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美國銀行業死亡周期
隨著中國銀行業市場化進程深入,銀行倒閉將不可避免。監管當局對此也有所準備,比如銀行破產條例的起草、存款保險制度的設計、風險自擔的民營銀行和生前遺囑的制度安排等。在這些制度設計過程中,考察美國銀行業倒閉的教訓和制度設計,從中可以得到一些啟發和借鑒。
成為百年老店是企業投資人的追求,作為特殊企業的銀行,不僅投資人追求基業長青,而且它的客戶、監管者也有同樣期許。因為銀行的存續關乎投資者的利益、客戶生存的經濟依靠、社會的穩定,這也是銀行有別於其他類型企業的關鍵所在。但是,客觀世界並非都能事隨人願,銀行倒閉也在所難免。在銀行多於米鋪的美國,既有存續230年的銀行,也有存續一百多年、幾十年、甚至十幾年後倒閉的銀行。
「現在我們看到華爾街簡直成了各式各樣裸泳者的海灘。」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發生後,股神巴菲特在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有線電視台(CNBC)採訪時說。諺語云:潮水退時方知誰在裸泳。也就是說,在漲潮時,大家好像都一樣,裸泳的缺陷被高漲的潮水所掩蓋;而到了退潮的時節,由於沒有潮水的遮掩,裸泳的缺陷自然暴露無遺。這一諺語用在銀行業身上也很恰當。
自從1862年,美國國會創製了「綠票子」作為由聯邦政府發行的全國統一流通的法定貨幣,以取代由1600家州銀行發行的作為流通貨幣的約72000種銀行本票以來,美國發生大的經濟危機若干次,而經濟危機發生期正是銀行批量倒閉的高發期。事實上,銀行既是經濟危機的受害者,在某種程度上也是經濟危機的肇事者。當然,金融危機時期倒閉的銀行並不只是那些自身經營不善的銀行,也有一些因「恐慌症」蔓延而遭受株連的無辜銀行。
近代首場金融危機的引爆者——信託公司
如果不研究美國金融危機歷史的話,誰也不會想到美國近代首場金融危機竟然是由信託公司引爆。
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的世紀之交,信託公司作為規避施加在商業銀行業務之上的管制和限制的工具,變得非常普遍。但是,這種不受約束的金融工具其實很脆弱。
1907年10月22日,擁有超過6000萬美元存款的紐約第三大信託公司——尼克博克信託公司(Knickerbocker Trust Company)因其控股股東進行銅交易時發生巨虧,從而引發存款人的恐慌擠兌,不得不宣布倒閉,由此觸發了美國近代第一場金融危機。
時任美國參議員的納爾遜·奧德里奇(Nelson Aldrich)對當時的情景曾經這樣描述,「對於國家的絕大多數人來說,襲擊在沒有預警的情況下突然到來。我們大多數的銀行機構處於相當良好的狀態之中,每項業務欣欣向榮,人力滿員僱用,而且薪水令人滿意,每個業界都興旺繁榮,我們的人民對未來充滿希望和信心。突然,整個國家的銀行延緩支付。」此時,即使是聲譽最好的銀行門外,焦急的存款人也帶著椅子和食品,不分晝夜地排起長隊,甚至代人排隊都成了一種賺外快的臨時職業。
如果銀行擠兌進一步惡化,整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將面臨崩潰的巨大危機,而美國政府在處理這場危機過程中卻顯得無能為力。由於沒有中央銀行,聯邦政府無法增加貨幣供應量,無力向瀕臨破產的重要公司提供資金支持。事實上,私營業界挽救了自身,拯救行動由老摩根(John Pierpont 「J.P.」 Morgan)領導。他先是召集各主要商業銀行的總裁,借給證券交易所2500萬美元,其後又通過其他途徑為證券交易所籌集了1000萬美元,穩定了股市。其間還籌集了數千萬美元援助瀕臨破產的信託公司。為加強現金流通,以摩根為首的紐約銀行三巨頭還下令發行1億美元的票據交換所證明。在摩根的積極運作下,歐洲銀行家們也加入了拯救行列,成百萬美元的黃金開始從歐洲運往紐約,使資金短缺的局面得以緩解。後來,人們稱老摩根為阻止了恐慌的「一人聯邦儲備銀行」。也正是這場金融危機,促成了美國中央銀行——美聯儲的誕生。
傑基爾島(Jekyll Island),位於喬治亞州,是馬克·吐溫描寫的「鍍金時代」美國富豪最喜愛的度假勝地,1911年1月,島上一家富翁俱樂部正在舉行一個日後影響美國乃至全球金融走向的十分重要的秘密私人會議,出席會議的都是一些舉足輕重的銀行家。為了掩人耳目,與會者化妝成獵鴨者,乘坐私人有軌車到達會場。與會者商議,需要一個聯邦銀行體系在困難時期向私人銀行提供流通資金,但是銀行家們並不接受一個被聯邦政府控制的中央銀行,他們建議建立一個由私人銀行家所擁有的更分散的儲備系統(這就是美聯儲的股份為什麼不是政府持有而是由私營銀行持有的緣由)。會議最終形成了聯邦儲備法案的草案稿,參議員奧爾德里奇把傑基爾島的草案略加修改,就提交給了國會貨幣委員會,後世稱此為《聯邦儲備法案》。該法案於1913年12月通過,1914年11月宣告美聯儲誕生。
大蕭條年代的肇事者——股票市場
1927~1929年,美國經濟顯得異常繁榮,股市的交易額在短短的兩年時間翻了一番,10%的保證金交易讓人們痴迷、瘋狂,股市上既有百萬富翁,也有收入低微的窮人,他們每天興奮地湧入擁擠的證券交易室,兩眼緊盯股票行情報表上魔幻般變化的「財富數字」,所有人都希望一夜暴富,美夢成真,狂熱的股市如脫韁的野馬一路狂奔。
然而,美夢尚未成真,噩夢突然降臨。1929年9月26日,為制止黃金外流和保護英鎊在國際匯兌中的地位,英格蘭銀行將再貼現率和銀行利率提高了 6.5%;30日,倫敦又從紐約撤資數億美元,從而誘發美國股市大幅下跌。10月24日,紐約證券市場突然崩盤,股票價格下降得連場內的自動行情收錄機都趕不上!接下來的兩三天里,眾財團和總統紛紛為救市出招。28日,也就是總統胡佛發表文告的第三天,股市再次慘跌;29日,美國股市又一次出現大幅崩盤。此後一周之內,美國人在證券交易所內失去的財富竟高達100億美元!到11月中旬,紐約證券交易所股票價格下降40%以上,證券持有人的損失高達260億美元,成千上萬普通美國人辛勞一生的血汗錢化為烏有。
股市崩盤殃及銀行。1930年的前十個月,總計有744家銀行倒閉;而後兩個月又有超過600家銀行倒閉。到1932年,美國每四個銀行就有一家倒閉。整個大蕭條時期有超過9000家銀行倒閉。好萊塢著名導演弗蘭克·卡普拉(Frank Capra)在電影《風雲人物》(It"s a Wonderful Life)再現了當時的場景:存款人在銀行大門口排起長隊,提取他們的存款。銀行手頭沒有足夠的現金滿足需求,因為存款已經被銀行放貸了。
電影《風雲人物》劇照:銀行發生擠兌,由一代影帝詹姆士·史都華飾演的男主人公用自己準備度蜜月的錢滿足儲戶的提款要求
面對市場無法抑制的擠兌銀行潮,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上任伊始,即於1933年3月6日宣布全國性銀行歇業,暫停銀行存款的破壞性外流。正是這場史無前例的金融災難,促成了聯邦存款保險制度的誕生,以及長達50年的存款利率管制。也正是從那個時期起,美國開始實施長達66年的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的分業,當時顯赫一時的摩根財團被迫一分為二,拆分成從事商業銀行的摩根銀行(J.P. Morgan)和從事投資銀行的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金融脫媒的製造者——貨幣基金
上世紀60年代,越南戰爭使美國國內通貨膨脹開始上揚,而美國1933年《銀行法案》規定的利率最高限額阻礙了銀行吸收存款的能力,貸款需求超過了銀行可以貸出的資金數額,出現了「信貸短缺危機」。錢去哪了?
首當其衝的吸金大戶是貨幣市場基金。它們以高於銀行存款的收益吸引投資者繞過銀行,實現投資者與資金需求方和融資者的直接交易,這種金融脫媒趨勢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於短期貨幣市場融資工具,如可以支付利息的短期國庫券的共同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可以使人們的閑置資金獲得當前的市場利率,而不是讓它們躺在銀行的支票賬戶上分文不得,或是在銀行的儲蓄賬戶上獲得人為壓低的利率。貨幣市場基金同樣被認為是相對安全的,即使它們沒有從聯邦存款保險保證中獲得利益,但是由於它們主要投資於政府證券,幾乎沒有不能償付的危險。
面對上揚的通貨膨脹,1979年,美國政府試圖通過限制貨幣供應增長,而不是穩定利率來控制通貨膨脹,結果利率變得愈發不穩定。通貨膨脹的一個效應是,存款人從存款機構中提取它們的存款,並將資金投資於貨幣市場共同基金。由於利率管制,當時銀行的最高利率為5.25%,儲蓄機構的最高利率是5.5%;而1980年3月貨幣市場基金購買國庫券的回報率則在14%到15% 之間。為了應對取款要求,一些銀行和儲蓄機構以高於市場利率借錢,或者以大折扣變賣資產。
到了1981年,絕大部分儲蓄機構都在賠本。為什麼會這樣呢?主要在於儲蓄機構的資產錯配,儲蓄機構吸收存款後,大部分資金都以固定利率用在了房地產長期按揭貸款,由於通貨膨脹,存款人大量取出存款,而儲蓄機構既不能從按揭貸款中撤資,也不能提高存量貸款的利率,因而賠本是必然的。1981年,有81家儲蓄機構破產,到1982年又上升到250家。
在通貨膨脹年代裡存款機構所承受的災難並不限於儲蓄機構,銀行同樣不能倖免。據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統計,從上世紀40年代到70年代近40年的期間,多數年間倒閉銀行的數量都不超過兩位數,個別超過兩位數的年份,倒閉銀行業也未超過20家。而到了上世紀80年代,倒閉銀行的數量從1980年的40家,逐年遞增,到1989年達到了534家。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倒閉的銀行不但耗盡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全部儲備,而且還給其留下了70億美元的負債。1984年,當時美國第七大銀行大陸伊利諾伊銀行(Continental Illinois Bank)被擠兌,摩根擔保信託銀行(Morgan Guaranty)聯合其他幾家銀行向其提供了45億美元支持,試圖重塑市場信心,但仍未止住擠兌浪潮。政府也不能任由它倒閉,這樣的破產將至少牽連其他60家銀行。美聯儲向其提供了80億美元貸款,並宣布所有的存款人,無論他們的存款規模大小,都將獲得償付。雖然大陸伊利諾伊銀行獲得了超過120億美元的支持,但是擠兌仍然持續。在將其與其他大銀行合併的努力宣告失敗後,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只得赤膊上陣,直接控制大陸伊利諾斯銀行股份,這實際上是將其收歸國有。
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倒閉的銀行不但耗盡了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全部儲備,而且還給其留下了70億美元的負債
大陸伊利諾伊銀行的問題暴露了金融系統的一個新危險,當該銀行陷入金融困難時,它所擁有的被保險的存款只有40億美元,另外360億美元的存款屬於美元獲得保險的存款。因為這些是商務支票賬戶存款或者是超過保險限額的代理行存款,這些資金中很大一部分由大型機構投資者所擁有。這些機構的提款可以很快地損害到銀行的流動性,即便是最大的銀行。機構了解到它們未獲得保險的存款存在的危險,開始對困難銀行進行擠兌。這樣擠兌與上個世紀早期大蕭條時期不同,那時期的擠兌是小存戶在銀行前台排隊擠兌,而現在的擠兌是大機構通過電匯方式提取資金,幾乎可以瞬間就使困難銀行的資金枯竭。
金融脫媒促使了美國放鬆對銀行和儲蓄機構的利率限制和投資管控,而放鬆管控又誘發了上世紀80年代的金融危機。為了應對新的危機,美國國會陸續通過了1987年《競爭性平衡銀行法案》、1989年《金融機構改革、復興與強化法案》、1990年《綜合儲蓄機構和銀行公訴及納稅人補償法案》、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案》,這些法案承諾向聯邦存款保險機構注資,並改組聯邦存款保險機構;重申存款機構資本充實的重要性,並建立針對資本不斷減少的機構的執行方案;確立存款保險風險權重的費用分攤體制,而不是每個存款機構有相同的比例;對經紀存款加以限制等,同時擴大了聯邦管制者打擊金融欺詐的權利。這些法案對規範銀行和儲蓄機構的行為,穩定銀行和儲蓄機構體系起了重要作用。
全球經濟危機的催生者——次級貸款
2008年9月14日是個周日,周末閉市是華爾街交易市場多年來的慣例。然而,就在當日下午這一慣例被打破了。華爾街股票交易市場罕見地開放了一個緊急交易時段,允許各金融機構處理與雷曼兄弟的合約。當然,這些新交易是有條件的,即如果雷曼兄弟在周日23時59分之前申請破產保護的話,這些交易就將作廢。於是周末下午的華爾街陷入一場狂奔,各大投行的交易員紛紛沖回辦公室,狂打電話解除與雷曼兄弟尚未結清的舊交易。這些交易員沒有白忙,雷曼兄弟沒有在14日而是於15日正式申請破產,這家具有158年悠久歷史的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因持有大量有毒資產——次貸債券造成流動性危機而砰然倒下,6139億美元的債務成為美國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破產案。
然而危機並未因此止步,由此引發的恐慌不斷蔓延,不僅是五大投行倒了三家,並且進一步殃及商業銀行。2008年9月25日,美國第六大銀行華盛頓互惠(Washington Mutual)被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接管,部分業務出售給了摩根大通。這家成立於1889年的儲蓄機構,卻在其成立119周年紀念日當天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大規模儲蓄機構倒閉案的主角,顯得有點慘烈。
位於美國西雅圖的華盛頓互惠銀行大廈。「華互」(WaMu)曾以零售銀行業務和客服創新在美國銀行業享有盛名,但在危機中轟然崩塌,成為美國歷史上迄今為止最大一宗銀行破產案
危機期間,銀行倒閉數從2008年的30家,逐步上升到2009年的140家、2010年的157家,到2011年銀行倒閉有所放緩,2012年為93家,2013年為52家。在2009年,幾乎每個周五,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都要為幾家倒閉的銀行收拾殘局。銀行倒閉數目的增加,加速消耗了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數十億美元的資金。這一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赤字創下209億美元的記錄。
危機迅速從美國擴展到全球。一些國家幾乎是一夜之間從「天堂」墜入「地獄」。愛爾蘭、波羅的海三國、冰島,都在這場危機中遭受到沉重的打擊,許多銀行也因此倒閉,甚至有的國家都瀕臨破產。
次貸問題及所引發的金融危機,起因是美國房價下跌引起的次級貸款對象的償付能力下降。美聯儲在IT 泡沫破滅之後大幅度降息,實行寬鬆的貨幣政策。從2001年到2004年中連續13次降低利率,期間聯邦基金利率達到過去46年以來的最低水平。持續下降的利率,誘發了房地產的繁榮,期間房價指數上漲了130%。由於房地產抵押品的的上漲,次級貸款快速增長,也造成了次級房貸證券化市場的泡沫以及通貨膨脹的加劇。為了抑制日益上漲的通貨膨脹,2004年6月,美聯儲開始調整其利率政策,連續17次調高利率。受此影響,樓市開始掉頭,房價持續下跌,抵押的房產大幅度貶值,以次級房貸為基礎的次級證券的市場價值急劇下降。作為次貸證券最大認購方的雷曼兄弟,2006年佔有11%的市場份額。158歲的雷曼兄弟在這次次貸危機中倒閉既在情感之外,也在情理之中。不止是投行,在這次危機中倒閉的華盛頓互惠銀行,其信用卡業務組合中,屬於次貸就佔45%。
面對次貸金融危機造成大批銀行倒閉,立法者又開始了新一輪銀行監管變革。2010年6月美國國會通過的《多德-弗蘭克法案》被認為是「大蕭條」以來最全面、最嚴厲的金融改革法案,其核心內容包括:一是擴大監管機構權力,破解金融機構「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ll)的困局,允許分拆陷入困境的特大型金融機構和禁止使用納稅人資金救市;可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二是設立新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賦予其超越監管機構的權力,全面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三是採納所謂的「沃克爾規則」,即限制大金融機構的投機性交易,尤其是加強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以防範金融風險。但是,法案能否如人們期待的那樣成為與《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1933年銀行法案》)比肩的又一塊金融監管基石,並為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樹立新的標尺還需要時間的檢驗。
為什麼它們會倒下
小銀行比大銀行易倒
美洲第一家銀行是1740年在新英格蘭成立的土地與製造銀行(Land and Manufacture Bank),但該銀行沒存續多久就被殖民地當局關閉。當今美國存續最悠久的銀行是紐約梅隆銀行(Bank of New York Mellon,BNY Mellon),前身是1784年設立的紐約銀行,2013年銀行資產排名位居全美第五。與紐約梅隆銀行同年設立的是美國銀行,其歷史可以追溯到1784年的馬薩諸塞州銀行,是美國第二個歷史最悠久的銀行,資產位居全美第二。資產位居榜首的摩根大通,其歷史可以追溯到1799年紐約大通曼哈頓公司和1860年紐約摩根擔保信託公司。資產位居第三的花旗銀行,前身是1812年成立的「紐約城市銀行」(City Bank of New York)。資產位居第四的富國銀行,1852年成立於美國紐約,後遷址到舊金山。
由此可見,美國資產排名前五大銀行,最長的有230年歷史,最短的也有162年歷史,都是些百年老店,而且還是銀行中的巨無霸。在次貸金融危機的2008年至2011年期間倒閉的402家銀行中,329家為資產規模在10億美元以下的小銀行,占倒閉銀行的81.84%。為什麼小銀行比大銀行更容易倒呢?首先,小銀行資產規模小,抗風險能力較低;其次,小銀行不具有「系統重要性」,其倒閉對整個社會的震動較小,因而政府對其救助力度不如大銀行。這就是所謂「大而不能倒」的規則。
資產錯配的銀行易倒
資產錯配包括結構錯配和期間錯配。
所謂資產結構錯配是指存款機構的資產配置比較單一,分散風險的能力較差。多數商業銀行所持資產組合的多樣化程度高,貸款類型也很多。相比而言,儲蓄機構(thrift)的資產多樣化程度要低得多,其持有的資產主要集中在房地產貸款上,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住宅抵押貸款一度占行業資產總額的72.5%。
資產結構錯配,就如同將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里,其分散風險的能力下降。尤其是如果盛放雞蛋的籃子漏洞太多,則風險更大。成立於1889年的華盛頓互惠(Washington Mutual,WaMu)銀行總部位於西雅圖,是美國最大的儲蓄機構和第六大銀行,擁有3070億美元資產和1880億美元存款。在華盛頓互惠銀行的信用卡業務組合中,45%屬於次貸。由於其資產業務過於集中在次級貸款,因此成為次貸危機中倒閉的規模最大的銀行。
所謂資產時間錯配是指存款機構的負債與資產的到期日不一致,存款到期,而貸款尚未了結,存款機構手頭沒有足夠的頭寸支付到期存款的支取。由於大部分房地產抵押貸款是長期貸款和固定利率貸款,將短期存款轉為長期固定利率的住宅抵押貸款,其面臨的利率風險比商業銀行要高。即使長期房地產抵押貸款利率可變,但這個利率也比存款利率變動要慢一些。另外儲蓄機構比銀行持有的現金少,平均持有的現金資產比率為2%,而銀行持有的現金資產比率為13%。這也正是在20世紀80年代市場利率劇烈變動時期絕大部分儲蓄機構都處於虧損狀態以及因流動性差而先於商業銀行倒閉的原因所在。
為了克服這種資產期間的錯配,儲蓄機構實施了固定利率抵押貸款的到期日可做調整與可調利率貸款的貸款策略,可調利率貸款的佔比超過了50%,使貸款收益與市場收益的聯繫更加緊密。雖然可調利率貸款的再定價很少能像貨幣市場存款賬戶(money market deposit account,簡稱MMDA)那樣做到一個月內能將利率變動一次或多次,但是其可以縮短資產的到期日,為儲蓄機構提高盈利能力提供了一個便利工具,降低了因頭寸短缺而被擠兌的風險。當然這是倒閉潮之後的補救措施。
高風險資產過度的銀行易倒
現實生活中絕對的無風險的資產並不存在,儘管有些資產不存在違約風險,如美國一個月期的短期國債,但是其價值也會每天出現無法預測的波動,而對於外國投資者來說,除了短期國債的價值波動外,還有匯率波動的風險。儘管不存在絕對無風險資產,但是資產的風險還是可以分出高低的。一般來講,高風險的資產大都有高收益的預期,否則就會無人問津。但是對於一個企業,特別是對於銀行來說,其資產配置應當適當,如果單純追求高收益而過度配置高風險的資產,其倒閉的概率就會大增。
20世紀80年代,美國廢除存款利率管制後,銀行和儲蓄機構將其盈利的最佳方式定義在存貸利差上。受利益的驅動,一些儲蓄機構通過將存款人資金投入高風險金融資產,以獲取更高回報率的機會。而監管當局通過放鬆對儲蓄機構投資的限制來鼓勵這種活動。比如較為激進的加州,允許儲蓄機構最多以毛資本的25%投資於公司股票和債務工具,只要對一家公司的投資不得多於機構總投資的10%即可,這就為儲蓄機構投資於「垃圾債券」打開了大門。那時期存貸協會(S &L)被戲稱為垃圾債券的堆積場, S &L持有所有發行在外垃圾債券的曾經達到7%。這些持有量集中於少數幾個大型S &L。
曾經在20世紀80年代馳騁華爾街的「垃圾債券大王」邁克爾·米爾肯,最終被判處10年監禁,賠償和罰款11億美元,並禁止從事證券業
邁阿密的集中信託儲蓄銀行(Centrust Savings Bank)就從德崇證券(Drexel Burnham Lambert)購買了價值14億美元的垃圾債券,兩家機構皆因投資垃圾債券過度而先後破產,而德崇證券是雷曼兄弟破產之前最大的投行破產案。貝弗利山哥倫比亞儲蓄銀行(Columbia Saving of Beverly Hills),利用享有存款保險保障的客戶存款購買垃圾債券,向各類「公司劫掠者」(corporate raiders,指大量購買上市公司股票,利用股東投票權迫使公司管理層採取措施提升股價,從中牟利)提供資金,最終損失5.91億美元,其總部的垃圾債券資產組合達10億美元,最後不得不宣布倒閉。這些所謂的「進取的儲蓄機構」(go-go thrift)投資範圍毫無節制,從不動產到石油鑽探無所不包。1985年,有超過700家S &L陷入破產;沒過幾年,隨著不動產價值的崩潰,又有上百家S &L倒閉。在很多個案中,這些破產都是不負責任的投資活動所導致。
除了過度高風險投資易導致銀行倒閉外,不良貸款過多也是困擾銀行的因素。許多事例表明,倒閉或被併兼並的銀行,很多損失並不是來自於交易,而是來自於不良貸款。如華盛頓互惠銀行,美聯銀行(Wachovia)和哈利法克斯銀行(HBOS)。雖然,許多不良貸款都有借款人資產作抵押,但是當出現恐慌、加之資產大幅度貶值時,資產抵押幾乎不起作用。一是因為抵押物貶值後銀行不能收回預期的變現資金;二是因為恐慌和資產貶值後,很少有人購買抵押資產,抵押資產很難變現,或者只能以極低的價格變現。
市場判斷失誤的銀行易倒
在市場好的年份,整個市場都在向上,市場流動性泛濫,投資者被樂觀情緒所蒙蔽,高風險投資帶來一時的高收益,使銀行家們樂此不彼。比如,2007年,華爾街的不少機構一味投資次貸產品不當而蒙受損失,此時的雷曼兄弟仍然盈利41億美元。是雷曼兄弟風險防範做得好嗎?不是,只是其暫時運氣不差。但是雷曼兄弟並沒有見好就收,當次貸債務違約大規模出現時,再想抽身已經晚矣。2008年9月11日雷曼兄弟公布的財務報告顯示,第三季度巨虧39億美元,創下公司成立158年歷史以來最大的季度虧損,4天之後,雷曼兄弟不得不申請破產保護。
股東信譽不穩的銀行易倒
銀行是一個以信用為基石的企業,如果銀行的信用受到動搖,輕者被擠兌,重者要倒閉。銀行信用不止是銀行本身,還包括銀行的股東,這也就是許多國家監管當局對銀行股東資格進行嚴格限制的主要原因。在美國不乏有因股東信用危機而導致銀行破產的案例。上期提到的1907年尼克博克信託公司(Knickerbocker Trust Company)倒閉案,就是因為其控股股東進行銅交易時發生巨虧,從而引發存款人的恐慌擠兌而倒閉的。
內部人嚴重犯罪的銀行易倒
銀行內部人的刑事犯罪會導致銀行倒閉嗎?提到這一問題,人們自然聯想到英國巴林銀行(Barings Bank)的「流氓交易員」里森(Nick Leeson)。創建於1763年的巴林銀行是世界首家「商人銀行」(merchant bank,原指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而非貸款的一種金融機構,現代語境中,基本可以認為等同於投資銀行),英國伊麗莎白女王和王室成員是其長期客戶。1994年下半年至1995年初,年僅28歲的里森是巴林銀行新加坡分行負責人,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以銀行的名義認購了總價70億美元的日本股票指數期貨,並以買空的做法在日本期貨市場買進了價值200億美元的短期利率債券。如果這幾筆交易成功,將會從中獲得巨大的收益,但阪神地震後,日本債券市場一直下跌,巴林銀行因此而損失14億美元,這一數字已經超過了該行現有的8.6億美元的總價值。1995年2月27日,這家有著233年歷史的銀行倒閉,里森也因此鋃鐺入獄。
英國巴林銀行(Barings Bank)的『流氓交易員』里森(Nick Leeson)
美國雖然尚未出現類似里森那樣的悲劇,但是不誠實的銀行家也能激起公憤。20世紀80年代,美國公眾通過媒體飽餐了大量銀行倒閉案,不時也伴隨著幾起高度渲染的對銀行高管的檢控新聞。儘管人們提出眾多理論試圖解釋20世紀80年代出現的銀行崩潰現象,但是沒有實證數據表明廣泛存在是導致銀行崩潰的主要原因,這主要歸因於美國嚴格的刑事處罰制度威懾。然而,雖然美國銀行業不存在廣泛的內部人刑事犯罪,也不排除個別銀行高管鋌而走險的事例出現。
20世紀80年代大量倒閉的儲蓄機構(S& L)中,一些機構從事「垃圾換現金」交易,機構從其執行官和親信手中購買無價值的資產。1988年破產的北美儲蓄和貸款協會(North American 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的發起人將價值365萬美元的財產以4億美元的價格出售給機構。花費大約26億美元聯邦存款保險基金的加州歐文林肯儲貸協會(Irvine Lincoln Savings and Loan Association) 破產,主要也是由內部人濫權所致,該機構的控股股東、董事長向其關係公司發放貸款無法收回,導致機構巨額損失。
查爾斯·凱亭和林肯儲貸協會醜聞生動揭示了儲貸危機根源。圖為1990年查爾斯·凱亭帶著手銬來到洛杉磯法庭
如何處置倒閉銀行
美國處置銀行倒閉分三步:救助、關閉認定及宣布、清算,以及配合這三步程序對相關責任人的懲戒。
是否救
在銀行破產之前,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可能會對困難銀行提供財務支持。這些公開的銀行援助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單獨酌量後,根據其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提供。但是,根據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政策,除非其認定「對行政管理層、董事、股東和次級債券持有人產生的經濟影響,相當於銀行實際倒閉所產生的影響」否則其不會對銀行提出的申請施以援助。
在提升情況下,如果困難銀行被認為大而不能倒的話,支付會提供援助,幫助銀行恢復清償能力。只有在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總裁、美聯儲主席和財政部長聯席同意的情況下,以及銀行的倒閉會造成嚴重的「系統風險」時,才允許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對未受保險的存戶和其他銀行債權人提供保護。大陸伊利諾伊銀行(Continental Illinois Bank)系統倒閉事件就是一個銀行倒閉造成系統風險的例證。1984年,大陸伊利諾伊銀行有超過1000個其他銀行在其開設的代理賬戶,其中的66個代理銀行賬戶中有未受保險的存款,總額超過了大陸伊利諾伊銀行資本的100%,另外113個賬戶中的存款總額相當於大陸伊利諾伊銀行資本的50%~100%。如果當時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選擇是不保護大陸伊利諾伊銀行,那麼後果將會嚴重削弱那些代理行的實力。在1986年至1991年期間,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只認定了四家銀行屬於「大而不能倒」的銀行,並對這些銀行所有的儲戶給予了存款保險保護。
如何認
關閉銀行的決定由該銀行的首要監管機構作出,股東無權獲得任何給予關閉的事先通知。通常關閉銀行的理由包括:根據銀行的資產負債表,銀行債務超過了資產而無力償債;或是根據銀行的資產折現性,銀行在債務到期時無力償還債務。但是,根據快速糾正行動制度,如果銀行的資本水平跌到了2%或更低,銀行就有可能被關閉,即使此時銀行並沒有技術性破產。這項權力的目的是,降低聯邦存款保險公司在處理銀行倒閉問題時所支付的成本。
怎樣清
根據《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要採用「風險最低」(riskminimizer)的方法解決倒閉銀行的問題,即在所有可能採取的方法中對聯邦存款保險資金而言成本最小。銀行清算的方法包括:清算變現;進行購買和債務承擔交易,由另一家金融機構購買倒閉銀行的資產,並承擔銀行原有的債務等。
懲戒誰
當下,人們在質疑某人缺位、沒有擔當應負義務時最流行的語言是:某某去哪了?一個銀行倒下後,人們自然也會問那些為銀行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去哪了?銀行的董事去哪了?銀行的股東去哪了?
中介去哪了
早在20世紀90年代,美國聯邦法院法官就向為銀行服務的中介機構發出這樣的質疑。1989年4月,一家名為林肯儲貸協會(Lincoln Savings &Loan Association)的儲蓄機構被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查封,理由是該儲蓄機構資不抵債金額超過26億美元。林肯向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查封決定。斯伯金(Stanley Sporkin)法官在確認林肯確實從事大量不安全和不穩健的銀行業務經營後,對為林肯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進行了譴責,他質問道:進行這些明顯不當的交易時,這些專業諮詢人員去哪了?為什麼他們沒有任何人作聲,或者與這些交易劃清界限?進行這些交易時,外部會計師和律師又去哪了?有那麼多的專業精英參與其中,為什麼沒有一名專業人士進行舉報,制止本案發生的過分行為?法官認定,顯然是中介機構不願意與公共監管機構進行合作。實際上,中介機構不時地阻擾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斯伯金法官的一聲「專業人士都去了哪裡?」,成為美國儲蓄機構監理局(Office of Thrift Supervision,OTS)的「集結號」,OTS開始整理一直擔任林肯代理人的凱壽(Kaye Scholer)律師事務所的材料,對其提出了10項指控。同時簽發了臨時禁止令,禁止該律所合伙人未提供擔保即從律所退夥,並要求律所將合伙人收入的25%交由第三人保管。同一天,OTS還起訴律所,向其索賠2.75億美元。儘管律所公開宣稱其無辜,但是在一星期內就作出讓步,同意接受對三名合伙人的處罰,並願意支付4100萬美元的訴訟和解費。
董事去哪了
應該在銀行,而且是一心一意,不能身在曹營心在漢。這是銀行董事作為企業受託人應當承擔的信義義務。當銀行破產時,是否履行該義務成為判斷董事是否應當承擔責任的重要依據。1989年,城市聯邦儲蓄銀行(City Federal Savings Bank)被接管。破產接管人以銀行的名義向高管和董事提起訴訟,訴狀稱,被告的不作為導致銀行進行了多筆不良的發展、建設和商業併購貸款,這些不作為構成了嚴重疏忽、簡單疏忽和對信義義務(fiduciary duties)的違反。該案的意義在於,雖然董事可能很忙,但是作為銀行董事的信義義務不能忘,否則就要對銀行破產承擔責任。
股東去哪了
為了防止銀行股東在銀行倒閉時逃脫,美國有三項措施做保證:
一是「交叉保證」(cross guarantees,或cross-bankguarantees)。美國國會於1989年在《金融機構改革、復甦與強化法》(Financial Institutions Reform, Recovery, and Enforcement Act of 1989, FIRREA) 中加入了「交叉保證」條款,規定如果數家存款機構受同一家控股公司控制,在該立法範圍內,它們被視同於同一家銀行的分支機構。相互保證條款的目的是:保證同一控股公司內,作為子公司,出於健康運營狀態的存款機構,其資產可以被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用於抵消為清算另一家倒閉的子公司所支付的成本。
二是股東保證。根據1991年《聯邦存款保險公司改進法案》(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Improvement Act of 1991,FDICIA),如果一家銀行發現資本不足,及無法滿足最低資本要求,那麼銀行必須向監管當局提交一份重新充實資本的計劃,銀行的控股公司要保證銀行將會遵守該計劃,直到在連續四個季度里,每個季度資本均為充足,並且為銀行履行計劃提供適當擔保。
三是「力量之源」原則(Source-of-Strength Doctrine)。這是美聯儲於1987年制定的一項政策,規定當銀行子公司陷入困境時,銀行控股公司應當提供注資來維持銀行子公司的清償能力。同時,美聯儲還將是否符合「力量之源」條件納入批准銀行控股公司併購銀行程序。1988年美聯儲曾經啟動力量之源程序,要求總部位於德克薩斯州的MCorp銀行控股公司對發生財務危機的25家銀行子公司實施援助,MCorp不堪重負,不久就提出自願破產申請。據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自己的史冊記載,MCorp清盤案是該公司史上規模第三大、成本第二高的銀行清盤案。
美國銀行倒閉的特點
特點之一:周期性
與其他企業一樣,美國銀行的興衰與經濟發展周期正相關,銀行倒閉呈周期性。經濟危機爆發時期,大批銀行倒閉,而經濟危機過後,經濟處於復甦和相對平穩周期,銀行倒閉就很少。比如20世紀二三十年代大蕭條後,1943年至1974年31年期間,每年商業銀行(未包括儲蓄機構)倒閉數均未超過兩位數,而到20世紀八九十年代經濟危機時,每年都有幾百家銀行倒閉,最高的1980年達532家。危機過後年份,倒閉銀行又回到個位數,有年份甚至為零。最近的由次貸危機引發的經濟危機,由於美國整體抗危機能力以及救助能力的增強,2008年至2012年5年間共有472家商業銀行倒閉,最高的2010年有157家。
銀行倒閉周期性的現象給予的啟示,一是平穩時期雖然銀行倒閉數量少,但並不表明所有的銀行都很健全,許多問題銀行被市場繁榮所掩蓋,甚至危機爆發前夕毫無倒閉徵兆;二是平穩時期一些銀行擴張較快,泡沫不斷堆積,積累到一定程度,或是引爆別人,或是被別人引爆;三是經濟危機雖然對銀行業造成損害,但也淘汰了一些機體不健全的銀行,促進了整個銀行業的安全和穩健。
特點之二:修復能力強
每一次銀行倒閉潮的處置過程及危機過後的反思過程,都促使美國銀行制度進行重大變革,比如1907年的銀行倒閉潮,就促成了美聯儲的誕生;1929~1933年大蕭條,促成了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20世紀七八十年代的銀行危機促成了存款利率管制和分業經營限制的廢除;2008年的次貸危機促成銀行「大而不能倒」問題的解決。這些銀行制度的重大變革,表明美國銀行監管具有極強的修復能力,這對復甦和穩定經濟具有積極的意義。
特點之三:區別處置
美國在處置銀行倒閉問題上採取區別對待的態度,能預警的提前預警;能救助的按照法律規範救助;不能救助的按照最小成本原則處置;對於那些倒閉會造成嚴重「系統性風險」的銀行,則打破常規給予最大力度的救助。
值得一提的是,美國銀行監管機構不只是救助銀行,對於那些與銀行業務相關、其倒閉會連帶引發銀行倒閉的機構,如投資銀行、貨幣基金、保險公司等,也給予必要的救助,以保證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
雖然到目前為止,中國僅有一家商業銀行和少數儲蓄機構破產,尚未出現大範圍的銀行倒閉現象,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中國所有的銀行都非常安全與穩健。曾經有一段時期,中國許多銀行包括一些大型銀行都瀕臨技術性破產,只不過由於國家信用的支持,才沒有發生擠兌現象。隨著中國銀行業市場化進程深入,銀行倒閉將不可避免。監管當局對此也有所準備,比如銀行破產條例的起草、存款保險制度的設計、風險自擔的民營銀行和生前遺囑的制度安排等。在這些制度設計過程中,考察美國銀行業倒閉的教訓和制度設計,從中可以得到一些啟發和借鑒。
(作者單位為中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與其所在機構無關)
參考書目
1.莉莎·布魯姆(Lissa L. Broome)、傑里·馬卡姆(Jerry W. Markham)著,李杏杏、沈曄、王宇力譯,何美歡審校:《銀行金融服務業務的管制 案例與資料(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7月版。
2.莫娜·J·加德納(Mona J. Gardner)、迪克西·L·米爾斯(Dixie L. Mills)、伊麗莎白·L·庫珀曼(Elizabeth S. Cooperman),劉百花、駱克龍、張慶元、張大威譯:《金融機構管理資產/負債》。中信出版社,2005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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