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真的傷感情嗎?
講述:
親愛睿智的晚睡姐姐,我有個做企業高管的男朋友,年薪大約在500萬左右,我自己是中層管理人員,年薪在60萬,男朋友年紀比我大很多。我們打算結婚了,但男朋友要我簽婚前協議,條件不苛刻,但我覺得是不信任的表現。他卻說如果我愛他,就應該簽下來證明自己,但我覺得他在做這個決定時有兩點讓我不高興:一是他忽略了我的自尊心;二是他不信任我或者還在試探我。我自身條件不錯,如果不是愛,我不會選年紀很大的他,因為我自己靠自己也活得很好。但如果妥協,我心中非常不痛快,如果不簽,我們的感情也放不下。懇請姐姐指點迷津,謝謝!
晚睡回復:
前幾天鄧文迪攜手90後鮮肉小男友度假的新聞被刷屏了,和默多克分手之後,這位強悍的女子沉寂了一段時間,現在她再次用實際行動證明了她依舊是那個任何時候都可以主宰自己生命的女人。
當初鄧文迪嫁給默多克就是簽了婚前協議的,所以他們離婚的時候,鄧文迪分到的東西和前妻相比是九牛一毛,並沒有多少。但這場婚姻帶給鄧文迪的,是人生階層的提升。她在默多克太太這個身份上得到的已經足夠多。除了錢,還有眼界、視野、聲望。他徹底改變了她的整個後半生。
這些東西是即使他們的婚姻走到破裂,默多克也拿不走的。在法庭辦完離婚事宜,兩個人即將各奔東西之時,鄧文迪走向默多克,親吻了一下他的臉頰,輕輕說了聲,「謝謝你。」
所以衡量一段婚姻是否值得你走進去,最關鍵的權衡指標,是你能否從這場婚姻中獲得別的關係中得不到的益處。這益處包括感情,包括物質,也包括人生格局。
你選擇和他在一起不是圖錢,因為你自己也賺得足夠多,但一個年薪500萬的企業高層,他的好處自然也不止於能賺錢這一點,他的人生閱歷,他的地位格局,他處理問題的手段和技巧,大概都有值得你學習和珍惜的地方。
你也是年薪60萬的企業管理人員,不要像一個單純的小姑娘一樣,以「你讓我簽婚前協議,我感情很受傷」為理由,拒絕理性的去處理這個問題。
以前人們總覺得簽婚前協議傷感情,這其實還是一種窮人思維,感性思維。在大家都基本沒有婚前財產,都是白手起家的時候,婚前協議沒有市場,實現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單方面操作,的確很傷感情。「你就幾萬身家,居然還想和我簽婚前協議,我就不值那幾萬塊?」
但隨著中國有錢人越來越多,婚前開公司有產業的人也越來越多,必然出現有人沒結婚就積累了巨大的婚前財產,如果不加以協議來明確一下,全部劃為婚後財產,一旦婚姻面臨解體,將其作為共同財產來分割,對當事人其實是非常不公平的。
在這點上,男人和女人其實都一樣,超級富婆要嫁人,也同樣面臨這個問題。
我和律師好友交流過關於婚前協議的概念,她說,「簽訂婚前協議將是未來人們基本的法律共識,是必然會出現的大勢所趨,問題就在於走向這個共識還需要多長時間,要走多久。」人們富起來的步伐越快,達到這個趨勢的時間就會越短,而在普通人群當中,普及這個意識的時間就會很長。
願不願意簽這個協議,和愛不愛關係不大,不要試圖總是用感情的問題來混淆法律問題和觀念問題——如果他說愛他就應該簽協議證明自己,那你完全有理由反問他,「你如果愛為什麼不相信我?」——不說愛,要說現實。
你第一需要看協議的內容,比如他給你的協議公平不公平,有沒有侵犯到婚後共同財產,有沒有對於婚後生活的具體規劃。第二,需要判斷他是否值得你選擇,比如除了錢,你還能不能從這段婚姻中得到別的東西,比如他的人生經驗,他的社會地位,他所能帶給你的別的附加值等等。
要允許他自我保護,只要沒侵犯你的利益,給足你未來生活的誠意。同樣,你也可以要求他簽署婚前協議,婚後的收入共同建設小家庭,婚前的個人歸個人,這對你父母,或者他父母,以及可能會存在的婚前子女等,都是公平的。
窮人總覺得富人的生活會好過一點,事實上,有錢人的日子也不過好,更需要具備基本的風險意識,因為他們擁有的多,能失去的也多。
婚前協議就是富人的一層保護,有人願意放棄這層保護,和愛人分享一切,這固然能滿足對方的安全感,但醜話說在前頭,設定一個科學合理的財產安排,也不算是小氣和辜負。只能說,他愛你,也愛自己,他是睜著眼睛在愛,或許,這也不是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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