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婚:論猿猴搶婚故事的演變——中國文學網

論猿猴搶婚故事的演變舒燕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多民族國家,數千年來積澱了十分豐富的神話、傳說、故事,其中與猿猴有關的一類作品頗有趣味。從《山海經》到《西遊記》,從古老的民間神話傳說到後代文人創作的小說,猿猴都是一個非常活躍的形象。在大量猿猴故事中,一個帶有神秘色彩的母題是「猿猴搶婚」。從故事的早期形態來看,它們最早產生於我國古代西部的氐羌族群,並以氏族圖騰神話的面貌出現。[1]「劫夫型」和「盜婦型」是猿猴搶婚故事的兩種基本類型,前者產生於母系氏族社會,後者則是在人類進入父系制之後才產生的。

後代流傳的猿猴搶婚故事,大部分已由古老的神話演變為傳說。其軌跡大致有兩條:(一)經文人改編、再創作後進入傳奇、話本、戲曲、小說領域。(二)在民間以傳說、故事形態流傳,可分為動物起源傳說,地方風物傳說和歷史人物傳說等。無論是文人改編還是民間流傳的作品,都帶有多種宗教成分,從一個側面體現了中國古代思想文化的發展歷程。

猿猴搶婚故事在文人創作中的發展變化

自漢以後,猿猴搶婚故事引起不少文人的興趣,不斷被錄入筆記小說,並被改編為傳奇、話本,至元、明、清三代,又被引入戲曲、小說領域。在歷代文人筆下,猿猴搶婚故事的兩種類型——「盜婦型」與「劫夫型」,呈現著各自的風貌,顯示出不同的演變規律。[2]

通觀古代文人加工創作的猿猴搶婚故事,可見以下特點:

(1)在民間神話、傳說基礎上,融入了漢文古籍中其他猿猴傳說,豐富了故事的內容,作品中猿猴的形象也趨於複雜。如唐代著名傳奇《補江總白猿傳》,就吸收了我國古代有關白猿的傳說。《山海經·南山經》云:「堂庭之山……多白猿」。《南次三經》亦云:「發爽之山,……多白猿。」[3]《太平廣記》引《吳越春秋》云:越王請處女問手戰之道,「女將北見王,道逢老人,自稱袁公。」聞處女善為劍,欲觀之。「袁公操其本而剌處女,處女應節入之三,女因舉杖擊之,袁公飛上樹,化為白猿」。白猿化為老人的情節,表明當時的人有一種觀念,即相信猿不僅善變,而且能夠長壽,這與道教成仙的思想是一致的。《抱朴子》引《玉策記》稱:「壽五百歲則變為玃,千歲則變為老人。」這種觀念直到明代仍很普遍,明人王修在《君子堂曰詢手鏡》中記載了當時的人對猿猴,特別是白猿抱有的神秘看法。作者云:「人稱猿通臂,嘗讀埤雅爾雅。稽諸簡冊亦然。或雲臂通肩。」其時有這樣的說法:猿初生時均為黑色,雄性,「五百歲漸成黃而為雌,又數百歲方變為白。」[4]可見,在古人眼裡,猿——尤其是白猿,帶有十分神異的色彩,不僅有智慧,而且長命千歲,其性別與毛色亦能隨年齡的增長而變化。這種看法反映了古人對猿猴的崇拜心理,並加上他們的誇張和想像。

(2)唐、宋時期,特別是唐代,兩類作品都明顯帶有神仙色彩。至宋代以後,這種色彩逐漸淡化,而文人對「劫夫型」作品的加工也愈來愈少。唐代「劫夫型」作品較多,且不少含有女仙崇拜因素,是與道教的形成、發展分不開的。道教傳說中有許多女仙,長年在深山修鍊,故能長生不老,永葆青春容顏。唐代的公主妃嬪,多入道為女真,也與道教對女性的崇拜分不開。至唐末,這種女性崇拜形成一大高峰,其標誌是杜光庭《墉城集仙錄》的出現。該書專為女性神仙立傳,開女性神仙集傳之先河。在這種宗教氛圍影響下,唐代文人們自覺或不自覺地使猿猴搶婚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帶上了女仙色彩,使她們不再是《神異經》和《博物志》中那些群行要路,強牽男人的野女,而是丰姿絕美,聰慧超脫,頗富人性的女仙真。當然,這一時期的「劫夫型」作品,並非都含女仙崇拜因素,其中有些劫夫者,不是作為女仙出現,而是被視為妖怪的,所以,她們的結局也不是回歸山林,而是被符降服,化為猿而死。這種神(仙)妖相混雜的情況,體現了中國古代民間信仰的多元性和複雜性。

宋以後作品神仙色彩的削弱,其因主要是唐末宋初,道教神仙思想發生根本變化,由對縹緲仙境的追求轉向對人生現實苦難的慰藉和拯救,這種轉變符合當時儒、佛、道三家思想相統一的趨勢。從而使得文人改編的猿猴搶婚故事對神仙的大肆渲染少了,具有較多的現世色彩。

至於「劫夫型」作品於宋代之後少有文人改編、創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方面:其一,「劫夫型」本是母系制度下的產物,因時代久遠,民間流傳已不廣泛,故文人採用不多。其二,宋以後,隨著儒、釋、道三家的合流和程、朱理學的發展,儒家思想實際佔據了主導地位,並對文人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一般文人,對於「劫夫」一類有悖封建倫理綱常的行為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在創作中很少採用這類題材,即使偶有所采而作,也是將「劫夫」的女子視為妖怪,並給她安排了一個被殺或被降服的結局。

猿猴搶婚故事在民間流傳中的演變

漢魏六朝文人記錄的搶婚故事,文字簡潔,忠實於口頭材料,基本保留著故事的原始形態,可視為對民間傳聞的實錄。後代文人筆記中的一些作品,也承襲了這種風格。如宋代洪邁《夷堅志》中的《島上婦人》、《猩猩八郎》[5]、周密《齊東野語》中的《野婆》等。[6]除文人記錄的搶婚故事外,民間還有一些獨具特色的故事,其內容大致可歸為三種類型:

(1)動物起源傳說。即被葉德均先生稱為猴娃娘型故事的一類作品,主要用來解釋「猴子的屁股為什麼是紅的?」這類故事在民間流傳十分廣泛,主要集中在漢族地區。從現有材料看,河南、陝西、湖北、湖南、四川、江蘇、浙江等地均有不少異式。與文人創作相比,這些故事生活氣息更為濃郁,文字也很活潑、淺俗。從內容看,其產生的時代當很久遠。

古代神話大都存在著轉變為傳說的可能。猿猴搶婚故事一般也經歷了從神話到傳說的演變,其中有些作品至今還保留著某些古神話的遺存。猴娃娘型故事的古老因素,具體表現在以下兩方面:

首先,故事中的主要形象猴子,不是自然界中普通的猿猴,而是帶有神靈色彩。如河南淮陽流傳的《老猴精》中的猴子,就是因為「受了日月精華,通了靈性」,嚮往人類的生活,才跑到山下,背姑娘上山成親的。[7]淮陽是伏羲舊都,為華夏古老文明的誕生地之一,民間流傳的這一類以猴為精的傳說,其產生應該有深厚的文化歷史背景。遠古時代,由於受羌文化影響,中原地區曾盛行過猿猴圖騰崇拜,後來,這一古老的圖騰形式隨著羌人在部落戰爭中的失敗以及中原一帶農業社會的到來而衰落,代之而起的是對龍圖騰的膜拜,但是,在廣大民間,古老的猿猴崇拜仍保留著不少遺迹,有些即沉澱在民間口頭創作中,猴娃娘型故事就是其中的代表。故事中的老猴精很可能是由古代的猴形神演變而來的。猿猴本是羌人部落中的圖騰神,它曾隨著羌人勢力的擴展在中原有過相當大的影響。當羌人戰敗以後,它在中原的形象就變了,勝者為神,敗者為怪。當這種觀念在民間產生廣泛影響時,就成為後代迷信、傳說中許多猴形怪物出現的重要原因。

其次,故事中至今還保留著一些相當古老的情節,如黃蜂或喜鵲作媒;老猴半夜(或天不亮)偷偷把姑娘背走;姑娘用杵臼爭著舂米,又把石磨燒燙以懲罰猴子等等,這些都反映了我國古代原始社會時期的人類生活。

不少猴娃娘故事都有喜鵲或黃蜂作媒,把姑娘搶到猴兒洞中去的情節,這類以鳥鵲為媒(或引路人)的細節,與古代「玄鳥生商」神話有關。古神話說:簡狄吞玄鳥之卵生啟。從此,玄鳥就與婚嫁有了難分難捨的聯繫,並成為婚姻之媒。《詩經·大雅·生民》曰:「克克祀」。《毛傳》云:「玄鳥至之日,以太牢祀於郊禖」以求子。郊禖,即生殖之神,亦謂高禖。《禮記·月令》載:「仲春之月,……是月也,玄鳥至,至之曰,以太牢祀於高禖。」鄭玄註:「玄鳥,燕也,燕以施生時來巢人堂宇而孚乳,嫁娶之象也,媒氏之官以為侯。」[8]由是觀之,黃蜂、喜鵲等鳥類在民間故事中充當媒人的角色,當是受了「玄鳥生商」神話的影響。

《易·繫辭》說:「黃帝作杵臼」,「斷木為杵,掘地為臼。」可見,杵臼的發明相當古遠,而石磨盤也屬最古老的穀物加工工具。用燒燙石磨的辦法來懲罰猴子,使它不敢再來,從此,猴子的屁股就永遠是紅的。這種對動物身體特徵的解釋,恐怕也是遠古時代人們基於自己的生活而生髮的想像,且當時對其是深信不疑的。至於老猿半夜偷偷把姑娘背走的情節,則是人類由母系制向父系制過渡時期搶婚習俗的折光反映。

(2)地方風物傳說。主要見於解放後搜集整理的民間文學資料。如《黃山的傳說》中有一個故事,敘說了黃山後海風景「猴子望太平」的由來。[9]這篇傳說不僅吸收了古代猿猴搶婚傳說的主要情節,而且將《西遊記》中孫悟空以及古代傳說「猩猩醉酒」等融合進來,塑造了一個富有感情的靈猴形象,猿猴娶妻時的喜悅,妻子逃走後的焦急和痛悔,以及它每日坐在石上呆望的神態,都被描寫得栩栩如生,躍然紙上。

(3)歷史人物傳說即猿猴搶婚故事與歷史人物相結合的一類作品。如湖南省石門縣流傳的《包公除猴精》,即是其一。故事說:宋仁宗年間(1023—1063年),開封附近有成千上萬隻猴子作亂,百姓找包公告狀。包公用計,火燒萬猴,只有母猴精未死,變作美女入後宮,作了西宮娘娘。帝迷女色,丟朝政,終日陪精玩樂。母猴精為報燒身之仇,欲害包公,於是裝病,並告皇帝只有吃了包公的心,才能醫好此病。後來,包公靠了門閂神的幫助,終於使母猴精現了原形。[10]這篇傳說在古代「劫夫型」基礎上有很大發展,除具有母猴變美女害人的情節外,還融入了「烏龜欲吃猴心」和「門閂神助人除妖」等民間故事情節(只不過將烏龜欲吃猴心的故事改成了猴精要吃包公的心)。作品揭露和批判了封建帝王的荒淫無度,表達了民間百姓除惡揚善的美好願望,也表現了人民對清官包公的敬仰。與文人再創作的那些歷史人物傳說——如《補江總白猿傳》、《陳巡檢梅嶺失妻記》等相比,無論在思想內容還是藝術特色上,都具有濃厚的民間色彩,顯示出獨特的風格。

故事演變中各種宗教思想對作品的滲透

在猿猴搶婚故事的演變過程中,無論是民間、還是文人作品,一般都滲透著一定的宗教色彩,其中既有原始宗教成份,又有後世人為宗教因素,使作品呈現出複雜的面貌。

中國古人好巫、信鬼,這種風尚由來已久。《禮記·表記》說:「夏道遵命事鬼敬神」,「殷人尊神,先鬼而後禮。」這種信仰在文人中與民間是一樣的。「文士撰志怪書,以為幽明雖殊途,而神鬼皆實有,故其敘述異事,皆本乎誠。」[11]猿猴搶婚故事中有大量神、鬼變形情節,它們反映了我國古代的鬼神信仰,其中也包含著精怪變化的迷信觀念。《論衡·訂鬼》篇說:「物之老者,其精為人;亦有未老,性能變化,象人之形。」《抱朴子·登涉篇》也說:「萬物之老者,其精悉能假託人形,以眩惑人目。」這種觀念與原始社會時期的萬物有靈信仰有關。猿猴搶婚故事中的老猴精或通人語、或變人形以迷惑人等情節,都源於原始宗教對古人的深刻影響。

在後代人為宗教中,最先承繼原始宗教因素,並在中國本土產生和發展起來的是道教,它對猿猴搶婚故事的流傳及其演變具有重要影響。搶婚故事中的絕大多數作品具有濃厚的道教色彩,搶婚的猿猴或為仙,或為妖,前者融入了道教中的神仙因素,後者則是巫教的間接反映。其中一些猿猴形象,既有道、又有巫的色彩,反映了道教和巫教的血緣關係。如明代小說《三刻拍案驚奇》二十三回中的白猿,長年修鍊之後十分善變,常化作美女,去引誘世俗男子,採取元陽,這是道教的色彩。她為戲張真人,又變為一老婦,能卜知過去未來,這又頗似古代的女巫,顯出了巫教的特點。

在中國長期的封建社會中,對人們的思想意識、道德觀念等產生深刻影響的宗教,除道教之外,還有儒教和佛教,特別是儒教的作用更是巨大。春秋戰國時期由孔子所創立的儒家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由於它適應封建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制度和以封建宗法製為基礎的社會倫理關係,所以得到統治者的提倡、宣揚,被推上了正統地位。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後,儒家思想便在政治權力的庇護下被宗教化了。隋唐時期,儒、釋、道並稱為「三教」,此後,在中國文化領域,出現了三教合一的趨勢。這種思想文化特徵不可避免地反映在猿猴搶婚故事中,使一些作品既帶有道教色彩,又兼有儒、釋二教特徵。例如唐宋時期的搶婚故事,大部分是以某某人遷官赴任(或罷任,或趕考)為開端的,故事中的男主人公多半是儒生,他們的思想也多具有儒家特點。如《瀟湘錄》中的焦封,罷任後喪妻,客游於蜀,雖與孫夫人(為猩猩所化)交好,卻終因「名與宦俱未稱心」而告別孫夫人,「回京洛為名宦」。作品表達了讀書作官,以事明主的儒家正統思想,這在封建社會的士大夫階層中頗有代表性。

不同的人為宗教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除了吸收、融合其他宗教的有利因素外,也常常採用排斥、攻擊、詆毀的方式來壓制其他宗教的發展,這種矛盾、鬥爭貫穿於宗教發展史,也表現在文學創作中。明代話本凌濛初所著《初刻拍案驚奇》中的猿猴搶婚故事就反映了這種鬥爭。作品通篇宣揚的是佛家「因果報應」的思想,其中興妖作怪並被殺死的猴精是一個怪老道變來的,而戰勝老道的則是佛教尊奉的觀音。此篇顯然是佛教徒借民間搶婚故事用來詆毀道教的,以示佛法無邊,佛勝道敗。由此可見,猿猴搶婚故事中的宗教思想因素是複雜的,它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中國傳統社會中不同宗教之間的相互交匯、矛盾和鬥爭,顯示出中國思想文化發展的曲折歷程。

猿猴搶婚故事流傳演變的心理基礎和現實因素

(一)心理基礎

猿猴搶婚故事自產生以來在民間廣泛流傳至今,其重要原因之一,與我國古代民間對猿猴的信仰有關。在中國民間諸神中,猿猴曾扮演過雷神、水神、門神、繁衍之神等多種角色。這些猴形神的存在,使人們對猿猴始終抱有神秘、恐懼、敬畏等複雜心理,成為猿猴搶婚故事流傳演變的重要心理因素。試分述之。

(1)雷神:自晉代至近代,民間對雷神究竟是何形象,猜測不一,其中較普遍的看法是類猴。晉《搜神記》與唐《酉陽雜俎》[12]中均有雷神下墜,其形如玃的記載。《稽神錄》(卷一)還記有「雷公盜人女」的民間傳聞。[13]

(2)水神:猿猴為水神的記載早在《山海經》中就有了,如:「長右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禺而四耳,……見則郡縣大水。」(《南次二經》)「犲山,有獸焉,其狀如夸父而彘毛,……見則天下大水。」(《東山經》)宋《太平廣記》「李湯」條引《古岳瀆經》,始載巫支祁傳說,從此,這位「青軀白首,金目雪牙」的猴形怪獸,便成為我國古代最著名的水神,並對《西遊記》中孫悟空形象的形成產生了直接影響。

(3)山神:宋·洪邁《夷堅志》載:福州永福縣能仁寺護山林神是一隻猴王,其形如婦人,人身猴足。[14]這與《說文》中的「夔,一曰母猴,似人」十分相象。韋昭注《國語·魯語》雲「夔一足,越人謂之山繰,人面猴身能言。」宋人所記民間信仰中的猴形山神,與我國古代神話傳說中的神獸「夔」有什麼樣的聯繫?這個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但由此可以得到一點啟示:即遠古時代的神會以多種形式保存在後代民間信仰中,並對人們的思想意識、日常生活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

(4)門神:中國古代的門神,具有保護神的職能。而在河南靈寶一帶,猴子就是作為保護神出現的。據《抓髻娃娃》一書的作者說:一九八七年,他們到黃河流域考察民俗,在靈寶縣馮佐村看到村口立著一個鎮邪的猴子木樁,當地人說這是黃河古渡茅津渡太陽渡船尾上立的木樁,為的是鎮妖避邪,取個吉利。以前,馮佐村還有個習俗,即年年春季,戶戶門上貼猴,以驅瘟辟邪。靈寶為我國神話傳說中的猴形英雄——夸父逐日渴死之地,至今那裡還有以夸父命名的夸父村、夸父山。由此推測,當地樹猴樁,門上貼猴畫的習俗其來久遠,很可能與上古時代中原地區的猴圖騰崇拜有關。在各地民間流傳的猴娃娘型故事中,也以河南、陝西等地的故事內容最為古老,數量也較多,這些都隱隱透露出華夏文明初始期的文化痕迹。

(5)繁衍之神:在民間,猿猴還以生殖神面貌出現。如陝西寶雞婚俗,女子出嫁,嫂子要為其作突出男性生殖器的布猴藏在衣箱內,抬到婆家,羞不示人。這個布猴就是作為她丈夫象徵的繁衍之神。從民間保留的這一古老習俗可以推想:最早在民間產生併流傳的猿猴搶婚故事,同樣具有繁衍功能,它不僅反映了遠古先民以猿猴為始祖的圖騰觀念,而且表達了人們祈求繁衍後代子孫的願望。雖然在後代的發展中,猿猴作為始祖神的重要地位遭受貶抑,但這一古老信仰作為一種深層的意識和文化,卻一直在民間擴布著它的影響。

民間由於無知而產生的迷信思想,也是猿猴搶婚故事廣為流傳的心理因子,它與民間好巫信鬼的風尚有關。由於古代科學知識不發達,特別是人類對於自身生理、心理現象還缺乏科學認識,因此,對於夢境、各種疾病和怪胎等,便產生一些迷信說法。其中與猿猴搶婚故事關係密切的是怪胎迷信。洪邁《夷堅志》中記有多例,如:「新城縣中田村民李氏妾。生子,軀幹矬小,面目睢盱如猴,手足指僅寸,不類人。三弟皆然,今五六十歲。南豐縣京源村民丘氏妻,孕十年,兒時時腹中作聲,……後產一赤猴,色如血,棄之野,母幸獨存。」[15]這類關於怪胎的民間傳聞,直到本世紀中期還時有記載。民間迷信認為,怪胎主凶,故對怪胎常用某種嚴厲手段對付,以防其再來投胎或為患。而怪胎的產生,是由於鬼怪作祟,如有婦人產小蛇,便是蛇與神之交合後產下的,那麼,猴形怪胎的產生,便是有猴怪搗鬼,用猿猴盜婦的故事來解說便很自然了。

(二)現實因素

(1)「野人之謎」。

在歷代猿猴搶婚故事中,常伴隨著一種「野人」傳說,這些「野人」不同於一般的猿猴類動物,它們形體高大,性情兇殘,尤喜歡搶人成婚,關於它們的傳聞,直到本世紀七十年代末,仍有所聞。「野人」傳說的特點是現實感強,由於該傳說常敘述某人親見、親歷之事,故使聽者極易相信。有關它們的傳聞,甚至引起了科學考察者的注意。「野人」,已不僅僅是古代傳說之謎,而且同飛碟、外星人、百慕大三角一起,成為當今世界的四大科學之謎。

據中國「野人」考察研究會提供的材料,野人搶婚的事例在我國新疆、內蒙、福建、西藏、四川、廣西、雲南、湖北等地均有發生,如:1900年,內蒙一商隊途經山區,其中一人被母「野人」搶去為夫,後被救出時,神經已失常;1976年,福建寧山區一位20多歲的婦女被一公「野人」抓進山洞生下一毛孩,1978年逃回。……[16]

對於「野人」是否存在這一問題,科學界有許多人持懷疑甚至根本否定的態度。因為關於「野人」的情況報告,多來自當地目擊者的口述,至於活體的或化石的材料,至今尚未獲得。另有少數人持肯定態度,他們認為:在人類進化史上,有一個長達五百萬到一千萬年的缺環,在這段漫長的時間間隔里,肯定存在過一種介於猿和人之間的高級動物,「野人」很可能就是它們的後代。

自然界中是否真的有「野人」存在?對於人類來說這還是一個謎。在徹底解開這個謎團之前,任何肯定或否定的結論都是草率的。但是,至少我們可以說,「野人」的存在是可能的。正如致力於「野人」研究的英國女科學家邁拉·沙克利博士所說:野人問題有四個存在——它存在於人的心中;存在於藝術中;存在於文獻中;存在於現實中。[17]本文將「野人」之謎作為一種現實背景提出,是因為它在猿猴搶婚故事的流傳過程中,零星地卻又不斷地滲透到故事的群體中來,並以其特有的真實感,加深了人們對搶婚故事堅信不移的態度,從而對故事的流傳和演變起到一定促進作用。

(2)古代養猿之風的盛行

這種風氣,上自天子,下自一般官吏,都曾被浸染。唐代傳奇《孫恪》中的白猿,就是高力士買去獻給天子的。歷代筆記小說,如唐代趙的《因話錄》[18],元代陶宗儀的《輟耕錄》[19],明馮夢龍的《古今譚概》[20]以及清代張潮輯錄的《虞初新志》[21]等,對養猿之風都有所記載。這種風氣,使人們對猿猴這一性情乖戾,又頗為靈逸的動物有了更為細緻的觀察和認識,但又常常不全面,所以,筆記小說中對猿猴性情的說法,也就不同:或謂猿淫,或謂猿義,或謂猿靈。這些看法具有一定的現實根據,所以很容易被人們接受,並構成一種傳聞,從而成為文人雅士茶餘飯後的談資和激發其創作靈感的材料。

結束語

猿猴搶婚故事是一個複雜的綜合體,其中既有自然因素,又有社會文化因素。在這一故事中,深深蘊藏著中華民族古老的觀念、習俗和信仰。無論是它的產生還是演變,都始終伴隨著中國文化的發展歷程。對這類故事的研究,能夠加深對我國歷史文化傳統的了解。

猿猴搶婚故事的起源是很古老的,從它包含的猿猴圖騰崇拜因素來看,可追溯到人類早期的母系氏族社會階段。它最早產生於古代西部的羌人集團,並作為華夏文化的原始形態之一,對後來的漢族及西南等地的少數民族產生了相當大的影響,滲透到他們的神話、傳說、民間故事及風俗、信仰中。作為由多民族成員構成的中華民族,其文化從一開始就是多元的。被稱為少數民族的文化,很早就滲透到漢民族文化之中,雖然在漢族封建統治者的壓制、排斥和歧視下,它們可能會以一種變形的方式出現,但是,其存在的真實性以及對漢族文化的影響是不容否定的。所以,我們在研究漢族文化,包括民間神話、傳說、故事和文人創作的作品時,不應忽視少數民族文化的影響,而應在源與流上探索它們之間的內在關係。當我們把華夏文化作為一個整體來研究,而不僅僅局限在漢民族的文化特徵時,就會避免一些片面的認識和看法。

過去有不少學者認為中國不存在猿猴神話,故在探討猿猴搶婚故事及《西遊記》中孫悟空形象的來源時,把目光完全投向印度,認為這類故事以及孫悟空的形象都淵源於印度史詩《羅摩衍那》。筆者認為,印度文化在猿猴搶婚故事的演變過程中,對作品產生了一定影響,但這只是流,而不是源。作為一種在民間有深遠影響,且流傳了幾千年的故事類型,其起源當從中國本土的歷史文化中去尋找原因,而這一文化,就不僅僅是漢族的文化,也包括少數民族的文化;不僅僅是書面的、文人的記載,也包括口頭的,民間的創作以及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民間風俗信仰。

注釋:

[1]舒燕《試論猿猴搶婚故事的起源》,《民間文學論壇》,1992年第1期。

[2]葉德均《猴娃娘故事略論》,《民俗》1937年第1卷第二期。姚立江《「猿猴搶婚」傳說初探》,《民間文學論壇》,1989年第5—6期。

[3]引《山海經校注》,袁珂,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4]《歷代筆記小說選》(金、元、明),江畲經編輯,上海書店1983年版。

[5]洪邁《夷堅志》,中華書局,1981年版。

[6]《宋稗類鈔》(下),(清)潘永因編,書目文獻出版社,1985年版。

[7]《中國民間故事集成·河南淮陽卷》。

[8]參見《中國古代神話與史實》中,與「玄鳥」、「高禖」有關的章節,朱芳圃遺著,中州書畫社,1982年版。

[9]《黃山的傳說》,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

[10]中國民間故事集成·湖南卷《石門縣資料本》,1986。

[11]引自《魏晉南北朝志怪小說研究》,王國良著,文史哲出版社(台灣),1984年版。

[12]見卷八。

[13]參見《中國民間諸神》。

[14]《宗演去猴妖》,《夷堅志》,中華書局,1981年版。

[15]《夷堅志·江南木客》。

[16]引自《野人求偶記》,紫楓編,中國民間文藝出版社,1988年版。

[17]參見《世界野人之謎》,[英]邁拉·沙克利著,方中祜等譯,廣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18]《筆記小說大觀》(一),第91頁,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版。

[19]《輟耕錄·猴盜》,《歷代筆記小說選》(金、明),上海書店,1983年版。

[20]《古今譚概·躲破鼓》(明)馮夢龍,海峽文藝出版社,1985年版。

[21]《虞初新志·義猴傳》(卷一),第19頁。

作者簡介·舒 燕 1965年生,湖北黃陂人。執教於北京語言文化大學漢語學院。發表論文多篇。

原載:《中國文化研究》1998年冬之卷(總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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