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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良心

陳新漢●漢語中的「良心」一詞,可分解為兩個字:一為「良」,一為「心」。「良」的基本含義是好,且還有「天賦的,先天就有的」含義。「良」實際上是共同的好。「心」的意思是指人之身體內部的器官,然後被引申為思維器官,然後又被引申為思維和意識,然後又常常徑直作為「道德意識」的同義詞使用。●良心是社會規範在個體心理中經過積澱而形成的機制。它是由外部影響的反覆施予而形成的心理積澱,是凝結在個體形態中的社會規範。●良心不安或譴責總是主體的自我不安或譴責,良心的痛苦總是主體的自我痛苦。良心不安或譴責是發自內心的自我折磨、自我懺悔,任何外在的折磨和外在的懺悔都是不能替代的。良心不安或譴責具有極大的情感色彩,往往伴有非理性的衝動。漢語中的「良心」一詞,可分解為兩個字:一為「良」,一為「心」。「良」的基本含義是好,且還有「天賦的,先天就有」含義。孟子云:「不而能謂之良能,不學知謂之良知。」既然是天賦的、先天就有的,因而就具有普遍性、共同性。「良」實際上是共同的好。「心」的意思是指人之身體內部的器官,然後被引申為思維器官,然後又被引申為思維和意識,然後又常常徑直作為「道德意識」的同義詞使用。孟子說:「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之心哉?」其中的「心」就是「仁義」之「心」,也就是關於仁義的原則規範。與「心」很相近的詞還有「知」。荀子說,「凡生於天地之間者,有血氣之屬必有知,有知之屬莫不愛其類」。這裡的「知」相當於「仁義」之「心」。因此,「良心」一詞也常常用「良知」來代替。孟子首先提出了「良心」概念。他說,「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美乎?」王陽明則在「良心」的意義上集中提出了「良知」概念。他說,「良心者,孟子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不待慮而知,不待學而能,是故謂良知。」王陽明的「良知」也就是孟子的「良心」。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認為,「良心是由人的知識和全部生活方式來決定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2頁)馬克思主義良心觀不是從良心自身出發,也不是從某種抽象神秘的東西中推導出來,而是從人們的知識水平和具體生活環境出發來認識的。因此,「共和黨人的良心不同於保皇黨人的良心,有產者的良心不同於無產者的良心,有思想的人的良心不同於沒有思想的人的良心。一個除了資格以外沒有別的本事的陪審員,他們的良心也是受資格限制的。」(同上)這是馬克思主義分析良心問題的基本出發點。從這個基本出發點來理解,良心是社會規範在個體心理中經過積澱而形成的機制。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人作為社會性動物,總是處在一定社會關係之中。為了使社會能有序地存在和發展,必然產生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和社會之間關係的規範。社會規範對處於社會中的個體發生影響,於是就會在個體的內心中經過積澱形成某種心理機制。這種心理機制就是良心。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對這種心理機製作進一步的分析:其一,良心是由外部影響的反覆施予而形成的心理積澱。對於這種心理積澱,列寧說:「人的實踐經過千百萬次的重複,它在人的意識中以邏輯的格固定下來。這些格正是(而且只是)由於千百萬次的重複,才有著先入之見的鞏固性和公理的性質。」(《哲學筆記》第233頁)人的意識中有一種「邏輯的格」,心理積澱正是這種「邏輯的格」。這種「邏輯的格」是由於「千百萬次的重複」才形成的。因此,心理積澱是個體生活在社會群體中,經過相當長歲月的某種不知不覺的過程逐漸地形成的。於是,這種心理積澱對於個體來說,往往會有一種穩定不變的「鞏固性」和理所當然的「公理的性質」。其二,良心是凝結在個體形態中的社會規範。人們在社會關係中形成和實施的規範包括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二者都是社會正常運行不可缺少的。法律規範和道德規範相互作用、相互滲透,尤其在社會主義社會中更是相得益彰,並主要由道德規範通過社會輿論、習俗、教育等等的作用,對生活在社會中的個體施加影響。因此,可以把良心理解為是社會規範內化所形成的心理積澱。這種心理積澱在表現形態上是個體的,離開了個體形態,它就無以表現。然而,這種心理積澱所體現的規範卻是社會規範,離開了社會規範,這種心理積澱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因此,社會規範是這種個體心理積澱的來源或內容本質。這種心理積澱是以個體良心形態存在著的社會規範。良心在個體評判活動中總是以良心不安或譴責的形式發生作用。個體主體對其他主體的所作所為進行評價活動所形成的否定性意見,不會在個體主體自身產生良心不安或譴責;個體主體的所作所為受到其他主體的否定性意見,如果不能由此引發個體主體對自己的所作所為進行評價並形成否定性意見,仍不會在個體主體自身產生良心不安或譴責。個體主體產生良心不安或譴責總是與個體主體的自我評價活動聯繫在一起的。良心作為社會規範的心理積澱,是個體精神世界的一部分,體現著個體的精神需要和利益。在自我評價活動中,主體用凝結在良心中的社會規範作為標準,對主體自身的所作所為進行評價。當主體的所作所為與良心標準不相符合時,也就意味著對主體的精神需要和利益產生了某種實際的或可能的危害。這時,主體就會對自身的所作所為產生否定性的評價意見。於是,良心上的不安或譴責就發生了。良心不安或譴責總是主體的自我不安或譴責,良心的痛苦總是主體的自我痛苦。這是良心發生作用的一大特點。康德把良心發生作用的這個特點稱之為「自律」。所謂自律,「就是作自己的規律,乃是意志的屬性。」(《形而上學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3頁)這就是康德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即道德律令是自律的而不是他律的。康德還認為,人之尊嚴並不是因為他服從道德律,而是由於他自己是這一規律的「立法者」,並且正因為這樣他才服從這一規律。良心不安或遣責正體現著自律的作用。人具有良心正是人之異於禽獸的尊嚴之所在。良心不安或譴責是發自內心的自我折磨、自我懺悔,任何外在的折磨和外在的懺悔都是不能替代的。因而,這種自我折磨又是最深沉的。發自內心的深沉的自我折磨,由於是自覺自愿的,又體現出美的境界。這種美的境界能使人的靈魂得到凈化,人格得到提升。良心不安或譴責具有極大的情感色彩,往往伴有非理性的衝動。這是良心發生作用的另一特點。一般說來,社會規範無論是道德規範還是法律規範,都是理性的。而良心作為社會規範在個體主體的心理積澱,帶有強烈的情感色彩。它是理性的結晶,因而表現為一種非理性。孟子在講到良心發生作用的特點時,已經注意到了這種非理性的情感性。他認為「惻隱」是義之端,而惻隱就是見到小孩子快掉到井裡了,驟然間所產生的怵惕之心;由於不忍心看到這種情況發生,因而就要去搶救。所以搶救孺子完全與內心的情感聯繫在一起。反之,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不去搶救,良心所產生的怵惕、惻隱的情感就會以不安或譴責的方式發生作用。當然,孟子是把順序顛倒了。他把仁、義、禮、智看成是由良心產生的,而我們則認為仁、義、禮、智作為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範是歷史積澱的產物,這些社會規範又內化到人的意識深處,形成個體主體內作為心理積澱的良心。《光明日報》 2001年6月05日淺談良心「你沒有良心的!」我們經常聽到有人這樣批評別人。惡人真的沒有良心嗎?現在我們先看看羅馬書第二章:因為神不偏待人。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思,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羅馬書2:11—15)能夠分辨善惡,這就是人的良心。在中文裡,「良」字有兩重涵義:(一)它涉及是非善惡,良是指「是」和「善」的一面;(二)它是與生俱來的,與人的出身、地位、教育等後天因素無關(對照所謂「良知」,即「生而知之」)。良心是人心靈深處的檢察官和法官。當人的行為和意念符合「是」和「善」的要求時,良心的嘉許,使人恬然自安,即所謂「問心無愧」。但當人的行為意念違背「是」和「善」的準則時,就會遭到良心的譴責,使人感到「於心有虧」。人心不同,有如其面,但良心的功能卻是一致的。這一事實實在令人驚奇。有人把良心稱為人內心的「是非律」,它是一切道德觀念的最終依據。有人以為未必人人都有良心,否則,為什麼有些人會如此無法無天、無惡不作?但實際上除了那些有心智障礙的人以外,任何人都有是非之心,即使那些罪大惡極的人也不例外。這可以從兩方面得到驗證:(一)儘管那些人自己壞事做盡,但當別人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時,他們會立即表示反對,認為別人不該這樣對待他們。或者有人做同樣的事傷害別人,他們也會義憤。這個「不該」就是「是非」,儘管他們的是非觀念是歪曲了的。偶爾也會有人認為自己是罪有應得,甘願承受。這種情況通常就叫做「良心發現」;(二)一切惡人,即使德國納粹黨希特勒和日本侵略者東條英機之流,在他們把壞事做絕之後,總要再加上一條,那就是說謊。他們總想用謊言來欺騙人們的是非判斷,以讓人們相信他們的行徑是「對」的。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無非是因為他們相信人們都有是非之心,否則,他們根本就不必費力去編造謊言了。但當他們這樣做時,也就反證了他們自己也有是非之心。當然有是非之心,並不等於他們的行為符合是非之心的要求。(人的罪性使得良心成為一面鏡子:可以照出污穢卻不能潔凈污穢。在《人類的全然墮落》里我就說了:人類可以分辨善惡,卻不能恆心行善。能行善,卻不能恆心行善,這就是人類不能依靠行善得著永生的原因。具體的請看《良心和善行不能使人得救》。)這一事實說明了良心作用的一個特點,那就是良心雖然對人的行為意念作出是非判斷,但它對人的行為卻沒有強制作用。這是人內心的「是非律」不同於物理或生物定律之處。物理學的引力定律決定了人從高樓的窗口跳出去,就一定會向下跌落;生物學的代謝律決定了人不呼吸就一定會窒息,不吃東西一定會餓死,誰都不能違反。但唯獨對內心的是非律,人可以遵從,也可以不遵從。而且遵從對本身未必有利(捨生取義),不遵從對本身未必有害。事實上二者往往互相衝突,很多人正是出於本身利害的考慮而做出違背良心的事(見利忘義)。良心只對人作出是非判斷,何去何從,完全取決於本人的主觀意志,人不是機器或低等生物,人有自由意志,因此,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現在的問題是,良心是從哪裡來的?首先,我們可以肯定一點,那就是良心不是一個自然物質現象,因為自然物質本身無所謂是非善惡。兩個星體互相撞擊,雷電引起森林大火,核分裂或核聚變引起巨大的能量爆發,其後果都可能是驚心動魄,極端嚴重的,但並不涉及是非善惡。亘古以來這類現象就在不斷進行著,誰也不必為此感到內疚。然而如果你把一把刀插入別人的心臟,或放一把火燒掉別人的房子,又或是把一枚導彈投射到無辜人的城市,便立即涉及是非及良心的責任問題,可見良心的反應與「人」密切相關。從良心的角度看,人和其它動物有本質的差別,人並不僅僅是一堆物質,人有超乎其它生物之上的生命和靈性,任何人都無權去無故傷害他人,否則,必將受到良心的譴責。誠然,一般人或相信神明鑒察(舉頭三尺有神明),或相信因果報應(善惡到頭終有報),或相信天理昭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或不願受良心的譴責等等。多數人相信天地間存在著超乎人類之上的是非標準和賞善罰惡的超然力量。因此,他們對自己的行為後果不能不有所忌憚。但對一個「徹底的」唯物論者而言,所有這一切全是無稽之談。既然宇宙間除物質之外一無所有,那麼人便是物質存在的最高形式,當然便可以為所欲為,何懼之有?所謂良心,充其量不過是一種社會心理而已,大可不必為此庸人自擾。自然當被消滅者不是別人,而是那些唯物論者自己時,他們是否還能如此瀟洒,就大成疑問了。因為如此「徹底的」唯物論者畢竟是不多的,君不見有些相當徹底的唯物論者在被另一些唯物論者逼到無可奈何的境地時,也轉而談起善惡報應來。因為正是在這種處境中他們才能體會,善惡是非畢竟需要一個獨立於人之上的標準,並不能取決於權勢和哲學信條。否則將根本無所謂善惡是非。只有良心,才是善惡是非的最後裁決者,而良心的存在,則是一個客觀的事實。只要我們反躬自省,就不能不承認,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心靈深處,存在著一個不以我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是非判斷。它並不是任何人憑空虛構出來的,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隨意否定抹殺的。否則,恐怕不少人早已把它連根拔除了。不管有些人怎樣故意去壓抑它、逃避它,它還是在那裡。這說明良心有一個超乎人本身之上的來源。對這個來源,唯物論者不可能給出一個滿意的解釋。但如果看看聖經,這個答案卻是最明確不過的。聖經上說,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這個「形象」更多是指心靈和性格方面。人不但有身體、有魂(思想,感情、意志之所由生)、還有靈。人有靈,這便是人不同於其它動物,而與神相似之處,因為神是靈,而良心便是人靈的功能之一。(動物是肉體和魂二元的,而人卻是三元的:靈、魂、體。靈是可以與神或鬼相交的,且不滅的。所以,動物死了確實是如燈滅,但人死如燈滅的說法則是徹底錯誤的、且十分邪惡。動物可以有思想,如某些母親拚命保護兒女、某些動物被殺前對著獵人流淚、下跪,但它們是沒有靈的,所以「死了就一了百了」。人卻不然,人的肉體死亡了,靈卻依然存在,且永遠的歸宿不是天國就是火湖,沒有第三個選擇了,若相信人死如燈滅,無疑是往火湖狂奔。)因此,我們可以說,良心乃是神在人性中刻下的印記。雖然人因犯罪而墮落了,但這個印記卻是不可磨滅的。人雖然在墮落中,但良心卻仍然在不斷告誡人們,人性本來應當是什麼樣子。而且它也告訴人們,那位創造人、並賜給人生命氣息的神是公義的,他憎惡一切的邪惡。不管人們會為自己的墮落行為製造什麼樣的借口和遁詞都無濟於事,良心並不徇情。聖經上說,「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思,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可見良心乃是神所造的人性的一部分,是人所不能改變的。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兩個方面的事實:(一)宇宙的奇妙彰顯神大能的作為;(二)良心的功能顯明神公義的性格。這兩個事實,說明在人和萬物之上,有一位至高無上的主宰,就是創造天體萬物的神。然而所有這一切,只能使人間接理解到神的存在,卻不能像作科學實驗一樣直接將神自己顯示出來,所以仍然不足以使人與神有直接的交通,真正認識神自己。要真正認識神,單憑這些還是不夠的。還有一樣是最可怕的,良心也會被世俗所玷污,變得不那麼純潔而出現虧損。比如,有人將自己的小罪(只是偷竊而不傷害別人性命)與某些人的大罪(搶劫且殺人)相比,可能會認為自己的罪微不足道,良心譴責不強烈,若再繼續與更兇殘的罪行相比,甚至連良心的譴責也變得彷彿完全不存在一般。不說別的,單說我自己,我信主前也是周圍的人公認的好人:安分守己、樂於助人……然而,我經常撒謊:接到朋友邀請,我卻不願意去,就撒謊推卻。當時我不認為這是罪:我沒有傷害別人,何罪之有?可是信主後,我立刻意識到這也是犯罪。信主前,購物時,如果有人多找給我錢,我會看情況:如果是貧苦人家,依靠小買賣維持生計的,我會把錢退還;如果是大商場的,我就「卻之不恭、坦然收之」。我還指責那些不分情況濫佔便宜的人:「你真沒良心,怎麼可以這樣?人家是依靠這麼點小買賣維持一家人生計的!」信主後,我意識到其實我本身就在犯罪,於是從那時起無論是誰多找給我錢,我一律退回,這點主可作證。類似的例子很多,如果按世俗的眼光,信主前的我也是好人,很多人會說:「人人都這樣啦!你已經是罕見的好人了!」事實上,我還是罪人,只不過我的罪比很多人輕而已。感謝主,我那被世俗玷污的良心,已經被主的寶血潔凈了,所以信主後我的行為越來越好,受到的良心譴責卻更明顯、更多,這是我的新生命在茁壯成長。信主前的許多行為,我都認為不是罪行,信主後它們卻成為可憎的罪惡了。我因此自己勉勵,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24:16)此刻,我的良心是無虧的,只是肉體尚有軟弱,經常遭到嚴厲譴責。不過這是好事,這就證明我的新生命在很健康地成長,舊我正在不斷老死。我的良心正出於聖靈的保護下……福音中國關永添2010-11-20再談良心與責任國土資源網 (2009年6月22日10:18)再談良心與責任去年五月是我們記憶里一個永難忘懷的月份,突如其來的特大地震災害剎那間奪去數萬同胞生命、損毀無數災區人民家園,也考驗了各行各業、幾乎所有國人的良心與責任。那段時期,房地產商的良心與責任成為公眾討論的熱點話題。今年五月仍然是倍受公眾關注的重要月份。對於經濟危機大背景下風雲變幻的中國地產市場來說,能否持續今年以來的「小陽春」局面、從根本上扭轉市場下滑態勢,五月會是一個重要的觀察期。房市在這一時期釋放出的各種信號,對於今年全年的地產市場總體形勢預測十分關鍵。這個時候,公眾關注的熱點話題多半又回到市場形勢或市場行情的判斷方面,諸如「市場是不是真的已回暖了」、「房價接下來是升還是降」等等。在這種「熱點紛呈」的時候,重拾「良心與責任」的話題,似乎有點「爆冷門」。但我們不這樣認為。良心與責任是這個社會群體共存與發展的重要思想基礎與精神支撐力量。良心不是簡單的善心,責任也不只對災難而言。相互扶助、勇於承擔,是每一個生者基本的良心與責任,也是每一個逝者共同的心愿與期望。地產市場亦如此。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作為社會發展鏈條上的重要環節,地產市場的運行與發展承載著更多的經濟與社會責任。市場主體的每一方:房地產商、購房者、房地產中介,都應負有推動市場健康運行的良心與責任。的確,進入5月,地產市場已然呈現出一幅「紅杏枝頭春意鬧「的景象。4月,北京商品住宅期房銷量達到近3年來最高值;上海商品房銷量同比上升了13.2%。官方的統計數據還顯示:今年頭4個月,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增長17.5%,商品房銷售額同比增長35.4%。其中,商品住宅的銷售面積與銷售額同比分別增長了18.6%和38.6%。這無疑是一組提振市場信心的數據,因為成交量回升是市場回暖的最明顯標誌。此外,開發商一直叫苦不迭的資金狀況也在這4個月里有了好轉:據統計,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來源此間同比增長了12.4%。這意味著房企資金困境已得到相當程度的緩解。然而,消費者最關心的房價,卻仍在波動起伏中。4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雖下降了1.1%,但環比卻上漲了0.4%,而且漲幅比3月擴大了0.2個百分點;與此同時,其房價的同比降幅也比上月降幅縮小了0.2個百分點。也就是說,實際上房價自此又開始了其回升之勢。或許受目前「回暖」跡象的鼓勵,地產市場投機炒賣之風又現。北京樓市海外買家驟增,地產企業尋機擴張、奪地的「版圖大戰」又已拉開帷幕。近日,北京廣渠門外一地塊拍出10.22億元,使不少媒體又驚呼「地王再現」……按理說,市場熱鬧總比冷清好。但這樣突變性的「熱鬧」不免讓人擔心出現房價被再度推高、市場又泡沫再現的「險情」。果然,日前有關部門初步統計的5月部分數據顯示,與上月相比,5月房市成交量開始下降,房價已進一步有所上漲,市場前景似又不那麼樂觀了。地產市場的總體局勢仍在動蕩中。這個時候,去年此時曾因「給災區捐贈太少」而倍受公眾關於「良心與責任」質疑的地產大佬王石,拋出了一個廣受媒體關注的宣言:「萬科的底線是不行賄」。王石最近在一次地產商雲集的會議上作了一個關於地產商「行賄」情況的調查,結果發現舉手表示不行賄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人,而這些人還「小心翼翼地看那些沒舉手的人的臉色」。此事一經曝光,輿論大嘩。當然,「行賄」這件事,自有其深層的社會背景和原因,並非房地產商單方面必須承擔的責任。但是,房地產業的誠信、房地產商的良心與責任,的確是我們需要再度深思的問題。「商人以逐利為目的」,這個說法並沒錯。然而「逐利」並不意味著一味追求金錢或利益。如果作為地產市場主體的房地產商,在追求經濟效益的時候,都始終保有自己的社會良心,都始終清醒地意識到自己所肩負的建設與發展健康市場的責任,那麼我們的地產市場即便再波動,也終會回到理性發展的軌道上來。作者或來源:葉紅玲也談談良心良知和知識分子作者:四號 發表日期:2008-9-2 9:31:00「惡」不是單純的侵權行為,而是自認理所當然的善,「惡是顛倒的善」── 貝戈爾根人一出生,就無法跳脫歷史,我們都一直處在歷史洪流之中,因此所謂的反省歷史,根本不可能,我們連歷史事件真像事甚模,都無法知道,哪些是被采剪過,編輯過的,更何況是事實。說來諷刺,事實和真理是我們追求的,可是事實卻不可得。伽默海爾說,我們只能反省歷史對我們的影響,因為,歷史的影響對於我們最真實和實在,有切肌的感受。如果我們反省,就如同我們拋開自己已知的身份地位,能力和知識,回道初始的社會,就可以理性的對話,反省,一切歷史的悲劇來源根頭,就是人的良知良能和道德。一個人的評價,通常我們會引用此人的道德學識,人品良知作為判斷。只是這種道德良知,不盡然純乎理性,它(良知)夾雜太多區域人文背景和利害關係,當小自個人,大自區域,民族良知道德不能調合,強勢者欲加與弱勢時,便產生衝突和戰爭,或欺壓。而這種良知衝突,延展至今仍不能平息。因為良知良能,僅為各人的價值判斷一據,並沒有那麼放之四海皆準的道理,隨著場景變換,人的道德良知判斷依據也會隨之不同,那麼,依循所謂的良知良能行事,不過也如瞎子摸石頭過河,危險萬端。而知識分子能否更理性的運用良知道德?顯不盡然,近世更多的人類悲劇,根源於知識分子對本身良知的堅持。這種知識分子道德良知的堅持,在知識分子以追求知識和良好公正為名的道德和社會分析下,進一步被強化,被鞏固,被認知,而具體的說,現存某些國家,都是其間著名例子。在一個閉鎖的空間,所有人對良知感恩頂禮,因為在沒有其它訊息下,他們無從知悉自己和他人比較下的真正境遇。因此,吾人不能說,道德一定是好的,良知一定是好的,而諸惡恰也是一種顛倒的善,它也是以善為動機,以良知道德為訴求的行為。正如此,吾人可以說,良知,良心或道德,只是個人的價值行為依據,其間的正當性,合理性或合法性並不存在必然符合要件,因此,哈貝馬斯談到合法性的程序為程序正義必然要件,霍布斯從自然權利說轉向自然利益說,概因事實不可全求,正如韋伯無法找到政治服從的事實必然性一樣。那麼空憑一種人的精神價值感官判斷為依據,不無再成為一種顛倒的善的可能,知識分子一樣無法完全認定自認的價值觀評判,是合乎正當性,合理和合法性的檢驗,因此,空談知識分子的良知道德,從歷史時間延續影響看來,利與弊實然評估。職是,退求一種公共領域的架構,對話,理性空間的存在,將論述攤在正當性,合理性,合法性的陽光程序正義檢視,避免替天行道式的道德良知,才是符合現代社會所需求,也是知識分子應當建構之事。良心是做人的底線人心向善。良心是一個人的做人底線,丟什麼也不能丟了良心。否則,丟掉了這根「底線」,就必然會把自己送入失敗的人生「黑洞」,為天下人所不齒。孟子說:「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地。」意思就是告訴我們,為人處世不能愧對天地,愧對自己的良心,做人必須光明磊落,問心無愧。孟子在其一生中,都強調要做個「大丈夫」,要養「浩然之氣」,要「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也是一種可貴的做人良心。簡而言之,良心就是一個人注重自己的做人修養,只做善事、不為惡行的心態,擁有了這樣的心態,就會像孟子那樣,渾身都閃耀著大丈夫的浩然正氣;就會知恩圖報,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愛崗敬業;就會把自己的利益置於相對次要的位置,成為一個真正問心無愧的人。無論時代如何變遷,做人的良心是不應該缺失的,熱情而不冷漠,人世間就會少了許許多多的悲劇。社會缺失了良知,往往使人們的心態發生扭曲和失衡,使人際關係變得越來越冷漠,好在金錢至上的非理性現象不是社會的主流。和諧、友善、博受的中庸處世智慧經歷了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洗禮和檢驗,有著強大的生命力。事實證明,秉持中庸做人道德,永遠堅守做人的「良心」底線,才是一個和諧社會所應該有的道德。良心不可欺,欺了良心,就會寢食不安,心神不寧,就會受到來自心底的自我譴責。摘了人家眼球的醫生,收了天價醫療費的醫生,平白無故多收了學費的老師,缺斤短兩的小商販等,當他們靜下心來的時候,一定會為自己的行為而臉紅。「認認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無論是當官、經商、打工、種田,都應「對得起天地良心」,於人於己問心無愧,不要以為自己做的事很巧妙,沒有人會知道自己的劣行,即使真的沒有別人知道,還有自己的良心在悄悄地記著一筆賬呢。一個人應該時時審查自己的良心,做每件事、說每句話都要捫心自問,看看是否傷害了別人。曾國藩說:「人無一內愧之事,是天君泰然,此心常快足寬平,是做人第一自強之道,第一尋樂之方,守身之先務也。」做什麼事都問心無愧,對父母盡孝,對朋友盡義,對事業盡忠,就會一輩子都活得坦然,活得輕鬆,活得有模有樣。否則,就會活在良心的不安和自責之中。謝興科:談合作先談良心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3:36 生活新報

興科企業集團總裁謝興科 (圖片來源 《生活新報》)謝興科(興科企業集團總裁)最欣賞的人:毛澤東人生中最大的遺憾:借錢給朋友反被誤會,不但沒有得到理解,公司和家都被查封最開心的事:用自己的微薄之力幫助失學兒童常說的一句話:做人、做事要問心無愧舞台的帷幕緩緩拉開,深紅色的布景下站著一個身高1.91米的中年男人。謝興科努力控制著自己的聲調:「我很激動,我會忘情。如果你們原諒我,我會好好唱這首歌。」《愛滿人間》是謝興科親自創作的。歌聲響起,劇場里掌聲雷動,旋律淹沒在歡呼聲中……5年前,謝興科就擁有了昆明泉城溫泉,總投資5000萬元,佔地57畝;雲南石龍湖旅遊度假城,總投資1.8億元,佔地1200畝;中華五千年歷史人文雕塑公園,總投資2600萬元,佔地289畝。時至今日,他的產業絲毫未動,如果僅僅從面積上說,他有1300多畝土地,以土地價格的上漲速度來說,已增值10倍以上。他在不求增長中實現了增長。5年中,他沒有作任何投資和擴張——一直在搞音樂創作。從2001年至今,謝興科先後出了4張唱片,舉辦了幾十場音樂會,培養出上百名演藝人才。在昆明,「興科公路」是許多市民心中的一個傳奇,一條全長6300米、耗資2700萬元的公路,就是由謝興科捐資修建的。「下一步,我要把產業全部賣掉。現在,平均每天有三撥人來跟我談合作事宜,但我要慎重挑選。我不想再賺錢了,我會把所有資產捐獻給公益事業,再修幾條路。所以我選擇的合作對象,最重要的條件就是他要有良心。」在一個酒吧里任意消費,可以分文不出。聽起來有些荒謬,但在昆明城西的創庫里,確有這樣一個地方,這就是謝興科的「老虎窩」。謝興科說,這個酒吧不為盈利,只要能賺取精神財富,他就滿足了。公益事業:2004年帶著雲南13個少數民族學生免費巡遊歐洲;2005年為北京奧運捐款10萬元;2005年成立興科愛心助學基金,計劃每年向社會捐贈40萬元。2000年至今,每年為40名學生提供學習經費。近5年來共計向公益事業捐款33000萬元。同行評價:雲南誼和汽車經貿有限公司總經理和忠:雖然沒有和謝興科有商業上的往來,但早就聽說過這個名字。他創業的時間早,經過了這麼多年時斷時續的發展,他不但壯大了自己企業的規模,而且在其他領域也有所發展,對他的創業精神和守業風格非常欣賞。朋友評價:阿玲(一位得到謝興科資助的人):無論在工作上還是生活上,他都像一位親人。只要能做到,他對朋友的要求從來都不會說不。下級評價:雲南石龍湖旅遊度假城總經理李大龍:我們之間沒有上下級的概念,跟他十幾年了,我們像兄弟一樣。我們一起去探險的時候,在雪山之巔,他願意用自己的危險去換取別人的安全。在我心中,他是一位優秀的領導,是個只會付出不計回報的人。本報記者 李潤林 陶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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