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指導】小說創作雜談——新人需要懂的基礎(上)

  下面我想要講的就是小說創作的基礎。

  我以為,這些東西,對於新人寫好小說是有幫助的。

  不管你寫的是修真爭霸還是天降軟妹;不管你寫的都市超能力亂斗還是校園戀愛輕喜劇;不管你寫的清宮穿越還是魔幻史詩,不管你寫的是熱血爽文還是文青虐主,不論題材主題類型,這些基礎東西都是有用的。

  我深信,如果新人作者們事先了解這些基礎的方法技巧原理,而不是腦子一熱就開始碼字,文章中大部分的問題都是可以規避的。想要寫好文章,改好文章,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要提高對於小說本身的理解。

  當然了,我不保證自己說的都是正確的,我也不保證我說的一定比別人說的好,我更不保證按我說的做,你就一定能寫出好小說來。

  我只能保證,這一萬多字里有很多東西新人們以前不知道,或者僅僅知道卻不了解,或者了解但不夠了解得不全面。而在個人我看來,這些東西對新人作者們有用。僅此而已。

  一、小說與講故事的意識

  每個人創作小說時的目的都不盡相同。有人只是想自爽,有人想靠賣文賺錢,有人想和讀者分享自己心中的幻想世界,有人想寫出受歡迎的作品接受別人吹捧。總而言之,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即使在SF論壇灌水的朋友們,彼此的創作目的也不盡相同。

  但是,手段是一樣的——講述故事。

  小說的核心,就是講故事。請各位新人務必記住這一點。

  嗯,重複一遍,小說的核心是講故事。

  故事是唯一的手段,也是最直接的目的。

  反過來,評判一個作者的最核心指標也是——他是否會講故事,講的怎樣。對作者的基礎要求是,首先要有講故事的意識,第二要有講故事的能力和技法。

  也許你會問了,寫小說當然是講故事了,哪會有人不懂?遺憾的是,很多人確實不懂。

  有人寫了大篇幅的華麗描寫來「求鑒賞」;有人花大篇幅去介紹解說設定,搞得文章像說明文;有人喜歡「教育讀者」,在小說里借人物之口來向讀者兜售自己的看法見解;還有作者說,本文沒有情節,我的小說也不需要這個。

  這些人顯然是搞錯了自己的目的。

  讀者渴求的是故事,作者的職責就是滿足他們對故事的渴望。

  至於思想,首先是故事的思想。人物,毫無疑問,自然是故事裡的人物。文筆(注意不是文采),本身就指代「講故事能力和技法」。

  一篇小說,特別是如今的商業小說,能否成功,就看作者講故事的功力。

  只要故事上完備了,就算細節上做的不好,也無關緊要——近年來,這樣的例子數不勝數。小學生文筆的《魔法禁書目錄》能大紅大紫,網文界最流行的是三少番茄土豆的白文爽文——我不是想對此評論什麼,只想提醒各位作者們,他們成功正是因為滿足了讀者對於故事的渴望。

  曾經有人批評西尾維新的《少女不十分》廢話太多,講個故事斷斷續續讓人不爽。且不說他說的是否有理,從他的表述中,我們可以看出一個讀者的典型心態——他想要的渴求的不是別的,就是故事。

  失敗的文章,特別是新人們的失敗作,是在故事上出了問題。

  故事是小說的核心,很多時候甚至是全部。

  我所謂的小說的創作基礎,包括這兩方面:

  1、講故事的意識

  2、講故事的能力和技巧

  能力可以培養,技巧可以學習,而在此之前,意識要明確,創作過程中要時刻清晰。

  講故事的意識應當伴隨小說創作的始終。當你在鍵盤上敲出第一個字的時候,你就要提醒自己,你是要用文字給讀者們描畫一個故事。當你辛苦地一個個一行行一段段碼字更新的時候,也不要忘記,你是在向讀者呈現故事。不要因為生活中的挫折心情不好而強行扭曲故事邏輯,也不要因為某一天碰到個「有趣的段子「,就貿然用在故事裡。

  你寫下的任何一個段落,都是這個故事的一部分。對景物的描寫是為了渲染故事氣氛,對社會生活的描寫是為了表現故事人物的生活環境,對人物動作的描寫是為了體現故事中人物的性格,一切都是為了故事,故事,故事。

  作為寫手,切忌忘掉這點。

  關於意識,就說這些。下面幾篇都是談技巧。

  二、故事的基本形式

  小說的核心是講故事,那麼故事又是什麼?

  某天你在開開心心打著DOTA,忽然舍友推門進來說「嘿,別打了,聽我說。」

  出於對舍友的尊重,以及想要知道事情到底是什麼,你極不情願地放下滑鼠,扭頭過來看著他,等著他開口。

  接著他說:「我剛才去了一趟郵局交電費。」

  發展1

  「然後呢?」

  「沒然後了啊。就這事。」

  這時候電腦音箱中響起了「holyshit……rampage」,你回頭一看,因為你的走神,對方DPS五殺超神,你方被團滅,隊友大罵你是卧底第六人。

  於是你沖著舍友大吼道:「XX你大爺的,害的老子輸了這盤。這點破事以後別拿出來講!」

  發展2

  「我去了郵局,排了老長隊,等輪到自己卻發現沒帶錢包。於是又回來取一次錢包。再次排隊輪到我,又發現錢包里沒錢。結果來來回回跑了六趟。」

  你聳聳肩,向你的朋友表示同情。又或者友好地嘲笑他的粗枝大葉。接著,你重新把注意力轉移回DOTA上,想辦法力挽狂瀾,五分鐘之後你就完全忘了你舍友剛講的事情。

  發展3

  「我去了郵局,排了老長隊,等輪到自己卻發現沒帶錢包。我當時那個氣惱啊,本來想就這麼算了,改天再說。但是轉念一想,我要是不把咱們宿舍的電費交了,之後幾天都得摸黑過日子。於是我又跑回來拿錢包。」

  「哎,這事辛苦你了。回頭我請你吃飯吧!」

  於是你一邊表示對舍友的同情,心中暗暗也感激他。更有甚者,你對他這個人熱心的性格也有了深一層的了解。

  至於你們被團滅,嗨,反正DOTA打完一局還有一局,總是沒完。輸了一把又算什麼?

  以上三個虛擬的場景都根據我的真實經歷改編,人物——「舍友」都在試圖向「我」講述一件事。然而,激起的反應卻有非常大的區別。

  第一個發展中,「舍友」向「我」講述的僅僅是一個事實,有人物(舍友),有動作(去郵局交電費),除此之外什麼也沒有。在生活中,就算閑得蛋疼,我們也不願意花時間聽這類東西。

  「我」的那句「然後呢?」就表明了一切。

  第二個發展中,「舍友」在講述之中加入了「轉折」——他沒帶錢包去,發現之後又回來——又去,發現錢包里沒錢——再次回來取錢。他兩次都浪費了大量時間,付出了代價。這件事情本身是有著一定意義的,我們可以從中獲得更多的信息——他這種行為很蠢,我們不要學他;他這人就這樣,以後不要托他辦事,等等諸如此類。

  但也僅此而已。

  動作存在轉折和衝突,然而對於人物(舍友)的思想和心理影響僅僅停留在「不爽」的程度。

  第三個發展中,「舍友」在「衝突」中加入了「意志」——他為了不讓舍友們幾天內都過的憋屈,改變了自己的想法。這種想法灌注到了行動中去,驅動著他「回來拿錢包」擺在他面前的障礙是「心中的不爽」和「惰性」,他以自己的「意志」超越這兩者,選擇了對朋友們有利卻消耗自己體能和精力的行動。

  到第三個發展,故事的要素和形式都齊備了。這才是故事的完全狀態。

  整理一下,作為一個故事——

  首先我們需要有,主要人物,動作。

  第二,人物的動作動作本身應該有著轉折和衝突

  第三,人物動作中應該有著「意志」,在衝突轉折中更要凸顯「意志」

  考量一下SF上的全體小說,第一條基本所有的作品都能夠符合。如果沒有主要人物和動作,故事根本都無法成立,小說的一切也將無從依附。

  第二條呢?一部分小說做不到。小說70%的部分都是新角色出場,賣萌。主角到這裡,見XX,到那裡見XX,其間插上幾個移花接木來的橋段。當然了,目前這裡討論的還只是「有無」問題,對於「優劣」的探討之後有時間再繼續。

  第三條,只有小部分小說能夠做到。

  故事中人物的動作衝突,實質上是人物的心理衝突。他的動作中灌注了意志,當他與現實發生衝突時,就會對他的心理產生反作用,然後要求他灌注更多的意志力,打破困境。

  故事理當如此。或者說,值得寫為小說的故事理當如此。

  即便是那種最爛俗最廢萌的「天降妹子強行同居」的故事中,也一定會有「男主不想要妹子來」和「妹子蠻不講理非要來」的衝突。前者是主角的意志,而後者是與之衝突的現實。

  結論:

  普遍的故事形式應當具備主要人物,主要動作;主要人物的動作應該會引發「衝突」;人物的行動中要灌注「意志」,而「衝突」將凸顯「意志」。任何一個故事,倘若不能滿足三重標準,都無法成為一個值得講述,值得用筆寫下,值得讀者花時間花錢來讀的故事。

  舉例1:《零之使魔》第一卷拆解

  《零之使魔》這部輕小說可以稱得上「商業輕小說寫作範本」,行文淺近易懂,小說中使用的手法也較為簡單。又因為其出版年代較早,受眾廣泛,用來當例子十分合適。

  現在,我們就來把它拆開,看看這本書到底是怎麼講故事的。

  第一章:

  1、缺乏魔法天賦卻有著極高自尊心的路易斯參加了使魔召喚儀式。

  2、所有人都嘲笑她,可她不為所動,依然釋放了召喚魔法。

  3、施法過後,一陣爆炸煙霧中,走出了一個平民——居然不是魔獸而是個人類。

  4、原本是個宅男的平賀才人發現面前出現了一個傳送門,進去之後卻發現到了異世界。

  5、平賀才人不知所措,一個陌生的美少女卻過來和他接吻。

  6、接吻過後,他被告知自己成了使魔。

  7、才人想要回家,可是路易斯聲稱他不能離開,要為自己干僕人的工作。

  好了,第一章到此結束。

  注意到了么?上面的每一句話里,都包含了一個動作上事實上的轉折衝突。其中第1、2、7句還明顯地體現了人物的「意志」和現實的衝突。

  這就是故事的普遍形式。

  沒有轉折衝突則不成故事,沒有人物「意志」和現實的碰撞則沒有故事。任何一個故事都遵循相這個原理。

  下面把視角拉遠一些,我們從整體上分析第一卷。

  路易斯:

  1、向來心高氣傲卻受到鄙視的貴族少女想證明自己的實力,卻召喚出了一個異世界少年作為使魔。

  2、她和這個使魔相處的過程磕磕絆絆,她開始很鄙視他,命令他做這做那,可是這個使魔卻根本不聽話,活幹得不好,嘲笑主人,還和主人的對頭眉來眼去。這讓她十分惱火。

  3、愛惹麻煩的使魔招惹了基修,和他決鬥。雖然僥倖贏了,卻受傷倒地。一直抱怨責難使魔的路易斯這時小心地照顧他。

  4、學校寶物被盜時,路易斯為了證明自己,挺身而出去追蹤盜賊,可是反而落入了陷阱。

  5、在最急的關頭,路易斯放出了魔法,可是魔法一如既往地失敗了。她大哭了起來,意識接近崩潰。當她即將被敵人的大傀儡踩死時,一直表現得窩囊的使魔才人救走了她。

  6、才人打倒了傀儡,一直扮成好人的盜賊卻露出了真面目。

  7、盜賊雖然獲得了「火箭筒」,也知道了使用方法,卻不曉得「火箭筒」是單發的。因而露出破綻被才人打倒。

  8、一直將才人當做僕人使喚的路易斯很感激使魔救了自己,邀請他一起跳舞。

  平賀才人:

  1、只想找女友,受女孩歡迎的普通中學生才人(注意這裡,才人的這個意志是整個零使系列的基本命題)被召喚到了異世界,被女孩強吻。

  2、才人被告知自己成了使魔,他想回家,可是路易斯卻不讓他回,還讓他做著做那,讓他干僕人的工作。

  3、不滿意的才人試圖反抗,然而路易斯卻像看待狗一樣看待他。

  4、回不了家,同時又飽受欺壓的才人在面對基修時,內心的不滿驅使他和對方決鬥。當他被打得遍體鱗傷時,基修扔給他一柄劍,悲憤的他無視了路易斯的好心勸阻,拾起了劍。神奇的力量充盈他全身,他幾劍打倒了對手,卻脫力倒下。

  5、打敗了貴族的才人被邱而可拉攏,卻被憤怒的路易斯拉回來,並且被告知不能與邱爾可牽扯在一起

  6、路易斯去追蹤盜寶者,才人跟了過去,邱爾可也和他們同行,還在一路上用金閃閃的寶劍誘惑才人。但才人不得不看著路易斯的臉色行事。

  7、才人等人落入陷阱中,原來敵人就是一直偽裝成老師在他們身邊。在危機時刻,才人救下了路易斯,讓她安全脫離。敵人雖然獲得了終極武器——火箭炮,可是卻不知道這是單發的,反而被才人抓住機會打倒。

  8、學校舉辦舞會,一直對才人頤指氣使的路易斯害羞地邀請才人與之共舞。

  上面是從路易斯,平賀才人兩個角度去整理故事。可以看到,每一個故事進展都滿足上面所說的三重要求——事件有轉折,轉折中凸顯人物「意志」。

  在接連不斷,互相聯繫的事件轉折中,人物的性格不斷凸顯,表現出的「意志」不斷增強,直至事件徹底解決——A敵人被抓住。B路易斯和才人的關係出現決定性變化。

  另外還可以看到,路易斯視角的進展5和才人視角的進展4是故事的兩個高潮。

  才人視角的進展4:基修給了才人一把劍,這裡他一旦選擇了拔劍,就將面臨死亡的危險。才人的意志(遭受欺壓,又回家無望,生髮出的悲憤之情)在巨大的壓力下漂亮地凸顯出來。

  路易斯視角的進展4:巨像兵向著路易斯踩來,再不跑就要死去。在千鈞一髮的危機時刻,路易斯的性格(愛逞強,心高氣傲,自尊心強,不願意被人鄙視嘲笑)凸顯出來。

  經常看見讀者抱怨小說平淡。

  一般而言,平淡都是因為故事轉折衝突不夠,看的「沒意思」。有事件無轉折,或者有轉折卻體現不出人物的「意志」,或者人物的「意志」體現得不夠強,不夠有力,不夠漂亮。

  從點開你小說的一刻起,讀者心中就有對於事實和人物的期待,對於轉折的期待,對於人物意志在轉折中突顯的期待。

  創造出讀者的期待,然後滿足的期待,這是小說作者的任務。

  三、主要人物的構建方法

  如何寫好一個人?相比上面說的故事的基本形式,這是更加頻繁地被探討的問題。在教科書中,人物被認為是小說三要素的核心,而情節和背景不過是用來承載表現人物的工具。常見的說法是,把人物寫活,故事就成功了。

  對於如何塑造人物,很多作者都有自己的心得技巧。這裡我不提具體行文時的細節技巧,僅僅從人物構架的整體角度來談。

  故事的主角,一個虛構的人物,如何能讓讀者們覺得他是個真實人物呢?

  首先,人都有慾望,有理想,有夢想,有執念,總而言之有「想要」的念頭。正是「我想」驅動著我的一切行為。

  虛構的人物也如此。

  上面談到,故事就是人的意志和現實的碰撞,主角有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而他一邊和各種障礙對抗,奔向自己目的的過程,即是故事。

  因此,在構思我們的主角的時候,我們先要明確他的願望是什麼。他的願望和故事的發展方向息息相關,決定著他對故事中其餘事物的反應,是人物和故事的核心、根本。

  例子1《零之使魔》此部十餘卷的輕小說人物最初識的動機可以在第一卷中找到。

  平賀才人的願望——變得受女孩子歡迎,交個女朋友

  其後的十餘卷小說都是圍繞著這個動機展開,平賀才人和女孩子們的關係互動,以及他與「可能的女友」路易斯之間的關係轉變。

  例子2《龍族》,主角路明非核心的願望是,想要朋友,想要女朋友,想要認同和重視。為此,他離開了苦逼坑爹的現實生活,前往混血種的學校,開啟了另一種生活。而他抵達卡塞爾學校後,這一願望又反覆地與現實發生衝突,迫使他反應。

  例子3《反叛的魯魯修》,開門見山地給出了魯魯修的第一個願望——「我要將布列塔尼亞摧毀!」之後又給出了第二個願望——給妹妹娜娜莉創造一個可以生存下去的世界。在之後的情節發展中,魯魯修不斷地實踐著自己的復仇行動,在一開始,這兩個願望是一致的,可是隨後卻慢慢出現了分歧,進而演化出了尖銳的內心矛盾衝突。

  例子4《全金屬狂潮》,小說主角的願望是不斷變化的。

  這是一個經典的boy meet girl的故事,一開始相良宗介僅僅是出於任務去保護千鳥要,他的願望是完成任務,之後則在無數的波折紛爭中愛上了她。在上級命令他結束任務離開千鳥要時,他表現出了明顯的抗拒,聲明他想要和她呆在一起。再之後,部隊覆滅,千鳥被劫走,相良宗介的最高願望變成了救出千鳥要。結局,一個曾經的戰鬥專家、殺手、游擊隊員,在和平生活中用各種武器危險品將校園搞得雞犬不寧的軍事狂怪人,最終達成了自己的願望。於是他說:「我也會成為一個不需要武器的男人」「只要有你在,武器什麼的不需要了。」

  出於任務要保護千鳥(服從命令)——愛上她(為了戀人違抗命令)——為了救她捨生忘死地戰鬥(命令消失了,以自己的意志保護戀人)

  總的來說,主角的願望,他「想要幹什麼」支持起整個故事,同時也支持起這個人物。

  所謂的「代入感」,即讀者看到人物想做什麼,認同他的這個願望,希望他能夠得到自己想要的。

  至於配角,設計的時候也需要一個「目的」去支持,儘管這目的很簡單,或者較為模糊,或者被略去但讀者也能大致推測出來。

  SF上的很多小說中,主角沒有什麼明確的願望和目的,表現得無所事事,茫然而不自知。

  還有的小說中,情節的發展和主角的願望缺少聯繫,小說中情節發展既不會讓主角實現自己的願望,也不會阻礙摧毀他的願望。

  這些都會讓主角和整個故事流於疲軟。

  當然,這並不是說主角的願望就掌控著一切,不能由外在原因,例如突發事故,戰爭來驅動情節。只是,當這些外在原因驅動情節發展後,必須對主角實現自己願望的過程產生正面或者負面作用。

  第二,虛構的人物的外在表觀上也應該像個真實的人物。

  我們的主角應該有身高,外貌,脾氣,愛好,口頭禪。在故事中,他的每一個動作,語言細節都應該體現他的這些方面。這點很多作者都已經注意到了,不再詳談。

  好了,到這裡,有了驅動人物行動的慾望,有性格、能力、氣質,還有了身高、髮型、發色、膚色、面部容貌、口音、音色,一個人物已經可以在故事中使用了。

  第三,虛構的主角身上有真實的矛盾。

  在現有的漫畫、小說、影視作品中,我們見到了很多反差極大的人。「反差萌」「洗白」這種定性辭彙的出現就說明了這些橋段早已被讀者和觀眾們熟知。平時一本正經,碰到小熊玩具就會變得孩子氣的美女副官,表面上道貌岸然實則猥瑣淫蕩的大叔,一直偽裝成好人的大反派,忍辱負重打入敵人內部的卧底,因為摯愛、親人死去執念深重意圖報復社會的反派大BOSS,等等。

  「反差萌」一般而言是主角的外在表觀之間的矛盾。

  「洗白」一般是對角色內心矛盾,動機的發掘。

  而常見的,壞人露出馬腳,奸笑著向主角們披露計劃,這可以算外在表觀與內心動機互相作用的「揭示真相」

  這三種手法往往組合使用,以增加人物的複雜度。

  對這三種手法的具體應用,我們後面再談。現在來說說這三種手法的實質——關於「複雜的人物」

  「複雜的人物」「矛盾的人物」,讀者們津津樂道,而作者們也時常聲稱,寫出這樣的人物是自己的目標。可惜的是,成功者寥寥,許多作者在這方面的嘗試以失敗告終,讀者覺得人物「性格混亂」「變化無常」,繼而棄書。

  我首先想指出,人物是靠故事來表現的,這也就意味著,倘若你想寫一個複雜的人物,就要為其設計分量相當的劇情。顯然,這是需要在故事構思的時候就加以考慮,不是光靠隨意添加的支線橋段就能成功。反過來,寫這樣一個人物是否對你講故事有幫助,你的故事是否需要一個複雜的人物,這也是寫之前就要思考的。

  簡單地說,複雜的人物不好寫,寫出來也未必能管用。

  然後才是,到底怎麼寫這樣的人物。

  和不複雜的人物一樣,複雜的人物身上也有矛盾,而且更多,更尖銳。

  需要注意的是,矛盾這個政治課本里總是使用的詞,並不只表述針鋒相對,極端反差。

  矛盾是對立統一。

  我的意思是,所謂的矛盾可以這樣但並不是非要這樣——

  「眼睛娘一摘眼睛就變成了大美女」

  「壞蛋其實是個大好人」

  「那人裝著聰明實際上是個傻X,純的」

  「他表面上是個正經的好學生,實際上私藏了一大箱的重口味H漫,尤其喜歡凌辱黑暗系。」

  人物可以既善良,又無情。

  一個大毒梟,對母親非常孝順,對他人卻心狠手辣,殺人不眨眼。

  人物可以既睿智又愚蠢。

  一個星象大師,算出了天地間森羅萬象,卻因為算出自己和戀人沒有緣分而自殺。

  人物可以既怯懦,又堅強。

  一個普通的少女,遇到事情總喜歡哭鼻子,卻能夠在落魄艱難的處境中樂觀地生活。

  真實的人身上都會表現出如此的矛盾性,用大文豪托爾斯泰的話說……嗯,那句話很長,大家都知道,我就不打原文了。

  但如此依然是不夠的。一個矛盾也許夠尖銳,但沒有足夠多的矛盾還是稱不上複雜的人物

  例如上面的第一個例子,孝順母親的陰狠毒梟,我想給他添上另外的矛盾,應該怎麼做?

  場景:

  基友說:你這個人物太老套了,了無新意,同樣的人物被寫手們寫過不知道多少。那些暢銷書小說作家更是完爆你。看你寫的這東西勞資還不如去打WOW。

  我思考半天,大筆一揮,在人物設定里里添上這樣的段子:他喜歡吃巧克力,而且只喜歡吃XX街XX店裡進的XX牌巧克力。

  基友看了新改的版本,皺著眉頭說:這算啥?年過四十鬍子拉碴的黑道老大吃巧克力,真是滑稽。

  我不滿地說:這不是夠新穎了么?正是不尋常所以才有矛盾!

  他說:新穎了可不合理!黑道老大哪有吃巧克力的?

  我急了,說:黑道老大咋就不能吃巧克力了?這世界上混黑道的人多了,我就不信其中沒有一個喜歡吃巧克力的!

  我索性無視了他的全部意見開始動筆寫,人設就照原樣來,沒有吃巧克力的設定,就是一個又孝順又狠戾的黑道毒梟。等我寫到二十萬字,快到結局的時候,我又請另外一個基友來看文提意見。

  他看了好一會,忽然說:咦,你這人物是不是從XXX的小說里抄來的?

  我一翻那XXX的文章,果然,他也寫了一個「又孝順又狠戾的黑道頭子」唯一的不同是他在另一個地點販毒。我頓時生髮出一種刪掉全部二十萬字,再砸掉顯示器,把鍵盤掰爛扔垃圾桶里的衝動。

  又過了幾天,冷靜下來的我重新找到了之前的人設——「他喜歡吃巧克力,而且只喜歡吃XX街XX店裡進的XX牌巧克力。」

  我想了想,在後面添上了這樣的一段:

  XX街XX店靠近警察局,當他還是一個默默無名的小警員時,經常和一個同樣愛吃巧克力同事下班時候去店裡買巧克力。他無所謂牌子,可是對方很喜歡XX牌巧克力。他後來覺得穿著警服進去買巧克力,有點丟臉,於是每次都由那個的同事代勞。後來,那個同事在緝毒行動中殉職了。再後來,他成了掌管整個城市地下販毒行業的老大。

  基友看過之後,說,這個還不錯。

  不過,雖然我沒有砸顯示器,掰鍵盤,卻真的刪掉了二十萬字的草稿,因此改起來就變得有些費勁。我嫌麻煩就沒去再寫它。

  嘛,廢話說的多了點。我說這件事是想指出,一個人物身上的矛盾是互相作用,互相聯繫的,這樣讓讀者覺得他是個真實的人物。

  如果黑道毒梟沒有什麼明顯的道理就喜歡吃巧克力,讀者只會覺得怪異、滑稽。而如果這種貌似怪異的現象能夠和其餘的矛盾,例如人物的過去經歷,內在動機互相聯繫,就會讓人物顯得複雜而真實。

  人物的所有矛盾都能歸納一致,聯繫到一起,才能讓讀者覺得,他就是這麼一個人。

  很多細心的讀者發現,小說主角或者重要人物身上的怪癖總會有解釋。解釋其實就是一種聯繫,是作者為了保證人物一致性的一種技巧。

  《灼眼的夏娜》里,夏娜喜歡吃菠蘿麵包,其中的緣由就在天道宮外傳中揭曉。

  還有「愛上仇人兒子/女兒」這種被寫爛的劇情,主角又恨仇人,又愛仇人的女兒,這兩者不但聯繫,而且互相矛盾。

  當讀者看到主角舉著刀對仇人猶豫不決的時候,他們知道,這是因為他還愛著另一個人,他還是上一章中抱著女主熱情擁吻的那個人,還是上上章中背著受傷的女主在敵陣中浴血拚殺的那個人,還是開頭對女主一見鍾情的那個人,而不是半途從什麼犄角旮旯里亂入重生在主角身上的穿越者。

  簡單地說,讀者認可這個人物的一致性。

  作者可以寫出無數的矛盾,但必須讓所有矛盾都互相聯繫。

  人都是矛盾的。這句話我們體會最深的恐怕是在自己身上。我們時而覺得自己自私冷漠,時而又覺得自己同情心泛濫,時而覺得自己耐心極好,時而覺得自己脾氣暴躁。有些人評價自己性格時,經常出現矛盾的表述,甚至乾脆說,自己是個具有兩面性的人。

  儘管我們某些時候會發出「我怎麼表現得完全不像自己」的疑問,我們也從來不懷疑自己是否是個真實的人。因為我們的感官,意識從未表現得不一致。

  可是某些小說,戲劇中的人物比起我們對自己的認知更加複雜,矛盾更多,更尖銳,我們能夠認可這個人物的原因何在?

  一致性是根本。

  作者們精心設計的劇情讓主角身上的各種矛盾互相作用,令讀者每時每刻都同時觀察到角色的多個棱面,從不間斷地重申著一致性,於是讀者們認可,這確實是顆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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