期臨近,瑞士公司也採取了買葯隨贈的方式,這導致印度公司仿製葯的葯價驟降。到2014年,如果一次購買一定數量,即便算上郵費等,平均每個療程就只需要花200元了,不到正版「格列衛」專利期間葯價的百分之一。

由於海淘印度仿製葯的方式很麻煩,2011年,印度製藥公司派人到中國開立一些銀行賬戶,方便中國白血病人匯款。但因為網銀的安全問題,銀行卡經常需要升級,印度那邊需要經常派人到中國開戶行來處理,很麻煩。印度公司提出,能不能借用中國病人的個人賬戶來轉款。

儘管幫助了許多病友,但陸勇從未使用自己的銀行卡為大家辦理轉賬。

他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稱,這是考慮到購買印度仿製葯是自己設法開通的渠道,如果用自己名下的戶頭開辦轉賬業務,會引起病友的猜忌,誤會他從中牟利,給自己帶來風險。

雲南兩個病友提出可以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來幫忙,印度藥廠則每個月給這兩個病友提供免費藥物。可時間一長,那兩個病友擔心交易額度太大,會給自己帶來風險和麻煩,拒絕繼續為大家提供賬戶。

這一下,很多人面臨「斷炊」的危險。

因「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罪」被捕

因為陸勇是國內最早跟他們聯繫的病人,印度藥廠就給他打電話,希望他能提供一些收款賬戶。

陸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曾和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一位志願者前往該藥廠考察過,對該廠的研發和生產能力有深刻印象。他一直希望對方能繼續仿製出「格列衛」的第二代葯和第三代葯,為像自己這樣的患者帶來福音。

從2012年開始,他在一家網店上花500元購買了三張信用卡,選擇了其中一張可以激活的卡,為網友轉賬代購藥物。

此舉讓陸勇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沅江市公安局政委曾華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2013年8月下旬,沅江市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在例行網路巡查時,發現一個從事銀聯卡買賣的網站,專門從事銀行卡、手機卡、身份證販賣活動。獲知這一線索後,沅江市公安局迅速向湖南省公安廳、益陽市公安局彙報。此案上報公安部後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

2013年8月25日,沅江市公安局成立由政委曾華任指揮長的「8·25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專案組,抽調全局數十名業務骨幹全力開展偵查,最終確定該犯罪窩點在上海。

警方經過近3個月的不懈努力,輾轉北京、廣東等十幾個省市開展偵查,成功偵破湖南省首起特大妨害信用卡管理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6名,現場收繳涉案身份證達1.1萬餘張,各類銀行卡、手機卡5000餘張。

專案組成員、沅江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教導員曹佩田介紹說,陸勇的案情就是在那時被他們發現:一是陸勇非法購買了3張卡,二是卡上的現金流轉額非常大。「如果買卡持有不用只是違法行為,但這麼大的流轉金額,我們懷疑他是從事某種犯罪行為。」曹佩田說,對於陸勇辯稱是為了幫助病友購葯之說,他覺得動機不會如此簡單。

理由是,如果受託幫忙,一般只需要大概記錄下經過即可。但他們發現,陸勇電腦數據中,每筆來往的賬目過程、金額數字都非常清晰,懷疑可能是「提成結算之用」。另外,該非法卡上的資金與陸勇母親蔡珠鳳的銀行卡有交易。

1月21日,記者就此電話詢問了蔡珠鳳。蔡堅決否認了警方的指控,稱「沒有一分錢進入陸勇的口袋」。

看守所中的陸勇對此也作了解釋:病友往卡上打錢,印度公司收款,自己沒有賺取任何差價,也沒有收取過任何手續費或勞務費。

他說,要說獲利,可能就是印度公司每個月給他免費提供藥物,但現在這個葯每個月只需要花200元,從2010年至今,總計也只提供1萬多元免費藥物。自己的公司已經走上正軌、再加上父親去世後留下的廠子,一年收入上百萬元。他不可能為了這點免費葯而去「攤上大事」。

2014年7月,陸勇被沅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案由為「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罪」。隨後,陸勇被取保候審。

2015年1月10日晚,陸勇和病友從無錫飛抵北京,本打算接受媒體的採訪,結果陸勇在機場被北京警方抓獲。

沅江市公安局政工科負責人就此表示,抓捕陸勇並非因為他接受媒體採訪。陸勇進入訴訟程序,已與公安局沒有了直接聯繫。陸勇被網上追逃,是因為法院要審理案件作出的決定。

情與法的困境

陸勇的被捕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600多名白血病患者曾聯名向檢察機關寫信,認為陸勇因「好心」涉罪,請求對陸勇免予刑事處罰。網路實名簽名的《為爭取白血病患者基本生存權的集體自救行為的非罪化而吶喊》一文中,痛陳了在法律邊緣的生存不易。

湖南慢粒白血病患者胡女士說,陸勇被捕後,很多人就斷葯了,因為他們找不到正常的渠道去買這個葯,而且印度那邊全是用英文溝通,他們溝通有困難。長沙慢粒患者唐某則在湖南紅網上發帖稱,國內有數萬名慢粒白血病患者,從沒有看到患者得到任何組織的關注,病友自救卻遭打壓,今後的出路又何在?為何不能讓人有尊嚴地活下去?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李健指出,廉價的印度版「格列衛」並沒有在中國葯監部門註冊,按照法律規定,沒有註冊的藥物,就是「假藥」。根據刑法修正案第八條:「只要有主觀故意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即構成犯罪,不管是否牟利,是否發生實際人身傷害。」因此才出現本案的尷尬和爭議。

一邊是知識產權對藥品生產和銷售的保護,一邊是迫於經濟壓力購買廉價仿製藥品的白血病患者,陸勇和眾多慢粒白血病患者所遭遇的,正是司法與倫理的困境。

2014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危害藥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新增的第11條規定:銷售少量根據民間傳統配方私自加工的藥品,或者銷售少量未經批准進口的國外、境外藥品,沒有造成他人傷害後果或者延誤診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一直關注藥品「特保」的律師羅秋林認為,這一司法解釋在操作中仍有不明之處,比如「少量」是以多少來計量?像陸勇這樣的行為是否屬於「危害不大」,甚至「有益」?

負責起訴陸勇案的沅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羅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露出了「兩難」——從公安機關偵查的證據來說,作為銷售「假藥」的共犯,陸勇的確涉嫌犯罪;但從普通百姓角度看,陸勇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是「英雄式」的。

關在看守所的陸勇則認為,解決慢粒白血病病人治病難,國家層面可以採取行動以談判讓「格列衛」降價、將其納入醫保、社會組織予以幫助等,但目前患者舉步維艱。在國內,相似的難處,丙肝病人等群體都在經歷。

陸勇說,如果自己這場官司能讓此類問題得到社會關注,也算對社會的貢獻。

(本文來源:中青在線-中國青年報 作者:洪克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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