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的幾個基本問題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的幾個基本問題
文章來源: 《安徽行政學院學報》 [作者:紀榮榮] 發布時間:12-03-21 08:32:01 57
馬克思主義是徹底而嚴整的科學理論體系,其本質特徵是以實踐為基礎的嚴格的科學性與徹底革命性的高度統一。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創立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也形成了較為豐富的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今天,我們正在努力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進一步學習研究領會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對於我們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體系,把我國人權保障水平提高到一個新階段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從沒有對人權下一個明確的、普遍的定義,但在他們的著作中,在不同意義上使用了人權一詞。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生產方式賦予的。   馬克思、恩格斯在青年時代都曾受啟蒙思想家們所倡導的「天賦人權」論的影響,但從《德法年鑒》起,他們就開始批判「天賦人權」說。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說,黑格爾忘記了「特殊的人格」的「本質不是人的鬍子、血液、抽象的肉體的本性,而是人的社會特質,而國家的職能等等只不過是人的社會特質的存在和活動的方式。」因此,馬克思指出:「出生只是賦予人以個人的存在,首先只是賦予他以生命,使他成為自然的個人;而國家的規定,如立法權等等,則是社會產物,是社會的產兒,而不是自然的個人的產物,正因為這樣,所以個人的出生和作為特定的社會、特定的社會職能等等的個體化的個人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同一,直接的吻合,就是一件怪事,一個奇蹟。」[1]377這裡馬克思已經否定了他先前,即1842年4月寫的《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一文中所持的,並經常為人們所引論的「自由是人所固有的東西」[1]的觀點,開始批判、否定「天賦人權」論。他們指出,關於人權不是天賦的「這種發現近四十多年來資產階級在英國有過無數次」[2]111。當然,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認,馬克思、恩格斯也高度評價過「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所起的巨大歷史進步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評論的:「以往的一切社會形式和國家形式、一切傳統觀念,都被當做不合理的東西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從今以後,迷信、偏私、特權和壓迫,必將為永恆的真理,為永恆的正義,為基於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剝奪的人權所排擠。」[3]206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的一般認識   那麼,馬克思、恩格斯所認為的人權的本質是什麼呢?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把人權在兩種意義上加以使用。一是單指(市民)社會中的人權。他說:「首先,我們表明這樣一個事實,所謂的人權,不同於droitsducitoyen[公民權]的droitsdeI』homme[人權],無非是市民社會的成員的權利,就是說,無非是利己的人的權利、同其他人並同共同體分離出來的人的權利。」[4]40二是指包括公民權的人權,馬克思指出:「這種人權一部分是政治權利,只是與別人共同行使的權利。這種權利的內容就是參加這個共同體,確切地說,就是參加政治共同體,參加國家。這些權利屬於政治自由的範疇,屬於公民權利的範疇。」[4]39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人權是權利的最一般形式。在這種意義上,他們強調:人權之作為人權是和公民權是不同的。   (二)從人的本質來認識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更多地從人的本質來分析和認識人權的本質。早在1844年上半年,馬克思就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摘要》中提出:「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社會聯繫。」[5]24而後,馬克思又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寫道:「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這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4]501「社會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5]2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針對黑格爾派的唯心主義觀點,強調指出:「全部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因此,第一個需要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由此產生的個人對其他自然的關係。」[4]519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明確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裡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是平等的,這樣的觀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現代的平等要求與此完全不同;這種平等要求更應當是從人的這種共同特性中,從人就他們是人而言的這種平等中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在此,恩格斯還進一步分析認為:要從這種相對平等的原始觀念中得出國家和社會中的平等權利的結論,要使這個結論甚至能夠成為某種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東西,必然要經過而且確實已經經過幾千年。   (三)從人權產生的基礎來把握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權利(包括人權)現象屬於上層建築範疇,它決定於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這方面學界經常引用的是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的一句名言,即:「權利決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7]4351890年9月,恩格斯在致約瑟夫·布洛赫的信中全面闡述了唯物史觀,批評了那種經濟因素看作是唯一的決定性因素的觀點。他指出:「經濟狀況是基礎,但是對歷史鬥爭的進程發生影響並且在許多情況下主要是決定著這一鬥爭的形式的,還有上層建築的各種因素:階級鬥爭的各種形式及其成果——由勝利了的階級在獲勝以後建立的憲法等等,各種法權形式以及所有這些實際鬥爭在參加者頭腦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學的理論,宗教的觀點以及它們向教義體系的進一步發展。」[8]461恩格斯在這裡所說的「各種法權形式」,是包含了「作為權利最一般形式」的人權的。   從馬克思、恩格斯一系列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出,他們對人權本質的認識有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從法哲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道德批判(利己主義)轉向政治經濟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制度批判(不平等),法、國家和人權已經不是思考的重點,他們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經濟關係、交換關係的研究上。但是到了晚年,在《哥達綱領批判》,馬克思又再一次回到對權利、國家等的思考中。在這篇著作中,馬克思全面批判了在資產階級社會裡發展起來的「平等的權利」體系,並且指出這一權利體系的消解條件和具體途徑。他說:「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只在於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計量,就只有從同一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這種平等,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馬克思指出:這種平等的權利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的權利,「雖然有這種進步,但這個平等的權利總是被限制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里。」因此,這是社會的弊病,並進一步認為「這些弊病,在經過長久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產生出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是不可避免的」。[7]435如何消除這些弊病,馬克思在這裡為我們描繪了一幅未來社會人權發展的畫卷:「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6   二、關於人權的特性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中關於人權的特性論述非常豐富,也非常精闢,這些論述對於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和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的社會性和歷史性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歷史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經濟關係在制度上、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現。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旗幟鮮明指出:「人權不是天生的,而是社會的產物。平等權利表明人對人的社會關係。」[1]37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進一步認識到:「法權關係是由經濟關係決定的。交換價值的交換是平等和自由的現實基礎,平等和自由只是交換價值交換的理想化表現。」[9]506其實,人權的社會性運用馬克思主義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相互關係的基本原理就能得以清楚的認識。「人們的意識取決於人們的存在而不是相反,這個原理看來很簡單,但是仔細考察一下也會立即發現,這個原理的最初結論就給一切唯心主義,甚至給最隱蔽的唯心主義當頭一棒。關於一切歷史的東西的全部傳統的和習慣的觀點都被這個原理否定了。政治論證的全部傳統方式崩潰了。」[7]598唯物史觀的創立,為馬克思恩格斯人權觀的形成提供了方法論的指導。   馬克思、恩格斯在《神聖家族》中指出:「『人權』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2]146他們一貫堅持認為,人權是一個歷史的範疇,並多次談到人權的歷史發展問題。恩格斯在《英國狀況十八世紀》中指出:「人權不是現成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當社會的經濟進步把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時,自由和平等就被宣布為人權。」[1]662馬克思、恩格斯強調人權的歷史性,強調人權是不斷發展變化的。而這種變化是要適應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的。人權享有和實現的程度要取決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實際水平。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歷史性的觀點,對社會主義國家來說,是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的。社會主義國家從提出爭取人權的要求,到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人權制度和理論,到人權制度的不斷完善與充分實現,這本身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二)人權的階級性和共同性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的階級性與共同性的認識是很深刻的。   關於人權的階級性,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人權在階級社會具有階級性。對立階級之間,不可能同等地享有自由、平等等人權。這也是人權歷史性的一種表現。在階級社會裡,人總是屬於一定階級的。作為人權主體的人具有階級性,相應地,人權也具有階級性,而人權的階級性主要是通過公民權利體現出來的。恩格斯在談到資產階級人權所具有的階級性時,以美國憲法為例,「它最先承認了人權,同時確認了存在於美國的有色人種奴隸制:階級特權不受法律保護,種族特權被神聖化。」[6]112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指出:「資本在它認為必要的時候,就通過強制的法律來實現對自由工人的所有權。」[10]630對於人權的階級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說在野蠻人中間,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不大能夠區別權利和義務,那麼文明時代卻使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和對立連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來,因為它幾乎把一切權利賦予一個階級,另方面卻幾乎把一切義務推給另一個階級。」[11]197   馬克思、恩格斯也論及了人權的共同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就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都是平等的」,這一「非常古老」的觀念,發展到現代,便「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人權,作為人的權利,由於人所共有的一些特性,它也必然具有共同性或普遍性。正因為這樣,享有充分的人權,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並且,將繼續是人類所追求的理想。   (三)人權的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   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深刻揭露了剝削階級社會中權利與義務嚴重分離,另一方面闡明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馬克思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2]16後來,恩格斯在《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批判》中進一步肯定了馬克思的這一觀點,並指出:「我建議把『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改成『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和平等義務』等等。平等義務,對我們來說,是對資產階級民主的平等權利的一個特別重要的補充,而且使平等權利失去地道資產階級的含義。」[11]441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權利平等不是僅就權利一方面而言的,還應當含有義務的一面。進一步說,任何權利與自由都必須同特定的義務相聯繫,沒有不承擔義務的權利,也沒有不享有相應權利而只履行的義務。   三、關於人權的具體內容   馬克思、恩格斯著重研究了自己所處時代資本主義條件下無產階級的人權要求,從而提出了人權的具體內容。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中無產階級人權沒有保障,認為隨著無產階級的不斷壯大,無產階級的人權將得到保障和發展。恩格斯針對1844年英國頒布新濟貧法就指出:「這樣就宣布了無產階級是不受國家和社會保護的;這樣就公開地宣布了無產者不是人,不值得把他當人看待。但是我們確信,不列顛王國的無產者是會爭回自己的人權的。」[2]582「總有一天無產階級的力量會強大起來,覺悟會提高起來,他們再不願載負著一直壓在他們肩上的整個社會大廈的重擔,他們會要求更公平地分配社會的負擔和權利。」[2]618這些權利主要應包括這麼幾個方面。   (一)生存權   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雖然在形式上確定一切人都有生存權,但在實際上卻限制和剝奪了廣大工人的生存權。這是因為工人不佔有生產資料。馬克思指出:「一個除自己的勞動力外沒有任何其他財產的人,在任何社會的和文化的狀態中,都不得不為佔有勞動的物質條件的他人做奴隸。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勞動,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生存。」[7]428「僱傭工作只有資本家(因而也為他們的剩餘價值的分享者)白白地勞動一定的時間,才被允許為維持自己的生活而勞動,說是說,才被允許生存」[7]441。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生存權在人權系統中的重要性,因為「生存權的問題比各種自由的問題更基本,因而生存權優先於其他各種人權,是首要的人權」[13]74。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文中就指出:「我們首先應當確定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4]531   現代人權理論研究表明,廣義地說生存權不僅是個體生命的生存,而且也包括以國家、民族為單位的集體生存。將生存權推論為首要人權的觀點是中國政府在1991年10月發表的《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中率先提出的觀點,儘管尚未獲得普遍的認同,但生存權作為普遍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是共識。廣義的生存權還暗示或提示了人權是一個發展的概念,人權保障有賴於社會發展、人權保障水平應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提高。   (二)勞動權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勞動權是一個同社會生產關係密不可分的問題,因為任何一個人要獲得勞動,首先必須具備生產資料。在當時的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表面上也確認勞動權是一切人的權利,但實際上廣大工人卻時常面臨失業的威脅、被剝奪勞動的權利。因此,他們認為,無產階級爭取人權,必須把爭取勞動權作為重要方面。一方面要迫使資本家兌現他們法律所確定的一切人的勞動權,爭取更多的工人獲得就業,以維護自己的生存條件。另一方面要通過社會主義革命,消滅僱傭勞動制,使廣大工人掌握生產資料,做社會主義的主人。這是獲得勞動權的根本道路。馬克思說,勞動權是「初次概括無產階級各種革命要求的笨拙公式」。「勞動權在資產階級的意義上說是一種胡說,是一種可憐的善良願望,其實勞動權就是支配資本的權力,支配資本的權力就是佔有生產資料,使生產資料受聯合起來的工人階級支配,也就是消滅僱傭勞動、資本及其相互間的關係。」[14]113隻有工人階級掌握了生產資料,消滅了僱傭勞動,才能真正獲得勞動權。1880年6月,馬克思在《法國工人黨綱領導言(草案)》中進一步指出:「生產者階級的解放是不分性別和種族的全人類的解放;生產者只有在佔有生產資料之後才能獲得自由。」[7]568也就是說生產者佔有生產資料不僅是獲得勞動權的前提條件,也是獲得自由的前提條件。   (三)財產權   馬克思、恩格斯沒有像資產階級思想家那樣把私有財產權宣布為永恆的人權,而是具體地歷史地考察財產問題。認為在不同歷史階段、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財產要求。歸根到底是由社會的生產方式決定的。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指出:「私有財產這一人權是什麼呢?」他引用1793年法國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財產權是每個公民任意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自己的收入即自己的勞動和勤奮所得的果實的權利。」「這就是說,財產權這一人權是任意地、同他們無關的、不受社會影響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的權利;這一權利是自私自利的權利。」[4]41馬克思說:「財產問題的表現形式極不相同,這是同一般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各國工業發展的特殊階段相適應的。」「財產問題從來就隨著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而成為這個或那個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七、十八世紀時要廢除封建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資產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九世紀時要廢除資產階級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工人階級的切身問題。」[15]174   財產權從一開始就是資產階級革命的重要目標。《法國人權宣言》也把財產權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對其任意進行侵犯。對此,理論界存在一定的分歧認識。有的認為,財產權最終只是保護了有產者的權利,對於無產者來說沒有任何意義。這種認識很值得研究,財產權是保持個人尊嚴和自由必不可少的條件,它既是享受一系列公民和政治權利的基礎,也是保障個人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前提。因此,保障財產權對於社會有效分配自然和社會資源、保證經濟運行的效率、保證經濟長遠發展都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四)自由權   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也論述的自由權問題。「自由是什麼呢?」他同樣引用了法國憲法第六條:「自由是人在不損害他人權利的條件下從事任何事情的權利」,或者按照1791年人權宣言:「自由是做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這就是說,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從事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每個人能夠不損害他人而進行活動的界限是由法律規定的,正像兩塊田地之間的界限是由界樁確定的一樣。」同時,馬克思也指出自由這一人權的屬性,「自由這一人權不是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的基礎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的基礎上。這項權利就是這種分隔的權利,是狹隘的、局限於自身的個人的權利。」[4]40-41   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權的認識與資產階級對自由權的認識有著根本的不同,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的看法是積極的,認為自由不是僅消極地擺脫限制,而是對必然的認識。也就是說,自由乃是一種認識並掌握客觀規律,進而控制自然、控制社會生活、控制人類歷史的實際能力。實現自由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在於實現人類的無階級、無剝削的幸福生活。按照恩格斯的說法,在沒有階級區分的社會裡,才能「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無疑,實現全人類的自由是一個漫長的社會實踐。   (五)平等權   平等權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不同時代、不同歷史階段、不同階級有不同的平等要求。馬克思認為:「平等,在這裡從其非政治的意義上來說,無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說,每個人都同樣被看成那種獨立自在的單子。」他引用法國憲法第三條的規定:「平等是法律對一切人都一視同仁,不論是予以保護還是予以處罰。」[4]41-42馬克思、恩格斯尖銳地批判了資本主義社會所謂平等權的虛偽性,認為資產階級以平等權來反對封建特權是進步的革命的,但實際上這種平等是欺騙,是謊言。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百萬富翁和窮光蛋不可能有平等,剝削者和被剝削者之間不可能有平等。他們明確提出:無產階級的平等權的獲得,就是消滅階級本身。恩格斯說: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或者「它是對明顯的社會不平等,對定價和窮人之間、主人和奴隸之間、驕奢淫逸者和飢餓者之間的對立的自發反應」,或者「它是從對資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反應中產生的」。「在上述兩種情況下,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走超出這個範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於荒謬。」[6]112-113   恩格斯認為,平等權作為人權的重要內容是現代國家的必然要求。他在《反杜林論》中指出:「社會的經濟進步一旦把擺脫封建桎梏和通過消除封建不平等來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這種要求就必定迅速地擴大其範圍。只要為工業和商業的利益提出這一要求,就必須為廣大農民要求同樣的平等權利。」「這種要求就很自然地獲得了普遍的、超出個別國家範圍的性質,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為人權。」[6]111-112   四、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   馬克思、恩格斯科學地論證了社會主義代替資本主義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他們以對資本主義發展趨勢的科學分析為依據,向人們展示了未來新社會的基本輪廓,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他們沒有寫出如《資本論》那樣厚重的、全面剖析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特徵和運行規律的專著,我們現在所認識的是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原理》、《共產黨宣言》、《資本論》、《哥達綱領批判》、《反杜林論》等著作中,對未來社會所作的許多精闢的論述,當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實踐充分印證了馬克思、恩格斯非凡的科學預見的能力。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里,「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沒有嚴格的區別,後來列寧明確地把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稱為社會主義社會,而把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稱為共產主義社會。馬克思、恩格斯在論述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時,設想的前提是社會主義首先在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同時取得勝利。然而歷史的發展超出了他們的預料,社會主義首先在一系列經濟比較落後的國家相繼取得了勝利。實踐中的社會主義和馬克思、恩格斯所設想的社會主義必然有較大的差距,但是,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關於未來社會的設想都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包含著普遍真理,這對於今天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仍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追求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   1864年,馬克思在《協會臨時章程》中指出:「這個國際協會以及加入協會的一切團體和個人,承認真理、正義和道德是他們彼此間和對一切人的關係的基礎,而不分膚色、信仰和民族。」「一個人有責任不僅為自己本人,而且為每一個履行自己義務的人要求人權和公民權。」[12]16此後,馬克思在寫給恩格斯的信中說:「不過我必須在章程導言中採納『義務』和『權利』這兩個詞,以及『真理、道德和正義』等詞,但是,對這些字眼已經妥為安排,使它們不可能造成危害。」「要把我們的觀點用目前水平的工人運動所能接受的形式表達出來,那是很困難的事情。」[16]215-216梅林在《馬克思傳》中也提到這一點[17]411,415。   馬克思、恩格斯把人權追求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也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目標和理想。恩格斯早就指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可能實現。」[1]582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進一步指出:「從中世紀的等級轉變為現代的階級的時候起,資產階級就由它的影子即無產階級不可避免地一直伴隨著。同樣地,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也由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伴隨著。從消滅階級特權的資產階級要求提出的時候起,同時就出現了消滅階級本身的無產階級要求。」「無產階級抓住了資產階級所說的話,指出,平等應當不僅僅是表面的,不僅僅在國家的領域中實行,它還應當是實際的,還應當在社會的、經濟的領域中實行。」[6]112   (二)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   馬克思、恩格斯強調在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向高級階段過渡,將是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同時他們還強調無產階級革命與解放的路徑,「工人階級的解放應該由工人階級自己去爭取;工人階級的解放鬥爭不是要爭取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消滅任何階級統治。」[12]15而「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14]52這就要求充分利用資本主義的人權,加強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建設。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唯一實際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質這個理論為立足點的解放」,而這種解放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無產階級「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權利,因為威脅著這個領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普遍的不公正,這不能再求助於歷史的權利,而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4]17-18   然而,社會主義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這也就意味著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也將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中指出:「無產階級革命,矛盾的解決:無產階級將取得公共權力,並且利用這個權力把脫離資產階級掌握的社會化生產資料變為公共財產。通過這個行動,無產階級使生產資料擺脫了它們迄今具有的資本屬性,使它們的社會性質有充分的自由得以發展——人終於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就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7]566社會主義要實現這樣一個目標還需要做長期艱苦的努力,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將是我們一個長期奮鬥目標。   (三)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人權建設還需不斷完善和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社會主義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闡明社會主義不是形式上宣布權利和自由,而是讓人民能實際享受權利和自由。恩格斯曾指出:「我們的目的是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這種制度將給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給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和閑暇時間,給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請所有的人在這個偉大的事業中給予社會主義聯盟以協助。贊同者應該承認他們彼此之間以及他們同所有的人之間的關係的基礎是真理、正義和道德。他們應該承認: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8]570社會主義消滅了私有制,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化,創造了實現真正自由和平等的必要條件。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是歷史的必然,因為「資產階級社會早就應該因懶惰而滅亡了,因為在這個社會裡是勞者不獲,獲者不勞的」[14]48。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是真實的,「隨著階級差別的消滅,一切由這些差別產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滅」[7]442了。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還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逐步完善提高。馬克思把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和高級階段看成是同一社會形態成熟程度不同的兩個發展階段。社會主義社會,也就是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這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箇舊社會的痕迹。」[7]434而到了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則是在自身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它已經消除了舊社會的痕迹,它是人類的理想境界,那時各方面的發展也就達到了理想的境界。但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受到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限制,廣大人民群眾所享受的權利不可能是很完備的,它只能隨著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以及全體公民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而逐步完善。   五、關於人權的未來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社會主義社會完成建成之後,就開始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那時社會主義人權也開始向共產主義人權過渡。共產主義人權是共產主義社會生產方式在政治上、制度上的表現,是一切人享受的最廣泛最高程度的權利。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的人權理想作了許多美好展望。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5-436這為後來人展現出一幅令人嚮往的美好畫卷。當然,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尤其是對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研究是初步的,甚至可以說是粗線條的,馬克思曾擬定了《關於現代國家的著作的計劃草稿》,其中第二部分就是論述「人權的宣布和國家的憲法」[19]238,但後來沒有寫成,因此,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更進一步的闡述我們沒有看到。另一方面,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全新的社會制度,是一個全新的經濟基礎,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及社會意識形態需要進一步研究把握,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明確指出:「共產主義要廢除永恆的真理,它要廢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所以共產主義是同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發展過程相矛盾的。」馬克思、恩格斯關於未來社會的人權思想主要應體現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在共產主義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提供了現實前提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生產資料歸全社會所有,消費資料按需分配,勞動是自覺的無報酬的,完全打破分工局限,勞動成為每個人全面發展自己身心的條件,成為人們生活的第一需要。馬克思、恩格斯說:「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殊的活動範圍,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使我有可能隨自己的興趣今天干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這樣就不會使我老是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4]537這種理想社會還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歷史階段才能夠達到,要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未來社會人權發展創造條件。「正是由於這種工業革命,人的勞動生產力才達到相當高的水平,以致在人類歷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創造了這樣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實行明智分工的條件下,不僅生產的東西可以滿足全體社會成員豐裕的消費和造成充足的儲備,而且使每個人都有充分的閑暇時間去獲得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文化——科學、藝術、交際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並且不僅是去獲得,而且還要把這一切從統治階級的獨佔品變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和加以進一步發展。」[7]258馬克思、恩格斯的這一思想是一貫的,此後,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又再次強調指出:「唯有藉助於這些生產力,才有可能去實現這樣一種社會狀態,在這裡不再有任何階級差別,不再有任何對個人生活資料的憂慮,並且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只有通過大工業所達到的生產力的極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勞動無例外地分配於一切社會成員,從而把每個人的勞動時間大大縮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夠的自由時間來參加社會的公共事務——理論的和實際的公共事務。」[6]189-190   (二)在共產主義社會,人和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   馬克思早在1844年《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就指出:「共產主義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因而是通過人並且為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佔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會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復歸,這種復歸是完全的復歸,是自覺實現並在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範圍內實現的復歸。這種共產主義,作為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於人道主義,而作為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於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它是歷史之謎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這種解答。」[1]185-186這充分說明在共產主義社會,人權是得到完全保障的,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和自由。因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人和人的利益並不是彼此對立的,而是一致的,因而競爭就消失了。當然也就談不到個別階級的破產,更談不到像現在那樣的富人和窮人的階級了。」[2]605「個人的全面發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對個人才能的實際發展所起的推動作用為個人本身所駕馭的時候,才不再是理想、職責等等,這也正是共產主義者所嚮往的。」[20]330   正是基於對共產主義社會的深刻認識,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對共產主義社會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並豪邁地宣稱:「當階級差別在發展過程中已經消失而全部生產集中在聯合起來的個人的手裡的時候,公眾的權力就失去政治性質。原來意義上的政治權力,是一個階級用以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有組織的暴力。如果說無產階級在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中一定要聯合為階級,通過革命使自己成為統治階級,並以統治階級的資格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係,那末它在消滅這種生產關係的同時,也就消滅了階級對立的存在條件,消滅了階級本身的存在條件,從而消滅了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共產主義社會將成為那樣一個社會,即「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14]53。   (四)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自行消失,人類解放最終完成,實現了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   馬克思、恩格斯預見共產主義社會將消滅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將自行消失,這將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只有當現實的個人把抽象的公民復歸於自身,並且作為個人,在自己的經驗生活、自己的個體勞動、自己的個體關係中間,成為類存在物的時候,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固有力量』是社會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起來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離的時候,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人類解放才能完成」[1]46。   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社會,是一個人們擺脫了盲目必然性的奴役,成為自己社會關係的從而成為自然界的自覺主人這樣一種社會狀態。這是一個人類迄今為止所設想的最美好的社會,是人的自由與發展得到最充分展示的社會。恩格斯在描述共產主義社會的美好遠景時寫道:「一旦社會佔有了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將被消除,而產品對生產者的統治也將隨之消除。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至今一直統治著歷史的客觀的異己的力量,現在處於人們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從這時起,人們才完全自覺地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只是從這時起,由人們使之起作用的社會原因才大部分並且越來越多地達到他們所預期的結果。這是人類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6]300這時,人類才真正獲得了解放,成為真正自由的人。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馬克思曾多次指出:「階級統治一旦消失,目前政治意義上的國家也就不存在了。」[7]406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消滅了國家,同時民主也開始消亡。共產主義社會作為對資產階級社會的生產關係與交往關係的揚棄,必然使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民主、正義、人權等等觀念和制度走向消解。到那個時候,人權的概念演進如何可能是我們今天尚難定論的。   學習研究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對於我們今天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作為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我們用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態度去理解、認識、運用。正如恩格斯所說:「社會主義自從成為科學以來,就要求人們把它當做科學看待,就是說,要求人們去研究它。」[21]567理論和實踐告訴我們,創立於19世紀的馬克思主義反映了自然、社會和人的思維發展的一般規律,是社會科學寶貴成果,是人類社會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其基本理論是完全正確的。特別是它的理論基礎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極其嚴謹的完整的科學體系。   馬克思主義誕生以來的100多年間,無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怎麼發展,無論有多少新興學科的出現,都沒有否定馬克思主義,只是驗證、充實和豐富了馬克思主義。誠然,馬克思、思格斯關於對歷史進程的預料和對未來社會的設想,同當今的現實不完全符合,這毫不奇怪。恩格斯說過:「我們只能在我們時代的條件下進行認識,而且,這些條件達到什麼程度,我們便認識到什麼程度。」[22]585「事實上,世界體系每一個思想映象,總是在客觀上受到歷史狀況的限制,在主觀上受到得出該思想映象的人的肉體狀況和精神狀況的限制。」[20]376馬克思、恩格斯公開承認自己理論認識世界的有限性,「整個人類歷史還多麼年輕,硬說我們現在的觀點具有某種絕對的意義,那是多麼可笑,這一點從下述簡單的事實中就可以看出: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可以稱為從實際發現機械運動轉化為熱到發現熱轉化為機械運動這麼一段時間的歷史。」[6]121   當然馬克思主義只是給我們開闢了探索真理的道路,它不可能窮盡真理。馬克思主義同任何真理一樣是發展中的真理,既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我們不能因為它具有相對真理性而否定它,也不能因為它具有絕對真理性而照抄照搬。思格斯一再告誡我們:「馬克思的整個世界觀不是教義,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現成的教條,而是進一步研究的出發點和供這種研究使用的方法。」[23]417「我們的理論是發展中的理論,不是必須背得爛熟並且機械地加以重複的教條。」[16]562「我們的理論不是教條,而是對包含著一連串互相銜接的階段的那種發展過程的闡明。」[16]560所以,我們在學習理解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時一定要牢記馬克思、恩格斯的教誨:要「把這一理論應用於本國的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16]532,「隨時隨地都要以當時的歷史條件為轉移。」[4]5「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應當和任何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把它看成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16]588   當人類進入20世紀以後,人權運動的國際化和多元化構成新人權運動的主要內容,從以自由權為核心的第一代人權,到以社會權為核心的第二代人權,再到和平權、發展權等第三代人權,人權享有者的範圍大大擴展,實現人權的模式也多樣化,人權理論與實踐的發展也給我們提出新的問題和挑戰,如何用科學的態度學習馬克思主義、實踐馬克思主義,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建設,是今天我們所要研究和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3]李雲龍.人權問題概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1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7]梅林.馬克思傳[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的幾個基本問題
文章來源: 《安徽行政學院學報》 [作者:紀榮榮] 發布時間:12-03-21 08:32:01 57
馬克思主義是徹底而嚴整的科學理論體系,其本質特徵是以實踐為基礎的嚴格的科學性與徹底革命性的高度統一。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創立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也形成了較為豐富的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今天,我們正在努力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進一步學習研究領會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對於我們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體系,把我國人權保障水平提高到一個新階段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從沒有對人權下一個明確的、普遍的定義,但在他們的著作中,在不同意義上使用了人權一詞。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生產方式賦予的。   馬克思、恩格斯在青年時代都曾受啟蒙思想家們所倡導的「天賦人權」論的影響,但從《德法年鑒》起,他們就開始批判「天賦人權」說。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說,黑格爾忘記了「特殊的人格」的「本質不是人的鬍子、血液、抽象的肉體的本性,而是人的社會特質,而國家的職能等等只不過是人的社會特質的存在和活動的方式。」因此,馬克思指出:「出生只是賦予人以個人的存在,首先只是賦予他以生命,使他成為自然的個人;而國家的規定,如立法權等等,則是社會產物,是社會的產兒,而不是自然的個人的產物,正因為這樣,所以個人的出生和作為特定的社會、特定的社會職能等等的個體化的個人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同一,直接的吻合,就是一件怪事,一個奇蹟。」[1]377這裡馬克思已經否定了他先前,即1842年4月寫的《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一文中所持的,並經常為人們所引論的「自由是人所固有的東西」[1]的觀點,開始批判、否定「天賦人權」論。他們指出,關於人權不是天賦的「這種發現近四十多年來資產階級在英國有過無數次」[2]111。當然,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認,馬克思、恩格斯也高度評價過「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所起的巨大歷史進步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評論的:「以往的一切社會形式和國家形式、一切傳統觀念,都被當做不合理的東西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從今以後,迷信、偏私、特權和壓迫,必將為永恆的真理,為永恆的正義,為基於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剝奪的人權所排擠。」[3]206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的一般認識   那麼,馬克思、恩格斯所認為的人權的本質是什麼呢?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把人權在兩種意義上加以使用。一是單指(市民)社會中的人權。他說:「首先,我們表明這樣一個事實,所謂的人權,不同於droitsducitoyen[公民權]的droitsdeI』homme[人權],無非是市民社會的成員的權利,就是說,無非是利己的人的權利、同其他人並同共同體分離出來的人的權利。」[4]40二是指包括公民權的人權,馬克思指出:「這種人權一部分是政治權利,只是與別人共同行使的權利。這種權利的內容就是參加這個共同體,確切地說,就是參加政治共同體,參加國家。這些權利屬於政治自由的範疇,屬於公民權利的範疇。」[4]39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人權是權利的最一般形式。在這種意義上,他們強調:人權之作為人權是和公民權是不同的。   (二)從人的本質來認識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更多地從人的本質來分析和認識人權的本質。早在1844年上半年,馬克思就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摘要》中提出:「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社會聯繫。」[5]24而後,馬克思又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寫道:「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這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4]501「社會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5]2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針對黑格爾派的唯心主義觀點,強調指出:「全部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因此,第一個需要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由此產生的個人對其他自然的關係。」[4]519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明確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裡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是平等的,這樣的觀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現代的平等要求與此完全不同;這種平等要求更應當是從人的這種共同特性中,從人就他們是人而言的這種平等中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在此,恩格斯還進一步分析認為:要從這種相對平等的原始觀念中得出國家和社會中的平等權利的結論,要使這個結論甚至能夠成為某種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東西,必然要經過而且確實已經經過幾千年。   (三)從人權產生的基礎來把握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權利(包括人權)現象屬於上層建築範疇,它決定於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這方面學界經常引用的是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的一句名言,即:「權利決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7]4351890年9月,恩格斯在致約瑟夫·布洛赫的信中全面闡述了唯物史觀,批評了那種經濟因素看作是唯一的決定性因素的觀點。他指出:「經濟狀況是基礎,但是對歷史鬥爭的進程發生影響並且在許多情況下主要是決定著這一鬥爭的形式的,還有上層建築的各種因素:階級鬥爭的各種形式及其成果——由勝利了的階級在獲勝以後建立的憲法等等,各種法權形式以及所有這些實際鬥爭在參加者頭腦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學的理論,宗教的觀點以及它們向教義體系的進一步發展。」[8]461恩格斯在這裡所說的「各種法權形式」,是包含了「作為權利最一般形式」的人權的。   從馬克思、恩格斯一系列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出,他們對人權本質的認識有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從法哲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道德批判(利己主義)轉向政治經濟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制度批判(不平等),法、國家和人權已經不是思考的重點,他們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經濟關係、交換關係的研究上。但是到了晚年,在《哥達綱領批判》,馬克思又再一次回到對權利、國家等的思考中。在這篇著作中,馬克思全面批判了在資產階級社會裡發展起來的「平等的權利」體系,並且指出這一權利體系的消解條件和具體途徑。他說:「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只在於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計量,就只有從同一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這種平等,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馬克思指出:這種平等的權利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的權利,「雖然有這種進步,但這個平等的權利總是被限制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里。」因此,這是社會的弊病,並進一步認為「這些弊病,在經過長久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產生出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是不可避免的」。[7]435如何消除這些弊病,馬克思在這裡為我們描繪了一幅未來社會人權發展的畫卷:「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6   二、關於人權的特性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中關於人權的特性論述非常豐富,也非常精闢,這些論述對於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和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的社會性和歷史性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歷史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經濟關係在制度上、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現。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旗幟鮮明指出:「人權不是天生的,而是社會的產物。平等權利表明人對人的社會關係。」[1]37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進一步認識到:「法權關係是由經濟關係決定的。交換價值的交換是平等和自由的現實基礎,平等和自由只是交換價值交換的理想化表現。」[9]506其實,人權的社會性運用馬克思主義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相互關係的基本原理就能得以清楚的認識。「人們的意識取決於人們的存在而不是相反,這個原理看來很簡單,但是仔細考察一下也會立即發現,這個原理的最初結論就給一切唯心主義,甚至給最隱蔽的唯心主義當頭一棒。關於一切歷史的東西的全部傳統的和習慣的觀點都被這個原理否定了。政治論證的全部傳統方式崩潰了。」[7]598唯物史觀的創立,為馬克思恩格斯人權觀的形成提供了方法論的指導。   馬克思、恩格斯在《神聖家族》中指出:「『人權』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2]146他們一貫堅持認為,人權是一個歷史的範疇,並多次談到人權的歷史發展問題。恩格斯在《英國狀況十八世紀》中指出:「人權不是現成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當社會的經濟進步把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時,自由和平等就被宣布為人權。」[1]662馬克思、恩格斯強調人權的歷史性,強調人權是不斷發展變化的。而這種變化是要適應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的。人權享有和實現的程度要取決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實際水平。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歷史性的觀點,對社會主義國家來說,是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的。社會主義國家從提出爭取人權的要求,到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人權制度和理論,到人權制度的不斷完善與充分實現,這本身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二)人權的階級性和共同性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的階級性與共同性的認識是很深刻的。   關於人權的階級性,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人權在階級社會具有階級性。對立階級之間,不可能同等地享有自由、平等等人權。這也是人權歷史性的一種表現。在階級社會裡,人總是屬於一定階級的。作為人權主體的人具有階級性,相應地,人權也具有階級性,而人權的階級性主要是通過公民權利體現出來的。恩格斯在談到資產階級人權所具有的階級性時,以美國憲法為例,「它最先承認了人權,同時確認了存在於美國的有色人種奴隸制:階級特權不受法律保護,種族特權被神聖化。」[6]112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指出:「資本在它認為必要的時候,就通過強制的法律來實現對自由工人的所有權。」[10]630對於人權的階級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說在野蠻人中間,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不大能夠區別權利和義務,那麼文明時代卻使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和對立連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來,因為它幾乎把一切權利賦予一個階級,另方面卻幾乎把一切義務推給另一個階級。」[11]197   馬克思、恩格斯也論及了人權的共同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就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都是平等的」,這一「非常古老」的觀念,發展到現代,便「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人權,作為人的權利,由於人所共有的一些特性,它也必然具有共同性或普遍性。正因為這樣,享有充分的人權,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並且,將繼續是人類所追求的理想。   (三)人權的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   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深刻揭露了剝削階級社會中權利與義務嚴重分離,另一方面闡明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馬克思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2]16後來,恩格斯在《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批判》中進一步肯定了馬克思的這一觀點,並指出:「我建議把『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改成『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和平等義務』等等。平等義務,對我們來說,是對資產階級民主的平等權利的一個特別重要的補充,而且使平等權利失去地道資產階級的含義。」[11]441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權利平等不是僅就權利一方面而言的,還應當含有義務的一面。進一步說,任何權利與自由都必須同特定的義務相聯繫,沒有不承擔義務的權利,也沒有不享有相應權利而只履行的義務。   三、關於人權的具體內容   馬克思、恩格斯著重研究了自己所處時代資本主義條件下無產階級的人權要求,從而提出了人權的具體內容。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中無產階級人權沒有保障,認為隨著無產階級的不斷壯大,無產階級的人權將得到保障和發展。恩格斯針對1844年英國頒布新濟貧法就指出:「這樣就宣布了無產階級是不受國家和社會保護的;這樣就公開地宣布了無產者不是人,不值得把他當人看待。但是我們確信,不列顛王國的無產者是會爭回自己的人權的。」[2]582「總有一天無產階級的力量會強大起來,覺悟會提高起來,他們再不願載負著一直壓在他們肩上的整個社會大廈的重擔,他們會要求更公平地分配社會的負擔和權利。」[2]618這些權利主要應包括這麼幾個方面。   (一)生存權   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雖然在形式上確定一切人都有生存權,但在實際上卻限制和剝奪了廣大工人的生存權。這是因為工人不佔有生產資料。馬克思指出:「一個除自己的勞動力外沒有任何其他財產的人,在任何社會的和文化的狀態中,都不得不為佔有勞動的物質條件的他人做奴隸。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勞動,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生存。」[7]428「僱傭工作只有資本家(因而也為他們的剩餘價值的分享者)白白地勞動一定的時間,才被允許為維持自己的生活而勞動,說是說,才被允許生存」[7]441。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生存權在人權系統中的重要性,因為「生存權的問題比各種自由的問題更基本,因而生存權優先於其他各種人權,是首要的人權」[13]74。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文中就指出:「我們首先應當確定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4]531   現代人權理論研究表明,廣義地說生存權不僅是個體生命的生存,而且也包括以國家、民族為單位的集體生存。將生存權推論為首要人權的觀點是中國政府在1991年10月發表的《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中率先提出的觀點,儘管尚未獲得普遍的認同,但生存權作為普遍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是共識。廣義的生存權還暗示或提示了人權是一個發展的概念,人權保障有賴於社會發展、人權保障水平應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提高。   (二)勞動權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勞動權是一個同社會生產關係密不可分的問題,因為任何一個人要獲得勞動,首先必須具備生產資料。在當時的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表面上也確認勞動權是一切人的權利,但實際上廣大工人卻時常面臨失業的威脅、被剝奪勞動的權利。因此,他們認為,無產階級爭取人權,必須把爭取勞動權作為重要方面。一方面要迫使資本家兌現他們法律所確定的一切人的勞動權,爭取更多的工人獲得就業,以維護自己的生存條件。另一方面要通過社會主義革命,消滅僱傭勞動制,使廣大工人掌握生產資料,做社會主義的主人。這是獲得勞動權的根本道路。馬克思說,勞動權是「初次概括無產階級各種革命要求的笨拙公式」。「勞動權在資產階級的意義上說是一種胡說,是一種可憐的善良願望,其實勞動權就是支配資本的權力,支配資本的權力就是佔有生產資料,使生產資料受聯合起來的工人階級支配,也就是消滅僱傭勞動、資本及其相互間的關係。」[14]113隻有工人階級掌握了生產資料,消滅了僱傭勞動,才能真正獲得勞動權。1880年6月,馬克思在《法國工人黨綱領導言(草案)》中進一步指出:「生產者階級的解放是不分性別和種族的全人類的解放;生產者只有在佔有生產資料之後才能獲得自由。」[7]568也就是說生產者佔有生產資料不僅是獲得勞動權的前提條件,也是獲得自由的前提條件。   (三)財產權   馬克思、恩格斯沒有像資產階級思想家那樣把私有財產權宣布為永恆的人權,而是具體地歷史地考察財產問題。認為在不同歷史階段、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財產要求。歸根到底是由社會的生產方式決定的。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指出:「私有財產這一人權是什麼呢?」他引用1793年法國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財產權是每個公民任意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自己的收入即自己的勞動和勤奮所得的果實的權利。」「這就是說,財產權這一人權是任意地、同他們無關的、不受社會影響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的權利;這一權利是自私自利的權利。」[4]41馬克思說:「財產問題的表現形式極不相同,這是同一般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各國工業發展的特殊階段相適應的。」「財產問題從來就隨著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而成為這個或那個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七、十八世紀時要廢除封建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資產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九世紀時要廢除資產階級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工人階級的切身問題。」[15]174   財產權從一開始就是資產階級革命的重要目標。《法國人權宣言》也把財產權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對其任意進行侵犯。對此,理論界存在一定的分歧認識。有的認為,財產權最終只是保護了有產者的權利,對於無產者來說沒有任何意義。這種認識很值得研究,財產權是保持個人尊嚴和自由必不可少的條件,它既是享受一系列公民和政治權利的基礎,也是保障個人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前提。因此,保障財產權對於社會有效分配自然和社會資源、保證經濟運行的效率、保證經濟長遠發展都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四)自由權   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也論述的自由權問題。「自由是什麼呢?」他同樣引用了法國憲法第六條:「自由是人在不損害他人權利的條件下從事任何事情的權利」,或者按照1791年人權宣言:「自由是做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這就是說,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從事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每個人能夠不損害他人而進行活動的界限是由法律規定的,正像兩塊田地之間的界限是由界樁確定的一樣。」同時,馬克思也指出自由這一人權的屬性,「自由這一人權不是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的基礎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的基礎上。這項權利就是這種分隔的權利,是狹隘的、局限於自身的個人的權利。」[4]40-41   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權的認識與資產階級對自由權的認識有著根本的不同,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的看法是積極的,認為自由不是僅消極地擺脫限制,而是對必然的認識。也就是說,自由乃是一種認識並掌握客觀規律,進而控制自然、控制社會生活、控制人類歷史的實際能力。實現自由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在於實現人類的無階級、無剝削的幸福生活。按照恩格斯的說法,在沒有階級區分的社會裡,才能「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無疑,實現全人類的自由是一個漫長的社會實踐。   (五)平等權   平等權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不同時代、不同歷史階段、不同階級有不同的平等要求。馬克思認為:「平等,在這裡從其非政治的意義上來說,無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說,每個人都同樣被看成那種獨立自在的單子。」他引用法國憲法第三條的規定:「平等是法律對一切人都一視同仁,不論是予以保護還是予以處罰。」[4]41-42馬克思、恩格斯尖銳地批判了資本主義社會所謂平等權的虛偽性,認為資產階級以平等權來反對封建特權是進步的革命的,但實際上這種平等是欺騙,是謊言。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百萬富翁和窮光蛋不可能有平等,剝削者和被剝削者之間不可能有平等。他們明確提出:無產階級的平等權的獲得,就是消滅階級本身。恩格斯說: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或者「它是對明顯的社會不平等,對定價和窮人之間、主人和奴隸之間、驕奢淫逸者和飢餓者之間的對立的自發反應」,或者「它是從對資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反應中產生的」。「在上述兩種情況下,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走超出這個範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於荒謬。」[6]112-113   恩格斯認為,平等權作為人權的重要內容是現代國家的必然要求。他在《反杜林論》中指出:「社會的經濟進步一旦把擺脫封建桎梏和通過消除封建不平等來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這種要求就必定迅速地擴大其範圍。只要為工業和商業的利益提出這一要求,就必須為廣大農民要求同樣的平等權利。」「這種要求就很自然地獲得了普遍的、超出個別國家範圍的性質,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為人權。」[6]111-112   四、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   馬克思、恩格斯科學地論證了社會主義代替資本主義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他們以對資本主義發展趨勢的科學分析為依據,向人們展示了未來新社會的基本輪廓,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他們沒有寫出如《資本論》那樣厚重的、全面剖析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特徵和運行規律的專著,我們現在所認識的是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原理》、《共產黨宣言》、《資本論》、《哥達綱領批判》、《反杜林論》等著作中,對未來社會所作的許多精闢的論述,當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實踐充分印證了馬克思、恩格斯非凡的科學預見的能力。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里,「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沒有嚴格的區別,後來列寧明確地把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稱為社會主義社會,而把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稱為共產主義社會。馬克思、恩格斯在論述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時,設想的前提是社會主義首先在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同時取得勝利。然而歷史的發展超出了他們的預料,社會主義首先在一系列經濟比較落後的國家相繼取得了勝利。實踐中的社會主義和馬克思、恩格斯所設想的社會主義必然有較大的差距,但是,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關於未來社會的設想都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包含著普遍真理,這對於今天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仍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追求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   1864年,馬克思在《協會臨時章程》中指出:「這個國際協會以及加入協會的一切團體和個人,承認真理、正義和道德是他們彼此間和對一切人的關係的基礎,而不分膚色、信仰和民族。」「一個人有責任不僅為自己本人,而且為每一個履行自己義務的人要求人權和公民權。」[12]16此後,馬克思在寫給恩格斯的信中說:「不過我必須在章程導言中採納『義務』和『權利』這兩個詞,以及『真理、道德和正義』等詞,但是,對這些字眼已經妥為安排,使它們不可能造成危害。」「要把我們的觀點用目前水平的工人運動所能接受的形式表達出來,那是很困難的事情。」[16]215-216梅林在《馬克思傳》中也提到這一點[17]411,415。   馬克思、恩格斯把人權追求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也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目標和理想。恩格斯早就指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可能實現。」[1]582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進一步指出:「從中世紀的等級轉變為現代的階級的時候起,資產階級就由它的影子即無產階級不可避免地一直伴隨著。同樣地,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也由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伴隨著。從消滅階級特權的資產階級要求提出的時候起,同時就出現了消滅階級本身的無產階級要求。」「無產階級抓住了資產階級所說的話,指出,平等應當不僅僅是表面的,不僅僅在國家的領域中實行,它還應當是實際的,還應當在社會的、經濟的領域中實行。」[6]112   (二)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   馬克思、恩格斯強調在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向高級階段過渡,將是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同時他們還強調無產階級革命與解放的路徑,「工人階級的解放應該由工人階級自己去爭取;工人階級的解放鬥爭不是要爭取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消滅任何階級統治。」[12]15而「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14]52這就要求充分利用資本主義的人權,加強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建設。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唯一實際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質這個理論為立足點的解放」,而這種解放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無產階級「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權利,因為威脅著這個領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普遍的不公正,這不能再求助於歷史的權利,而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4]17-18   然而,社會主義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這也就意味著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也將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中指出:「無產階級革命,矛盾的解決:無產階級將取得公共權力,並且利用這個權力把脫離資產階級掌握的社會化生產資料變為公共財產。通過這個行動,無產階級使生產資料擺脫了它們迄今具有的資本屬性,使它們的社會性質有充分的自由得以發展——人終於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就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7]566社會主義要實現這樣一個目標還需要做長期艱苦的努力,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將是我們一個長期奮鬥目標。   (三)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人權建設還需不斷完善和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社會主義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闡明社會主義不是形式上宣布權利和自由,而是讓人民能實際享受權利和自由。恩格斯曾指出:「我們的目的是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這種制度將給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給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和閑暇時間,給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請所有的人在這個偉大的事業中給予社會主義聯盟以協助。贊同者應該承認他們彼此之間以及他們同所有的人之間的關係的基礎是真理、正義和道德。他們應該承認: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8]570社會主義消滅了私有制,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化,創造了實現真正自由和平等的必要條件。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是歷史的必然,因為「資產階級社會早就應該因懶惰而滅亡了,因為在這個社會裡是勞者不獲,獲者不勞的」[14]48。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是真實的,「隨著階級差別的消滅,一切由這些差別產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滅」[7]442了。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還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逐步完善提高。馬克思把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和高級階段看成是同一社會形態成熟程度不同的兩個發展階段。社會主義社會,也就是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這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箇舊社會的痕迹。」[7]434而到了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則是在自身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它已經消除了舊社會的痕迹,它是人類的理想境界,那時各方面的發展也就達到了理想的境界。但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受到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限制,廣大人民群眾所享受的權利不可能是很完備的,它只能隨著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以及全體公民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而逐步完善。   五、關於人權的未來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社會主義社會完成建成之後,就開始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那時社會主義人權也開始向共產主義人權過渡。共產主義人權是共產主義社會生產方式在政治上、制度上的表現,是一切人享受的最廣泛最高程度的權利。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的人權理想作了許多美好展望。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5-436這為後來人展現出一幅令人嚮往的美好畫卷。當然,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尤其是對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研究是初步的,甚至可以說是粗線條的,馬克思曾擬定了《關於現代國家的著作的計劃草稿》,其中第二部分就是論述「人權的宣布和國家的憲法」[19]238,但後來沒有寫成,因此,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更進一步的闡述我們沒有看到。另一方面,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全新的社會制度,是一個全新的經濟基礎,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及社會意識形態需要進一步研究把握,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明確指出:「共產主義要廢除永恆的真理,它要廢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所以共產主義是同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發展過程相矛盾的。」馬克思、恩格斯關於未來社會的人權思想主要應體現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在共產主義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提供了現實前提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生產資料歸全社會所有,消費資料按需分配,勞動是自覺的無報酬的,完全打破分工局限,勞動成為每個人全面發展自己身心的條件,成為人們生活的第一需要。馬克思、恩格斯說:「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殊的活動範圍,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使我有可能隨自己的興趣今天干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這樣就不會使我老是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4]537這種理想社會還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歷史階段才能夠達到,要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未來社會人權發展創造條件。「正是由於這種工業革命,人的勞動生產力才達到相當高的水平,以致在人類歷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創造了這樣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實行明智分工的條件下,不僅生產的東西可以滿足全體社會成員豐裕的消費和造成充足的儲備,而且使每個人都有充分的閑暇時間去獲得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文化——科學、藝術、交際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並且不僅是去獲得,而且還要把這一切從統治階級的獨佔品變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和加以進一步發展。」[7]258馬克思、恩格斯的這一思想是一貫的,此後,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又再次強調指出:「唯有藉助於這些生產力,才有可能去實現這樣一種社會狀態,在這裡不再有任何階級差別,不再有任何對個人生活資料的憂慮,並且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只有通過大工業所達到的生產力的極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勞動無例外地分配於一切社會成員,從而把每個人的勞動時間大大縮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夠的自由時間來參加社會的公共事務——理論的和實際的公共事務。」[6]189-190   (二)在共產主義社會,人和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   馬克思早在1844年《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就指出:「共產主義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因而是通過人並且為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佔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會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復歸,這種復歸是完全的復歸,是自覺實現並在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範圍內實現的復歸。這種共產主義,作為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於人道主義,而作為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於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它是歷史之謎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這種解答。」[1]185-186這充分說明在共產主義社會,人權是得到完全保障的,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和自由。因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人和人的利益並不是彼此對立的,而是一致的,因而競爭就消失了。當然也就談不到個別階級的破產,更談不到像現在那樣的富人和窮人的階級了。」[2]605「個人的全面發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對個人才能的實際發展所起的推動作用為個人本身所駕馭的時候,才不再是理想、職責等等,這也正是共產主義者所嚮往的。」[20]330   正是基於對共產主義社會的深刻認識,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對共產主義社會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並豪邁地宣稱:「當階級差別在發展過程中已經消失而全部生產集中在聯合起來的個人的手裡的時候,公眾的權力就失去政治性質。原來意義上的政治權力,是一個階級用以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有組織的暴力。如果說無產階級在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中一定要聯合為階級,通過革命使自己成為統治階級,並以統治階級的資格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係,那末它在消滅這種生產關係的同時,也就消滅了階級對立的存在條件,消滅了階級本身的存在條件,從而消滅了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共產主義社會將成為那樣一個社會,即「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14]53。   (四)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自行消失,人類解放最終完成,實現了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   馬克思、恩格斯預見共產主義社會將消滅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將自行消失,這將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只有當現實的個人把抽象的公民復歸於自身,並且作為個人,在自己的經驗生活、自己的個體勞動、自己的個體關係中間,成為類存在物的時候,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固有力量』是社會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起來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離的時候,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人類解放才能完成」[1]46。   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社會,是一個人們擺脫了盲目必然性的奴役,成為自己社會關係的從而成為自然界的自覺主人這樣一種社會狀態。這是一個人類迄今為止所設想的最美好的社會,是人的自由與發展得到最充分展示的社會。恩格斯在描述共產主義社會的美好遠景時寫道:「一旦社會佔有了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將被消除,而產品對生產者的統治也將隨之消除。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至今一直統治著歷史的客觀的異己的力量,現在處於人們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從這時起,人們才完全自覺地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只是從這時起,由人們使之起作用的社會原因才大部分並且越來越多地達到他們所預期的結果。這是人類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6]300這時,人類才真正獲得了解放,成為真正自由的人。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馬克思曾多次指出:「階級統治一旦消失,目前政治意義上的國家也就不存在了。」[7]406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消滅了國家,同時民主也開始消亡。共產主義社會作為對資產階級社會的生產關係與交往關係的揚棄,必然使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民主、正義、人權等等觀念和制度走向消解。到那個時候,人權的概念演進如何可能是我們今天尚難定論的。   學習研究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對於我們今天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作為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我們用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態度去理解、認識、運用。正如恩格斯所說:「社會主義自從成為科學以來,就要求人們把它當做科學看待,就是說,要求人們去研究它。」[21]567理論和實踐告訴我們,創立於19世紀的馬克思主義反映了自然、社會和人的思維發展的一般規律,是社會科學寶貴成果,是人類社會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其基本理論是完全正確的。特別是它的理論基礎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極其嚴謹的完整的科學體系。   馬克思主義誕生以來的100多年間,無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怎麼發展,無論有多少新興學科的出現,都沒有否定馬克思主義,只是驗證、充實和豐富了馬克思主義。誠然,馬克思、思格斯關於對歷史進程的預料和對未來社會的設想,同當今的現實不完全符合,這毫不奇怪。恩格斯說過:「我們只能在我們時代的條件下進行認識,而且,這些條件達到什麼程度,我們便認識到什麼程度。」[22]585「事實上,世界體系每一個思想映象,總是在客觀上受到歷史狀況的限制,在主觀上受到得出該思想映象的人的肉體狀況和精神狀況的限制。」[20]376馬克思、恩格斯公開承認自己理論認識世界的有限性,「整個人類歷史還多麼年輕,硬說我們現在的觀點具有某種絕對的意義,那是多麼可笑,這一點從下述簡單的事實中就可以看出: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可以稱為從實際發現機械運動轉化為熱到發現熱轉化為機械運動這麼一段時間的歷史。」[6]121   當然馬克思主義只是給我們開闢了探索真理的道路,它不可能窮盡真理。馬克思主義同任何真理一樣是發展中的真理,既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我們不能因為它具有相對真理性而否定它,也不能因為它具有絕對真理性而照抄照搬。思格斯一再告誡我們:「馬克思的整個世界觀不是教義,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現成的教條,而是進一步研究的出發點和供這種研究使用的方法。」[23]417「我們的理論是發展中的理論,不是必須背得爛熟並且機械地加以重複的教條。」[16]562「我們的理論不是教條,而是對包含著一連串互相銜接的階段的那種發展過程的闡明。」[16]560所以,我們在學習理解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時一定要牢記馬克思、恩格斯的教誨:要「把這一理論應用於本國的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16]532,「隨時隨地都要以當時的歷史條件為轉移。」[4]5「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應當和任何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把它看成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16]588   當人類進入20世紀以後,人權運動的國際化和多元化構成新人權運動的主要內容,從以自由權為核心的第一代人權,到以社會權為核心的第二代人權,再到和平權、發展權等第三代人權,人權享有者的範圍大大擴展,實現人權的模式也多樣化,人權理論與實踐的發展也給我們提出新的問題和挑戰,如何用科學的態度學習馬克思主義、實踐馬克思主義,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建設,是今天我們所要研究和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3]李雲龍.人權問題概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1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7]梅林.馬克思傳[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的幾個基本問題
文章來源: 《安徽行政學院學報》 [作者:紀榮榮] 發布時間:12-03-21 08:32:01 57
馬克思主義是徹底而嚴整的科學理論體系,其本質特徵是以實踐為基礎的嚴格的科學性與徹底革命性的高度統一。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創立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也形成了較為豐富的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今天,我們正在努力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進一步學習研究領會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對於我們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體系,把我國人權保障水平提高到一個新階段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從沒有對人權下一個明確的、普遍的定義,但在他們的著作中,在不同意義上使用了人權一詞。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生產方式賦予的。   馬克思、恩格斯在青年時代都曾受啟蒙思想家們所倡導的「天賦人權」論的影響,但從《德法年鑒》起,他們就開始批判「天賦人權」說。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說,黑格爾忘記了「特殊的人格」的「本質不是人的鬍子、血液、抽象的肉體的本性,而是人的社會特質,而國家的職能等等只不過是人的社會特質的存在和活動的方式。」因此,馬克思指出:「出生只是賦予人以個人的存在,首先只是賦予他以生命,使他成為自然的個人;而國家的規定,如立法權等等,則是社會產物,是社會的產兒,而不是自然的個人的產物,正因為這樣,所以個人的出生和作為特定的社會、特定的社會職能等等的個體化的個人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同一,直接的吻合,就是一件怪事,一個奇蹟。」[1]377這裡馬克思已經否定了他先前,即1842年4月寫的《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一文中所持的,並經常為人們所引論的「自由是人所固有的東西」[1]的觀點,開始批判、否定「天賦人權」論。他們指出,關於人權不是天賦的「這種發現近四十多年來資產階級在英國有過無數次」[2]111。當然,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認,馬克思、恩格斯也高度評價過「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所起的巨大歷史進步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評論的:「以往的一切社會形式和國家形式、一切傳統觀念,都被當做不合理的東西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從今以後,迷信、偏私、特權和壓迫,必將為永恆的真理,為永恆的正義,為基於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剝奪的人權所排擠。」[3]206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的一般認識   那麼,馬克思、恩格斯所認為的人權的本質是什麼呢?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把人權在兩種意義上加以使用。一是單指(市民)社會中的人權。他說:「首先,我們表明這樣一個事實,所謂的人權,不同於droitsducitoyen[公民權]的droitsdeI』homme[人權],無非是市民社會的成員的權利,就是說,無非是利己的人的權利、同其他人並同共同體分離出來的人的權利。」[4]40二是指包括公民權的人權,馬克思指出:「這種人權一部分是政治權利,只是與別人共同行使的權利。這種權利的內容就是參加這個共同體,確切地說,就是參加政治共同體,參加國家。這些權利屬於政治自由的範疇,屬於公民權利的範疇。」[4]39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人權是權利的最一般形式。在這種意義上,他們強調:人權之作為人權是和公民權是不同的。   (二)從人的本質來認識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更多地從人的本質來分析和認識人權的本質。早在1844年上半年,馬克思就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摘要》中提出:「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社會聯繫。」[5]24而後,馬克思又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寫道:「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這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4]501「社會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5]2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針對黑格爾派的唯心主義觀點,強調指出:「全部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因此,第一個需要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由此產生的個人對其他自然的關係。」[4]519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明確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裡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是平等的,這樣的觀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現代的平等要求與此完全不同;這種平等要求更應當是從人的這種共同特性中,從人就他們是人而言的這種平等中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在此,恩格斯還進一步分析認為:要從這種相對平等的原始觀念中得出國家和社會中的平等權利的結論,要使這個結論甚至能夠成為某種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東西,必然要經過而且確實已經經過幾千年。   (三)從人權產生的基礎來把握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權利(包括人權)現象屬於上層建築範疇,它決定於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這方面學界經常引用的是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的一句名言,即:「權利決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7]4351890年9月,恩格斯在致約瑟夫·布洛赫的信中全面闡述了唯物史觀,批評了那種經濟因素看作是唯一的決定性因素的觀點。他指出:「經濟狀況是基礎,但是對歷史鬥爭的進程發生影響並且在許多情況下主要是決定著這一鬥爭的形式的,還有上層建築的各種因素:階級鬥爭的各種形式及其成果——由勝利了的階級在獲勝以後建立的憲法等等,各種法權形式以及所有這些實際鬥爭在參加者頭腦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學的理論,宗教的觀點以及它們向教義體系的進一步發展。」[8]461恩格斯在這裡所說的「各種法權形式」,是包含了「作為權利最一般形式」的人權的。   從馬克思、恩格斯一系列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出,他們對人權本質的認識有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從法哲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道德批判(利己主義)轉向政治經濟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制度批判(不平等),法、國家和人權已經不是思考的重點,他們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經濟關係、交換關係的研究上。但是到了晚年,在《哥達綱領批判》,馬克思又再一次回到對權利、國家等的思考中。在這篇著作中,馬克思全面批判了在資產階級社會裡發展起來的「平等的權利」體系,並且指出這一權利體系的消解條件和具體途徑。他說:「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只在於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計量,就只有從同一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這種平等,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馬克思指出:這種平等的權利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的權利,「雖然有這種進步,但這個平等的權利總是被限制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里。」因此,這是社會的弊病,並進一步認為「這些弊病,在經過長久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產生出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是不可避免的」。[7]435如何消除這些弊病,馬克思在這裡為我們描繪了一幅未來社會人權發展的畫卷:「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6   二、關於人權的特性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中關於人權的特性論述非常豐富,也非常精闢,這些論述對於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和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的社會性和歷史性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歷史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經濟關係在制度上、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現。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旗幟鮮明指出:「人權不是天生的,而是社會的產物。平等權利表明人對人的社會關係。」[1]37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進一步認識到:「法權關係是由經濟關係決定的。交換價值的交換是平等和自由的現實基礎,平等和自由只是交換價值交換的理想化表現。」[9]506其實,人權的社會性運用馬克思主義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相互關係的基本原理就能得以清楚的認識。「人們的意識取決於人們的存在而不是相反,這個原理看來很簡單,但是仔細考察一下也會立即發現,這個原理的最初結論就給一切唯心主義,甚至給最隱蔽的唯心主義當頭一棒。關於一切歷史的東西的全部傳統的和習慣的觀點都被這個原理否定了。政治論證的全部傳統方式崩潰了。」[7]598唯物史觀的創立,為馬克思恩格斯人權觀的形成提供了方法論的指導。   馬克思、恩格斯在《神聖家族》中指出:「『人權』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2]146他們一貫堅持認為,人權是一個歷史的範疇,並多次談到人權的歷史發展問題。恩格斯在《英國狀況十八世紀》中指出:「人權不是現成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當社會的經濟進步把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時,自由和平等就被宣布為人權。」[1]662馬克思、恩格斯強調人權的歷史性,強調人權是不斷發展變化的。而這種變化是要適應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的。人權享有和實現的程度要取決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實際水平。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歷史性的觀點,對社會主義國家來說,是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的。社會主義國家從提出爭取人權的要求,到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人權制度和理論,到人權制度的不斷完善與充分實現,這本身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二)人權的階級性和共同性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的階級性與共同性的認識是很深刻的。   關於人權的階級性,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人權在階級社會具有階級性。對立階級之間,不可能同等地享有自由、平等等人權。這也是人權歷史性的一種表現。在階級社會裡,人總是屬於一定階級的。作為人權主體的人具有階級性,相應地,人權也具有階級性,而人權的階級性主要是通過公民權利體現出來的。恩格斯在談到資產階級人權所具有的階級性時,以美國憲法為例,「它最先承認了人權,同時確認了存在於美國的有色人種奴隸制:階級特權不受法律保護,種族特權被神聖化。」[6]112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指出:「資本在它認為必要的時候,就通過強制的法律來實現對自由工人的所有權。」[10]630對於人權的階級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說在野蠻人中間,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不大能夠區別權利和義務,那麼文明時代卻使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和對立連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來,因為它幾乎把一切權利賦予一個階級,另方面卻幾乎把一切義務推給另一個階級。」[11]197   馬克思、恩格斯也論及了人權的共同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就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都是平等的」,這一「非常古老」的觀念,發展到現代,便「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人權,作為人的權利,由於人所共有的一些特性,它也必然具有共同性或普遍性。正因為這樣,享有充分的人權,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並且,將繼續是人類所追求的理想。   (三)人權的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   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深刻揭露了剝削階級社會中權利與義務嚴重分離,另一方面闡明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馬克思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2]16後來,恩格斯在《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批判》中進一步肯定了馬克思的這一觀點,並指出:「我建議把『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改成『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和平等義務』等等。平等義務,對我們來說,是對資產階級民主的平等權利的一個特別重要的補充,而且使平等權利失去地道資產階級的含義。」[11]441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權利平等不是僅就權利一方面而言的,還應當含有義務的一面。進一步說,任何權利與自由都必須同特定的義務相聯繫,沒有不承擔義務的權利,也沒有不享有相應權利而只履行的義務。   三、關於人權的具體內容   馬克思、恩格斯著重研究了自己所處時代資本主義條件下無產階級的人權要求,從而提出了人權的具體內容。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中無產階級人權沒有保障,認為隨著無產階級的不斷壯大,無產階級的人權將得到保障和發展。恩格斯針對1844年英國頒布新濟貧法就指出:「這樣就宣布了無產階級是不受國家和社會保護的;這樣就公開地宣布了無產者不是人,不值得把他當人看待。但是我們確信,不列顛王國的無產者是會爭回自己的人權的。」[2]582「總有一天無產階級的力量會強大起來,覺悟會提高起來,他們再不願載負著一直壓在他們肩上的整個社會大廈的重擔,他們會要求更公平地分配社會的負擔和權利。」[2]618這些權利主要應包括這麼幾個方面。   (一)生存權   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雖然在形式上確定一切人都有生存權,但在實際上卻限制和剝奪了廣大工人的生存權。這是因為工人不佔有生產資料。馬克思指出:「一個除自己的勞動力外沒有任何其他財產的人,在任何社會的和文化的狀態中,都不得不為佔有勞動的物質條件的他人做奴隸。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勞動,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生存。」[7]428「僱傭工作只有資本家(因而也為他們的剩餘價值的分享者)白白地勞動一定的時間,才被允許為維持自己的生活而勞動,說是說,才被允許生存」[7]441。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生存權在人權系統中的重要性,因為「生存權的問題比各種自由的問題更基本,因而生存權優先於其他各種人權,是首要的人權」[13]74。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文中就指出:「我們首先應當確定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4]531   現代人權理論研究表明,廣義地說生存權不僅是個體生命的生存,而且也包括以國家、民族為單位的集體生存。將生存權推論為首要人權的觀點是中國政府在1991年10月發表的《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中率先提出的觀點,儘管尚未獲得普遍的認同,但生存權作為普遍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是共識。廣義的生存權還暗示或提示了人權是一個發展的概念,人權保障有賴於社會發展、人權保障水平應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提高。   (二)勞動權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勞動權是一個同社會生產關係密不可分的問題,因為任何一個人要獲得勞動,首先必須具備生產資料。在當時的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表面上也確認勞動權是一切人的權利,但實際上廣大工人卻時常面臨失業的威脅、被剝奪勞動的權利。因此,他們認為,無產階級爭取人權,必須把爭取勞動權作為重要方面。一方面要迫使資本家兌現他們法律所確定的一切人的勞動權,爭取更多的工人獲得就業,以維護自己的生存條件。另一方面要通過社會主義革命,消滅僱傭勞動制,使廣大工人掌握生產資料,做社會主義的主人。這是獲得勞動權的根本道路。馬克思說,勞動權是「初次概括無產階級各種革命要求的笨拙公式」。「勞動權在資產階級的意義上說是一種胡說,是一種可憐的善良願望,其實勞動權就是支配資本的權力,支配資本的權力就是佔有生產資料,使生產資料受聯合起來的工人階級支配,也就是消滅僱傭勞動、資本及其相互間的關係。」[14]113隻有工人階級掌握了生產資料,消滅了僱傭勞動,才能真正獲得勞動權。1880年6月,馬克思在《法國工人黨綱領導言(草案)》中進一步指出:「生產者階級的解放是不分性別和種族的全人類的解放;生產者只有在佔有生產資料之後才能獲得自由。」[7]568也就是說生產者佔有生產資料不僅是獲得勞動權的前提條件,也是獲得自由的前提條件。   (三)財產權   馬克思、恩格斯沒有像資產階級思想家那樣把私有財產權宣布為永恆的人權,而是具體地歷史地考察財產問題。認為在不同歷史階段、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財產要求。歸根到底是由社會的生產方式決定的。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指出:「私有財產這一人權是什麼呢?」他引用1793年法國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財產權是每個公民任意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自己的收入即自己的勞動和勤奮所得的果實的權利。」「這就是說,財產權這一人權是任意地、同他們無關的、不受社會影響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的權利;這一權利是自私自利的權利。」[4]41馬克思說:「財產問題的表現形式極不相同,這是同一般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各國工業發展的特殊階段相適應的。」「財產問題從來就隨著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而成為這個或那個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七、十八世紀時要廢除封建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資產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九世紀時要廢除資產階級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工人階級的切身問題。」[15]174   財產權從一開始就是資產階級革命的重要目標。《法國人權宣言》也把財產權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對其任意進行侵犯。對此,理論界存在一定的分歧認識。有的認為,財產權最終只是保護了有產者的權利,對於無產者來說沒有任何意義。這種認識很值得研究,財產權是保持個人尊嚴和自由必不可少的條件,它既是享受一系列公民和政治權利的基礎,也是保障個人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前提。因此,保障財產權對於社會有效分配自然和社會資源、保證經濟運行的效率、保證經濟長遠發展都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四)自由權   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也論述的自由權問題。「自由是什麼呢?」他同樣引用了法國憲法第六條:「自由是人在不損害他人權利的條件下從事任何事情的權利」,或者按照1791年人權宣言:「自由是做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這就是說,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從事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每個人能夠不損害他人而進行活動的界限是由法律規定的,正像兩塊田地之間的界限是由界樁確定的一樣。」同時,馬克思也指出自由這一人權的屬性,「自由這一人權不是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的基礎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的基礎上。這項權利就是這種分隔的權利,是狹隘的、局限於自身的個人的權利。」[4]40-41   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權的認識與資產階級對自由權的認識有著根本的不同,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的看法是積極的,認為自由不是僅消極地擺脫限制,而是對必然的認識。也就是說,自由乃是一種認識並掌握客觀規律,進而控制自然、控制社會生活、控制人類歷史的實際能力。實現自由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在於實現人類的無階級、無剝削的幸福生活。按照恩格斯的說法,在沒有階級區分的社會裡,才能「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無疑,實現全人類的自由是一個漫長的社會實踐。   (五)平等權   平等權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不同時代、不同歷史階段、不同階級有不同的平等要求。馬克思認為:「平等,在這裡從其非政治的意義上來說,無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說,每個人都同樣被看成那種獨立自在的單子。」他引用法國憲法第三條的規定:「平等是法律對一切人都一視同仁,不論是予以保護還是予以處罰。」[4]41-42馬克思、恩格斯尖銳地批判了資本主義社會所謂平等權的虛偽性,認為資產階級以平等權來反對封建特權是進步的革命的,但實際上這種平等是欺騙,是謊言。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百萬富翁和窮光蛋不可能有平等,剝削者和被剝削者之間不可能有平等。他們明確提出:無產階級的平等權的獲得,就是消滅階級本身。恩格斯說: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或者「它是對明顯的社會不平等,對定價和窮人之間、主人和奴隸之間、驕奢淫逸者和飢餓者之間的對立的自發反應」,或者「它是從對資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反應中產生的」。「在上述兩種情況下,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走超出這個範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於荒謬。」[6]112-113   恩格斯認為,平等權作為人權的重要內容是現代國家的必然要求。他在《反杜林論》中指出:「社會的經濟進步一旦把擺脫封建桎梏和通過消除封建不平等來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這種要求就必定迅速地擴大其範圍。只要為工業和商業的利益提出這一要求,就必須為廣大農民要求同樣的平等權利。」「這種要求就很自然地獲得了普遍的、超出個別國家範圍的性質,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為人權。」[6]111-112   四、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   馬克思、恩格斯科學地論證了社會主義代替資本主義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他們以對資本主義發展趨勢的科學分析為依據,向人們展示了未來新社會的基本輪廓,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他們沒有寫出如《資本論》那樣厚重的、全面剖析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特徵和運行規律的專著,我們現在所認識的是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原理》、《共產黨宣言》、《資本論》、《哥達綱領批判》、《反杜林論》等著作中,對未來社會所作的許多精闢的論述,當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實踐充分印證了馬克思、恩格斯非凡的科學預見的能力。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里,「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沒有嚴格的區別,後來列寧明確地把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稱為社會主義社會,而把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稱為共產主義社會。馬克思、恩格斯在論述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時,設想的前提是社會主義首先在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同時取得勝利。然而歷史的發展超出了他們的預料,社會主義首先在一系列經濟比較落後的國家相繼取得了勝利。實踐中的社會主義和馬克思、恩格斯所設想的社會主義必然有較大的差距,但是,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關於未來社會的設想都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包含著普遍真理,這對於今天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仍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追求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   1864年,馬克思在《協會臨時章程》中指出:「這個國際協會以及加入協會的一切團體和個人,承認真理、正義和道德是他們彼此間和對一切人的關係的基礎,而不分膚色、信仰和民族。」「一個人有責任不僅為自己本人,而且為每一個履行自己義務的人要求人權和公民權。」[12]16此後,馬克思在寫給恩格斯的信中說:「不過我必須在章程導言中採納『義務』和『權利』這兩個詞,以及『真理、道德和正義』等詞,但是,對這些字眼已經妥為安排,使它們不可能造成危害。」「要把我們的觀點用目前水平的工人運動所能接受的形式表達出來,那是很困難的事情。」[16]215-216梅林在《馬克思傳》中也提到這一點[17]411,415。   馬克思、恩格斯把人權追求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也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目標和理想。恩格斯早就指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可能實現。」[1]582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進一步指出:「從中世紀的等級轉變為現代的階級的時候起,資產階級就由它的影子即無產階級不可避免地一直伴隨著。同樣地,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也由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伴隨著。從消滅階級特權的資產階級要求提出的時候起,同時就出現了消滅階級本身的無產階級要求。」「無產階級抓住了資產階級所說的話,指出,平等應當不僅僅是表面的,不僅僅在國家的領域中實行,它還應當是實際的,還應當在社會的、經濟的領域中實行。」[6]112   (二)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   馬克思、恩格斯強調在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向高級階段過渡,將是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同時他們還強調無產階級革命與解放的路徑,「工人階級的解放應該由工人階級自己去爭取;工人階級的解放鬥爭不是要爭取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消滅任何階級統治。」[12]15而「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14]52這就要求充分利用資本主義的人權,加強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建設。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唯一實際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質這個理論為立足點的解放」,而這種解放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無產階級「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權利,因為威脅著這個領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普遍的不公正,這不能再求助於歷史的權利,而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4]17-18   然而,社會主義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這也就意味著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也將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中指出:「無產階級革命,矛盾的解決:無產階級將取得公共權力,並且利用這個權力把脫離資產階級掌握的社會化生產資料變為公共財產。通過這個行動,無產階級使生產資料擺脫了它們迄今具有的資本屬性,使它們的社會性質有充分的自由得以發展——人終於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就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7]566社會主義要實現這樣一個目標還需要做長期艱苦的努力,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將是我們一個長期奮鬥目標。   (三)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人權建設還需不斷完善和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社會主義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闡明社會主義不是形式上宣布權利和自由,而是讓人民能實際享受權利和自由。恩格斯曾指出:「我們的目的是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這種制度將給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給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和閑暇時間,給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請所有的人在這個偉大的事業中給予社會主義聯盟以協助。贊同者應該承認他們彼此之間以及他們同所有的人之間的關係的基礎是真理、正義和道德。他們應該承認: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8]570社會主義消滅了私有制,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化,創造了實現真正自由和平等的必要條件。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是歷史的必然,因為「資產階級社會早就應該因懶惰而滅亡了,因為在這個社會裡是勞者不獲,獲者不勞的」[14]48。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是真實的,「隨著階級差別的消滅,一切由這些差別產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滅」[7]442了。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還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逐步完善提高。馬克思把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和高級階段看成是同一社會形態成熟程度不同的兩個發展階段。社會主義社會,也就是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這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箇舊社會的痕迹。」[7]434而到了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則是在自身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它已經消除了舊社會的痕迹,它是人類的理想境界,那時各方面的發展也就達到了理想的境界。但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受到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限制,廣大人民群眾所享受的權利不可能是很完備的,它只能隨著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以及全體公民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而逐步完善。   五、關於人權的未來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社會主義社會完成建成之後,就開始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那時社會主義人權也開始向共產主義人權過渡。共產主義人權是共產主義社會生產方式在政治上、制度上的表現,是一切人享受的最廣泛最高程度的權利。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的人權理想作了許多美好展望。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5-436這為後來人展現出一幅令人嚮往的美好畫卷。當然,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尤其是對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研究是初步的,甚至可以說是粗線條的,馬克思曾擬定了《關於現代國家的著作的計劃草稿》,其中第二部分就是論述「人權的宣布和國家的憲法」[19]238,但後來沒有寫成,因此,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更進一步的闡述我們沒有看到。另一方面,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全新的社會制度,是一個全新的經濟基礎,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及社會意識形態需要進一步研究把握,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明確指出:「共產主義要廢除永恆的真理,它要廢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所以共產主義是同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發展過程相矛盾的。」馬克思、恩格斯關於未來社會的人權思想主要應體現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在共產主義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提供了現實前提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生產資料歸全社會所有,消費資料按需分配,勞動是自覺的無報酬的,完全打破分工局限,勞動成為每個人全面發展自己身心的條件,成為人們生活的第一需要。馬克思、恩格斯說:「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殊的活動範圍,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使我有可能隨自己的興趣今天干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這樣就不會使我老是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4]537這種理想社會還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歷史階段才能夠達到,要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未來社會人權發展創造條件。「正是由於這種工業革命,人的勞動生產力才達到相當高的水平,以致在人類歷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創造了這樣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實行明智分工的條件下,不僅生產的東西可以滿足全體社會成員豐裕的消費和造成充足的儲備,而且使每個人都有充分的閑暇時間去獲得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文化——科學、藝術、交際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並且不僅是去獲得,而且還要把這一切從統治階級的獨佔品變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和加以進一步發展。」[7]258馬克思、恩格斯的這一思想是一貫的,此後,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又再次強調指出:「唯有藉助於這些生產力,才有可能去實現這樣一種社會狀態,在這裡不再有任何階級差別,不再有任何對個人生活資料的憂慮,並且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只有通過大工業所達到的生產力的極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勞動無例外地分配於一切社會成員,從而把每個人的勞動時間大大縮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夠的自由時間來參加社會的公共事務——理論的和實際的公共事務。」[6]189-190   (二)在共產主義社會,人和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   馬克思早在1844年《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就指出:「共產主義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因而是通過人並且為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佔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會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復歸,這種復歸是完全的復歸,是自覺實現並在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範圍內實現的復歸。這種共產主義,作為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於人道主義,而作為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於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它是歷史之謎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這種解答。」[1]185-186這充分說明在共產主義社會,人權是得到完全保障的,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和自由。因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人和人的利益並不是彼此對立的,而是一致的,因而競爭就消失了。當然也就談不到個別階級的破產,更談不到像現在那樣的富人和窮人的階級了。」[2]605「個人的全面發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對個人才能的實際發展所起的推動作用為個人本身所駕馭的時候,才不再是理想、職責等等,這也正是共產主義者所嚮往的。」[20]330   正是基於對共產主義社會的深刻認識,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對共產主義社會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並豪邁地宣稱:「當階級差別在發展過程中已經消失而全部生產集中在聯合起來的個人的手裡的時候,公眾的權力就失去政治性質。原來意義上的政治權力,是一個階級用以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有組織的暴力。如果說無產階級在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中一定要聯合為階級,通過革命使自己成為統治階級,並以統治階級的資格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係,那末它在消滅這種生產關係的同時,也就消滅了階級對立的存在條件,消滅了階級本身的存在條件,從而消滅了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共產主義社會將成為那樣一個社會,即「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14]53。   (四)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自行消失,人類解放最終完成,實現了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   馬克思、恩格斯預見共產主義社會將消滅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將自行消失,這將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只有當現實的個人把抽象的公民復歸於自身,並且作為個人,在自己的經驗生活、自己的個體勞動、自己的個體關係中間,成為類存在物的時候,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固有力量』是社會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起來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離的時候,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人類解放才能完成」[1]46。   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社會,是一個人們擺脫了盲目必然性的奴役,成為自己社會關係的從而成為自然界的自覺主人這樣一種社會狀態。這是一個人類迄今為止所設想的最美好的社會,是人的自由與發展得到最充分展示的社會。恩格斯在描述共產主義社會的美好遠景時寫道:「一旦社會佔有了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將被消除,而產品對生產者的統治也將隨之消除。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至今一直統治著歷史的客觀的異己的力量,現在處於人們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從這時起,人們才完全自覺地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只是從這時起,由人們使之起作用的社會原因才大部分並且越來越多地達到他們所預期的結果。這是人類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6]300這時,人類才真正獲得了解放,成為真正自由的人。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馬克思曾多次指出:「階級統治一旦消失,目前政治意義上的國家也就不存在了。」[7]406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消滅了國家,同時民主也開始消亡。共產主義社會作為對資產階級社會的生產關係與交往關係的揚棄,必然使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民主、正義、人權等等觀念和制度走向消解。到那個時候,人權的概念演進如何可能是我們今天尚難定論的。   學習研究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對於我們今天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作為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我們用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態度去理解、認識、運用。正如恩格斯所說:「社會主義自從成為科學以來,就要求人們把它當做科學看待,就是說,要求人們去研究它。」[21]567理論和實踐告訴我們,創立於19世紀的馬克思主義反映了自然、社會和人的思維發展的一般規律,是社會科學寶貴成果,是人類社會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其基本理論是完全正確的。特別是它的理論基礎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極其嚴謹的完整的科學體系。   馬克思主義誕生以來的100多年間,無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怎麼發展,無論有多少新興學科的出現,都沒有否定馬克思主義,只是驗證、充實和豐富了馬克思主義。誠然,馬克思、思格斯關於對歷史進程的預料和對未來社會的設想,同當今的現實不完全符合,這毫不奇怪。恩格斯說過:「我們只能在我們時代的條件下進行認識,而且,這些條件達到什麼程度,我們便認識到什麼程度。」[22]585「事實上,世界體系每一個思想映象,總是在客觀上受到歷史狀況的限制,在主觀上受到得出該思想映象的人的肉體狀況和精神狀況的限制。」[20]376馬克思、恩格斯公開承認自己理論認識世界的有限性,「整個人類歷史還多麼年輕,硬說我們現在的觀點具有某種絕對的意義,那是多麼可笑,這一點從下述簡單的事實中就可以看出: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可以稱為從實際發現機械運動轉化為熱到發現熱轉化為機械運動這麼一段時間的歷史。」[6]121   當然馬克思主義只是給我們開闢了探索真理的道路,它不可能窮盡真理。馬克思主義同任何真理一樣是發展中的真理,既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我們不能因為它具有相對真理性而否定它,也不能因為它具有絕對真理性而照抄照搬。思格斯一再告誡我們:「馬克思的整個世界觀不是教義,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現成的教條,而是進一步研究的出發點和供這種研究使用的方法。」[23]417「我們的理論是發展中的理論,不是必須背得爛熟並且機械地加以重複的教條。」[16]562「我們的理論不是教條,而是對包含著一連串互相銜接的階段的那種發展過程的闡明。」[16]560所以,我們在學習理解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時一定要牢記馬克思、恩格斯的教誨:要「把這一理論應用於本國的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16]532,「隨時隨地都要以當時的歷史條件為轉移。」[4]5「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應當和任何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把它看成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16]588   當人類進入20世紀以後,人權運動的國際化和多元化構成新人權運動的主要內容,從以自由權為核心的第一代人權,到以社會權為核心的第二代人權,再到和平權、發展權等第三代人權,人權享有者的範圍大大擴展,實現人權的模式也多樣化,人權理論與實踐的發展也給我們提出新的問題和挑戰,如何用科學的態度學習馬克思主義、實踐馬克思主義,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建設,是今天我們所要研究和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3]李雲龍.人權問題概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1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7]梅林.馬克思傳[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的幾個基本問題
文章來源: 《安徽行政學院學報》 [作者:紀榮榮] 發布時間:12-03-21 08:32:01 57
馬克思主義是徹底而嚴整的科學理論體系,其本質特徵是以實踐為基礎的嚴格的科學性與徹底革命性的高度統一。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創立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也形成了較為豐富的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今天,我們正在努力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進一步學習研究領會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對於我們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體系,把我國人權保障水平提高到一個新階段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從沒有對人權下一個明確的、普遍的定義,但在他們的著作中,在不同意義上使用了人權一詞。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生產方式賦予的。   馬克思、恩格斯在青年時代都曾受啟蒙思想家們所倡導的「天賦人權」論的影響,但從《德法年鑒》起,他們就開始批判「天賦人權」說。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說,黑格爾忘記了「特殊的人格」的「本質不是人的鬍子、血液、抽象的肉體的本性,而是人的社會特質,而國家的職能等等只不過是人的社會特質的存在和活動的方式。」因此,馬克思指出:「出生只是賦予人以個人的存在,首先只是賦予他以生命,使他成為自然的個人;而國家的規定,如立法權等等,則是社會產物,是社會的產兒,而不是自然的個人的產物,正因為這樣,所以個人的出生和作為特定的社會、特定的社會職能等等的個體化的個人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同一,直接的吻合,就是一件怪事,一個奇蹟。」[1]377這裡馬克思已經否定了他先前,即1842年4月寫的《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一文中所持的,並經常為人們所引論的「自由是人所固有的東西」[1]的觀點,開始批判、否定「天賦人權」論。他們指出,關於人權不是天賦的「這種發現近四十多年來資產階級在英國有過無數次」[2]111。當然,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認,馬克思、恩格斯也高度評價過「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所起的巨大歷史進步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評論的:「以往的一切社會形式和國家形式、一切傳統觀念,都被當做不合理的東西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從今以後,迷信、偏私、特權和壓迫,必將為永恆的真理,為永恆的正義,為基於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剝奪的人權所排擠。」[3]206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的一般認識   那麼,馬克思、恩格斯所認為的人權的本質是什麼呢?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把人權在兩種意義上加以使用。一是單指(市民)社會中的人權。他說:「首先,我們表明這樣一個事實,所謂的人權,不同於droitsducitoyen[公民權]的droitsdeI』homme[人權],無非是市民社會的成員的權利,就是說,無非是利己的人的權利、同其他人並同共同體分離出來的人的權利。」[4]40二是指包括公民權的人權,馬克思指出:「這種人權一部分是政治權利,只是與別人共同行使的權利。這種權利的內容就是參加這個共同體,確切地說,就是參加政治共同體,參加國家。這些權利屬於政治自由的範疇,屬於公民權利的範疇。」[4]39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人權是權利的最一般形式。在這種意義上,他們強調:人權之作為人權是和公民權是不同的。   (二)從人的本質來認識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更多地從人的本質來分析和認識人權的本質。早在1844年上半年,馬克思就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摘要》中提出:「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社會聯繫。」[5]24而後,馬克思又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寫道:「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這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4]501「社會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5]2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針對黑格爾派的唯心主義觀點,強調指出:「全部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因此,第一個需要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由此產生的個人對其他自然的關係。」[4]519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明確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裡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是平等的,這樣的觀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現代的平等要求與此完全不同;這種平等要求更應當是從人的這種共同特性中,從人就他們是人而言的這種平等中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在此,恩格斯還進一步分析認為:要從這種相對平等的原始觀念中得出國家和社會中的平等權利的結論,要使這個結論甚至能夠成為某種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東西,必然要經過而且確實已經經過幾千年。   (三)從人權產生的基礎來把握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權利(包括人權)現象屬於上層建築範疇,它決定於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這方面學界經常引用的是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的一句名言,即:「權利決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7]4351890年9月,恩格斯在致約瑟夫·布洛赫的信中全面闡述了唯物史觀,批評了那種經濟因素看作是唯一的決定性因素的觀點。他指出:「經濟狀況是基礎,但是對歷史鬥爭的進程發生影響並且在許多情況下主要是決定著這一鬥爭的形式的,還有上層建築的各種因素:階級鬥爭的各種形式及其成果——由勝利了的階級在獲勝以後建立的憲法等等,各種法權形式以及所有這些實際鬥爭在參加者頭腦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學的理論,宗教的觀點以及它們向教義體系的進一步發展。」[8]461恩格斯在這裡所說的「各種法權形式」,是包含了「作為權利最一般形式」的人權的。   從馬克思、恩格斯一系列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出,他們對人權本質的認識有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從法哲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道德批判(利己主義)轉向政治經濟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制度批判(不平等),法、國家和人權已經不是思考的重點,他們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經濟關係、交換關係的研究上。但是到了晚年,在《哥達綱領批判》,馬克思又再一次回到對權利、國家等的思考中。在這篇著作中,馬克思全面批判了在資產階級社會裡發展起來的「平等的權利」體系,並且指出這一權利體系的消解條件和具體途徑。他說:「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只在於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計量,就只有從同一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這種平等,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馬克思指出:這種平等的權利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的權利,「雖然有這種進步,但這個平等的權利總是被限制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里。」因此,這是社會的弊病,並進一步認為「這些弊病,在經過長久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產生出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是不可避免的」。[7]435如何消除這些弊病,馬克思在這裡為我們描繪了一幅未來社會人權發展的畫卷:「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6   二、關於人權的特性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中關於人權的特性論述非常豐富,也非常精闢,這些論述對於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和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的社會性和歷史性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歷史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經濟關係在制度上、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現。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旗幟鮮明指出:「人權不是天生的,而是社會的產物。平等權利表明人對人的社會關係。」[1]37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進一步認識到:「法權關係是由經濟關係決定的。交換價值的交換是平等和自由的現實基礎,平等和自由只是交換價值交換的理想化表現。」[9]506其實,人權的社會性運用馬克思主義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相互關係的基本原理就能得以清楚的認識。「人們的意識取決於人們的存在而不是相反,這個原理看來很簡單,但是仔細考察一下也會立即發現,這個原理的最初結論就給一切唯心主義,甚至給最隱蔽的唯心主義當頭一棒。關於一切歷史的東西的全部傳統的和習慣的觀點都被這個原理否定了。政治論證的全部傳統方式崩潰了。」[7]598唯物史觀的創立,為馬克思恩格斯人權觀的形成提供了方法論的指導。   馬克思、恩格斯在《神聖家族》中指出:「『人權』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2]146他們一貫堅持認為,人權是一個歷史的範疇,並多次談到人權的歷史發展問題。恩格斯在《英國狀況十八世紀》中指出:「人權不是現成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當社會的經濟進步把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時,自由和平等就被宣布為人權。」[1]662馬克思、恩格斯強調人權的歷史性,強調人權是不斷發展變化的。而這種變化是要適應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的。人權享有和實現的程度要取決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實際水平。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歷史性的觀點,對社會主義國家來說,是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的。社會主義國家從提出爭取人權的要求,到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人權制度和理論,到人權制度的不斷完善與充分實現,這本身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二)人權的階級性和共同性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的階級性與共同性的認識是很深刻的。   關於人權的階級性,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人權在階級社會具有階級性。對立階級之間,不可能同等地享有自由、平等等人權。這也是人權歷史性的一種表現。在階級社會裡,人總是屬於一定階級的。作為人權主體的人具有階級性,相應地,人權也具有階級性,而人權的階級性主要是通過公民權利體現出來的。恩格斯在談到資產階級人權所具有的階級性時,以美國憲法為例,「它最先承認了人權,同時確認了存在於美國的有色人種奴隸制:階級特權不受法律保護,種族特權被神聖化。」[6]112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指出:「資本在它認為必要的時候,就通過強制的法律來實現對自由工人的所有權。」[10]630對於人權的階級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說在野蠻人中間,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不大能夠區別權利和義務,那麼文明時代卻使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和對立連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來,因為它幾乎把一切權利賦予一個階級,另方面卻幾乎把一切義務推給另一個階級。」[11]197   馬克思、恩格斯也論及了人權的共同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就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都是平等的」,這一「非常古老」的觀念,發展到現代,便「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人權,作為人的權利,由於人所共有的一些特性,它也必然具有共同性或普遍性。正因為這樣,享有充分的人權,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並且,將繼續是人類所追求的理想。   (三)人權的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   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深刻揭露了剝削階級社會中權利與義務嚴重分離,另一方面闡明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馬克思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2]16後來,恩格斯在《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批判》中進一步肯定了馬克思的這一觀點,並指出:「我建議把『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改成『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和平等義務』等等。平等義務,對我們來說,是對資產階級民主的平等權利的一個特別重要的補充,而且使平等權利失去地道資產階級的含義。」[11]441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權利平等不是僅就權利一方面而言的,還應當含有義務的一面。進一步說,任何權利與自由都必須同特定的義務相聯繫,沒有不承擔義務的權利,也沒有不享有相應權利而只履行的義務。   三、關於人權的具體內容   馬克思、恩格斯著重研究了自己所處時代資本主義條件下無產階級的人權要求,從而提出了人權的具體內容。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中無產階級人權沒有保障,認為隨著無產階級的不斷壯大,無產階級的人權將得到保障和發展。恩格斯針對1844年英國頒布新濟貧法就指出:「這樣就宣布了無產階級是不受國家和社會保護的;這樣就公開地宣布了無產者不是人,不值得把他當人看待。但是我們確信,不列顛王國的無產者是會爭回自己的人權的。」[2]582「總有一天無產階級的力量會強大起來,覺悟會提高起來,他們再不願載負著一直壓在他們肩上的整個社會大廈的重擔,他們會要求更公平地分配社會的負擔和權利。」[2]618這些權利主要應包括這麼幾個方面。   (一)生存權   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雖然在形式上確定一切人都有生存權,但在實際上卻限制和剝奪了廣大工人的生存權。這是因為工人不佔有生產資料。馬克思指出:「一個除自己的勞動力外沒有任何其他財產的人,在任何社會的和文化的狀態中,都不得不為佔有勞動的物質條件的他人做奴隸。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勞動,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生存。」[7]428「僱傭工作只有資本家(因而也為他們的剩餘價值的分享者)白白地勞動一定的時間,才被允許為維持自己的生活而勞動,說是說,才被允許生存」[7]441。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生存權在人權系統中的重要性,因為「生存權的問題比各種自由的問題更基本,因而生存權優先於其他各種人權,是首要的人權」[13]74。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文中就指出:「我們首先應當確定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4]531   現代人權理論研究表明,廣義地說生存權不僅是個體生命的生存,而且也包括以國家、民族為單位的集體生存。將生存權推論為首要人權的觀點是中國政府在1991年10月發表的《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中率先提出的觀點,儘管尚未獲得普遍的認同,但生存權作為普遍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是共識。廣義的生存權還暗示或提示了人權是一個發展的概念,人權保障有賴於社會發展、人權保障水平應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提高。   (二)勞動權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勞動權是一個同社會生產關係密不可分的問題,因為任何一個人要獲得勞動,首先必須具備生產資料。在當時的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表面上也確認勞動權是一切人的權利,但實際上廣大工人卻時常面臨失業的威脅、被剝奪勞動的權利。因此,他們認為,無產階級爭取人權,必須把爭取勞動權作為重要方面。一方面要迫使資本家兌現他們法律所確定的一切人的勞動權,爭取更多的工人獲得就業,以維護自己的生存條件。另一方面要通過社會主義革命,消滅僱傭勞動制,使廣大工人掌握生產資料,做社會主義的主人。這是獲得勞動權的根本道路。馬克思說,勞動權是「初次概括無產階級各種革命要求的笨拙公式」。「勞動權在資產階級的意義上說是一種胡說,是一種可憐的善良願望,其實勞動權就是支配資本的權力,支配資本的權力就是佔有生產資料,使生產資料受聯合起來的工人階級支配,也就是消滅僱傭勞動、資本及其相互間的關係。」[14]113隻有工人階級掌握了生產資料,消滅了僱傭勞動,才能真正獲得勞動權。1880年6月,馬克思在《法國工人黨綱領導言(草案)》中進一步指出:「生產者階級的解放是不分性別和種族的全人類的解放;生產者只有在佔有生產資料之後才能獲得自由。」[7]568也就是說生產者佔有生產資料不僅是獲得勞動權的前提條件,也是獲得自由的前提條件。   (三)財產權   馬克思、恩格斯沒有像資產階級思想家那樣把私有財產權宣布為永恆的人權,而是具體地歷史地考察財產問題。認為在不同歷史階段、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財產要求。歸根到底是由社會的生產方式決定的。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指出:「私有財產這一人權是什麼呢?」他引用1793年法國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財產權是每個公民任意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自己的收入即自己的勞動和勤奮所得的果實的權利。」「這就是說,財產權這一人權是任意地、同他們無關的、不受社會影響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的權利;這一權利是自私自利的權利。」[4]41馬克思說:「財產問題的表現形式極不相同,這是同一般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各國工業發展的特殊階段相適應的。」「財產問題從來就隨著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而成為這個或那個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七、十八世紀時要廢除封建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資產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九世紀時要廢除資產階級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工人階級的切身問題。」[15]174   財產權從一開始就是資產階級革命的重要目標。《法國人權宣言》也把財產權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對其任意進行侵犯。對此,理論界存在一定的分歧認識。有的認為,財產權最終只是保護了有產者的權利,對於無產者來說沒有任何意義。這種認識很值得研究,財產權是保持個人尊嚴和自由必不可少的條件,它既是享受一系列公民和政治權利的基礎,也是保障個人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前提。因此,保障財產權對於社會有效分配自然和社會資源、保證經濟運行的效率、保證經濟長遠發展都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四)自由權   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也論述的自由權問題。「自由是什麼呢?」他同樣引用了法國憲法第六條:「自由是人在不損害他人權利的條件下從事任何事情的權利」,或者按照1791年人權宣言:「自由是做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這就是說,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從事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每個人能夠不損害他人而進行活動的界限是由法律規定的,正像兩塊田地之間的界限是由界樁確定的一樣。」同時,馬克思也指出自由這一人權的屬性,「自由這一人權不是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的基礎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的基礎上。這項權利就是這種分隔的權利,是狹隘的、局限於自身的個人的權利。」[4]40-41   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權的認識與資產階級對自由權的認識有著根本的不同,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的看法是積極的,認為自由不是僅消極地擺脫限制,而是對必然的認識。也就是說,自由乃是一種認識並掌握客觀規律,進而控制自然、控制社會生活、控制人類歷史的實際能力。實現自由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在於實現人類的無階級、無剝削的幸福生活。按照恩格斯的說法,在沒有階級區分的社會裡,才能「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無疑,實現全人類的自由是一個漫長的社會實踐。   (五)平等權   平等權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不同時代、不同歷史階段、不同階級有不同的平等要求。馬克思認為:「平等,在這裡從其非政治的意義上來說,無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說,每個人都同樣被看成那種獨立自在的單子。」他引用法國憲法第三條的規定:「平等是法律對一切人都一視同仁,不論是予以保護還是予以處罰。」[4]41-42馬克思、恩格斯尖銳地批判了資本主義社會所謂平等權的虛偽性,認為資產階級以平等權來反對封建特權是進步的革命的,但實際上這種平等是欺騙,是謊言。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百萬富翁和窮光蛋不可能有平等,剝削者和被剝削者之間不可能有平等。他們明確提出:無產階級的平等權的獲得,就是消滅階級本身。恩格斯說: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或者「它是對明顯的社會不平等,對定價和窮人之間、主人和奴隸之間、驕奢淫逸者和飢餓者之間的對立的自發反應」,或者「它是從對資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反應中產生的」。「在上述兩種情況下,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走超出這個範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於荒謬。」[6]112-113   恩格斯認為,平等權作為人權的重要內容是現代國家的必然要求。他在《反杜林論》中指出:「社會的經濟進步一旦把擺脫封建桎梏和通過消除封建不平等來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這種要求就必定迅速地擴大其範圍。只要為工業和商業的利益提出這一要求,就必須為廣大農民要求同樣的平等權利。」「這種要求就很自然地獲得了普遍的、超出個別國家範圍的性質,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為人權。」[6]111-112   四、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   馬克思、恩格斯科學地論證了社會主義代替資本主義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他們以對資本主義發展趨勢的科學分析為依據,向人們展示了未來新社會的基本輪廓,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他們沒有寫出如《資本論》那樣厚重的、全面剖析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特徵和運行規律的專著,我們現在所認識的是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原理》、《共產黨宣言》、《資本論》、《哥達綱領批判》、《反杜林論》等著作中,對未來社會所作的許多精闢的論述,當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實踐充分印證了馬克思、恩格斯非凡的科學預見的能力。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里,「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沒有嚴格的區別,後來列寧明確地把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稱為社會主義社會,而把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稱為共產主義社會。馬克思、恩格斯在論述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時,設想的前提是社會主義首先在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同時取得勝利。然而歷史的發展超出了他們的預料,社會主義首先在一系列經濟比較落後的國家相繼取得了勝利。實踐中的社會主義和馬克思、恩格斯所設想的社會主義必然有較大的差距,但是,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關於未來社會的設想都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包含著普遍真理,這對於今天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仍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追求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   1864年,馬克思在《協會臨時章程》中指出:「這個國際協會以及加入協會的一切團體和個人,承認真理、正義和道德是他們彼此間和對一切人的關係的基礎,而不分膚色、信仰和民族。」「一個人有責任不僅為自己本人,而且為每一個履行自己義務的人要求人權和公民權。」[12]16此後,馬克思在寫給恩格斯的信中說:「不過我必須在章程導言中採納『義務』和『權利』這兩個詞,以及『真理、道德和正義』等詞,但是,對這些字眼已經妥為安排,使它們不可能造成危害。」「要把我們的觀點用目前水平的工人運動所能接受的形式表達出來,那是很困難的事情。」[16]215-216梅林在《馬克思傳》中也提到這一點[17]411,415。   馬克思、恩格斯把人權追求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也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目標和理想。恩格斯早就指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可能實現。」[1]582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進一步指出:「從中世紀的等級轉變為現代的階級的時候起,資產階級就由它的影子即無產階級不可避免地一直伴隨著。同樣地,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也由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伴隨著。從消滅階級特權的資產階級要求提出的時候起,同時就出現了消滅階級本身的無產階級要求。」「無產階級抓住了資產階級所說的話,指出,平等應當不僅僅是表面的,不僅僅在國家的領域中實行,它還應當是實際的,還應當在社會的、經濟的領域中實行。」[6]112   (二)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   馬克思、恩格斯強調在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向高級階段過渡,將是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同時他們還強調無產階級革命與解放的路徑,「工人階級的解放應該由工人階級自己去爭取;工人階級的解放鬥爭不是要爭取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消滅任何階級統治。」[12]15而「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14]52這就要求充分利用資本主義的人權,加強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建設。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唯一實際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質這個理論為立足點的解放」,而這種解放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無產階級「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權利,因為威脅著這個領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普遍的不公正,這不能再求助於歷史的權利,而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4]17-18   然而,社會主義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這也就意味著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也將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中指出:「無產階級革命,矛盾的解決:無產階級將取得公共權力,並且利用這個權力把脫離資產階級掌握的社會化生產資料變為公共財產。通過這個行動,無產階級使生產資料擺脫了它們迄今具有的資本屬性,使它們的社會性質有充分的自由得以發展——人終於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就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7]566社會主義要實現這樣一個目標還需要做長期艱苦的努力,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將是我們一個長期奮鬥目標。   (三)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人權建設還需不斷完善和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社會主義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闡明社會主義不是形式上宣布權利和自由,而是讓人民能實際享受權利和自由。恩格斯曾指出:「我們的目的是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這種制度將給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給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和閑暇時間,給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請所有的人在這個偉大的事業中給予社會主義聯盟以協助。贊同者應該承認他們彼此之間以及他們同所有的人之間的關係的基礎是真理、正義和道德。他們應該承認: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8]570社會主義消滅了私有制,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化,創造了實現真正自由和平等的必要條件。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是歷史的必然,因為「資產階級社會早就應該因懶惰而滅亡了,因為在這個社會裡是勞者不獲,獲者不勞的」[14]48。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是真實的,「隨著階級差別的消滅,一切由這些差別產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滅」[7]442了。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還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逐步完善提高。馬克思把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和高級階段看成是同一社會形態成熟程度不同的兩個發展階段。社會主義社會,也就是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這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箇舊社會的痕迹。」[7]434而到了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則是在自身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它已經消除了舊社會的痕迹,它是人類的理想境界,那時各方面的發展也就達到了理想的境界。但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受到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限制,廣大人民群眾所享受的權利不可能是很完備的,它只能隨著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以及全體公民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而逐步完善。   五、關於人權的未來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社會主義社會完成建成之後,就開始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那時社會主義人權也開始向共產主義人權過渡。共產主義人權是共產主義社會生產方式在政治上、制度上的表現,是一切人享受的最廣泛最高程度的權利。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的人權理想作了許多美好展望。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5-436這為後來人展現出一幅令人嚮往的美好畫卷。當然,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尤其是對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研究是初步的,甚至可以說是粗線條的,馬克思曾擬定了《關於現代國家的著作的計劃草稿》,其中第二部分就是論述「人權的宣布和國家的憲法」[19]238,但後來沒有寫成,因此,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更進一步的闡述我們沒有看到。另一方面,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全新的社會制度,是一個全新的經濟基礎,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及社會意識形態需要進一步研究把握,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明確指出:「共產主義要廢除永恆的真理,它要廢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所以共產主義是同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發展過程相矛盾的。」馬克思、恩格斯關於未來社會的人權思想主要應體現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在共產主義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提供了現實前提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生產資料歸全社會所有,消費資料按需分配,勞動是自覺的無報酬的,完全打破分工局限,勞動成為每個人全面發展自己身心的條件,成為人們生活的第一需要。馬克思、恩格斯說:「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殊的活動範圍,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使我有可能隨自己的興趣今天干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這樣就不會使我老是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4]537這種理想社會還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歷史階段才能夠達到,要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未來社會人權發展創造條件。「正是由於這種工業革命,人的勞動生產力才達到相當高的水平,以致在人類歷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創造了這樣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實行明智分工的條件下,不僅生產的東西可以滿足全體社會成員豐裕的消費和造成充足的儲備,而且使每個人都有充分的閑暇時間去獲得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文化——科學、藝術、交際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並且不僅是去獲得,而且還要把這一切從統治階級的獨佔品變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和加以進一步發展。」[7]258馬克思、恩格斯的這一思想是一貫的,此後,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又再次強調指出:「唯有藉助於這些生產力,才有可能去實現這樣一種社會狀態,在這裡不再有任何階級差別,不再有任何對個人生活資料的憂慮,並且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只有通過大工業所達到的生產力的極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勞動無例外地分配於一切社會成員,從而把每個人的勞動時間大大縮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夠的自由時間來參加社會的公共事務——理論的和實際的公共事務。」[6]189-190   (二)在共產主義社會,人和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   馬克思早在1844年《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就指出:「共產主義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因而是通過人並且為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佔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會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復歸,這種復歸是完全的復歸,是自覺實現並在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範圍內實現的復歸。這種共產主義,作為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於人道主義,而作為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於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它是歷史之謎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這種解答。」[1]185-186這充分說明在共產主義社會,人權是得到完全保障的,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和自由。因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人和人的利益並不是彼此對立的,而是一致的,因而競爭就消失了。當然也就談不到個別階級的破產,更談不到像現在那樣的富人和窮人的階級了。」[2]605「個人的全面發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對個人才能的實際發展所起的推動作用為個人本身所駕馭的時候,才不再是理想、職責等等,這也正是共產主義者所嚮往的。」[20]330   正是基於對共產主義社會的深刻認識,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對共產主義社會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並豪邁地宣稱:「當階級差別在發展過程中已經消失而全部生產集中在聯合起來的個人的手裡的時候,公眾的權力就失去政治性質。原來意義上的政治權力,是一個階級用以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有組織的暴力。如果說無產階級在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中一定要聯合為階級,通過革命使自己成為統治階級,並以統治階級的資格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係,那末它在消滅這種生產關係的同時,也就消滅了階級對立的存在條件,消滅了階級本身的存在條件,從而消滅了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共產主義社會將成為那樣一個社會,即「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14]53。   (四)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自行消失,人類解放最終完成,實現了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   馬克思、恩格斯預見共產主義社會將消滅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將自行消失,這將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只有當現實的個人把抽象的公民復歸於自身,並且作為個人,在自己的經驗生活、自己的個體勞動、自己的個體關係中間,成為類存在物的時候,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固有力量』是社會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起來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離的時候,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人類解放才能完成」[1]46。   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社會,是一個人們擺脫了盲目必然性的奴役,成為自己社會關係的從而成為自然界的自覺主人這樣一種社會狀態。這是一個人類迄今為止所設想的最美好的社會,是人的自由與發展得到最充分展示的社會。恩格斯在描述共產主義社會的美好遠景時寫道:「一旦社會佔有了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將被消除,而產品對生產者的統治也將隨之消除。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至今一直統治著歷史的客觀的異己的力量,現在處於人們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從這時起,人們才完全自覺地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只是從這時起,由人們使之起作用的社會原因才大部分並且越來越多地達到他們所預期的結果。這是人類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6]300這時,人類才真正獲得了解放,成為真正自由的人。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馬克思曾多次指出:「階級統治一旦消失,目前政治意義上的國家也就不存在了。」[7]406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消滅了國家,同時民主也開始消亡。共產主義社會作為對資產階級社會的生產關係與交往關係的揚棄,必然使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民主、正義、人權等等觀念和制度走向消解。到那個時候,人權的概念演進如何可能是我們今天尚難定論的。   學習研究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對於我們今天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作為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我們用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態度去理解、認識、運用。正如恩格斯所說:「社會主義自從成為科學以來,就要求人們把它當做科學看待,就是說,要求人們去研究它。」[21]567理論和實踐告訴我們,創立於19世紀的馬克思主義反映了自然、社會和人的思維發展的一般規律,是社會科學寶貴成果,是人類社會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其基本理論是完全正確的。特別是它的理論基礎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極其嚴謹的完整的科學體系。   馬克思主義誕生以來的100多年間,無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怎麼發展,無論有多少新興學科的出現,都沒有否定馬克思主義,只是驗證、充實和豐富了馬克思主義。誠然,馬克思、思格斯關於對歷史進程的預料和對未來社會的設想,同當今的現實不完全符合,這毫不奇怪。恩格斯說過:「我們只能在我們時代的條件下進行認識,而且,這些條件達到什麼程度,我們便認識到什麼程度。」[22]585「事實上,世界體系每一個思想映象,總是在客觀上受到歷史狀況的限制,在主觀上受到得出該思想映象的人的肉體狀況和精神狀況的限制。」[20]376馬克思、恩格斯公開承認自己理論認識世界的有限性,「整個人類歷史還多麼年輕,硬說我們現在的觀點具有某種絕對的意義,那是多麼可笑,這一點從下述簡單的事實中就可以看出: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可以稱為從實際發現機械運動轉化為熱到發現熱轉化為機械運動這麼一段時間的歷史。」[6]121   當然馬克思主義只是給我們開闢了探索真理的道路,它不可能窮盡真理。馬克思主義同任何真理一樣是發展中的真理,既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我們不能因為它具有相對真理性而否定它,也不能因為它具有絕對真理性而照抄照搬。思格斯一再告誡我們:「馬克思的整個世界觀不是教義,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現成的教條,而是進一步研究的出發點和供這種研究使用的方法。」[23]417「我們的理論是發展中的理論,不是必須背得爛熟並且機械地加以重複的教條。」[16]562「我們的理論不是教條,而是對包含著一連串互相銜接的階段的那種發展過程的闡明。」[16]560所以,我們在學習理解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時一定要牢記馬克思、恩格斯的教誨:要「把這一理論應用於本國的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16]532,「隨時隨地都要以當時的歷史條件為轉移。」[4]5「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應當和任何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把它看成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16]588   當人類進入20世紀以後,人權運動的國際化和多元化構成新人權運動的主要內容,從以自由權為核心的第一代人權,到以社會權為核心的第二代人權,再到和平權、發展權等第三代人權,人權享有者的範圍大大擴展,實現人權的模式也多樣化,人權理論與實踐的發展也給我們提出新的問題和挑戰,如何用科學的態度學習馬克思主義、實踐馬克思主義,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建設,是今天我們所要研究和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7]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1]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3]李雲龍.人權問題概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14]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5]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6]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17]梅林.馬克思傳[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1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1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0]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試析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的幾個基本問題


http://www.qstheory.cn/zz/zgtsshzyll/201203/t20120319_146300.htm 2012年03月19日來源:《安徽行政學院學報》2011年第4期雙月刊 作者:紀榮榮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中關於人權的特性論述非常豐富,也非常精闢,這些論述對於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和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馬克思主義是徹底而嚴整的科學理論體系,其本質特徵是以實踐為基礎的嚴格的科學性與徹底革命性的高度統一。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創立馬克思主義的過程中,也形成了較為豐富的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今天,我們正在努力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進一步學習研究領會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對於我們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體系,把我國人權保障水平提高到一個新階段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從沒有對人權下一個明確的、普遍的定義,但在他們的著作中,在不同意義上使用了人權一詞。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生產方式賦予的。

  馬克思、恩格斯在青年時代都曾受啟蒙思想家們所倡導的「天賦人權」論的影響,但從《德法年鑒》起,他們就開始批判「天賦人權」說。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說,黑格爾忘記了「特殊的人格」的「本質不是人的鬍子、血液、抽象的肉體的本性,而是人的社會特質,而國家的職能等等只不過是人的社會特質的存在和活動的方式。」因此,馬克思指出:「出生只是賦予人以個人的存在,首先只是賦予他以生命,使他成為自然的個人;而國家的規定,如立法權等等,則是社會產物,是社會的產兒,而不是自然的個人的產物,正因為這樣,所以個人的出生和作為特定的社會、特定的社會職能等等的個體化的個人之間存在著直接的同一,直接的吻合,就是一件怪事,一個奇蹟。」[1]377這裡馬克思已經否定了他先前,即1842年4月寫的《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一文中所持的,並經常為人們所引論的「自由是人所固有的東西」[1]的觀點,開始批判、否定「天賦人權」論。他們指出,關於人權不是天賦的「這種發現近四十多年來資產階級在英國有過無數次」[2]111。當然,另一方面,也不可否認,馬克思、恩格斯也高度評價過「天賦人權」學說和資產階級人權所起的巨大歷史進步作用,正如恩格斯所評論的:「以往的一切社會形式和國家形式、一切傳統觀念,都被當做不合理的東西扔到垃圾堆里去了」,「從今以後,迷信、偏私、特權和壓迫,必將為永恆的真理,為永恆的正義,為基於自然的平等和不可剝奪的人權所排擠。」[3]206

  (一)關於人權的本質的一般認識

  那麼,馬克思、恩格斯所認為的人權的本質是什麼呢?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中把人權在兩種意義上加以使用。一是單指(市民)社會中的人權。他說:「首先,我們表明這樣一個事實,所謂的人權,不同於droitsducitoyen[公民權]的droitsdeI"homme[人權],無非是市民社會的成員的權利,就是說,無非是利己的人的權利、同其他人並同共同體分離出來的人的權利。」[4]40二是指包括公民權的人權,馬克思指出:「這種人權一部分是政治權利,只是與別人共同行使的權利。這種權利的內容就是參加這個共同體,確切地說,就是參加政治共同體,參加國家。這些權利屬於政治自由的範疇,屬於公民權利的範疇。」[4]39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也指出,人權是權利的最一般形式。在這種意義上,他們強調:人權之作為人權是和公民權是不同的。

  (二)從人的本質來認識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更多地從人的本質來分析和認識人權的本質。早在1844年上半年,馬克思就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經濟學原理〉一書摘要》中提出:「人的本質是人的真正的社會聯繫。」[5]24而後,馬克思又在《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中寫道:「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這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4]501「社會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質的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是人的實現了的自然主義和自然界的實現了的人道主義。」[5]2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針對黑格爾派的唯心主義觀點,強調指出:「全部人類歷史的第一個前提無疑是有生命的個人的存在。因此,第一個需要確認的事實就是這些個人的肉體組織以及由此產生的個人對其他自然的關係。」[4]519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明確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裡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是平等的,這樣的觀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現代的平等要求與此完全不同;這種平等要求更應當是從人的這種共同特性中,從人就他們是人而言的這種平等中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在此,恩格斯還進一步分析認為:要從這種相對平等的原始觀念中得出國家和社會中的平等權利的結論,要使這個結論甚至能夠成為某種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東西,必然要經過而且確實已經經過幾千年。

  (三)從人權產生的基礎來把握人權的本質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權利(包括人權)現象屬於上層建築範疇,它決定於一定社會的經濟基礎。這方面學界經常引用的是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的一句名言,即:「權利決不能超出社會的經濟結構以及由經濟結構制約的社會的文化發展。」[7]4351890年9月,恩格斯在致約瑟夫·布洛赫的信中全面闡述了唯物史觀,批評了那種經濟因素看作是唯一的決定性因素的觀點。他指出:「經濟狀況是基礎,但是對歷史鬥爭的進程發生影響並且在許多情況下主要是決定著這一鬥爭的形式的,還有上層建築的各種因素:階級鬥爭的各種形式及其成果——由勝利了的階級在獲勝以後建立的憲法等等,各種法權形式以及所有這些實際鬥爭在參加者頭腦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學的理論,宗教的觀點以及它們向教義體系的進一步發展。」[8]461恩格斯在這裡所說的「各種法權形式」,是包含了「作為權利最一般形式」的人權的。

  從馬克思、恩格斯一系列著作中,我們可以看出,他們對人權本質的認識有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從法哲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道德批判(利己主義)轉向政治經濟學批判時期對人權的制度批判(不平等),法、國家和人權已經不是思考的重點,他們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經濟關係、交換關係的研究上。但是到了晚年,在《哥達綱領批判》,馬克思又再一次回到對權利、國家等的思考中。在這篇著作中,馬克思全面批判了在資產階級社會裡發展起來的「平等的權利」體系,並且指出這一權利體系的消解條件和具體途徑。他說:「權利,就它的本性來講,只在於使用同一尺度;但是不同等的個人(而如果他們不是不同等的,他們就不成為不同的個人)要用同一尺度去計量,就只有從同一角度去看待他們,從一個特定的方面去對待他們。」「這種平等,對不同等的勞動來說是不平等的權利。」馬克思指出:這種平等的權利原則仍然是資產階級的權利,「雖然有這種進步,但這個平等的權利總是被限制在一個資產階級的框框里。」因此,這是社會的弊病,並進一步認為「這些弊病,在經過長久陣痛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產生出來的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是不可避免的」。[7]435如何消除這些弊病,馬克思在這裡為我們描繪了一幅未來社會人權發展的畫卷:「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6

  二、關於人權的特性

  馬克思、恩格斯人權思想中關於人權的特性論述非常豐富,也非常精闢,這些論述對於建立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和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的社會性和歷史性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人權不是天賦的,而是社會歷史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是社會一定經濟關係在制度上、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現。馬克思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中旗幟鮮明指出:「人權不是天生的,而是社會的產物。平等權利表明人對人的社會關係。」[1]375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進一步認識到:「法權關係是由經濟關係決定的。交換價值的交換是平等和自由的現實基礎,平等和自由只是交換價值交換的理想化表現。」[9]506其實,人權的社會性運用馬克思主義社會存在和社會意識相互關係的基本原理就能得以清楚的認識。「人們的意識取決於人們的存在而不是相反,這個原理看來很簡單,但是仔細考察一下也會立即發現,這個原理的最初結論就給一切唯心主義,甚至給最隱蔽的唯心主義當頭一棒。關於一切歷史的東西的全部傳統的和習慣的觀點都被這個原理否定了。政治論證的全部傳統方式崩潰了。」[7]598唯物史觀的創立,為馬克思恩格斯人權觀的形成提供了方法論的指導。

  馬克思、恩格斯在《神聖家族》中指出:「『人權』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2]146他們一貫堅持認為,人權是一個歷史的範疇,並多次談到人權的歷史發展問題。恩格斯在《英國狀況十八世紀》中指出:「人權不是現成的,而是歷史地產生的。當社會的經濟進步把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時,自由和平等就被宣布為人權。」[1]662馬克思、恩格斯強調人權的歷史性,強調人權是不斷發展變化的。而這種變化是要適應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的。人權享有和實現的程度要取決於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實際水平。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歷史性的觀點,對社會主義國家來說,是具有理論和現實意義的。社會主義國家從提出爭取人權的要求,到建立和完善自己的人權制度和理論,到人權制度的不斷完善與充分實現,這本身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二)人權的階級性和共同性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人權的階級性與共同性的認識是很深刻的。

  關於人權的階級性,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人權在階級社會具有階級性。對立階級之間,不可能同等地享有自由、平等等人權。這也是人權歷史性的一種表現。在階級社會裡,人總是屬於一定階級的。作為人權主體的人具有階級性,相應地,人權也具有階級性,而人權的階級性主要是通過公民權利體現出來的。恩格斯在談到資產階級人權所具有的階級性時,以美國憲法為例,「它最先承認了人權,同時確認了存在於美國的有色人種奴隸制:階級特權不受法律保護,種族特權被神聖化。」[6]112馬克思在《資本論》中也指出:「資本在它認為必要的時候,就通過強制的法律來實現對自由工人的所有權。」[10]630對於人權的階級性,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說在野蠻人中間,像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不大能夠區別權利和義務,那麼文明時代卻使這兩者之間的區別和對立連最愚蠢的人都能看得出來,因為它幾乎把一切權利賦予一個階級,另方面卻幾乎把一切義務推給另一個階級。」[11]197

  馬克思、恩格斯也論及了人權的共同性。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就指出:「一切人,作為人來說,都有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他們都是平等的」,這一「非常古老」的觀念,發展到現代,便「引申出這樣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個國家的一切公民,或一個社會的一切成員,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6]109。人權,作為人的權利,由於人所共有的一些特性,它也必然具有共同性或普遍性。正因為這樣,享有充分的人權,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並且,將繼續是人類所追求的理想。

  (三)人權的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

  馬克思、恩格斯一方面深刻揭露了剝削階級社會中權利與義務嚴重分離,另一方面闡明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馬克思說:「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2]16後來,恩格斯在《1891年社會民主黨綱領草案批判》中進一步肯定了馬克思的這一觀點,並指出:「我建議把『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改成『為了所有人的平等權利和平等義務』等等。平等義務,對我們來說,是對資產階級民主的平等權利的一個特別重要的補充,而且使平等權利失去地道資產階級的含義。」[11]441在馬克思、恩格斯看來,權利平等不是僅就權利一方面而言的,還應當含有義務的一面。進一步說,任何權利與自由都必須同特定的義務相聯繫,沒有不承擔義務的權利,也沒有不享有相應權利而只履行的義務。

  三、關於人權的具體內容

  馬克思、恩格斯著重研究了自己所處時代資本主義條件下無產階級的人權要求,從而提出了人權的具體內容。馬克思、恩格斯深刻揭露了資本主義社會中無產階級人權沒有保障,認為隨著無產階級的不斷壯大,無產階級的人權將得到保障和發展。恩格斯針對1844年英國頒布新濟貧法就指出:「這樣就宣布了無產階級是不受國家和社會保護的;這樣就公開地宣布了無產者不是人,不值得把他當人看待。但是我們確信,不列顛王國的無產者是會爭回自己的人權的。」[2]582「總有一天無產階級的力量會強大起來,覺悟會提高起來,他們再不願載負著一直壓在他們肩上的整個社會大廈的重擔,他們會要求更公平地分配社會的負擔和權利。」[2]618這些權利主要應包括這麼幾個方面。

  (一)生存權

  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雖然在形式上確定一切人都有生存權,但在實際上卻限制和剝奪了廣大工人的生存權。這是因為工人不佔有生產資料。馬克思指出:「一個除自己的勞動力外沒有任何其他財產的人,在任何社會的和文化的狀態中,都不得不為佔有勞動的物質條件的他人做奴隸。他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勞動,因而只有得到他人的允許才能生存。」[7]428「僱傭工作只有資本家(因而也為他們的剩餘價值的分享者)白白地勞動一定的時間,才被允許為維持自己的生活而勞動,說是說,才被允許生存」[7]441。馬克思、恩格斯看到了生存權在人權系統中的重要性,因為「生存權的問題比各種自由的問題更基本,因而生存權優先於其他各種人權,是首要的人權」[13]74。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一文中就指出:「我們首先應當確定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這個前提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東西。」[4]531

  現代人權理論研究表明,廣義地說生存權不僅是個體生命的生存,而且也包括以國家、民族為單位的集體生存。將生存權推論為首要人權的觀點是中國政府在1991年10月發表的《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中率先提出的觀點,儘管尚未獲得普遍的認同,但生存權作為普遍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已是共識。廣義的生存權還暗示或提示了人權是一個發展的概念,人權保障有賴於社會發展、人權保障水平應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提高。

  (二)勞動權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勞動權是一個同社會生產關係密不可分的問題,因為任何一個人要獲得勞動,首先必須具備生產資料。在當時的資本主義社會,資本主義制度和法律表面上也確認勞動權是一切人的權利,但實際上廣大工人卻時常面臨失業的威脅、被剝奪勞動的權利。因此,他們認為,無產階級爭取人權,必須把爭取勞動權作為重要方面。一方面要迫使資本家兌現他們法律所確定的一切人的勞動權,爭取更多的工人獲得就業,以維護自己的生存條件。另一方面要通過社會主義革命,消滅僱傭勞動制,使廣大工人掌握生產資料,做社會主義的主人。這是獲得勞動權的根本道路。馬克思說,勞動權是「初次概括無產階級各種革命要求的笨拙公式」。「勞動權在資產階級的意義上說是一種胡說,是一種可憐的善良願望,其實勞動權就是支配資本的權力,支配資本的權力就是佔有生產資料,使生產資料受聯合起來的工人階級支配,也就是消滅僱傭勞動、資本及其相互間的關係。」[14]113隻有工人階級掌握了生產資料,消滅了僱傭勞動,才能真正獲得勞動權。1880年6月,馬克思在《法國工人黨綱領導言(草案)》中進一步指出:「生產者階級的解放是不分性別和種族的全人類的解放;生產者只有在佔有生產資料之後才能獲得自由。」[7]568也就是說生產者佔有生產資料不僅是獲得勞動權的前提條件,也是獲得自由的前提條件。

  (三)財產權

  馬克思、恩格斯沒有像資產階級思想家那樣把私有財產權宣布為永恆的人權,而是具體地歷史地考察財產問題。認為在不同歷史階段、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財產要求。歸根到底是由社會的生產方式決定的。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指出:「私有財產這一人權是什麼呢?」他引用1793年法國憲法第十六條的規定:「財產權是每個公民任意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自己的收入即自己的勞動和勤奮所得的果實的權利。」「這就是說,財產權這一人權是任意地、同他們無關的、不受社會影響地享用和處理自己的財產的權利;這一權利是自私自利的權利。」[4]41馬克思說:「財產問題的表現形式極不相同,這是同一般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和各國工業發展的特殊階段相適應的。」「財產問題從來就隨著工業發展的不同階段而成為這個或那個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七、十八世紀時要廢除封建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資產階級的切身問題。十九世紀時要廢除資產階級財產關係,財產問題就是工人階級的切身問題。」[15]174

  財產權從一開始就是資產階級革命的重要目標。《法國人權宣言》也把財產權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對其任意進行侵犯。對此,理論界存在一定的分歧認識。有的認為,財產權最終只是保護了有產者的權利,對於無產者來說沒有任何意義。這種認識很值得研究,財產權是保持個人尊嚴和自由必不可少的條件,它既是享受一系列公民和政治權利的基礎,也是保障個人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的前提。因此,保障財產權對於社會有效分配自然和社會資源、保證經濟運行的效率、保證經濟長遠發展都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四)自由權

  馬克思在《論猶太人問題》一文中也論述的自由權問題。「自由是什麼呢?」他同樣引用了法國憲法第六條:「自由是人在不損害他人權利的條件下從事任何事情的權利」,或者按照1791年人權宣言:「自由是做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這就是說,自由是可以做和可以從事任何不損害他人的事情的權利。每個人能夠不損害他人而進行活動的界限是由法律規定的,正像兩塊田地之間的界限是由界樁確定的一樣。」同時,馬克思也指出自由這一人權的屬性,「自由這一人權不是建立在人與人相結合的基礎上,而是相反,建立在人與人相分隔的基礎上。這項權利就是這種分隔的權利,是狹隘的、局限於自身的個人的權利。」[4]40-41

  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權的認識與資產階級對自由權的認識有著根本的不同,馬克思、恩格斯對自由的看法是積極的,認為自由不是僅消極地擺脫限制,而是對必然的認識。也就是說,自由乃是一種認識並掌握客觀規律,進而控制自然、控制社會生活、控制人類歷史的實際能力。實現自由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它的目的在於實現人類的無階級、無剝削的幸福生活。按照恩格斯的說法,在沒有階級區分的社會裡,才能「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無疑,實現全人類的自由是一個漫長的社會實踐。

  (五)平等權

  平等權是社會一定生產方式的產物。不同時代、不同歷史階段、不同階級有不同的平等要求。馬克思認為:「平等,在這裡從其非政治的意義上來說,無非是上述自由的平等,就是說,每個人都同樣被看成那種獨立自在的單子。」他引用法國憲法第三條的規定:「平等是法律對一切人都一視同仁,不論是予以保護還是予以處罰。」[4]41-42馬克思、恩格斯尖銳地批判了資本主義社會所謂平等權的虛偽性,認為資產階級以平等權來反對封建特權是進步的革命的,但實際上這種平等是欺騙,是謊言。在資本主義社會裡,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百萬富翁和窮光蛋不可能有平等,剝削者和被剝削者之間不可能有平等。他們明確提出:無產階級的平等權的獲得,就是消滅階級本身。恩格斯說: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或者「它是對明顯的社會不平等,對定價和窮人之間、主人和奴隸之間、驕奢淫逸者和飢餓者之間的對立的自發反應」,或者「它是從對資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反應中產生的」。「在上述兩種情況下,無產階級平等要求的實際內容都是消滅階級的要求。任何走超出這個範圍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於荒謬。」[6]112-113

  恩格斯認為,平等權作為人權的重要內容是現代國家的必然要求。他在《反杜林論》中指出:「社會的經濟進步一旦把擺脫封建桎梏和通過消除封建不平等來確立權利平等的要求提上日程,這種要求就必定迅速地擴大其範圍。只要為工業和商業的利益提出這一要求,就必須為廣大農民要求同樣的平等權利。」「這種要求就很自然地獲得了普遍的、超出個別國家範圍的性質,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為人權。」[6]111-112

  四、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

  馬克思、恩格斯科學地論證了社會主義代替資本主義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他們以對資本主義發展趨勢的科學分析為依據,向人們展示了未來新社會的基本輪廓,但由於歷史條件的限制,他們沒有寫出如《資本論》那樣厚重的、全面剖析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特徵和運行規律的專著,我們現在所認識的是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主義原理》、《共產黨宣言》、《資本論》、《哥達綱領批判》、《反杜林論》等著作中,對未來社會所作的許多精闢的論述,當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實踐充分印證了馬克思、恩格斯非凡的科學預見的能力。在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里,「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沒有嚴格的區別,後來列寧明確地把共產主義社會第一階段稱為社會主義社會,而把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稱為共產主義社會。馬克思、恩格斯在論述未來的社會主義社會時,設想的前提是社會主義首先在先進的資本主義國家同時取得勝利。然而歷史的發展超出了他們的預料,社會主義首先在一系列經濟比較落後的國家相繼取得了勝利。實踐中的社會主義和馬克思、恩格斯所設想的社會主義必然有較大的差距,但是,馬克思、恩格斯關於社會發展規律的認識、關於未來社會的設想都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包含著普遍真理,這對於今天我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仍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一)人權追求是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

  1864年,馬克思在《協會臨時章程》中指出:「這個國際協會以及加入協會的一切團體和個人,承認真理、正義和道德是他們彼此間和對一切人的關係的基礎,而不分膚色、信仰和民族。」「一個人有責任不僅為自己本人,而且為每一個履行自己義務的人要求人權和公民權。」[12]16此後,馬克思在寫給恩格斯的信中說:「不過我必須在章程導言中採納『義務』和『權利』這兩個詞,以及『真理、道德和正義』等詞,但是,對這些字眼已經妥為安排,使它們不可能造成危害。」「要把我們的觀點用目前水平的工人運動所能接受的形式表達出來,那是很困難的事情。」[16]215-216梅林在《馬克思傳》中也提到這一點[17]411,415。

  馬克思、恩格斯把人權追求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內在要求,也作為社會主義社會的目標和理想。恩格斯早就指出:「真正的自由和真正的平等只有在共產主義制度下才可能實現。」[1]582在《反杜林論中》,恩格斯進一步指出:「從中世紀的等級轉變為現代的階級的時候起,資產階級就由它的影子即無產階級不可避免地一直伴隨著。同樣地,資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也由無產階級的平等要求伴隨著。從消滅階級特權的資產階級要求提出的時候起,同時就出現了消滅階級本身的無產階級要求。」「無產階級抓住了資產階級所說的話,指出,平等應當不僅僅是表面的,不僅僅在國家的領域中實行,它還應當是實際的,還應當在社會的、經濟的領域中實行。」[6]112

  (二)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

  馬克思、恩格斯強調在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向高級階段過渡,將是一個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同時他們還強調無產階級革命與解放的路徑,「工人階級的解放應該由工人階級自己去爭取;工人階級的解放鬥爭不是要爭取階級特權和壟斷權,而是要爭取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並消滅任何階級統治。」[12]15而「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14]52這就要求充分利用資本主義的人權,加強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建設。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導言》中,馬克思認為,無產階級「唯一實際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質這個理論為立足點的解放」,而這種解放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無產階級「不要求享有任何特殊的權利,因為威脅著這個領域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普遍的不公正,這不能再求助於歷史的權利,而只能求助於人的權利。」[4]17-18

  然而,社會主義建設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這也就意味著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也將是一個長期、複雜的過程。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中指出:「無產階級革命,矛盾的解決:無產階級將取得公共權力,並且利用這個權力把脫離資產階級掌握的社會化生產資料變為公共財產。通過這個行動,無產階級使生產資料擺脫了它們迄今具有的資本屬性,使它們的社會性質有充分的自由得以發展——人終於成為自己的社會結合的主人,從而也就成為自然界的主人,成為自身的主人——自由的人。」[7]566社會主義要實現這樣一個目標還需要做長期艱苦的努力,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建設將是我們一個長期奮鬥目標。

  (三)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人權建設還需不斷完善和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社會主義人權和實現具有真實性,闡明社會主義不是形式上宣布權利和自由,而是讓人民能實際享受權利和自由。恩格斯曾指出:「我們的目的是要建立社會主義制度,這種制度將給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給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質生活和閑暇時間,給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請所有的人在這個偉大的事業中給予社會主義聯盟以協助。贊同者應該承認他們彼此之間以及他們同所有的人之間的關係的基礎是真理、正義和道德。他們應該承認: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18]570社會主義消滅了私有制,實行生產資料公有化,創造了實現真正自由和平等的必要條件。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是歷史的必然,因為「資產階級社會早就應該因懶惰而滅亡了,因為在這個社會裡是勞者不獲,獲者不勞的」[14]48。社會主義社會人權和實現是真實的,「隨著階級差別的消滅,一切由這些差別產生的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也自行消滅」[7]442了。

  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低級階段,社會主義社會的人權還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逐步完善提高。馬克思把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和高級階段看成是同一社會形態成熟程度不同的兩個發展階段。社會主義社會,也就是共產主義的第一階段,「這不是在它自身基礎上已經發展了的,恰恰相反,是剛剛從資本主義社會中產生出來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經濟、道德和精神方面都帶著它脫胎出來的那箇舊社會的痕迹。」[7]434而到了共產主義社會的高級階段,則是在自身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社會。它已經消除了舊社會的痕迹,它是人類的理想境界,那時各方面的發展也就達到了理想的境界。但在社會主義社會,由於受到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的限制,廣大人民群眾所享受的權利不可能是很完備的,它只能隨著社會主義社會的經濟社會文化的發展以及全體公民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而逐步完善。

  五、關於人權的未來發展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社會主義社會是共產主義社會的第一階段。社會主義社會完成建成之後,就開始向共產主義社會過渡,那時社會主義人權也開始向共產主義人權過渡。共產主義人權是共產主義社會生產方式在政治上、制度上的表現,是一切人享受的最廣泛最高程度的權利。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的人權理想作了許多美好展望。馬克思在《哥達綱領批判》中指出:「在共產主義社會高級階段上,在迫使人們奴隸般地服從分工的情形已經不僅僅是謀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後;在隨著個人的全面發展,他們的生產力也增長起來,而集體財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後,——只有在那個時候,才能完全超出資產階級權利的狹隘眼界,社會才能在自己的旗幟上寫上:各盡所能,按需分配。」[7]435-436這為後來人展現出一幅令人嚮往的美好畫卷。當然,馬克思、恩格斯對未來社會尤其是對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研究是初步的,甚至可以說是粗線條的,馬克思曾擬定了《關於現代國家的著作的計劃草稿》,其中第二部分就是論述「人權的宣布和國家的憲法」[19]238,但後來沒有寫成,因此,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更進一步的闡述我們沒有看到。另一方面,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全新的社會制度,是一個全新的經濟基礎,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及社會意識形態需要進一步研究把握,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明確指出:「共產主義要廢除永恆的真理,它要廢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所以共產主義是同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發展過程相矛盾的。」馬克思、恩格斯關於未來社會的人權思想主要應體現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在共產主義社會,生產力的高度發展為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提供了現實前提

  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生產資料歸全社會所有,消費資料按需分配,勞動是自覺的無報酬的,完全打破分工局限,勞動成為每個人全面發展自己身心的條件,成為人們生活的第一需要。馬克思、恩格斯說:「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特殊的活動範圍,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門內發展,社會調節著整個生產,因而使我有可能隨自己的興趣今天干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獵,下午捕魚,傍晚從事畜牧,晚飯後從事批判,這樣就不會使我老是一個獵人、漁夫、牧人或批判者。」[4]537這種理想社會還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歷史階段才能夠達到,要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為未來社會人權發展創造條件。「正是由於這種工業革命,人的勞動生產力才達到相當高的水平,以致在人類歷史上破天荒第一次創造了這樣的可能性:在所有的人實行明智分工的條件下,不僅生產的東西可以滿足全體社會成員豐裕的消費和造成充足的儲備,而且使每個人都有充分的閑暇時間去獲得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文化——科學、藝術、交際方式等等——中一切真正有價值的東西;並且不僅是去獲得,而且還要把這一切從統治階級的獨佔品變成為全社會的共同財富和加以進一步發展。」[7]258馬克思、恩格斯的這一思想是一貫的,此後,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又再次強調指出:「唯有藉助於這些生產力,才有可能去實現這樣一種社會狀態,在這裡不再有任何階級差別,不再有任何對個人生活資料的憂慮,並且第一次能夠談到真正的人的自由,談到那種同已被認識的自然規律和諧一致的生活」[6]121「只有通過大工業所達到的生產力的極大提高,才有可能把勞動無例外地分配於一切社會成員,從而把每個人的勞動時間大大縮短,使一切人都有足夠的自由時間來參加社會的公共事務——理論的和實際的公共事務。」[6]189-190

  (二)在共產主義社會,人和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

  馬克思早在1844年《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就指出:「共產主義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的揚棄,因而是通過人並且為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佔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會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復歸,這種復歸是完全的復歸,是自覺實現並在以往發展的全部財富的範圍內實現的復歸。這種共產主義,作為完成了的自然主義,等於人道主義,而作為完成了的人道主義,等於自然主義,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是存在和本質、對象化和自我確證、自由和必然、個體和類之間的鬥爭的真正解決。它是歷史之謎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這種解答。」[1]185-186這充分說明在共產主義社會,人權是得到完全保障的,是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和自由。因為,「在共產主義社會裡,人和人的利益並不是彼此對立的,而是一致的,因而競爭就消失了。當然也就談不到個別階級的破產,更談不到像現在那樣的富人和窮人的階級了。」[2]605「個人的全面發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對個人才能的實際發展所起的推動作用為個人本身所駕馭的時候,才不再是理想、職責等等,這也正是共產主義者所嚮往的。」[20]330

  正是基於對共產主義社會的深刻認識,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對共產主義社會作了進一步的闡述,並豪邁地宣稱:「當階級差別在發展過程中已經消失而全部生產集中在聯合起來的個人的手裡的時候,公眾的權力就失去政治性質。原來意義上的政治權力,是一個階級用以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有組織的暴力。如果說無產階級在反對資產階級的鬥爭中一定要聯合為階級,通過革命使自己成為統治階級,並以統治階級的資格用暴力消滅舊的生產關係,那末它在消滅這種生產關係的同時,也就消滅了階級對立的存在條件,消滅了階級本身的存在條件,從而消滅了它自己這個階級的統治。」共產主義社會將成為那樣一個社會,即「代替那存在著階級和階級對立的資產階級舊社會的,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14]53。

  (四)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自行消失,人類解放最終完成,實現了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

  馬克思、恩格斯預見共產主義社會將消滅階級和剝削,社會的和政治的不平等將自行消失,這將是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只有當現實的個人把抽象的公民復歸於自身,並且作為個人,在自己的經驗生活、自己的個體勞動、自己的個體關係中間,成為類存在物的時候,只有當人認識到自己的『固有力量』是社會力量,並把這種力量組織起來因而不再把社會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離的時候,只有到了那個時候,人類解放才能完成」[1]46。

  共產主義社會是一個高度發達的社會,是一個人們擺脫了盲目必然性的奴役,成為自己社會關係的從而成為自然界的自覺主人這樣一種社會狀態。這是一個人類迄今為止所設想的最美好的社會,是人的自由與發展得到最充分展示的社會。恩格斯在描述共產主義社會的美好遠景時寫道:「一旦社會佔有了生產資料,商品生產就將被消除,而產品對生產者的統治也將隨之消除。社會生產內部的無政府狀態將為有計劃的自覺的組織所代替。——至今一直統治著歷史的客觀的異己的力量,現在處於人們自己的控制之下了。只是從這時起,人們才完全自覺地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只是從這時起,由人們使之起作用的社會原因才大部分並且越來越多地達到他們所預期的結果。這是人類從必然王國進入自由王國的飛躍。」[6]300這時,人類才真正獲得了解放,成為真正自由的人。

  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共產主義社會人權的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馬克思曾多次指出:「階級統治一旦消失,目前政治意義上的國家也就不存在了。」[7]406共產主義社會消滅了階級和剝削,消滅了國家,同時民主也開始消亡。共產主義社會作為對資產階級社會的生產關係與交往關係的揚棄,必然使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民主、正義、人權等等觀念和制度走向消解。到那個時候,人權的概念演進如何可能是我們今天尚難定論的。

  學習研究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對於我們今天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進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馬克思、恩格斯的人權思想作為馬克思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我們用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態度去理解、認識、運用。正如恩格斯所說:「社會主義自從成為科學以來,就要求人們把它當做科學看待,就是說,要求人們去研究它。」[21]567理論和實踐告訴我們,創立於19世紀的馬克思主義反映了自然、社會和人的思維發展的一般規律,是社會科學寶貴成果,是人類社會文明高度發展的產物,其基本理論是完全正確的。特別是它的理論基礎即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是極其嚴謹的完整的科學體系。

  馬克思主義誕生以來的100多年間,無論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怎麼發展,無論有多少新興學科的出現,都沒有否定馬克思主義,只是驗證、充實和豐富了馬克思主義。誠然,馬克思、思格斯關於對歷史進程的預料和對未來社會的設想,同當今的現實不完全符合,這毫不奇怪。恩格斯說過:「我們只能在我們時代的條件下進行認識,而且,這些條件達到什麼程度,我們便認識到什麼程度。」[22]585「事實上,世界體系每一個思想映象,總是在客觀上受到歷史狀況的限制,在主觀上受到得出該思想映象的人的肉體狀況和精神狀況的限制。」[20]376馬克思、恩格斯公開承認自己理論認識世界的有限性,「整個人類歷史還多麼年輕,硬說我們現在的觀點具有某種絕對的意義,那是多麼可笑,這一點從下述簡單的事實中就可以看出:到目前為止的全部歷史,可以稱為從實際發現機械運動轉化為熱到發現熱轉化為機械運動這麼一段時間的歷史。」[6]121

  當然馬克思主義只是給我們開闢了探索真理的道路,它不可能窮盡真理。馬克思主義同任何真理一樣是發展中的真理,既是絕對的又是相對的。我們不能因為它具有相對真理性而否定它,也不能因為它具有絕對真理性而照抄照搬。思格斯一再告誡我們:「馬克思的整個世界觀不是教義,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現成的教條,而是進一步研究的出發點和供這種研究使用的方法。」[23]417「我們的理論是發展中的理論,不是必須背得爛熟並且機械地加以重複的教條。」[16]562「我們的理論不是教條,而是對包含著一連串互相銜接的階段的那種發展過程的闡明。」[16]560所以,我們在學習理解馬克思主義人權思想時一定要牢記馬克思、恩格斯的教誨:要「把這一理論應用於本國的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16]532,「隨時隨地都要以當時的歷史條件為轉移。」[4]5「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應當和任何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把它看成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16]588

  當人類進入20世紀以後,人權運動的國際化和多元化構成新人權運動的主要內容,從以自由權為核心的第一代人權,到以社會權為核心的第二代人權,再到和平權、發展權等第三代人權,人權享有者的範圍大大擴展,實現人權的模式也多樣化,人權理論與實踐的發展也給我們提出新的問題和挑戰,如何用科學的態度學習馬克思主義、實踐馬克思主義,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理論,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建設,是今天我們所要研究和解決的一個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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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3]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作者單位:安徽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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