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姓氏不是一回事:姓別婚姻 氏別貴賤
姓「別婚姻」氏「別貴賤」到了伏羲氏族社會時期,隨著同一祖先所繁衍的子孫越來越多,一個家族往往會分成若干支系,並散居到各個不同的地方。各個分支的子孫除了保留姓以外,為了相互區別以表示自己的特異性,便要取一個稱號作為標誌,這樣就產生了「氏」。也就是說,「姓」是一個家族所有後代的共同稱號,「氏」則是從姓中派生出來的不同支系。氏族社會時期實行「族外婚」,同一個氏族的男女不能結婚,「姓」因而也起到了「別婚姻」的作用。這即是《通志·氏族略》所云:「姓,所以別婚姻,氏,所以別貴賤。」《國語·周語》記載:「姓者,生也,以此為祖,令之相生,雖不及百世,而此姓不改。族者,屬也,享其子孫共相連屬,其旁支別屬,則各自為氏。」由此可見,姓為氏之本,氏由姓所出。
轉自米爾軍情網 http://www.miercn.comwww.miercn.com 軍情第一站秦漢以後姓和氏合二為一周代,姓氏制度已相當嚴密,成為宗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禮不娶同姓」被以法律的形式確定下來。《通志·氏族略》記載:「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也就是說,先秦時期,男子稱氏,女子稱姓,但姓與氏都是貴族才有權使用的稱號,沒有名字的平民百姓,人們統一以其職業稱呼,如庖丁是對姓丁的廚子的稱呼、優孟是指姓孟的俳優等。商周以前,姓用以區別婚姻,故有同姓、異姓、庶姓之說。氏用以區別貴賤,貴者有氏,而貧賤者有名無氏。氏同而姓不同,婚姻可通;同姓不可通婚。秦漢時期,姓和氏的區別已經微乎其微,並漸漸合二為一。《通志·氏族略》記載:「秦滅六國,子孫或以國為姓,或以姓為氏,或以氏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茲姓與氏渾為一者也。」西漢時期的司馬遷在寫《史記》時,更將姓氏混同成一個概念。清初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中說:「姓氏之稱,自太史公始混而為一,《本紀》於秦始皇則曰『姓趙氏』,於漢高祖則曰『姓劉氏』,是也。」其中甚至出現了孔子「字仲尼,姓孔氏……」其實孔子原本姓子,孔是他的「氏」。米爾軍事論壇 bbs.mier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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