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謂與對象化:克服虛無主義的辯證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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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暨南大學社會科學部 田 明

內容提要:唯物辯證法是立足於現實的認識與反思方法,而價值理念則是無形的存在,只能依託人的行為來表象自身,因此在價值評價時唯物辯證法常遇瓶頸,不能直接進行價值評價,只能間接透過主觀尺度進行評價。人的行為存在所指之價值理念與所謂之道理,其正當性首要立足於所指之價值理念進行自證,而後立足於現實來實證。中國式虛無主義的原因在於,所謂之理是主觀尺度的表象,所指之維卻是價值理念,主觀尺度經過經驗式檢驗被誤當作價值理念。若要克服虛無主義,主觀尺度需通過對象化方式獲得現實性,進而在價值評價中呈現主觀尺度與價值理念的差異性,以達到價值評價主體自我揚棄的目的。

關 鍵 詞:虛無主義;價值;主觀尺度;對象化;辯證法

標題注釋:本文為2013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當代中國克服虛無主義的戰略研究」[項目編號:13CZX016]的階段性成果。

虛無是現代化進程中不可迴避的陣痛,其核心問題歸結於價值評價主體的正當性確立。「現代主體是自我規定的,而按照以前的觀點主體是在同宇宙秩序的關係中得到規定的。」①現代主體的正當性確立既不是一個純粹形而上學問題,也不是一個純粹價值哲學問題。《啟蒙辯證法》講道:「主體的覺醒也必須以把權力確認為一切關係的原則為代價。」②在先驗世界崩塌之後,現代人依然保留著一種「超越的」情懷,「這種意義的『超越』,那本身無限,自己與自己同一的自我意識,也是有的」③,因為「我們的心靈總相信一種秩序,一種簡單恆常而有普遍性的規定」④。當權力、超越、秩序被擺放在一起時,價值虛無的困境自然彰顯,一種經驗式的主體性原則依然被用來投射世界秩序,在超越的維度,表現為現實自我與理想自我的同一,而在經驗維度,表現為「我的世界」與「世界」的同一。

既然超越的情懷依然存在,虛無問題不可被簡單地歸因為「最高價值的自我貶黜」,而是因主體性原則差異所導致的自我超越的路徑衝突。所以,價值的最高理念在人心中並未暗淡,而是在主體性矛盾中被遮蔽。若要使其再次彰顯,須區分主體性原則與價值理念之間的區別,在現實中為主體性原則的普遍化過程開闢反思的空間。

一、現實與抽象:唯物辯證法的價值評價困境

作為一種唯物主義範疇內思維病理學的診斷方法,辯證法被馬克思轉化為一種立足於感性的活動論,但感性的具體卻往往被誤讀為現實。具體與現實有關,但內涵不同。馬克思認為,認識應以直接現實性為依據,但現實性的通達是一個過程,不可簡單地直觀。馬克思並不把當下的直接性具體等同於現實,因為從片面的直觀到完整的過程尚需要有目的的活動的參與,即實踐。所以,馬克思認為唯物辯證法應該是一種感性活動論,而不是感性直觀論。

具體與現實之間不可隨意畫等號,具體畢竟是思維中的具體,而現實則更具有獨立性與客觀性。現實與認識行為相聯繫,構成了激發反思的否定力量,反思不復源於先驗世界與經驗世界的距離,它就存在於現實之中。辯證唯物主義承認現實的可知性,但從過程的視角分析,可知並不意味著現實可以被直接把握。因此,儘管立足於現實,馬克思依然在可知論中設立了否定維度,可知中包含著未知,認識行為要立足於現實為未知留出空間,這一部分空間通過實踐行為構造其內容。

若把感性具體等同於現實,未知部分就會被相應忽視,甚至「未知」在想當然中轉化為「已知」,認識活動隨即也喪失了否定之維,導致實踐動力的貧乏。所以,唯物辯證法包含著「抽象——具體——現實」三個基本維度,所謂反思不僅是從抽象到具體,更要釐清具體與現實之間的差異。

反觀抽象維度,馬克思認為其中不僅包含了認識論通用的概念、判斷和推理,同時也融入了以合理性法則為代表的思維形式,即講理的方法論依據。故而,1845年以前的馬克思重點批判了德國古典哲學中的思辨性,它們用主觀的抽象法則替代現實規律,進而使複雜而多樣的社會被思維法則同一化。但是,如果站在病理學的視角,馬克思的批判行為從一定層面上承認了思維法則預先存在的事實,認識的過程總是從預先存在的思維法則出發,此為認識的常態,立足於常態批判其中的錯誤,唯物辯證法合理性才得以彰顯,即把先入為主的思維法則拉入到現實維度中進行檢驗,以糾其中之偏。

所以,從抽象到具體必須立足於現實的關切,可關切不等於通達,更不意味著與現實完全一致,正如關注問題不等於解決問題。即便在對現實的關切當中,人們還是會從預先存在的思維方法出發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因為,雖然預設法則具有局限性,但若缺失,認識活動便是盲目的。馬克思認為預設法則是一種主觀尺度,「即從主體方面來看:只有音樂才激起人的音樂感;對於沒有音樂感的耳朵來說,最美的音樂毫無意義,不是對象,因為我的對象只能是我的一種本質力量的確證」⑤,用主觀尺度代替了社會現實是認識論的常態。儘管主觀尺度有限,卻是自我確證的一個起點,所以主觀尺度必須存在著現實的否定之維,在從個體的現實到社會現實的過渡中被逐漸揚棄。

但當唯物辯證法被應用於價值理念的詮釋時,其中的認識論困境也隨即彰顯。價值理念是抽象的,且沒有直接的具體表象,認識論無法從直接現實性維度詮釋價值的內涵。當今中國社會,人們慣用認識論上的真理判斷替代價值判斷,這很容易陷入一種沒有價值只有真理的環境當中,彷彿價值就是「主觀」的另一個代名詞,談價值「色變」導致價值不能被正視。

若如尼采所言,虛無是最高價值的自我貶黜,那麼人心當中針對最高價值必然存在普遍共識,但是詮釋價值理念的路徑卻往往截然不同,有時在追求同一價值時會出現南轅北轍的窘境。

作為一種抽象理念,價值必須要靠人的行為進行詮釋。價值理念的獨特性就在於,它自身並沒有任何的現實表象,而人的行為恰恰構成了價值理念的表象。於是,針對不具有現實表象的理念,其內容的構築只能以人的行為作為載體,即最高價值內在於人的現實行為當中,而不是一種外在於人的對象。若唯物辯證法要針對最高價值進行分析,其所立足的現實只能是人的現實——那種具有濃厚主觀色彩的「客觀」現實。

最高價值是一種無形的抽象理念,無形的理念要轉化為「有形的」——即感性的——對象方能被認識,繼而將認識結果轉化為一種秩序以規範主觀行為。所以在價值理念的詮釋行為之中永恆地存在著一種差異性,即無形與有形的不同。但無形與有形又永恆地結合在一起,結合點便是前認識的主觀尺度。一方面,主觀尺度須以無形的理念為根據,即每種行為必須首先被判定為正當方能施行;另一方面,主觀尺度的現實化過程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與具體性。無形與有形的差異在主觀尺度上重新表現為抽象與具體的差異。價值的辯證法表象轉化為「抽象理念——主觀尺度——實踐」。

所以,現實行為必須依附於一種理念以證明為「正當」,也就是說一種行為必須首先自證是善的、正義的或道德的。但另一方面自證的根據卻是無形的,它必須同時依靠有形的、感性的外在現實為根據,從認識論角度證明為「合理」。這具體表現為,人們只能從經驗性事實中利用認識論來證明具體行為與價值理念的同一性。如此,價值評價的「好與壞」相應地轉化為真理評價的「對與錯」,進而逆向地用真理判斷規範主觀尺度。

但由於主體的經驗性事實畢竟有限,且無形理念與有形行為之間的差異性永恆存在,主觀尺度與經驗事實之間的同一會被誤認為主觀尺度與價值理念的同一,當一種主觀尺度能夠在現實中找到事實依據時,主觀尺度會替代價值理念自身,獨立於價值理念而存在。

所以,儘管主觀尺度與價值理念之間存在著差異,但是主觀尺度卻可以與經驗事實達成當下一致性。虛無產生的原因之一就在於人們主觀地將主觀尺度與經驗事實的一致性等同於主觀尺度與價值理念的一致性。進而,一種行為越是合理,主觀尺度的獨立性就越強。這現實地表現為,人們越講理,彼此價值判斷的差異性就越大,越難以相互融合,以致會走向了價值相對論的極端。

可見,在人的行為中,一方面存在著價值「所指」,另一方面存在著道理「可謂」,兩者既相互結合又存在差異。即便運用唯物辯證法,如不能正確處理價值所指與道理可謂的關係,也難免會犯錯誤。未能明確價值評價與真理評價的差別,就不能正視價值理念與主觀尺度的差異。儘管唯物辯證法立足於實踐,但實踐在中國多與真理判斷相結合,或多或少存在著用真理判斷取代價值判斷的傾向——只要行為是合理的,就認為它是正當的。

所指的對象是價值理念,所謂的對象是實踐的合理性。一方面,每一種實踐行為都必須指向公認的價值理念。另一方面,直接的現實性又充當著事實依據佐證著實踐行為。如果唯物辯證法僅僅立足於主觀尺度與事實依據之間認識論上的一致性,忽視了主觀尺度與價值理念之間的差異性,這是對唯物辯證法的錯誤應用。例如,問「善是什麼」,雖然唯物辯證法打破了思辨哲學的束縛,不會僅僅從抽象概念的關係角度來獲取答案,但人們同樣會經由從實踐到認識的過程,添加價值理念的謂詞部分。在人們把注意力完全放在道理的陳述上時,會立足於實踐的正確性,經過一種經驗主義式的認識過程,把主觀尺度放在謂詞的位置。也即,不是直接地用概念去「謂」,而是透過實踐再用概念去「謂」,以得到真理維度的規範。

「理」從經驗事實中獲取,其中融入了主觀尺度。可事實上,在抽象的真理判斷中,根本尋覓不到主觀尺度的影子,反而會把有限的道理當成是絕對且客觀的真理,用相對替換絕對,用偶然替換必然,最終用有形之理替換無形價值。黑格爾在《小邏輯》中著重批判經驗主義的認識論,「經驗主義者把這類具體的內容抽象化……而且除了在現象中即可說明的[因果]聯繫外,也沒有別的聯繫或規律可以認為是合法的。所以經驗的知識便在主觀方面得到一堅實據點,這就是說,意識從知覺里得到它自己的確定性和直接當前的可靠性」⑥。如此,在實踐的認識論維度中,謂詞的「理」很容易取代主詞的「價值」,用有限真理判斷去規範主觀行為,道理之間的衝突導致了價值維度的退隱,使得價值不斷被貶黜,直至實質性消失。

但是,馬克思的實踐思想不僅要從實踐到認識,還要從認識再到實踐,道理的正確性可以得到不斷揚棄,任何一種道理都不可獨斷地被放在價值理念的謂詞上,而是通過揚棄不斷與價值判斷相趨近。對此,我們必須意識到,雖然無形的價值理念與有形的道理規範並不等同,但價值理念能且只能通過道理才能起到規範性作用,即價值理念在真理判斷中被現實化,僅僅「指」向價值理念還不夠,必須「謂」出所以然。所謂之理不僅僅是道理,更是價值評價的現實載體。價值如果沒有規範性,自然也就毫無意義。道理雖然可以在實踐中不斷揚棄,但價值評價的規範性卻要求道理的固定性。有形道理是無形價值的現實代言人,若代言人不斷變化,必然損害價值評價的權威,社會也就無秩序可言。如果要價值,實踐揚棄認識的效果必然被弱化,因為實踐不僅要求真,更要用真理判斷完善價值規範,樹立社會秩序,秩序不可朝三暮四。但如果只求真,忽視實踐背後的價值維度,所導致的不僅是價值相對論,甚至是無價值。

其實,辯證唯物主義的一大突破,就是主觀尺度與真理維度的辯證結合,唯物辯證法的使用者必須意識到無形價值與有形道理之間的差異,對於任何一個價值評價主體,不僅要「謂」,更要在「謂」中有所「指」。一旦有謂無指,所謂道理不復價值理念實施規範的現實載體,而是主觀尺度自身合理性的佐證。而一旦有指無謂,價值評價的規範性則難以體現,社會則陷入虛無的狀態。若要克服當前中國虛無問題,必須要明確「價值理念——主觀尺度——實踐」三者之間的差異性。

二、對象化對虛無的克服

中國虛無主義問題的獨特性在於,價值共識的所指維度並沒被破壞,只是因為過分訴諸「所謂」,使得道理衝突替代了價值衝突,因講理的矛盾動搖了共同的價值理念。因此,虛無問題的中國式解決需要明確兩個基本前提:其一,價值理念內在於主觀尺度;其二,在實踐之維當中,道理與其說是在施行價值評價的規範力,不如說是在施行主觀尺度的規範力。唯有正視這兩個前提,中國化虛無主義的根源才得以彰顯,不是因為價值自身被貶黜,而是主觀尺度替代了價值尺度,進而由於主觀尺度難以獲得共識導致價值規範的地位被削弱。解決中國化虛無主義的鑰匙須立足於主觀尺度的辯證反思。

雖然無形的價值理念要通過主觀尺度來表現,但主觀尺度同樣也是無形的,必須在對象化活動中獲取現實性。對象化活動是一種有目的的活動,也即主觀尺度在滿足需要的動力下實踐,從而將主觀尺度注入客體之中,將客體改造為主體的客體,之後對其進行認知,以求自我反思。目的作為一種媒介,不僅銜接起主體與客體的聯繫,更是主觀尺度現實化的直接動因。馬克思講道:「人不僅像在意識中那樣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動地、現實地使自己二重化,從而在他所創造的世界中直觀自身。」⑦因此,所謂反思,不僅存在於思維之中,也存在於對對象化活動的產品的再認識之中。

唯物辯證法一方面批判了單純的思辨性反思,另一方面在面對無形的對象時也同樣會陷入困境。單純思辨性反思不僅不能徹底觸動主觀尺度,反而通過思維方式的完善佐證了主體局限性的合理性。但是,唯物辯證法也不能針對沒有現實內容的問題進行反思,唯有出現可以被感覺到的對象,其批判效力才能發揮作用。

對象化過程本身是主觀尺度現實化的過程,其產品為感性活動提供了相應的客體,對於產品的評價,不只限於目的滿足層面,更是蘊藏著對主觀尺度的規範力。產品的屬性是多樣的,雖然它直接用來滿足實踐主體的目的,但也存在著滿足不同目的的多種可能。所以主體實踐的產品自誕生那一刻起,就不可避免地被賦予了社會性。

如此,價值理念在現實化過程中,雖然以人的活動為載體,可在目的的作用下卻被注入實踐產品之中,產品成為價值理念的最終表象。價值理念與主觀尺度之間的差異,在對象化活動之中又被轉化為產品與主體目的的差異,即總體與部分的差異。

雖然價值與實踐產品之間依然存在著無形與有形的鴻溝,但對比主觀尺度,產品作為價值的現實表象相對完整,因為一種產品滿足目的的潛能可以被無限挖掘,產品與產品的關係也在目的的作用下不斷組合,使得產品的社會化程度不斷深入,繼而導致了主觀尺度與產品之間的部分與總體的差距漸遠,產品與價值之間的有形與無形的距離漸近。

價值評價是以主觀尺度為媒介,價值理念與具體實踐產品相互作用的過程,主觀尺度通過目的的滿足現實化為具體的產品,如果僅僅立足於主觀尺度,運用經驗主義方法,主觀尺度會取代價值理念。但如果立足於對象化活動的產品,由於產品自身具有多重屬性,主觀尺度在經驗角度進行確證的途徑就會遭遇到不同維度下的不同評價,也即立足於一種現實使產品更多元化。

從產品出發的價值評價多元化並不等同於價值相對化,因為任何一種評價都需要價值理念的參與。而對於實踐主體而言,滿足目的的過程必然包含著「所指」與「所謂」雙重維度。針對同一產品的不同評價如果能夠產生多元化衝突,說明多元評價必然立足於一個共同的價值理念,只是針對現實產品的不同屬性而產生不同需求。故而主體的對象化活動必然帶來一個所指的價值理念和現實的物質載體,沒有主體的對象化活動,就不會有相應的共識之維與價值評價的現實依據。

為了防止主觀尺度代替價值理念而獨立存在,必須立足於主體性反思。反思的目的是意識到主觀尺度的局限性,而無論是立足於單純的思辨性反思還是經驗主義的實證路線,都不能使價值評價主體真正意識到這一點。相對於此,對象化過程卻能夠把一個有限的主觀尺度現實化,這一過程不僅能夠讓主體在對象中切實地感受自身,同時也因對象化過程的「所指」維度,將價值共識與現實對象結合在一起,從而用對象化產品的社會維度規範主體的主觀尺度,從多維視角揚棄自我視角。並且,對象化過程的現實性,有效地將無形的價值理念與有形的現實存在結合在一起,避免了單純從理論之維討論價值的空洞感。

不過,馬克思曾經在《資本論》中批判了對象化活動的另一種表現——商品拜物教,「人腦的產物表現為賦有生命的、彼此發生關係並同人發生關係的獨立存在的東西」⑧。彷彿對象化就是一種不好的東西,用物與物的關係取代了人與人的關係,應予以排斥。但事實上,從本質而言,商品拜物教的根源依然是主觀尺度替換了價值理念。馬克思認為,「在商品體的價值對象性中連一個自然物質原子也沒有」⑨,所以若要對商品價值進行公正的評價,必須將無形的價值通過人的目的注入有形的對象中去,並且「在商品同商品的社會關係中表現出來」⑩。由於資本主義社會立足於生產資料私有制,工人沒有能力生產出直接滿足需求的產品,所以資本主義的勞動並不是從勞動主體目的角度進行的對象化活動,而是立足於另外一種被社會普遍認可的、社會關係化的「主觀尺度」即(貨幣)來進行的。

任何一種對象化活動都必須立足於價值理念,首先自證為正當方能施行,但在僱傭勞動中,對象化活動卻首先立足於對貨幣的需求,那麼這樣的一種對象化活動從本原角度而言就是虛偽的,因為勞動產品與勞動者的目的滿足沒有直接關係,更不是勞動者自身主觀尺度的現實化表現。當所謂的對象化活動一旦失去了所指的「價值理念」,而是直接用物化的社會關係(貨幣)取而代之,社會便步入了真正的虛無狀態。因此,本文所講的對象化與商品拜物教存在著根本區別,對象化活動必須存在著「所指」之維——價值理念,與「所謂」之維——產品,從而在兩者的交互作用中使價值理念的規範力逐漸彰顯。

綜上所述,中國式的虛無問題並不是因為價值共識的喪失,而在於由經驗主義的路線所導致的固執己見。當主觀尺度一旦尋覓到現實根基時,便自認為與價值理念等同。因此克服虛無主義的辯證路線,必須讓價值評價主體意識到主觀尺度與價值理念之間的差異,從而達到自我的反思性揚棄。無形的價值理念要通過講理的手段實施相應的規範力。只是講理要講「誰的」理?如果僅僅立足於主觀尺度,所講的只能是「我的」理,只有將「我的」理通過對象化活動轉化為現實的產品,才能在價值理念與現實根基的雙重作用下,把「我的」理在社會關係之中揚棄,唯物辯證法的批判性效力才能被應用於價值評價之上。若沒有現實的產品,價值評價只能導致「言之無物」的結果。歸根結底,克服中國當代虛無主義的方法還是那句老話:就事論事。

(來源:《馬克思主義與現實》(京)2015年第6期)

注釋:

①[加]查爾斯·泰勒:《黑格爾》,譯林出版社2002年版第7頁。

②[德]霍克海默、阿道爾諾:《啟蒙辯證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頁。

③[德]黑格爾:《小邏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30頁。

④同上書,第90頁。

⑤《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卷第305頁。

⑥[德]黑格爾:《小邏輯》,第120頁。

⑦《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3卷第274頁。

⑧[德]馬克思:《資本論》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0頁。

⑨同上書,第61頁。

⑩同上。

來源: 《馬克思主義與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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