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車有房才能執手偕老?我拒絕這樣的婚姻買賣
文 / 雨青
表哥夜裡忽然找我,一上來就說:「你應該不介意你嫂子比你小吧?我要訂婚了。」
什麼情況???這句話上頭還顯示著兩個月前我們的聊天記錄,聊的話題仍然繞不開「結婚」,我在調侃他豐富而坎坷的感情生活,而他彼時還在感慨自己已經單身三個月了,當然也沒忘記催我去相親。我後知後覺地去翻他的朋友圈,最近的一條是在向世界宣告:「這次終於輪到我了。」
表哥就這樣,和相親對象處了一個月,在我沒有嗅到一絲蛛絲馬跡的情況下,就突然宣布,自己要結婚了,字裡行間都流露著藏不住的喜悅。
終於時刻壓在他心頭的頭號大事要了結了,我一面替表哥高興,一面又想起過往傷過他的女生和那些被他傷過的女生,還是忍不住潑他冷水:「真的深入了解過彼此了嗎?不是一時激動?不是為了完成結婚任務?」
「這次靠譜,因為覺得對了,就這麼簡單。」
「這麼速戰速決,確定過性生活和諧了嗎?」
「夠了夠了,妹妹。這次是走心了,不談那些。」
「我是怕你婚後才發現不和諧的事,還要再去排隊離婚啊。」
我就是這樣的妹妹,哪壺不開提哪壺。婚姻悲劇太多了,身邊隨手就能拎出一個鮮血淋淋的例子。表哥卻仍舊沉浸在成年以來最為亢奮的狀態之中,告訴我年底要提前請假,把婚事給辦了,搬進新家歡喜過個年。
要知道,他一年前貸款買房時,甚至半年前新房開始裝修時,我這位未來的嫂子還不知道在哪兒。而他兩年前貸款買車時,還在為今生找不找得到老婆而發愁。
一切發生得太快,不禁讓我心生疑問:「真愛」是不是「房子」和「車子」共同結合的產物?是不是集齊二者才有資格召喚配偶?
我自然無意貶損我的表哥。他為人風趣,五官協調,唱歌不賴,是個溫柔暖男。可是不夠。我的表哥自從被深愛著的女友的媽媽「棒打鴛鴦」後,更堅定了自己的目標。他人生最大的志向就是賺錢,賺錢最大的動機就是要讓一個女人死心塌地跟著自己,不被丈母娘嫌棄,下班回家能夠享受天倫之樂與溫柔鄉,而不是眼巴巴地看著別人享受,獨自在角落凄涼。
可是在過往的無數個夜晚,他找我談心,也曾萬念俱灰,覺得自己能在這個五線小城鎮擁有一套商品房是無望了,所以也就不會有老婆了。我總是反駁他,世態哪有這麼炎涼啊。
世態卻真這麼炎涼。這種無奈,我在身邊許多未婚男青年的身上,都看見過。
有戀愛談到一半卻因為女方家裡賣女兒一般漫天開價而女朋友還完全贊成父母的做法最後只好知難而退的無聞職員。
有因為拚命賺錢、努力晉陞以彌補自身短板而落下一身疾病的「成功」白領。
也有舉家四處借錢供養著負擔不起的房子只為相親時能增加一點籌碼的平凡者。
面對這些朋友,我總不免倒吸一口冷氣:婚姻在現代仍舊被視為「買賣」嗎?有情人「執手偕老」必須以有房有車為先決條件嗎?
天下之人為利而來,為利而往,自古皆然。但我以為的「利」,並非定然要與錢財掛鉤。談戀愛本來就是愉悅自身的過程,完全可視作利己之事。相愛之人永結同心,日後相互扶持,繁衍子嗣,於己於社會都是利事。都可以與錢無關的。
只是如今許多女性擇偶,將資產多寡作為品評對方最核心的指標,才華沒用,品性沒用,潛力也沒用,只有將它們成功兌換成金錢,才算你有價值。而大多男人對成功的界定,無外乎便是「寶馬香車美人」。可謂二者兩兩相害。
我一次次告訴身邊絕望的男生,不是所有的女生都非要你家裡有錢有車有房,如果愛你,為什麼不能兩個人一起奮鬥,慢慢點亮自己的家,這樣豈不更快樂?真正愛你的姑娘可以陪你一起吃苦,一起成長,不計較你沒有的,只珍惜你給她的。他們搖搖頭,沒遇到過。
後來我明白了,他們自己就早已墮落為相親市場中的商品,精心粉飾、羅列自己的長處,由人挑選。自然他們也擇選別人,膚白貌美的,賢惠持家的,胸部豐滿的。在這樣走馬觀花的市場中,你作為有血有肉的人類所擁有的獨特品質只能縮在角落裡,讓位於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所擁有的資源與權力。沒誰有耐心在你面前多做停留,量化了這些條件,才好吸引人駐足,才好待價而沽。
古時拋繡球,雙方眼急心熱、你情我願,都不能再等了,這婚馬上就成。表哥說這次遇見的姑娘是「走心」的。是真的遭逢愛情了嗎?但願。但這樣激情還未褪去便毅然決然約定廝守終身的愛情,總容易蒙蔽了雙眼,看到的全然是對方閃閃發亮的光芒。
如果在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就像我們經歷的大多數感情那樣,還算幸運。若是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該如何收場呢?迫不及待地找到同樣迫不及待要脫單的人(可謂「夫妻同心」),時機成熟了,就匆匆領證,辦一場請世界見證的婚禮,然後住到一起開始柴米油鹽,緊接著就像度過熱戀期的情侶,越相處越是糟心,卻礙於家庭責任、輿論壓力,只能這樣將就勉強著把日子維持下去。
為什麼不在婚前多花點時間耐心相處,卻要在婚後面對更沉重的代價?從相識相知到步入婚姻,真有必要這麼急嗎?我們為什麼總是以別人的生活來界定自己過得好不好,非要逼自己趕上他人?
當我第二天告訴我媽,表哥竟然要訂婚了,她卻沒有太驚訝,在她看來表哥這些年「蓄謀已久」的買車買房不就是為了現在的順利相親(事實也確實如此),閃婚也沒有任何毛病:「只認識一個月怎麼了,感情以後自然會有的,我們以前不也是這樣過來的。」反而顯得我大驚小怪了,不禁寒心。這大概也是因為我太讓我媽寒心了。
在婚姻這件事上,我從來也沒讓她順心過,仍然驕傲地保持著大齡未婚女青年零相親的世界記錄。她也總不忘暗戳戳地提醒我:這家女兒結婚了,那家也擺喜酒了,誰誰家女兒比我小已經訂婚了,哎呀今年吃酒真是吃不停,哎呀今年一直在往外送紅包……諸如此類,我只當自己失聰了。
年齡越大,單身者就越弱勢。在我們的社會中,把結婚生子當做人生必須完成的任務,強迫青年服從這套邏輯,完全不顧個人的人生觀與婚姻選擇,長輩還要不斷以「你的終身大事是我永遠的牽掛」不斷施壓——可不是「不婚族」比「相親族」活得更不易嗎?
可是沒辦法呀,保持單身比找個人結婚更難,而我喜歡更有挑戰性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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