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多層次反思中國的幼教問題
北京虐童事件發生後,不少媒體呼籲應抬高幼兒園准入門檻,甚至希望政府對嬰幼兒的照管和教育實行「兜底」,讓每個孩子都能享受到公立園的良好資源——這些其實都是一種錯誤的思路。看看下面一組數據。
據國內澎湃新聞熊丙奇文章,「從全國範圍看,有幼托需求的孩子高達3000萬。」而「3到6歲幼兒教育也如此。在北京,截至2011年年初的統計顯示,有1290餘家未登記註冊的自辦園」,「為北京的一半幼兒提供學前教育」,全國的情況可想而知。「根據2016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全國共有在園兒童(包括附設班)4413.86萬人,教職工381萬人,幼兒園園長和教師共249.88萬人。」「教育部2013年制定的《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暫行)》規定,一所全日制幼兒園的全園教職工與幼兒比為1:5~1:7,全園保教人員與幼兒比1:7~1:9。按照師幼比1:7計算,我國需要幼兒園教職工630.5萬。」
這些數字表明了供需之間的嚴重失衡,在幼兒園資源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二孩」政策後,這一矛盾會更突出),不要說實現政府「兜底」,就是讓政府一夜間將全部未登記註冊的幼兒園關閉都做不到;政府審批門檻已經很高了——連攜程這樣的上市公司,都無法獲得資質自辦幼兒園,不得不委託與政府權力部門有關聯的第三方——如果再提高,出現權力尋租的可能性會更大,使嬰幼兒照管和教育成為稀缺資源、成為特權生意,把一些真正熱愛幼教事業卻苦於沒有門路的人,擋在行業外,而把另一些並不熱愛幼兒教育、只為盈利的關係戶或大資本放進來,渾水摸魚。
因此,要想解決好嬰幼兒照管和教育問題,首先應當改變政府部門投資公辦幼兒園和扶持普惠幼兒園的模式,放低社會興辦託兒所和幼兒園的審批門檻,鼓勵企業、公益組織、其他社會團體能出資積极參与共建幼兒園。
由於學前教育不屬於義務教育,國家資金投入一直偏少,導致公立幼兒園學位嚴重不足。民辦幼兒園雖然增幅很大,卻又囿於准入門檻較高,社會資金進入有限。現在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對學前教育都有扶持措施,但大量政府財政補貼都給了公立園,使得公立園的建設與設施越來越豪華,但很難進,普通民眾受益少。地方政府雖然也會選擇一些民辦普惠幼兒園給予扶持,但補貼有限,幼兒園拿到補貼後是否用於改善辦學條件,也監管乏力。這使得幼教行業競爭極小,成為單一的賣方市場,大多數家庭沒有選擇與議價能力,幼教行業也因此缺乏提升質量的動力,滋生亂象的可能必然增加。只有把市場做大,人們的選擇多了,政府監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強了,自然會優勝劣汰。
其次,增加幼師數量,提升幼師素質,提高幼師待遇。
據2015年教育部發布的《學前教育專題評估報告》統計顯示:有幼教資格證的教師佔比為61%,持非幼教教師資格證的佔比17%,無證教師佔比為22%;幼教師生比為1:22。而民辦園的幼師主要來自農村家庭,工資普遍低於當地平均工資水平。專業性差,工作任務繁重,職業上升空間有限,民辦幼師工資待遇極低,收入與付出不匹配,加上現在大都是獨生子女一代生養和教育新一代獨生子女,家庭教育多種多樣,對嬰幼兒的照管和教育需求五花八門,需要特殊關照的孩子又多又難管教——這些都使得嬰幼兒在照管和教育過程中隱藏了極大風險。
只有增加幼師的數量,讓師生比符合國家標準,提高幼師待遇和幼師素質,才能降低虐童發生的概率。而增加幼師數量、薪酬和職業培訓機會,都需要有資金的投入,這就需要國家和社會各界力量的支持。只有全社會都參與都投入,才可能真正改進學前教育的問題。
其三,政府也可以考慮直接給適齡幼兒發放學前教育券,讓幼兒家長憑教育券自主選擇幼兒園。這不僅讓每個幼兒可公平地獲得政府補貼,家長的自主選擇也能促進幼兒園的公平競爭與質量提升。香港地區2007年就推行了學前教育券制度,河南鄭州等地也實行了學前教育券制度,值得在全國大範圍推廣。對學前教育的扶持模式,政府應勇於探索,使有限的資金能投入到刀刃上,讓更多的孩子受益。
其四,推進幼兒園的民主管理也很重要。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學校、幼兒園要建設現代學校制度。但我國不少地區的學校和幼兒園,或根本沒有家長委員會,或家長委員會只是擺設,對幼兒園根本無法實施民主管理。一方面缺乏教育部門的監管,一方面沒有像發達國家那樣,有家長委員會或校董會對園方的監管,確實極易出現教師失范問題。如今北京市要求每個幼兒園配備一名責任督學,如果讓幼兒家長或社區相關責任人參與到幼兒園的民主管理中,有家長時常參與管理,肯定要比監控攝像頭更有效。
總之,只有從源頭開始梳理,全社會共同大力發展幼教行業,才能改變當下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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