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至今中國婚禮服裝的轉變

速讀提示:中國的婚姻風俗,自周代形成了六禮,程序分別為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納采就是求婚;問名為請教女子的姓名;納吉為占卜;納徵為交納彩禮;請期為確定迎親日期;親迎為迎接新娘。但在晚清和民國時期,中國的婚禮服裝發生了極大的轉變,從傳統的鳳冠霞帔轉化成了西式的白色婚紗,經歷了一個從傳統到半西化到普遍西化的過程。

  

  漢代時期,婚禮開始熱鬧起來。漢宣帝曾下詔,宣布了嫁娶舉樂的合法性。只是黃昏迎嫁、青廬行禮的習俗依然沒有改變。南北朝以前的婚禮「布幔為屋,在門內外,謂之青廬,與此交拜」。當時新郎的下裳鑲著黑邊,隨從一律著黑,迎親的馬車也漆成黑色。而且在黃昏迎親,無鼓樂,無親友祝賀。因為在古人的概念里,女子屬陰,黃昏是「陽往而陰來」,婚禮的一切都合著迎陰氣入家的含義。

  唐代歷史時期,娶妻的人家都是彩燈高掛,喜氣洋洋,再也見不到一絲陰暗的色澤。有的婚禮也改在早上進行了。南宋後,新娘的服飾形成了頭戴鳳冠霞帔,蓋紅蓋頭,上身內穿紅娟衫,外套繡花紅袍,頸套項圈天宮鎖,胸掛鏡,肩披霞;下身著紅裙、紅褲、紅鍛繡花鞋。新郎也是一身的紅色,紅冠紅袍。婚禮的一切都是紅色的,紅燈紅燭,紅色花轎,大紅喜字,喧天的鑼鼓,歡騰的人群,牽著紅綢的新郎似乎組成了恆古不變的婚禮場面。

  中國歷代封建王朝都有嚴格的服飾制度,只允許后妃命婦穿戴的鳳冠霞帔,為什麼民家女子在出嫁時能穿戴呢?傳說與南宋皇帝康王有關,也有說與明太祖朱元璋有關,故事內容大體一致,都是由於皇帝在落難之時,被民女相救,皇帝登基之後特許民女在出嫁時穿鳳冠霞帔,乘坐四人抬的轎子。

  滿族建立清代的第二年,實行剃髮易服制度。清政府接受明代遺臣金之俊的「十不從」建議,其中一條是:「仕宦從而婚姻不從」,即婚俗沿襲漢族傳統。所以,清代的漢族婚禮服裝仍和明代相同。

  

  19世紀末20世紀初,婚禮從形式到內容,都明顯地接受了西式風習。一般採取中西合璧的婚禮形式,婚禮程序比以前簡化了許多。在選擇對象方面,衝破了父母包辦的傳統,實現或部分實現了男女自由戀愛、自主婚姻,有的先進人物甚至採取報刊徵婚的形式,以全新的觀念尋找志同道合者。這些變化使晚清結婚禮儀衝破了舊傳統。

  人們把這種新婚俗稱作「文明結婚」,婚禮服裝也呈現中西結合的樣式。新娘一般身穿中式禮服長裙,頭披及地白紗;新郎有穿長袍,頭戴西式禮帽的,也有穿西服革履的。有報道說江蘇宜興地區民間婚禮:「新郎之戴頂履靴者仍屬有之,然亦有喜學時髦者著大禮服,戴大禮帽,以示開通者。最可笑者,新郎高冠峨峨履聲,在前面視之,固儼然一新人物也,詎知背後豚尾猶在,紅綠辮線,墜落及地。又有所謂陪賓者,新郎之護衛也,多親友任之,通常四人,此四人中,有西服者,有便服者,有仍服滿清禮服者,形形色色,無奇不有。」這說明了試論婚禮服飾的變遷當時婚禮上著裝的混雜。

  民國初期,新娘中穿白色婚紗的極少。因為國內沒有製作婚紗的廠家,有些政府大吏或家資雄厚的大商人、大資本家,當其子女結婚時,為了趕時髦,常會託人重金從國外購得。而一般新式夫妻則做不到。但在1927年以後,國人對婚紗的概念徹底改變。穿婚紗結婚成了女孩子們心中最大的念想。

  這種情況的發生,源於一對大人物的婚禮,那就是蔣介石和宋美齡。1927年12月1日,蔣介石與宋美齡的婚禮在上海舉行。蔣介石著黑燕尾服,白色襯衣,條紋西褲,銀色領帶,戴著雪白的手套。宋美齡穿白色長裙禮服,身後拖著銀線繡花的白色長紗,手捧一束康乃馨。當天國內各大報上都登出了蔣宋二人的新婚照。照片上的宋美齡著白色婚紗,風姿卓越,光彩照人,令無數青年女子仰慕不已。此後,國內婚紗廠家相繼建立,婚紗便在社會上廣泛流行起來。而此前,只有思想進步且有雄厚經濟實力的家庭的女子行西式婚禮時才著婚紗。

  到1935年以後,集團婚禮成為時尚,又讓婚紗進一步深入人心。集團婚禮源於民國政府倡導的新生活運動。1935年2月7日,上海市社會局開始策劃組織以簡單、經濟、莊嚴為宗旨的新式集團婚禮。4月2日,57對新郎新娘,在上海新市政府禮堂舉行了首屆集團婚禮,盛況空前。新郎穿藍袍和黑馬褂,胸前戴花。新娘穿粉色軟緞旗袍,頭披白色婚紗。各地趕來的百餘名記者全都提著相機滿場奔走,而上海市民更是萬人空巷地前來一堵盛況。也許因為是首屆集團婚禮,新郎新娘的服飾保守了一點。到後來的集團婚禮,新郎新娘的結婚禮服完全西化了,新郎西服革履,新娘白裙白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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