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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調式和大調式是什麼

大調式和小調式  大調式和小調式也可以稱作大音階和小音階,其中的原因在上面已經講 過了。調式的種類很多,但應用最廣的是這兩種。尤其是自然大音階,幾乎 在世界各民族都能找到。自 18 世紀以來,大小調式體系是歐洲音樂理論的核 心,影響之大是無與倫比的。  自然大音階由七個音組成,其音程間隔為全—全—半—全—全—全—半 的基礎是七個自然音級,而七個自然音級是建立在五度相生的基礎上的。我 們可以隨意以一個音為主音,按純五度的關係向上、下兩個方向尋找其它的 音,比如從 C 開始,會得出 F←(C)→G→D→A→E→B。將這七個音由主音 開始向上排列,正好是自然大音階 do,re,mi,fa,so,la,si。假定以 G 為主音,可以得出 C←(G)→D→A→E→B→#F,排列成音階的樣式就是 G—A—B—C—D—E—#F,其唱名仍然是 do,re,mi,fa,so,la,si。可見, 同樣的音程結構可以在任何音高上實現;換言之,只要附合這樣的音程結構, 就是這一種調式,不論其音名是什麼。  在大調式中,第Ⅰ、Ⅲ、Ⅴ級音(即 do、mi、so)是穩定音,其中又以 Ⅰ級(主音)最為穩定,Ⅲ級和Ⅴ級音次之。調式中的其餘各音是不穩定音, 在音樂的進行中,不穩定音有向穩定音進行的傾向。最不穩定的是Ⅳ級和Ⅶ 級,即 fa 和 si;由於 mi—fa 之間、si—do 之間是半音,而 mi 和 do 是穩定 音級,所以 fa 進行到 mi 的傾向十分明顯,si 進行到 do 的傾向則更強烈一 些。這種由不穩定到穩定的進行叫做「解決」。  自然大調式中的三個主要和弦,主和弦、屬和弦和下屬和弦都是大三和弦,這使它帶有明朗、剛健的色彩。 除了自然大調式以外,還有「和聲大調式」和「旋律大調式」。這兩種調式具有大調式的基本特點,但又與自然大調式的結構有所區別。和聲大調式的音階是在自然大音階的基礎上降低Ⅵ級音,結構為全—全—半—全—半—增—半。在Ⅵ級和Ⅶ級之間形成的增二度音程是和聲大調式的特徵。旋律 大調式有些特別,它在上行時與自然大調式完全一樣,下行時卻降低Ⅵ、Ⅶ 兩個音級。下面是三種大調式的音階,順序是 1,自然大調式:2,和聲大調 式:3,旋律大調式(均以 C 為主音):  同大調式一樣,小調式也有「自然小調式」、「和聲小調式」、「旋律 小調式」三種。  自然小調式是直接從自然大調式轉化而來的,也是由七個自然音級組成,只是用 la 做主音,即 la,si,do,re,mi,fa,so,la。其音程結構 為全—半—全—全—半—全—全。小調式的第Ⅰ、Ⅲ、Ⅴ級音(即 la、do、 mi)也是調式中的穩定音級,但是,它的三個主要和弦(主和弦、屬和弦、 下屬和弦)都是小三和弦,這使得它帶有柔和、暗淡的色彩。此外,由於自 然小調式的Ⅶ級音到主音不是半音關係,所以不具有導音的強烈傾向性。  和聲小調式是在自然小音階的基礎上升高Ⅶ級音形成的,音程結構為全—半—全—全—半—增—半,用唱名來說就是 la、si、do、re、mi、fa、# so、la。這樣等於是「製造」了一個導音,加強了調式的推動力。不過,在 Ⅵ級和Ⅶ級之間的增二度很彆扭,既不好唱,也不好聽。為了避免這個不利 因素,在作曲時通常不使這兩個音連續進行。和聲小調式是一種廣泛使用的 調式,在歐洲傳統音樂中它的使用頻率超過自然小調式。  旋律小調式的音階在下行時同自然小調式完全一樣,上行時則將Ⅵ級音和Ⅶ級音都升高。其目的是既保留導音的推動力,由避免出現增二度音程。 下面是以 A 為主音的三種小調式的音階,順序為:1,自然小調式;2,和聲 小調式;3,旋律小調式:  將自然大調式和自然小調式的結構比較一下,可以得出一些很有意思的 結論。在自然大調式的基礎上降低Ⅲ級、Ⅵ級和Ⅶ級音,就變成了自然小調 式;反之,將自然小調式的Ⅲ級、Ⅵ級和Ⅶ級音升高就會變成自然大調式。 這說明這三個音對於大調、小調之間不同的調式色彩起主要作用,也就是說, 一旦改變了這三個音,就等於是讓另一種調式色彩滲透進來。例如,和聲大 調式是降低了自然大調式的Ⅵ級音而來的,這就使它多少滲入了一些小調的 色彩。旋律大調式不僅降低了Ⅵ級音,同時還降低Ⅶ級音,實際上已經成為 介乎大、小調之間的「混血兒」。但是,Ⅲ級音無論如何不能改變,因為這 個音一旦改變的話,就徹底地成為另一種調式、而不僅是被滲透了。歸納起 來講,大調式的Ⅰ級音和Ⅲ級音之間必須是大三度,這樣,主和弦就必定是 大三和弦;小調式的Ⅰ級音和Ⅲ級音之間必須是小三度,主和弦必定是小三 和弦。Ⅵ級音和Ⅶ級音則兩種調式之間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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