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中獎勵孩子,不等於賄賂孩子

很多父母在孩子做了正確的事後,都會給予一些獎勵,有時精神上的獎勵,有時物質上的獎勵,多數家長以物質獎勵居多。更有甚者在孩子說很正確的一句話都會送上一件禮物作為獎勵。於是有些父母幾乎每天要在家與商店之間往返多次,最後為了省事,乾脆直接給孩子錢。因為在錢的誘惑之下,許多孩子變得很乖!

原本,學好功課、做點力所能及的家務,本來是適齡兒童應該學會並做好的事情,也是從小培養他們養成愛學習、愛勞動、愛生活等好習慣的有效途徑和手段。但隨著獨生子女的增多和現代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溺愛心理升級,每個孩子的身上都凝聚著父母、家庭乃至一個家族的殷切期望。

短期來看,賄賂能夠使小孩產生高度的積極性,但從長遠來看,這種手段可能產生不利的影響。當一個孩子受到多次賄賂時,他們甚至會變得依賴賄賂,甚至做點普通的事也是如此。

"賄賂"的要害在於以金錢物質代替孩子的家庭責任感和學習義務感。一旦金錢物質的"賄賂"刺激一終止,家務和學習的動力也就消失了。

"賄賂"帶來的第二問題,是讓孩子從小就養成大手大腳亂花錢的惡習。父母一旦不"行賄"了,孩子就會主動向父母"索賄",家庭內部就要爆發新的矛盾與衝突。

真正的鼓勵來源於內心的讚許和精神上的支持。當孩子學習進步時,家長不但要與其共享歡樂外,更應該幫助他分析進步的原因並找出不足,激勵他向更高的目標努力。當孩子不願做家務時,家長應講清勞動是人的生存需要,設法培養鍛煉他的獨立生活能力和責任感。這樣就會使孩子在心理上、精神上得到滿足,從而主動地強化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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