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破除身見
名色法我們不瞭解輪迴的真相,因此執著於有個『我』的實體或自性[1],生起『貪愛』與『無明』,所以產生輪迴。但這『我』只是兩個部份,一份是身體,一份是心。佛陀把它們拆開來,稱它們為『五蘊』[2]。這五蘊(khanddha)即是四聖諦的苦諦(dukkhasacca)。它們皆是無常,苦,和無我的。阿毗達磨諸論把身心的現象分作色法與名法來探討。做這個分析的工作,我們必須培養起能夠仔細觀察的心,這就是正念。我們的身心是不斷變化的物理與心理現象。三界里的一切存在(Bhava),欲有、色有與無色有,就從心理的有變為物理的有。對身心的執取稱為五執取蘊(pancuppādānākhanddho)。為何稱為取蘊呢?因眾生起了邪見,執取五蘊是我。身見這『我』在《阿含經》里是依二十種情況產生:即執取『色是我』、『色異我』、『我在色』、『色在我』;受想行識也如是。這執取(upādānā)有四種:欲取是對欲樂的渴愛,及一切世間物的渴愛;邪見取是執取邪惡之見;戒禁取是認為實行宗教儀式或苦行能導致解脫;和我論取是執著身見(sakkayaditthi)。這五蘊是依普通無差別而說的,至於『取蘊』是有漏的和是我們執取的對象。佛說:「因它們的機件組合,故名為『車』;同樣的道理,因五蘊的組合,故名為『人』。」(《相應部5.10》)佛對五蘊比喻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相應部22.95》)何以故?色如聚沫,因為色不堅實不能捏成之不凈物聚故。受如水泡,因有暫時之苦樂故。想如陽焰,因為日出而熱故,想生時就要做,猶如日出。行如芭蕉之干,因為行或造作是無真實的心髓故。識如幻,因為識是變幻欺詐故。四種執取心理的執取就是欲取(kamupādānā)、見取(ditthupādānā)、戒禁取(silabatupādānā)和我語(我論attavādupādānā)取。欲取是與貪心所相應。見取、戒禁取、我語取是與邪見心所相應。欲取是對色、聲、香、味、觸、法所生的渴愛(tanhā)而分欲愛(kamatanhā)、有愛(bhavatanhā)、無有愛(vibhavatanhā)。欲愛是享受於眼前的所緣(境),有愛是對所緣(境)起恆常的常見,無有愛是對所緣(境)起斷滅的斷見。有愛、無有愛也譯作生存愛與繁榮愛。如此而細分為十八種愛欲取,依內色外色而有三十六,再依過去、現在、未來而詳分為一百零八種欲取。執取於見是見取,見即是取,如我是常等見,世間是常等見,是見取。戒禁取是誓願執取於某些戒法(指非佛所訂立的戒),如牛戒、牛禁戒、素食戒、蓄長發戒、蹲踞戒、四肢爬行戒、執著於誦梵文或巴利文的經文、修行儀式如拜火、殺牲畜來祭祀、或砍人的手指作指鬘的邪修行,如鴦鳩摩羅等。衣著的禁戒,禁食肉戒,認為由執取邪戒而能凈化自己,或由於某些禁例而凈,由執取某些禁戒而凈的種種顛倒執著。我語(我論)取是指愚痴無聞凡夫對五蘊的顛倒執取,如色是我、我有色(受想行識是我,而色是我所)、色在我中、我在色中的四種,加上受、想、行、識共二十種的無智的執取。這種心理的執取與物理的有的關係,佛以緣起法否定了自我的存在(有)。是故若要斷除『有』,就要斷除無智的執取。身體的色法我們的身體,根據《攝阿毗達摩義論》的分法,可以分為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二大類色,共有十一種,總數共28種色法:(一)四大種(mahā-bhūta)(1)大種色---地界(pathaví-dhātu),水界(āpo-dhātu),火界(tejo-dhātu),風界(vāyo-dhātu)。(二)所造色(upādāya-rūpa)(2)淨色(pasāda-rūpa)---眼、耳、鼻、舌、身的淨色。(3)境色(gocara-rūpa)---色、聲、香、味的境色。(4)性根色(bhāvarūpa)---男性(男根purisindriya)、女性(女根itthindriya)的性色。(5)心所依處(hadayavatthu)---也叫心色(hadaya-rūpa)。(6)命根(jīvitindriya)---也叫命色(rūpa-jivita)。(7)段食(kabalinkārāhāra)---也叫食色。以上七種也稱為自性色,有相色,完成色,真實色或觀智所思惟色。(8)虛空界(ākāsadhātu)---也叫限界色(rūpa-ākāsa)。(9)身表、語表的表色(vi??atti-rūpa)(10)色輕快性(rūpassalahutā),色柔軟性((rūpassamudutā)和色適應性((rūpassakamma??atā)及身語二表也叫變化色(vikāra-rūpa)(11)色積集(rūpassaupacaya)、色相續(rūpassasantati)、色老性(jarā)和色無常性(aniccatā)也叫相色(lakkhannarūpa)。積集和相續也叫生色。以上四種也稱為不完成色,因它們不是由色法生起之因所成,這四因是:業、心、時節與食(營養)。一切色是「有緣」的,它是業生、心生、時節生和食生的,也即它是由業、心、時節、與食四法而等起。業生色(kammasamu??hānarūpa)有八不離色、八根色、心色與空界十八種。心生色(cittasamu??hānarūpa)有八不離色、五變化色、聲音與空界十五種。食生色(āhārasamu??hānarūpa)有八不離色、色輕快性、色柔軟性、色適業性與空界十二種。時節生色(utusamu??hānarūpa)有八不離色、色輕快性、色柔軟性、色適業性、聲音與空界十三種。有情眾生依胎生、卵生、濕生和化生的方式,從結生的那一刻開始;胎卵生有情的色相續流依業生從結生那一刻開始;心生從第二個心識剎那開始;時節生的從結生心住時開始;食生的從食素傳到時開始;有如油燈或河水之流似的不斷相續,直到生命結束。在死亡時,在死亡心的第十七個心識剎那住時開始,業生色不再生起,業生色,心生色與食生色會存在至死亡然後滅盡,之後屍體內只有時節生色的色相續流。如何破除身見我們所認知的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都只是短暫的因緣和合法的時空變化,沒有一刻的常住性。因此就不是真實的。若是真實的,佛說我們就能要它這樣就這樣,要它那樣就那樣,(《相應部,無我相經》SN.III,22)乃至要它永生,不老,不病,與不死,但還沒有一個人做得到。所以我們面對著這許許多多的現象,必須時時刻刻的如理作意(yonisomanasi-kāra),才能超越概念,生起直覺智(勝智abhi??āya)。解脫靠智慧,一個行者通過皈依,持戒,修習安般念或經行等禪定之後,就要學習觀照,通過觀照才能有效破除邪見與執取。佛在《雜阿含265經》中將五蘊比喻為:「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為什麼這樣比喻呢?佛說:「譬如恆河大水暴起,隨流聚沫,明目士夫,諦觀分別。諦觀分別時,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所以者何?彼聚沫中無堅實故。如是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好、若丑、若遠、若近。比丘!諦觀思惟分別,無所有、無牢、無實、無有堅固;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所以者何?色無堅實故。」這是通過認識種種不真實的概念,即聚沫、水上泡、春時燄、芭蕉、幻等等,來解釋五蘊法是真實的概念。在《相應部5.10》佛教導說∶「因它們是機件的組合,故名為『車』;同樣的道理,因為是五蘊的組合,故名為『人』。」這是通過車的比喻,即是不真實的概念,來解釋『人』是不真實的。三十二身分在觀照的部分,在《大念處經》(《長部22經》)里佛開示說:「諸比丘!猶如兩口之袋,填進種種榖物,即:稻、粳、綠豆、豆顆、胡麻、糙米,具眼者解開之,得觀察:此是稻、此是粳、此是綠豆、此是豆顆、此是胡麻、此是糙米。(這是通過兩口之袋的比喻,也即是不真實的概念,來解釋身體的三十二身分的不真實。)諸比丘!如是比丘於皮覆包充滿種種不凈物之此身,觀察上至頭髮,下至跖底,(知):「於此身有發、髦、爪、齒、皮、肉、筋、骨、髓、腎臟、心臟、肝臟、肋膜、脾臟、肺、腸、腸間膜、胃物、排泄物、腦、膽汁、痰、膿、血、汗、脂肪、淚、淋巴液、唾液、黏液、關節液、尿。」」這是通過列舉不真實的種種三十二身分,來顯示身體的不真實。佛以兩口袋比喻這個身體,有智慧者能看見它的三十二身分,並且知道它們只是色法,也知道色法是由四大元素組成的。在《大念處經》里佛指導觀照內身,是指自己身內的三十二身分,觀照外身是觀別人身內的三十二身分,如是交替觀內外身,來達到看到它只是身體而已。這是從看到凡夫所執著身體的不真實的概念,以達到見到法的真實的概念。因緣生滅法但這樣觀照法還是不能澈底的破除概念,因此我們還要觀照這身體的因緣生滅法。觀生法是指觀照這身體如何而生,觀滅法是指觀照這身體如何死亡,觀生滅法是指觀照身體一世的因緣生滅,以及從《阿毗達摩論》所分析的剎那生滅。這樣觀禪後所得的結論會是「它只是一個身而已」(於身觀為身而住),一個行者才能粉碎身體是我的微細煩惱(隨眠),這時該行者才是一個慧解脫的行者,故此他獨立而住,不執著於世上的任何物。在《大念處經》里佛說:「如是,或於內身,觀身而住:於外身,觀身而住;又於內外身,觀身而住。或於身,觀生法而住;於身,觀滅法而住:又於身,觀生滅法而住。尚又智識所成,及憶念所成,皆會「有身」之思念現前。彼當無所依而住,且不執著世間任何物而住。」所以不只是觀身,內身,外身,和內外身;還要觀生法,觀滅法,觀生滅法。到這裡還不能澈底的破除概念,因此佛說:「尚又智識所成,及憶念所成,皆會「有身」之思念現前。」『智識所成』是指意義概念,而『憶念所成』是指名字概念,在這兩種概念之下,都應該認識它只是『身』,而不是我的『身』。在這階段才算是破除概念。四界差別觀用四界差別觀是另一個破除色身是我的邪見的有效方法,要修四界分別觀,首先要在全身各處個別部位辨識四界的十二種特相(根據《法聚論》):地界的特相:硬、粗、重、軟、滑、輕。水界的特相:流動、黏結。火界的特相:冷、熱。風界的特相:支持、推動。對這些特性要先在身體的某個部位辨識到它,然後嘗試在全身各部觀察它。若從禪定的境界尤其是四禪定之後,心光明清澈,極容易觀察到,但是在其他的定境,甚至是近行定也能觀察的到,問題只是在於觀照的深淺。比如觀察安般念的入出息,入出息是風界。入息是推動,住息是支持(因為氣息鼓漲在體內),出息又是推動。因此一個行者能辨識到入出息在身體各部位的鼓漲與推動。修安般念久了,心那時只跟著出息,入息;不會起我在出息,或我在入息之念;或出息,入息是我的邪思惟,這些念會被暫時切斷;但是出定之後,『我』的邪思惟又起了。所以定的境界越高,斷煩惱的力量就越強。若觀照時,『我見』仍堅持者,就不能觀照到無常、苦、和無我。根據《相應部IV.72經.摩羅迦經MalunkyaSutta》)佛指出:「在看、聽、想時,即刻觀照,連續的意門所引起的執著,就無法生起。」因為不能看到無常,無我的覺知就不會生起。佛對彌醯說:「彌醯!一個已領悟無常者,無我的知覺亦生起。」(《彌醯經》)當一個行者能在全身清楚地辨識到所有十二種特相之後,應重複的有次第的觀察,直到能迅速的觀察身體的各部位的十二種特相。然後普遍的觀察四大的特相以達到近行定,直到見到色聚(猶如細胞),以及色聚的生滅,若能觀察到色法的生滅,這樣的觀禪直接見到真相,去除概念的污染,才能達到見清凈(Ditthi-visuddhi)[3]。這時我們對諸相的意義概念與名字概念才能被破除。經行法佛陀最早以經行法(Cankama)度了給孤獨長者須達多,靠他的贊助並成立了祗園精舍。因此經行是很重要的一個法門。經行是南傳佛教常教的修定方法,戶內經行雖也行,但戶內雜物太多,還有其它人與事易生分心。戶外林下空氣清涼,選擇一條直線約二十到三十步的平坦地面,除去雜枝和樹葉,要能清楚看得到小徑,來回經行。讓心平靜安祥,緩緩地走,不論以右或左腳先起步,維持不變,轉回原行路時以四或六步(左右合計)完成它,右腳先開步右轉,左腳先開步左轉。走的時候眼看前方約一公尺處,注意足底接觸地面的感覺。經行因為速度非常的緩慢,需要有很強的正念,很仔細地跟隨每一個既定的步驟,並細密地覺知經行的開展,若是正念受到雜念的干擾,不能進入下一個既定的步驟,將會跌倒而受傷,所以行者必需很仔細地行走,以免發生意外。雖然經行的目標比安般念來得粗顯,但長時間經行可以使行者因為修習行禪而使心獲得平靜而産生『止』(samatha),然後因為心專註而産生禪定(禪那jhana),經行可以達到三禪的境界。經行時應先起念『我要行』或『行走』,念三次才開始走,若以右足先行,應先念『右足』才走;若以左足先行,應先念『左足』才走;『停止』『轉彎』等也一樣念三次。念是想,屬於名法,身與動作是色法,是四大組合。當經行的正念培育起來時,步伐自然會放緩,達到初禪或二禪或三禪時,皆能進行觀照,心靜時能觀察到平時粗心大意行走所觀察不到的細節,行走只是一連串的不斷變易與生滅的小步伐,觀照時能很仔細地觀察到行走是物質與精神的名色法的組合,及觀照名色法的變易與生滅的性質。經行法的觀照是:(1)觀照我是名色法的組合;(2)觀照名色法的無常;(3)觀照名色法是苦;(4)觀照名色法無我。阿難陀就是以經行法,整夜經行然後回房修觀,而從初果直證阿羅漢的。觀照的簡潔的方法是觀照腳的皮肉筋骨,進而觀照四界差別,就能破除身見。從色法來看,在經行的姿勢『提起』上,根據《阿毗達摩論》的分析,它只是名法(即意門的心路過程心)所產生帶動的色法(即我要『提起』行走的心所帶動的色法),《阿毗達摩論》分析色法有兩種:即四大元素(mahābhūta)與四大元素所造色,所造色(upādāyarūpa)共有二十四種。四大元素如大地,所造色如樹木依地而生長。四大元素,有地界、水界、火界和風界。地界擴展,相是硬,它能作為其它元素立足處,水界黏接同一色聚(rūpakalāpa),特相是流動或溢出,它的作用是增長其它俱生色法,火界特相是熱或冷,作用是使同一色聚里的其它色法成熟,風界有移動與壓力,特相是支持,作用是使其它色法移動。心能帶動色聚里的八色法(地界、水界、火界、風界、顏色、香、味、食素),這八色法中風界特強,由風界而生身表,即是身體的動作『提起』的行走。其它五門心路過程心(眼、耳、鼻、舌、身)與有分心不能産生帶動的色法,只能産生被帶動的色法(即業生色(kammasamutthāna-rūpa)、心生色(cittasamutthānarūpa)、時節生色(utusamutthānarūpa)與食生色(āhārasamutthāna-rūpa)),這五門心路過程心與有分心都能生許多心生色聚,也都會含有八色法,但都是被帶動色法。『提起』的走動時,帶動的心生色法持續地生起,被帶動的四色法也跟著移動。因此身體的動作『提起』是地界的皮肉腱骨等粗的色法,被特強的風界推動和支持而産生『提起』的動作,此外上升的過程是火界與風界的作用。而在『放下』或『觸壓』時,則火界與風界的作用較劣而鈍,其它的二界地界與水界較優而強。觀照的結論是,經行名色法只是緣生緣滅之法,因此沒有我、人、眾生的存在,心中的智慧就生起,因此這樣觀照走路的過程,只是一系列的名色法在生滅而已,並沒有一個「人」在走。這些名色法都是無常、苦、無我,這樣才能破除,捨離,放下,和息滅對五蘊的邪見與執取。現代的人,思想紛亂,要有效的破除身見,很是困難,經行法能使一個行者單純的專註於腳步的觸覺,達到定境,又能使行者即時生起直覺智,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方法,我鄭重建議大家嘗試去做,每天至少經行幾個小時。正念於當下跟據佛陀的教導,我們要對名色法生起如實的知見,通過修定才能觀照,觀照不是想像,不能以概念來觀照,因此需要有定的修習,才能如實地見到名色法的真相。然後觀察六根門的四界,以及色聚里的八法聚---地、水、火、風、顏色、香、味與食素(營養素)。以及色聚的生滅,這樣才是修觀禪。一個行者若是不能得到任何成果,只要繼續觀察,並培育諸善根,以期將來能有成就。「比丘們,我不說直覺智的成就一日可得。反之,直覺智成就於次第的訓練、次第的行動(業)、次第的修持。那麼,直覺智怎樣成就於次第的訓練、次第的行動、次第的修持?有此情形,當信心升起時,他拜訪(導師)。訪問之後,他親近他。親近時,他注意聽。注意聽時,他聽見了法。聽見法,他記住了法。記住法,他洞悉法義。洞悉法義後,他藉思索法義有了認同。有認同,他升起願望。升起願望後,他有了決心。有決心,他作辨析。辨析時,他精進。精進之後,他親身體驗法義、又以明辨親眼洞見法義。」(《中部MN70經.枳吒山邑經》)厭離觀照到五蘊是無常、苦、空、和無我者,對五蘊才會生厭離,因為厭離故,所以不會執取,喜貪則斷,喜貪斷故,心則解脫,心解脫者,心解脫故,則能逐步證取四個聖果。觀照是要保持正念,定能使正念清晰,並持續不斷。正念與正定又能保護心念,免除混亂,散漫,昏沈,生起邪見及其他煩惱的入侵。當正念因正定而加強時,觀照者能把正念維持在當下(paccuppanna)[4],面對著境塵,不起分別心,正觀現象境塵的生與滅,精確有效地觀照著,並覺察(Sikkhati)和正知現象的真實性。因此佛說:「當自性的無常被觀照,自性的無我也被理解,三相之一若被察覺,其他二相也會被領悟。」(《三菩提經SambodhiSutta》)這是從形相的破解深化到概念的破解。觀照的成果觀照的成果是遠離(vivekanissita)對五蘊的執取,這是心念處的『定心』和『心離貪』。觀照的成果是離貪(virāganissita),離於五蘊的執取,這是心念處的『有上心』『心離貪』和『心離痴』。觀照的成果是滅盡(nirodhanissita),滅盡對五蘊的執取,這是心念處的『心解脫』。佛陀說:「為對未生之善法令生,起志欲,精進,發勤,策心而持。為對已生之善法令住,不忘失,倍修習,廣修習,令圓滿,起志欲,精進,發勤,策心而持。」(《相應部.正勤相應1經》)修習的過程是不忘所修的善法(經行),不為惡法(雜念)所侵奪,能念念不忘。然後令善法增長廣進,直到斷舍盡惡法,生出諸善法,清白無垢染的法,現世樂行,能以知見智慧分別斷除諸漏,而達到滅苦的利益。這個捨離放下和息滅對五蘊的執取過程,佛陀說:「是故比丘離貪慾者心解脫,離無明者慧解脫。若彼比丘,離貪慾心解脫,得身作證,離無明慧解脫,是名比丘斷愛、縛、結、慢、無間等,究竟苦邊。」(《雜阿含710經》)願正法久住!祝大家安樂!薩度!薩度!薩度!注釋:[1]自性,巴利文,sabhava。[2]五蘊,即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與識蘊。以前它是稱為五陰。[3]第三清凈的見清凈是以分辨四界,三十二身分(或四十二身分),十二處、十八界及五蘊而能清楚的見到並確定名與色,從而消除『我』的邪見,所以叫做見清凈。[4]當下(paccuppannarom)。身心的實相顯現而不與我們的貪欲相應的時刻。比如『坐的色身』、『站的色身』等等,我們在修行時就會體驗當下。三心:熱誠(Atapi)、正知(Sampajanna)、正念(Satima)配合在一起,將『我在坐』的妄執轉變成『坐的色身』;這就是當下。法增比丘,澳洲佛寶寺願眾生安樂。歡迎翻印,請先聯絡作者。請勿刪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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