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是否有更有效的工作方式未被採用?
火車上,一個普通人與三位學者相遇了。第一個學者說,我是物理學博士,普通人說,啊呀我不懂物理。第二個學者說,我數學博士,普通人說,啊呀我不懂數學。第三個學者說,我是經濟學博士,普通人說,雖然我不懂經濟學,但是我認為,你們經濟學有以下三點致命缺陷。
以上針對的是「經濟學真是全讀到狗身上去了」這句話。
經濟學最粗淺的分類,可以劃分為實證研究和規範研究。簡單來說,前者只關心「是怎麼回事」,後者才以道德之心去思考「應該是怎麼回事」。實證研究有時候會顯得很冷酷,但你只想根據原因預測結果的時候,這才是最根本的方法。否則的話,啥都重要,啥都應該全力以赴本著為人民負責的心態去貫徹到底,可到底該投入多少資源呢?還是啥都不知道。光靠喊口號說重要,估計投入也就是現在這樣了。事前分析拍腦袋,做事時候拍胸脯,不都是因為這種簡單化的思維嘛,總覺得道理很簡單,沒必要搞那麼些虛頭八腦的研究,我自己腦子裡隨便想一想就很清楚了嘛。
具體到VAN的答案,我覺得挺好的,高二的時候就能根據學到的東西做模型,起碼是講證據的人。他只是忽略了,簡單的模型只能做簡單的預測,越困難、越重要的問題越應該用先進的理論和模型去研究,這麼簡單的兩根曲線找交點是經濟學六七十年前的武器啦。毒品的需求曲線,LSD和大麻有可能是連續和平滑的,但海洛因之類的東西還能符合連續和平滑的假設嗎?如果我們根據攻擊你的這些人講的,假設一條很古怪的需求曲線——碰毒品之前需求是零,碰之後就會變成一條與價格無關的垂線——這個時候結論就會發生變化。同時,再考慮社會制度的因素,這樣一個只要碰一下就會價格彈性徹底變化的商品,會不會產生讓人們去偷偷騙人嘗試毒品的激勵?再進一步,彈性這麼小的商品,會不會讓沒錢的人鋌而走險去犯罪呢?這些都是很好的題目,可以做出更複雜的模型來量化分析。不能學薛兆豐大師,一條需求曲線打天下,更不能牢牢攥住經濟學半個世紀前的老古董當寶貝。
再說看不起經濟學的各位。比如西財家庭資產調查結果是戶均資產247萬的新聞,哇,好多正義之師出來說自己被平均啊,說不重視貧富差距問題云云。但實際上呢,這是中國目前最精準的調查結果之一。如果想說明貧富差距大,只要把中位數也拿出來比比就可以,為什麼非要盯住平均數不放呢?我猜測的結果是因為只能理解平均數,中位數這個概念理解不了。
禁毒這事很重要,所以更應該讓大家都說、都了解。從道德和情感上講毒品的害處是重要的一方面,算毒品的經濟賬也是重要的一方面。假設太簡單了就說哪些也該考慮進去,模型錯了就說其中錯在哪,至於對一個學科這麼看不起嗎?一面說不懂經濟學,一面說別人經濟學真是全讀到狗身上去了,真是好驕傲好自豪呢。
補充:隔空對戰一下。
再講一個故事,有個經濟學家,做出來的結論全是支持左派的,大家也都認為他是左派經濟學家。結果有一次,這位大師興沖沖的跑來告訴大家,要貢獻一個支持右派的定理!於是就開始講解推理,但是講到一半,發現有個正負號搞錯了,修正之後結論又變成支持左派了。
不管真假,我很喜歡這個故事,原因是經濟學是為了幫助我們理解世界的,不是用來幫助我們找論據的。經濟學推理出毒品不該合法化,就支持經濟學;經濟學推理出毒品應該合法化,就說經濟學讀到狗身上去了——這和拍腦袋做決策有什麼不一樣?恐怕沒什麼值得自豪的吧。
具體到禁毒這事上,我也說說我自己的觀點吧,也不怕得罪人了。我感覺,現在國內討論禁毒的這些道德鬥士,都是拿海洛因嚇唬那些本來想碰點LSD和大麻就足夠的人。所以結果是,能嚇唬住的人越來越少,毒品的目標客戶越嚇唬越叛逆,而且能吸海洛因的人壓根不怕嚇唬。
一說毒品就是海洛因家破人亡,啥多餘的話都不讓說,否則就是支持毒品反人類。怎麼就不能討論毒品合法化了?毒品就海洛因一種?荷蘭讓海洛因合法化了嗎?
我就不信這個邪了。我現在堅定支持LSD和大麻合法化,並且認為這倆與海洛因的是負相關的,有助於降低海洛因的總消耗量,我的經濟學就全讀到狗身上去了。
———————————————迷茫的分界線———————————————您好,康寧,您在問題「禁毒是否有更有效的工作方式未被採用?」中的評論已被刪除,原因是:「不友善行為」。您的評論如下:
誰告訴你經濟學或金融學能預測明天的大盤,這才是真的經濟學全讀到狗身上去了。慢走不送。我不請自來回答這個問題,我的回答肯定非常偏激,歡迎各位提反對意見。
禁毒的工作有一個非常巨大的誤區,那就是致使他人染上毒癮,應該重罰+入刑。致使他人染上毒癮,應該重罰+入刑事。致使他人染上毒癮,應該重罰+入刑事。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通過唆使、誘騙、誘導、強迫等等故意、非故意手段導致他人染上毒癮,10年-無期圖形,罰款100萬,情節嚴重致多人染上毒癮的,可以判處死刑。不要覺得罰款100萬很高,一個家庭教育子女成年的投入並不低於100萬。什麼叫從源頭上斬斷,這就叫從源頭上斬斷毒源。致使他人染毒完全不用負責任,這叫什麼社會?致使他人染毒完全不用負責任,這叫什麼社會?
致使他人染毒完全不用負責任,這叫什麼社會?明確的反對一下得票最高的那個答覆,不僅因為回答本身太想當然了,更要命的是人身攻擊永遠是不可取的。
毒品合法化在刑事政策領域是一個被廣泛研究的問題,而且確實有國家進行了嘗試。恩,我必須承認荷蘭進行過各種違反道德直覺的嘗試。討論毒品合法化的時候,首先要說明的一點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毒品,性質差異是很大的。比如海洛因和冰毒成癮性和危害性是很高的,但是大麻的危險性相對而言就很低。這一點@唐寧是明確提到的,而@王征韜和@Van都沒有注意到。當然了,在絕大多數國家的刑事政策中,不對海洛因和大麻做出區分,一概報以嚴厲打擊的態度,我國也是如此。
而所謂毒品合法化則是嘗試對不同的毒品進行區分,對於成癮性高,危害大的毒品依然保持嚴厲打擊的態度,但同時允許合法銷售成癮性低的毒品。比如荷蘭是可以合法購買大麻的,和買香煙差不太多。首先,這樣的政策因為仍然保持了對於高危險性毒品的打擊態度,而合法化的毒品對人體的危害比較小,所以合法化並不會比現有的狀況差。同時,一般認這個政策有這麼幾個好處,1、減小的緝毒的打擊面,成本相對降低;2、合法化之後可以帶來財政收入,可以反過來補貼緝毒的開支;3、用一種相對安全的手段滿足普通人的好奇心,避免他們選擇更危險的毒品。當然了,雖然理論說得通,而且荷蘭的嘗試也算成功,但是跟進的國家確實很少。
最後補一點經濟學的分析純粹是思維實驗,比較倉促想到的,有興趣的可以進一步討論。如果所有的毒品全面合法化了,並且徵稅幅度比較合理,會發生什麼。首先,毒品行業的成本會巨幅下降。本來毒品行業最大的一塊成本是採取各種手段逃避處罰,一旦合法化,賄賂政府、僱傭保鏢、東躲西藏的成本全沒了,反過來還可以享受合法化帶來的好處。比較一下現在運輸毒品的成本,和找順豐送快遞的成本,就很顯而易見了。其次,雖然成本降低了,但是毒品行業的利潤也會巨幅下降。因此許多毒品的製作工藝並不很複雜,在技術上很難形成壟斷。因此,在一個合法化的國家,可能會出現大量的生產商,並且嚴重擠壓毒品的利潤空間。最後,毒品將不再和犯罪相聯繫。絕大多數犯罪集團或者黑社會選擇的經濟來源通常是利潤率高,並且需要通過非法手段才能夠經營,比如販毒、走私、賣淫。而黑社會很少經營合法的行業。我們很少聽說過哪個犯罪集團是靠開餐館或者賣皮鞋斂財的,因為犯罪集團在從事合法行業的時候並沒有優勢,掙不到足夠的錢。
其實@Van已經舉了個有點類似的例子,就是鹽。儘管沒有成癮性,鹽同樣是一種生存必需品,鹽雖然在我們國家是專賣的,但是因為供給量足夠大,價格也可以接受,所以鹽的市場還是很穩定的。假如我們國家一方面規定鹽業專賣,一方面將鹽的價格提高一百倍,那麼販賣私鹽的犯罪行為就一定會隨著鹽的高昂利潤而出現。我們國家歷史上不少叛黨領袖,都是販賣私鹽出身,就是這個道理。
當然了,上面的討論並沒有考慮到毒品的高度成癮性,對人體的嚴重危害,以及毒品的國際貿易問題,所以只不過是個假象的實驗罷了。之所以啰啰嗦嗦提這些是想說明,很多問題不能想當然爾的得出結論,使用經濟學的方法對於思考問題是很有啟發的。另外一點是,「合法化」雖然非常反直覺,但確實是一個解決某些犯罪問題的途徑,或者起碼是一個值得思考的途徑。性服務合法化、器官買賣合法化、嬰兒買賣合法化,這些聽上去嚴重背離道德直覺的建議,並沒有表面看上去的那麼荒誕。
----------------------------------補充一句,@劉大可的說法是很有問題的,涉及毒品的犯罪並不一定是無受害人犯罪。原因在於毒品完全可能對不特定的第三方構成傷害,所以毒品本身應當受到嚴格的監控,這就類似於槍支、炸藥、或者放射性物質需要受到監管。所以毒品的非罪化,不可能通過「人有權利戕害自我」這一點完成論證。此外據我所知,很少有國家認同「人有權利戕害自我」這一原則,儘管反對這條原則的理由是多種多樣的。
我才迷茫呢...
您好,貝路,您在問題「禁毒是否有更有效的工作方式未被採用?」中的回答已被刪除,原因是:「不友善行為」。
您的回答如下:
經濟學不是萬能的,而且毒品是不可以那樣冷酷分析的,還有倫理道德在裡面哪,否則買兇殺人也不用法律了,都由市場經濟調控好了…
再說經濟學這個學科……還是要和其他結合起來才有用的……不然預測個明天大盤指數看看?經濟學當然不能預測指數,但是證券學是屬於經濟範疇吧?這本身就說說明經濟學不是萬能的啊,何必覺得什麼都可以通過經濟,通過市場解決呢?
連這點都不承認,還在我僅僅說出以上的話就罵人還拉黑……@康寧,你真的是經濟學讀到你自己說的那個東西身上去了...(這裡原來寫了動物,被舉報為是不友善內容給刪了...)§§§§§§§§§§§§§§§§§§§§§§§§§§§§§§§§§§§§§§§§§§
毒品除了造成身體危害外,還有共用針具大幅增加愛滋病病患人數、吸食毒品的金錢消耗造成的犯罪率上升、吸毒者轉為販毒者增加毒癮人數及吸食毒品後精神狀態
不佳增加的社會危險。 所以要是服毒馬上死當然沒啥,但是很明顯吸毒和自殺就有區別了。吸毒可不是自己求死,所以區別大了。詳見此問題
吸毒上癮有多難戒?
如果答案所說的"海洛因和冰毒是無法徹底戒除的。不用好奇、不必糾結、不能動心、不可嘗試。沾上海洛因的人,都是生不如死,唯一的希望就是死於吸毒過量。"是真的話,那些覺得毒品應該用經濟學市場經濟來解決的人可以參考一下,經濟學是否能解決所有問題?禁毒工作的實施在近年以來有不斷加大的趨勢:
就以冰毒為例子,最初合成冰毒所用的原料是安非他明,安非他明被管制後轉而使用甲苯和丙酮,到了後來甲苯和丙酮被管制後制毒者改用溴代苯丙酮,苯丙酮,等等等等。禁毒難點在於:①:原料更新換代②:和成規模小型化和隱蔽化
③:合成方法公開化④:合成所需知識的不斷降低這些的演進速度都遠遠超過推出「行之有效」的禁毒工作的速度,所欲開展禁毒工作依然任重道遠。禁販只會讓販毒利潤更豐厚,因為市場還是那麼大!
所以,不要禁販,直接禁吸!發現吸毒者直接幹掉!大規模搞,讓所有吸毒者恐懼!市場萎縮,毒販子自然就混不下去了!
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現實中沒有哪國政府有這樣的變態的「魄力」
徹底解決解決毒品問題,有三策。首先封鎖國境線,全面禁止物資人員流通,確保無境外毒品流入;其次禁絕化工產業,禁止確保國內無人有能力合成毒品;再次搞全民禁毒運動,高額獎勵檢舉制毒販毒,實施涉毒連坐制度。通過這些自殘方法,中國應該能夠從根本上禁毒成功,不過中國復興崛起也就徹底沒希望了,全世界有能力這麼搞的應該只有朝鮮。和平和發展是中國最重要的東西,禁毒現在還不是國家最急迫的威脅,最不壞的方法應該是增加禁毒宣傳,提高警力物資投入。
合法化。本來覺得懂得人都懂,不懂的人怎麼也不懂,所以只寫了三個字。可是覺得在別人的主貼下面亂評論不大禮貌,第一次多寫一些。1、現在所謂毒品帶來的社會問題,絕大多數都是禁毒帶來的,這點真不想多少,可以看看禁酒令時代,喝酒給美國帶來多少社會問題,現在還剩多少,酒還只是一個低成癮的東西。2、毒品其實是個便宜的玩意兒,朋友去騰衝那邊路由,說那裡有的是,只是大家都不吸罷了。3、我們是否有權利禁止他人享受便宜刺激而墮落的一生或者半生呢?我覺得沒有。4、如果。。。之後,還是會帶來一些社會問題的,大概不見得比失戀、開車、領不到社保之類更大。說白了這些人已經放棄了自我爭取的一生,自求一些最易到手的刺激,所需要的物質已經極低,生理刺激與藥品又完全不是一個層級,如果不是現在藥物太貴,真的需要去犯罪?5、如果真的還有犯罪,該抓抓該斃斃。6、有人把吸毒和強姦殺人做類比,真是沒話說。7、以上說的其實是允許硬毒品也合法化的說法,大麻之類的更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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