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人的MMM金融互助
證監會發布的「風險警示」直指MMM金融互助平台MMM金融互助平台到底是怎樣「互助」
在MMM金融互助平台的官網上,它這樣定義自己,「普通人的社區,互相之間無私幫助,是一種全球的互助基金……我們的目標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摧毀世界不公正的金融體系。」
這個平台不僅有「崇高」的願望,還有超高的收益。承諾月收益率可以達到30%,而這也是它能在短時間內(今年5月才正式登陸中國)獲得超高人氣的原因。按MMM金融互助平台的介紹,會員參與投資必須以馬夫羅幣這種網站內部貨幣為載體,可購買額度為60元到6萬元,買入馬夫羅幣被稱為「提供幫助」,賣出馬夫羅幣獲利則被稱為「得到幫助」。買入馬夫羅幣後,要經過15天的凍結期才能賣出馬夫羅幣套現,期限為1—14天。在凍結和等待出售期內,每天都有1%的利息,這也是MMM金融互助平台宣稱能實現月收益30%的原因。
此外,參與者發展他人加入可獲得推薦獎(下線投資額的10%)、管理獎以及發展「下線」的管理獎:第一代5%、第二代3%、第三代1%、第四代0.25%,以此激勵模式鼓勵會員不斷發展更多的下線。
MMM金融互助平台首頁截圖雖沒點名,但警示中所指正是MMM這類金融互助平台
在《以「金融互助」名義投資獲取高額收益風險預警提示》中,雖然證監會沒有點名MMM金融互助平台這類基金,通篇以「XX金融互助平台」、「XX金融互助社區」、「XX金融互助理財」等代替,但是關於這類基金的描述——免費註冊後,投資60元-6萬元,滿15天可提現,日收益1%,月收益30%,年收益23倍,無手續費」;參與者發展他人加入,還可獲得推薦獎、管理獎等額外收益,發展人員無上限、返利無上限,完全符合MMM互助金融平台的特徵。
證監會還指出,「此類運作模式違背價值規律,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繫,一旦資金鏈斷裂,投資者將面臨嚴重損失」,並號召公眾對掌握的違法犯罪線索,向有關部門反映。
為什麼證監會要發布警示呢?這是因為這類平台「發展迅速,波及範圍廣」。雖然目前有多少人參與其中沒有權威的統計,一些基金負責人表示「有200多萬人參與」也不太可信,但從比特幣(比特幣可以購買馬夫羅幣)的價格在11月5日飆升至近一年多的最高點來看,MMM平台的參與者不會是一個小數目。
這個平台本質上仍是「龐氏騙局」,且有傳銷之嫌表面上,這類平台避開了集資詐騙等罪名,也鑽了監管的空子MMM宣稱的30%的月收益率,23倍的年收益率,不少人覺得不靠譜,認為MMM是集資詐騙,有關部門應儘快介入。
集資詐騙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犯罪。不過,正如上文所說,MMM平台自稱是一個互助平台,它只是聯繫「提供幫助者」和「得到幫助者」的一個中介,資金只在會員中流通,並沒有非法募集資金。就目前來看,也沒有人提供這些平台非法佔有資金的證據,這類平台甚至要求,每筆資金在30天內必須強制出局,更是「洗脫」了自己的集資之嫌——當然,平台發起者的最終目的當然還是要騙取錢財,只是「看上去」避開了現有罪名。
在監管方面,由於這類金融互助平台採取了互聯網金融等嶄新形式,究竟誰來主導監管目前也有些模糊。《第一財經日報》曾就上述平台的相關監管、維權問題向央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進行了詢問,但並沒有收到回復。可見,目前對MMM金融互助平台如何處理如何定性也仍未明確。
它的本質是更沒有底線的龐氏騙局什麼是龐氏騙局呢?維基百科的定義是,「龐氏騙局就是靠投資者或後繼投資者的錢來還錢、而不是靠實際盈利來還錢的運作。它通常靠別人所不能的回報來吸引新的投資者,而這些回報通常是短期還款,它要麼高得不正常,要麼就是持續得不正常。這種生生不息的回報需要不斷增長的現金流來維持。這種系統註定是要失敗的,因為它的收入(即使有的話)也比付給投資者的回報低。通常,它在失敗前就會被司法當局取締,要麼是由於它們引起了懷疑,要麼是它在銷售未經登記的債券。雖然它註定失敗,但它可能過很久才失敗。」
麥道夫因曹總「龐氏騙局」詐騙648 億美元,被判處監禁150年
MMM金融互助平台完全符合龐氏騙局的定義,這個平台沒有實際盈利能力——僅僅是一個「互助平台」,償還老投資者的利息只能靠新投資者的進入,有分析認為,它的30天強制退出的規定,也是為了保證流動性。因為只有不斷增長的現金流才能維持平台運行,而龐氏騙局的最終結局一定會失敗:即使是馳騁華爾街多年的前納斯達克主席麥道夫承諾月收益1%都沒法永遠維持,更不要說承諾月收益30%的這些平台了。
因此,與麥道夫這樣傳統龐氏騙局的做局者相比,MMM金融互助平台更沒有底線,因為麥道夫們是在進行商業投機,他們還可能還具有還款的動機;而MMM們年收益23倍的承諾明顯是根本沒想還錢,因為幾乎沒人能創造出這麼高的收益。對這一點他們也沒有掩飾,在MMM金融互助平台的首頁上,在MMM冠冕堂皇的介紹後有這樣的警告:「 您沒有獲得任何證券,這裡沒有規則。原則上!唯一的規則就是沒有規則。絕對!即使您遵守所有的指示,您仍然可能『丟失』……在一般情況下,您可能會失去所有的錢。永遠記住這一點,只能用余錢參與。」
這段意義不明的警告作用是什麼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騙局結束的時候——不管是被政府關停、資金鏈斷裂還是發起者不再兌現,來不及抽身的人就「會失去所有的錢」,變為發起者詐騙所得,會員手中只有一堆什麼都不是的馬夫羅幣。這是有前車之鑒的,印度的MMM平台被執法機構 「起獲」後,印度存款人損失了260多萬美元。
MMM金融互助平台的傳銷特徵也非常明顯MMM金融互助平台為了保證其流動性,另一個特點就是鼓勵已有成員發展下線,對此給予高額的獎勵——「推薦獎」竟然高達投資者投資額的10%,並且如前所述,對於發展下線、發展下線的下線都設有「管理獎」。這已經與《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中對傳銷的定義相當一致。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學研究所所長黃震認為,監管層過去打掉的傳銷組織多是實物傳銷,雖然是MMM發生在金融領域,但MMM的模式與這些案件非常類似。
現在的不少的理財產品都有傳銷的成分簡單的騙局人氣極高值得反思這樣再明顯不過的騙局,為何還能獲得這麼高的人氣?
有學者認為,麥道夫「龐氏騙局」之所以能持續20年,並不是因為其構思如何精巧,設計多麼複雜, 麥道夫只不過是將古老的騙術用現代金融手段包裝起來而已,而投資者的貪婪和對麥道夫的盲目崇拜,讓他們失去了風險意識。
的確如此,「貪婪」兩字輕易就可以擊碎被騙者的各種防線。但不可忽視的是,MMM金融平台引人入瓮的那些宣傳說明中,確實能給認識不足的人帶來迷惑。比如,在解釋「這個30%的高額利息究竟是從哪裡來的?」時,將MMM金融互助與養老金的原理進行對比,話說的很漂亮,卻完全忽略其中利息和保證力的差別。
在回答「如果萬一沒人來玩了,那不是就崩盤了、不就沒人給提供這麼高的利息了嗎?」時,行騙者則繼續拿養老金問題來對比——「問這個問題,就好像在問『年輕人都不工作了,那麼養老金不也就沒有來源了嗎』?而我們試想一下,年輕一代有可能不工作嗎?年輕一代不工作,他們吃什麼、喝什麼、用什麼成家、用什麼養家?簡單而言,因為有報酬,他們自然會去工作。那麼同樣的道理,每一個MMM的新人,進來這個系統嘗試到高額的利息後(好比年輕人工作獲得的報酬),自然會源源不斷的有新生代的MMM成員加入,因為這裡能夠獲得很好的回報。這樣一來,你說還會有人不願意進來享受這豐厚的回報嗎?」
跳出局來,這些說辭很容易就能看出是詭辯,但往往「當局者迷」,就是看不出其問題。行騙者在宣傳時還附上對稱其是騙局的各種反駁,會回應「這是不是拉人頭」、「會不會沒人玩」,雖然都是歪理,但在無法識別的人中,卻真的成了他們眼中的「保障」。
另外,MMM騙局的各種運營手法也很具有迷惑性。比如往往是利用群來宣傳行騙,但一個200人的群里可以有上百的人當托。又比如允許投放小額資金,周轉速度快,很多人可以快速展示收益,藉以忽悠下一個「接棒人」。這都使得更多的人受騙,一些受騙者甚至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年輕人。
相關部門的立法和監管能力亟待增強此次銀監會迅速出台《以「金融互助」名義投資獲取高額收益風險預警提示》可謂反應迅速,不過在不少網友看來,這樣做並不夠。因為這類平台還能在各大社交媒體上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還有很多人可能上當受騙。
而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我國在保護金融消費者的立法和執法上都有所欠缺。在今年兩會上,銀監會消費者保護局局長鄧智毅坦陳,過去的法規體系都是在審慎監管框架下制定出來的,對行為監管幾乎是空白。過去側重於審慎監管,立足於造好車、修好路,但現實卻是,如果沒有法律法規來引導它,開好車,行好路,交通還是會混亂。他認為,現行金融消費者保持立法跟不上實際監管需要,或者滯後於行為監管的實際需要,因此「對於行為監管必須有一整套法律法規體系來支撐」。
面對明顯有金融欺詐之嫌的MMM金融互助平台,相關部門除了對消費者示警、加強教育外,對這類金融互助平台也應有更嚴厲的打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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