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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情道德荒唐

xjjk雅儒人情道德荒唐類別:針砭時弊 作者:apline767[個人雜文集] 日期:2011-10-21 11:54:28 編者按:剛剛看到的消息,小悅悅在今日凌晨離開了人世。道德滑坡、人情冷漠直接導致了生命的逝離。有時候,人性的脆弱會在利益衝突前表現無遺,我們一方面痛斥貪腐,另一方面又深知當官的好處而渴望當官,就連小學生也已經立下此等遠大理想;有時我們批評別人的冷漠、見死不救,但處身設想,若是自己身處現場,會瞻前怕後嗎?文章由社會冷漠現象剖析人性,透視社會風氣,提倡完善法律,改善國家、社會、民生問題。見地獨到,觀點鮮明。  前幾天,佛山兩歲女孩被撞。那司機不知道是不是以為自己所撞的乃是貓狗或其他小動物,乾脆一不做二不休,車繼續開,軲轆輾過女孩兩腿,不顧而去。繼而經過的十八個路人竟然同氣連枝,一律視若無睹。後來才由一位拾荒老婦把小女孩扶起,移到路邊。這事情的案發經過、全程,都被監控錄像拍了下來,真可謂天網恢恢,老天有眼、防盜眼,一經報導,驚動國民,甚至轟動國內外人士、記者關注,這又未免大驚小怪,小題大做。  據跟蹤報導消息,女孩情況危殆,老實說,別怪我狠心,如果那是我的孩子,不管親生還是領養,我都希望他能安祥而去,早死早投胎,說實話,孩子年紀還小,與父母相處,建立的感情尚淺,生離死別的情感上相對來說較為容易接受。且愛孩子,就我而言,不願孩子活過來,卻七零八落地生活,寧可失去這種生命「鍛煉」的機會。這是出自我的同理心所得的結論。  也許救活孩子能讓其父母擁有一次死裡逃生,鬆一口氣,補償疏忽照顧孩子、贖罪的機會,甚至能讓孩子從自己的遭遇、經歷,懂得珍惜生命,長大創造一番奇蹟,造福人群云云。但經此一役、劫數以後,即便救醒,小女孩身體多處受傷,已造成極大殘障,與其讓她醒過來,在朦朧中能親口感激那些個後知後覺的叔叔阿姨,大家幾萬塊兒錢幾萬塊兒錢的捐款,不如讓小女孩好死。  我國是個擅長動側隱、憐憫之心的國家,因為道德教育我們,這是善端,是為人者所需要擁有的,否則你就不是人。再加上藏傳、中國式的佛教洗禮,慈悲心等感染,個個都是善人,就差了句阿彌陀佛,願主保佑或其他宗教的祝福語。但如此一來卻走向了極端,產生了這麼一個問題:明明有錯,卻因為雖然犯錯但同時遭受傷害,傷害與過錯PK之下,後者的影響力較弱,結果過錯的絕大部分責任都落在、歸咎到另一罪魁禍手的頭上。兩歲女童被撞一案便是如此。固然,肇事司機撞人以後不顧而去,明擺著是犯罪還逃掉,但父母疏忽照顧,也是間接導接意外、罪案發生的原因(這是一過渡,撞倒女孩,也許本來是個意外,然事後輾過女孩、逃離犯案現場,司機便由誤傷變成蓄意傷人、謀殺了)。可事後好些個正氣凜然的觀眾、人們,卻只顧譴責司機,以及那十八個路人,這似乎是被熱情、熱心沖昏頭腦,連最起碼的分析能力也失去了。按此猜測,倘若女孩有個什麼三長兩短(僅屬假設,而非惡意詛咒),到時候,十八路人驚魂未定,心情尚未平復,好些人卻又恍然大悟般,視線再度轉移,回過頭來,痛斥女孩父母當時未盡本分,照看、保護女兒不力,實在枉為爹媽。  事不關己,己不勞心,各戶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這又是我國自古以來就廣為相傳的生活、生存哲學。一言一行,得明哲保身。況且我國借同情、幫助去詐欺的多不勝數,甚至連醫院,標榜救死扶傷的一些醫護人員也見利忘義,故意開貴葯、賣假藥,當中不乏騙徒,那更何況大街小巷以救助為契機的騙案,更是層出不窮,因而導致信任危機,為求自保,安然無事,只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各自修行。俗語說,助人為快樂之本,可現在,助人倒和麻煩、倒大霉扯上關係,試問又有誰能抱著我不進地獄誰進地獄的偉大犧牲精神,勇於嘗試?畢竟現實生活中的偉人比我們想像的要少得多,且偉大也有偉小的一面啊。  好些人義憤填膺,義正詞嚴地指責那十八路人的所作所為(其實也就是無所作為)不是東西,毫無人性可言。對此,我不以為然。某意義上,拔刀相助不是壞事,但也不能強逼人家當老好人,助人為樂應該是自發性的,得自願去做,才有那助人的樂趣、意義。而且,一些心理學家作了若干分析,指出面對著當時的突發情況,影響了路人們的應變能力,無法應付,便選擇離開。在這點上我理解,並有所補充,問題源於信任,加上生活中太多的人與事都太假了,當人們一時半會無法分辨眼前目堵、經歷的真偽時,只能趕快離開,落荒而逃,這和駝鳥一頭栽進洞里的應變之法大同小異。他們當時心裡頭肯定慌得很,正因為害怕、手足無措,才急匆匆跑掉,自我保護意識自動開啟,發揮作用。  再者,那些嗓門大的批評者,應當將心比心,易地而處,來個換位思考,設想如果自己是當天的其中一個路人,那時那刻,又會如何自處,到底還能不能站著說話不腰疼,如此理直氣壯,豎起道德旗幟,大興問罪之師?  今天,某些政府官員,不知是閑著無聊還是突然良心發現,大發慈悲,妄想問計於民,要為道德規範、對見死不救行為立法,對「不救者」予以法治、懲處。雖說國外某些地方的法律明文規定,若遇見傷者而不報警,判以疏忽罪,然道德是個人內在品德修養,即便思想教育,大力宣揚為人子,方少時,它始終是個人、咱家的事兒,根本不能統一,統一也就等於斃了自由,對此立法、限制,絕對是荒唐可笑的事!道德官員的真知灼見,不禁令我懷疑,他們是不是吃飽了撐著,這樣的議案也敢提出,還自以為了不起似的,真是為捱罵而來的。  也許是驚惶失措令人腦袋發熱,一時糊塗,判斷力歸零,連110也不會撥打,其實不就是一個電話嘛,這救助行為就有那麼不容易嗎?究竟是光打一個電話不夠光彩,每每得跳下水救人般街知巷聞,揚名立萬,才夠威風,而當真箇遇到小女孩被撞、昏迷時,卻因為責任重大,個個都心生自知之明,認為力不能及而三步並兩步地走過,還是人民對警察的能力欠缺信心,所以寧可背上冷漠、冷血,毫無人性的罵名,一走了之?  見義勇為這詞兒我反覆誦念,連自己也覺得它很好聽,聽著挺舒服的,還會讓人起飄飄然的感覺,但古往今來,歷史告訴我們,對中國,中國人來說(這是相對那些綠卡、別的國家身分的華人而言的),這「義」字不是鬧著玩,每每有義舉,緊接著的往往是有些倒霉鬼(好聽的稱呼是志士、義士等等)不得好死,流血收場,捨身就義。行俠仗義的故事我相信每個人都從文藝,影視作品中讀過,看過一些,但真箇遇到類似的人生交叉點時,就得量力而為,且頭腦需要冷靜,才能作出較好的判斷。所以這「勇」是不能隨便去「為」,古人強調三思而後行,就是希望子孫後代少惹麻煩,少吃點虧,倒了個大霉,凡事皆因強出頭嘛。這些故事古已有之,不是我胡言亂語編出來,這處世思想、哲學當然和一腔熱血相違背,但不想平白無故內出血,或大白天就惹禍上身,這是有一定借鑒,參考的價值的。  有時候憐憫是一種侮辱,而與其光盼著、等著別人出手相救,不如自救,自力更生更好,減少過分依賴的問題產生。與其在道德建設、仁義禮智上下功夫,不如完善法律,改善國家,社會,民生問題,這對人民的生活,無不息息相關。道德淪喪,更多來自於教育,社會風氣使然,可一味兒地搞宣傳,每天鼓吹、報導「好人好事」,倒有點像那十年的那股氣味兒、玩意。助人自助還是袖手,冷眼旁觀,很難歸咎或斷定這就是家庭、學校教育的失敗,我們應當明白這麼一點:耳濡目染不一定就能讓個個成了天才,或變成哪人的模型、複製品,品德、言行如何,從來因人而異。  如前所述,仁義,善事等等,是逼不得,勉強不來,規範出來的東西,已經變樣兒,失去了助人的根本意義,簡單來說,心有餘力不足,主要來自幫助一方的保障,會否因為出手相助反而惹來麻煩,吃力不討好,對方親友以至社會輿論還不是關鍵,而是得蒙受損失,無端為此負上種種法律責任、賠償。為官,立法的,切忌熱心過頭,竟然本末倒置,甚至推出與助人背道而馳的政策,那可真是嗚呼哀哉,民怨沸騰,我心生顧慮,有可能不敢回大陸探親,遊玩去了!  不過,若真如那些道德官員所言,要真箇落實,在道德法治上大搞特搞,搞得有聲有色,那就得開設個靈異顧問一職,先來個招魂儀式,把孟老頭的魂兒給請回來,怎麼說他對救人的取捨,捨身取義方面很有研究,乃權威也,這是無庸置疑的,若論道德先鋒、模範,滿口仁義,實非孟老頭莫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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