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感情大過天的,基本都失敗了
一、愛情的泡沫
嫁給愛情是我們追求的幸福,但在婚姻里只看得到愛情,卻是萬萬不能的。
剛披上婚紗半年的琳達,就已經被現實戳破了粉色的泡泡,她覺得很委屈:
因為愛他,我放棄了異地的工作,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和他結婚;
因為愛他,我沒有要求他買婚房,甚至連彩禮也沒要;
因為愛他,我包容他的脾氣,包幹家務,還要忍受婆婆欺負我沒有工作。
可琳達沒有想到的是,兩個人的愛情就像花兒一樣,是不能保鮮的,老公對自己越來越沒有熱情和耐心,讓琳達每天面對一張冰冷的臉,漸漸對愛情失去了信心。
我們走入婚姻,因為愛;
我們包容,因為愛;
我們奉獻,因為愛。
這都沒有錯,而且這些都是婚姻里讓人嚮往的狀態。但因此,有人把感情和婚姻里所有的問題都推給愛:用愛來分析,用愛去解決問題。
二、婚姻的本質
感情、婚姻里的事情,哪裡能用愛不愛來簡單歸納?其實,愛和包容,讓人忽略了許多婚姻問題的本質,造成情緒積壓後蟻穴潰堤。
相當於一個人骨折了,我們卻只看到擦傷和紅腫,簡單消毒,包紮外傷,不僅不解決問題,還耽誤了接骨的時間。
婚姻里的很多問題,其實與愛無關,我們需要跳出婚姻本身,看清婚姻的本質。
當然,婚姻中要考慮的羈絆很多,並不是每個人都有能力或者幸運得到幸福。但我們是不是可以從中考慮一些普適性的規律,來應對具體的問題呢?
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可能需要回到一個根本的概念:
婚姻是什麼?
婚姻是一種社會制度,制度就意味著契約、責任、義務、關係等等。
因為這種制度,就建構起相應的文化,人們形成了各式各樣的婚戀觀。
而婚戀觀,是個人價值觀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一個人有什麼樣的價值觀決定了他的婚戀觀;一個人與他人、與社會的相處方式,決定了他與伴侶的相處方式。
與他人、與社會相處,要處得好,處得關係順暢,無外乎四個原則。
三、原則1:貢獻決定價值
有貢獻,才能被承認,才能有尊嚴,互惠互利的關係才能長久。
婚姻同理。
生物學的研究表明,男女求偶的標準,建立在基礎的「生存」模式需要上。人類發展到今天,當然不再以生存作為擇偶的需要,但也都是趨向於找更優秀的伴侶的。
關係的穩定性,在於它的流動性和互動性。
當兩個人在一起,一方對另一方只有給予,卻得不到經濟、精神或者情緒上的回報時,內心會產生涸澤感,維持關係的動力自然不斷削減。
簡單的愛、包容與奉獻,不能維持家庭的長期穩定,原因就在於此,在於一方的付出,並沒有得到對方的肯定。
四、原則2:底線決定地位
一個人如果長期處於「軟柿子被人捏」的狀態,真的不要抱怨,那一定是你給了別人捏的權力。
包容與忍讓過度,一般也伴隨著對他人期望過度:我對你好,你一定也會相應對待我。
到最後,往往希望落空只剩抱怨。
這一方面需要我們維護底線,另一方面,需要努力變得強大,才能守住底線。
五、原則3:契約決定權益
到公司上班、買房子,都得簽訂合同,來保障雙方權益,婚姻同樣。
西式婚禮中有宣誓的儀式(東方也有,但不如西方直白,即「拜天地」「敬茶」等),神父問:
「你願意娶這個女人嗎?愛她、忠誠於她,無論她貧困、患病或者殘疾,直至死亡?」
「你願意嫁給這個男人嗎?愛他、忠誠於他,無論他貧困、患病或者殘疾,直至死亡?」
誓言的背後,是契約,代表著責任。那些責任需要細化到生活里。
《紐約時報》 曾經刊登了美國的婚姻專家開列出的婚前必問的15個問題,涵蓋要不要孩子、家庭收入來源、兩個人的消費觀、如何處理家庭分歧、雙方父母態度等等,其實是讓即將走入婚姻的人們,理性地分析家庭中的具體問題,並細化責任和義務。
不要用愛和奉獻籠統蓋過一些問題,拿到結婚證的那一刻,宣告的,並不是你的幸福進了保險箱,而是,從今天開始,你的人生,將面臨更多需要處理的關係、更複雜的問題,對於這些,你有心理準備嗎?
每對夫妻的關係都包含著三部分:你、我和我們。
兩個人組成了一個新家庭,除了要處理過去個人的事情,還需要處理「我們」的事情,兩個人共同的日常生活,兩個大家庭的關係處理,因為我們而誕生的孩子的養育問題……
瑣碎而現實的日常,處理這些問題的能力,決定了婚姻質量的高低。
六、原則4:「自我」決定關係
有人把結婚看作人生的頭等大事,再痛苦的婚姻,也不能離婚。
好死不如賴活著,離婚不如乾耗著。
一般出於兩種原因,一種是為了孩子,為了家庭完整,另一種是害怕世人眼光和非議。
但無論基於哪種原因,都是婚姻之外,沒有自我。
《慾望都市》里的薩曼莎對男友說:
「我愛你,但我更愛我自己。我和自己有49年的感情,這是我必須持續下去的。」
獨立而自由的人,才能說出這樣的話。
「自我感」不是突然就有的東西,是一個人長期尊重內心的感受,敢於表達自己,才能擁有的一種安全感。
把自我放在關係的前面,不是自私,反而是對關係負責任的做法。因為選擇或者結束一段感情,如果是基於自己的主見,會更有力量去面對和解決感情里的問題,愛自己的人,也更能明白如何愛別人。
「做好自己」比「為你改變」重要多了。
在關係里不敢表達自我的人,往往絕對化一些外在指標,比如:
「成功」就是好的;
「失敗」是應該被唾棄的;
「家庭」就該是完整的;
「離婚」是萬萬不可接受的。
抱有這樣信念的人們,世俗觀念大於天,「自我」在他們眼裡是不存在的。他們從來不知道「我是誰」、「我想要什麼」,他們只知道「這要讓別人知道了,會怎麼說我」。
他們心裡裝著別人的話,活成別人嘴裡的樣子。
社會學家保羅·阿馬托在《一起孤獨:美國婚姻的變化》這本著作里,用調研的實例說明——
對婚姻的幻想成分越少
婚姻穩定性越高
感情並不大過天,愛也不是解決感情問題的靈丹妙藥。
當愛情走入婚姻,更多的是兩個成年人之間的合作,需要生活的智慧,需要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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