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胞胎」背後的代孕產業

「八胞胎」背後的代孕產業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26日 08:23 新民周刊

  在這樣一個商業鏈中,嬰兒事實上也是一個明碼標價的商品,從受精卵到胚胎,再到十月懷胎後的分娩,依附其中的醫院、代孕中介、代孕者、需求方都各得其所。

  首席記者  楊江  實習生  閆鵬飛

  人工授精、試管嬰兒、借腹生子,這些辭彙對人們而言早已不再陌生,尤其對於借腹生子,也就是代孕,人們已經是見怪不怪。不過,新近被偶然曝光的廣州富翁人工代孕八胞胎的事卻讓人們變得難以接受,因為這事將代孕涉及到的道德倫理、法規政策問題推至了極端。

  有錢不僅能使鬼推磨,有錢還能使磨推鬼,儘管代孕一直以來都處於隱秘的灰色地帶,不過,它事實上早已成為一個市場,且日趨成熟壯大。這是一個詭異的市場,只要價碼到位,卵子、子宮、倫理乃至生命都可以成為商品,或出租或出售,購買卵子的廣告已經貼進了大學校園,而代孕的廣告也溜進了婦嬰醫院的廁所。

  在這樣一個商業鏈中,嬰兒事實上也是一個明碼標價的商品,從受精卵到胚胎,再到十月懷胎後的分娩,依附其中的醫院、代孕中介、代孕者、需求方都各得其所。

  子宮的租賃雙方沒有人願意麵向公眾,即便此前有過因「分贓不均」導致對簿公堂的借腹生子案例,當事人也背對著鏡頭。

  從事這個行業的中介也從不承認這是商業交易,他們更願意將其描述成慈善行為。在現實社會中代孕一直遮遮掩掩,而在網路社會,它卻勢頭兇猛,尤其2004年後,藉助互聯網,全國的代孕中介就像病毒一樣迅速擴散。

  早在2001年8月,衛生部就已經出台《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嚴格禁止代孕母親的試管生產。不過,就像其他一些引發人們關注並焦慮的社會問題,我們在法律法規方面其實並不缺乏。

  代孕市場仍在瘋狂發展。「八胞胎」被重點關注,也並非僅僅因為代孕的本身,高額的代孕費用,並非一般家庭可以承擔,而一次生八個更是天價,這樣看來,代孕也更像一個富人的遊戲。

  於是,八胞胎這個話題變得有些敏感,社會輿論也在質疑,有錢就可以超生、多生甚至非法代孕嗎?

  一個和八個,並不僅僅是數字上的區別。

  需求龐大的代孕市場

  八胞胎的曝光純屬偶然。如果不是廣州的一家兒童攝影連鎖店出於商業炒作的目的瞞著當事人將八胞胎的照片作為形象代言張貼出來,並且被記者發現,或許,這個八胞胎家庭現在還安靜地共居於廣州番禺的那棟別墅。

  八胞胎的降生也很偶然。其父母是廣州的富商,久婚不孕,也曾嘗試過試管嬰兒,但屢屢失敗。通常情況下,試管嬰兒的成功率只有30%左右,但這對夫婦在一次嘗試試管嬰兒時做了8個胚胎,沒想到8個胚胎竟然全部成功。出於他們本身宗教信仰的關係,且因為求子心切又加之經濟實力充足,這對夫妻決定將8個孩子全部生下來。

  廣東一直是中國代孕市場最為活躍的地區,在那裡,找到中介與代孕者不是難事。夫妻倆通過中介找來兩個代孕媽媽,妻子本人的子宮種進3個胚胎,2個代孕者一個種進3個、一個2個,在代孕期間這2位代孕媽媽也被接至番禺的別墅內,由保姆照料。2010年9-10月間,4男4女8個孩子陸續出生,最早與最晚相差不超過1個月。

  八胞胎出生和撫養的代價是高昂的。根據現在代孕市場的行情,這8個孩子的代孕、生產等費用加起來不會少於100萬元。富商夫婦一共請了11個保姆負責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其中8個孩子每人1個專職保姆,2個負責搞衛生,1個專職做飯。而廣州某早教中心也為這8個孩子專門設立了一個班級。據推算,加上孩子平時的用品與食品,這個家庭每月最少要開銷10多萬元。

  與幾乎所有存在爭議的新聞事件當事人一樣,在被曝光後,富商的妻子選擇了以謊言闢謠,她否認存在八胞胎的情況,「我只能說這是一個傳說,照片是影樓P出來的」,她也否認尋找代孕的情況。但不久後,有人發現富商夫婦與孩子們搬離了以前居住的地方。

  小區鄰居與監管部門的調查證實了八胞胎的存在,代孕行業由此再次被推至風口浪尖。此前,廣州境內的代孕現象早已受到多次關注。2008年7月和10月,廣州本地媒體就對廣州出現代孕媽媽的現象進行過專題報道,而廣州市白雲區計生部門更是在2009年2月直接查獲了3名代孕媽媽,這使一向隱身於網路的代孕媽媽及其背後的中介機構浮出水面。

  此後,包括北京、廈門、瀋陽、深圳等多個城市也陸續出現代孕中介的情況,這其中不乏像濟南這樣代孕市場「火爆」的新興地方。

  中國「借腹生子」已形成地下專業市場,經過近年來的發展演變,代孕已經從公眾好奇和陌生的眼光中一路走來,成為一個有著巨大需求的產業。「代孕既然有社會需要,生殖技術又為它提供了可能性,它就會有現實必然性,」復旦大學的學者劉學禮對代孕現象分析稱。

  代孕行業誕生的背後是大量有生育需求的不孕症患者,而且這種需求還在不斷擴大。據2010年中國人口協會公布的《中國不孕不育現狀調研報告》,目前全國平均每8對育齡夫婦中,就有1對面臨生育的問題,不孕不育的適齡夫婦比例比20年前提高了4——5倍。

  儘管大多數不孕不育的適齡夫妻可以通過治療實現父母夢,但畢竟還有一部分人無法通過自身進行生育。此外還有一些其他目的的需求者,如存在逃避計劃生育、傳宗接代的重男輕女的家庭。

  而在技術層面,代孕也並不困難。從1978年7月世界上第一個試管嬰兒在英國出生開始,代孕在技術上就已經不是問題。

  代孕利用的是治療不孕症的體外受精技術,讓夫妻雙方精卵結合形成受精卵或者胚胎,然後移植到代孕母親的子宮內,藉以完成妊娠過程。這樣,那些因子宮有問題而喪失懷孕能力的女性,就可以藉助別人的子宮,擁有一個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孩子。

  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的邵敬淤教授介紹,我國第一個試管嬰兒在1988年3月便已出生。此後20多年間,國內試管嬰兒技術開始普及應用,試管嬰兒的數量迅速上升,國內一些醫院便進行了代孕試管嬰兒的操作。但2001年8月,衛生部出台《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嚴格禁止代孕母親的試管生產。

  不過,代孕業務並沒有因此停止,相反的情況是:正規醫療機構不能做,一些人從中覓到「商機」,代孕中介、違規的私立醫院聯手,轉向地下。2004年開始,一些代孕中介開始利用互聯網招攬代孕業務,一個龐大的網路代孕產業開始形成。據多名代孕行業內部人士透露,目前全中國有四五百家或大或小的代孕公司,其中僅廣州一地就有四五十家。

  社會龐大的需求和代孕技術的攻克,造就了行業產生和發展的必然。據記者的不完全統計,在對代孕機構進行檢索時,可以發現網路上進行公開宣傳的中介便有百家以上。

  一條利益交換的產業鏈

  2006年,美國出現了一本名為《嬰兒產業》、對人口生產產業進行調查的書,其中專門探討了輔助生育市場的現狀。該書作者、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德博拉·斯帕爾在接受中國媒體專訪時表示:在她所接觸過的眾多行業里,這是第一個很明顯存在買賣雙方,而且有金錢交易,但是卻沒有人承認他們正在從事商業交易的行業。

  「當人們從事嬰兒交易的行為時,他們內心自然地認為這種商業行為並不讓人舒服。我完全理解他們的不自在,但是事實是,他們之間確實存在一種商業關係。」

  呂進峰,一個經營著自己的代孕中介,自稱「中國代孕之父」的人,在某期鳳凰衛視(微博)的《一虎一席談》中極力否認自己從事的是商業行為,他更願意稱自己的中介公司為愛心公益組織,管他的代孕媽媽們叫「志願者」,管她們的行為叫「愛心代孕」。

  其實,不論中介們如何粉飾自己,但進行著的都是最直接的金錢交易,代孕中孕育胚胎精子和卵子來源可能來源於夫妻雙方,也有可能來源於捐獻者。但不管是何種情況,一個代孕嬰兒從受精卵到胚胎,歷經大約10個月最終出生,中間費盡周折。從胚胎體外培養開始,他們就被人為篩選和控制。同任何製造業生產一樣,一切為了滿足客戶的需求,不同的只是把商品換成嬰兒,周期是10個月。

  在這個生產鏈條中,代孕中介進行的是一條龍服務,而且並非單單是「懷胎十月」,還包括物色代孕媽媽、打點手術醫院和醫生等等。

  而對於自己提供的服務,代孕中介們很多時候會明碼標價。據記者調查,中介依照代孕服務具體的細節不同而制定不同的套餐,其開出價格大致在20多萬元到60萬元之間。而如果被服務者有特殊需要,則要花費更多的錢,如生雙胞胎加5萬元、花費百萬元保證生兒子等等。

  中介賺到金錢,受服務者得到孩子,雙方達到利益交換。而同樣在生產鏈條的代孕媽媽和醫院也在其中收穫頗豐。

  代孕媽媽的代孕行為也並非「志願」或者「有愛心」,從目前被報道出來的情況來看,她們共同的特徵是「缺錢」:或是要「追求物質」,或是因「經濟困難」。

  她們通常會被中介按照外貌、學歷、年齡等條件劃分為多個等級,甚至還要滿足客戶「個性化」的條件。如果成功孕育嬰兒,一個代孕媽媽能夠依照等級得到幾萬元到20萬元不等的報酬。即使流產,也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她們因代孕獲得的經濟效益要遠大於平時的收入。

  醫院成為代孕產業鏈中「最有技術含量」的一個環節。無論規模大小,任何代孕中介都逃不過一個環節,就是人工移植受精卵胚胎的技術。這一環節必須由專業醫師完成。於是雖然有國家明令禁止,雖然被衛生部門發現會被處罰,巨額利潤最終將醫院和代孕中介捆綁到同一個產業鏈中,一些醫生也被誘使「鋌而走險」。

  一般情況下,代孕的試管嬰兒只能在私立醫院完成,因為正規醫院的審查手續非常嚴格。

  但據《南方日報(微博)》的調查,許多正規的大醫院也有違規的代孕的行為,它們與其他私立醫院一起,成為代孕中介口中在生產鏈當中的「真正暴利者」。以廣州的行情,醫生做一個試管嬰兒可以拿到6萬至12萬元的「好處費」,此外代孕中介公司還要花約3萬至4萬元作為醫院的「聯繫費」。

  而且,擁有正規醫院資源還是代孕中介宣傳自己的籌碼,讓客戶安心的定心丸。一位中介透露,現在代孕媽媽已經不算稀缺,而有實力的大醫院、業內名醫才是各個代孕公司搶奪最厲害的資源。因此,醫院與醫生在這一鏈條上非常搶手,獲利豐厚。

  在已曝光的案例中,一家代孕中介提供的「最低水平」標價28萬元的代孕方案中,不包括平時的各種醫療檢查費用,就至少有6.5萬——9.5萬被醫院和醫生拿走。其中包括手術費3萬元(成功後追加3萬)、藥費0.5萬元、醫生紅包3萬元。

  不過即使扣除高額的代孕媽媽費用、醫院方面費用,代孕中介獲取的利益仍相當可觀,據一位業內人士透露,幫助客戶成功代孕一個孩子,中介給出的平均價位在50萬——60萬元左右。扣除各項費用,中介可有二三十萬元的利潤空間,而運作一個代孕中介並不需要太多的人員。

  代孕現象的監管疑問

  八胞胎事件聚焦的不僅僅是普通公眾的目光,在業界也引發了巨大的爭議。幹了一輩子不孕不育治療工作的上海第一婦嬰保健院邵敬淤教授聽說這件事後覺得匪夷所思,他認為,只要醫療機構堅守原則,這樣的事情本可以避免發生,這件事違反了兩條重要的原則:一是明文規定的不能代孕,二是3胎以上要求減胎。「不可否認,我們一些同行需要加強法律法規以及職業道德的學習。」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而2003年修訂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除禁止實施代孕外,做試管嬰兒自己生方面,也要求「對於多胎妊娠實施減胎術,嚴禁三胎和三胎以上的妊娠分娩」。

  法規方面有著具體規定,「八胞胎」卻能順利降生,衛生部門是如何監管的?實際上,諸多業內人士也對這些法規能否具有好的執行效果存在擔憂。廣東省計劃生育協會秘書長董玉整表示,「現在因為它只是國家衛生行政部門頒布的,它還只能叫法規,還不叫法律。所以在執法的過程當中,就會有人鑽漏洞。」同時,執法的過程中「誰來執法」、「執法的主體是誰」、「執法的力量應該是怎樣的」、「誰去處罰」等都是很困難的問題。

  2011年12月21日,針對「八胞胎事件」,廣東省衛生廳成立專項調查組,並明確表態,「任何機構開展代孕行為,都是違反衛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的,一經查實,必須嚴肅查處。」

  但按上述管理辦法,處罰的結果僅僅是,「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罰的結果很難說會對一個醫療機構有震懾力。

  而在代孕中介者眼中,衛生部的法規只是針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無法規範醫療行業外的代孕市場。比如,自稱「中國代孕之父」的呂進峰便不認為自己的行為違法,「否則網站早被封了」。

  在董玉整看來,現在對一部相對完整和系統的關於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如何應用、如何界定,以及打擊的法律的需求已經很急迫,「需要通過立法來明確各個部門的責任,比如人口計生部門什麼責任,衛生部門什麼責任,一些相關人員怎麼處理,比如說那兩個代孕母親,她們是不是受害者,她們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那一對父母又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其實政府對「代孕」問題的法律規定和具體管制模式是一個複雜問題。不僅中國面對,其他國家也面對。放眼世界,各國的規制模式大不相同,它們會根據自身的情況作出適當的選擇。

  根據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學者的研究,在世界範圍內,關於代孕的規制大約有三種:私法自治型、政府管制型和完全禁止型。第一種,國家對於代孕行為只是制定規則,而任由私人之間依據私法途徑完成,政府不予監管;第二種,政府對於代孕問題進行管制,如無政府的許可,不得實施代孕,代孕行為也要受到政府的監督;第三種,國家禁止各種形式的代孕,甚至以刑罰加以懲罰。

  明令禁止未必有很好的效果,禁止代孕的德國、法國、日本等國都無一例外均存在著地下代孕。而放開代孕的國家也有一定問題,譬如印度,表面上代孕市場年產值估計有120億美元,成為其在世界上最重要的產業之一,但這個也面臨著失控的風險,問題重重。

  代孕現象複雜,而我國也是簡單的一律禁止。但實際上,國內的專業人士對如何改變管制現狀,進行了探討。

  邵敬淤教授並不贊成一律禁止,而應嚴加限制,曾在1996年完成中國首例代孕試管嬰兒技術的專家張麗珠也曾表達這樣的觀點,她認為在制定好相關法律的同時,可以由衛生部授權個別高水平的醫學院附屬醫院成立代孕小組,實施代孕之前,由倫理委員會審議,並向衛生部指定機構申請。

  「這樣既可以防止代孕泛濫和倒賣卵子,也可以為那些不幸的患者帶來生活的希望」,張麗珠說。

  「我們既要搞好計劃生育工作,也要儘力保障生育權,尤其對那些不孕不育的患者。」邵敬淤認為。

  時至今日,中國沒有相關的法律層面的規定,在對代孕的規制上又缺乏有效的監管,所以國內的代孕市場得不到控制,而這個市場本身也顯得有些混亂。一名利用網路平台進行代孕中介的人如此形容自己的行業:「代孕中介就像一匹脫了韁的野馬,無法在工商部門註冊公司以進行代孕中介服務,所以就沒必要去註冊任何公司;租個門面太招人顯眼,還有無證經營的嫌疑,所以就沒必要有正規的辦公地點;工作人員也不需要什麼培訓,能聊天就行。」

  市場的混亂,弊病顯而易見。對於代孕媽媽而言,很多時候她們並沒得到更多的保障,懷孕期間多數會失去人身自由,而因懷孕和生產而引發的死亡事件,有些代孕中介的合同中標明的賠償金額極低,有時僅僅為10萬元。而對於想要孩子的客戶,他們可能面對著是一家皮包公司,代孕中介在收取他們的費用後,可能人去樓空,網頁也無法打開。

  「八胞胎」,富人的遊戲?

  據某家代孕機構負責人高鳴介紹,不孕不育的夫妻尋找代孕是為了解決生育的需要,但一些富人家庭的「代孕動機」卻多有不同。很多新富階層的家庭已經擁有一個孩子,但是他們還想要,「但又憚於國策,所以找人代孕一個孩子,以掩人耳目」。

  動輒幾十萬的代孕、中介費用,也是一般家庭難以承受的。而「八胞胎」事件中生產、養育的花費幾何,始終是人們關心的一個問題。富商始終不願正面回應此事,我們在上文中也推算出了,八胞胎的懷孕、生產費用應接近100萬元,家庭每月開銷十多萬元的巨額數字。

  富人們經濟上具有的實力,讓他們玩得起諸如「八胞胎」之類的超生遊戲。經濟實力除了保障他們生育、撫養的可能外,還讓他們有底氣無視法律,明知故犯。

  在對「八胞胎」事件的持續關注中,輿論特別集中於「富人為何能生八個」、「財富創造代孕的傳奇」等。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也說:「有什麼理由請這麼多人來為自己生孩子,有錢就可以有生育權嗎,這首先是一個不對。」

  「錢權僭越的風險,永遠是社會不能承受之重。任何現實的豁口,都可能閃現錢權當道者的魅影。當富商可誕生『八胞胎』的神話,我們無動於衷,亦無所作為,一旦這成為一種『可容忍的境況』,那代孕違法、違法計劃生育等行為,都將成為一種『習慣性動作』,而所謂的法律威嚴與公正,也早已被踐踏在腳底下。」人民網(微博)上一篇的評論直指這種錢權僭越的巨大危害。

  廣東省計生委主任張楓針對社會輿論表示,「這是違法行為,要按超生補交社會撫養費」。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按當地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額為基數,一次性徵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兩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而此前,針對國家人口計生委通過對4個城市的調查,發現名人、富人超生近幾年呈逐漸增多的結果,國家人口計生委政策法規司司長於學軍表示,將高度重視名人富人超生現象,基本的態度主要有三點:一是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任何人違反法律法規都要承擔相應責任。二是採取綜合治理措施,在重視法治的同時,還要堅持德治,做好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三是對堅持要超生的名人富人不僅要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還要採取道德譴責、輿論監督等手段。

  不過,對於富人、名人而言,罰,其實為他們違規違法的舉動提供了渠道,因為罰可以解決問題,罰本身對他們不成問題。

  政策限制下的多胎衝動

  無論富人還是窮人,在生育問題上,都無法繞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如果想要政策允許範圍以外的孩子都必須另謀他法,否則,隨之而來的是高額的社會撫養費,甚至是開除公職等嚴重的處罰。逃避生育限制的方法除了「借腹生子」外還有多種,而目前最常見的有——造假,從而獲取更多生育名額、境外生子以及服用多胎丸。

  第一種方法早以見諸報端,或者通過假離婚獲取再次生育資格,繼而夫妻雙方再次復婚,或者對可以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進行造假,從而到當地部門進行申請生育二胎,以獲取合法的有效憑證。在這種造假生育的過程,不免有著權錢交易。

  出境生子的現象也興起多時。國內夫妻選擇去境外生育雖然不排除讓孩子在國外入籍享受較高福利、以後方便移民等目的,但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黎熙元在對這種現象進行研究時也表示,由於在國內超生所需的成本遠大於出境生子的花費,跨境生育的主要動機是規避國內的計劃生育規制。

  出境生子的夫婦往往青睞採取「出生地主義」的國家和地區,即不問父母的國籍,孩子出生在本國即取得本國國籍。而中國香港和美國都實行的是該原則。

  由於鄰近大陸,出入關相對簡單,香港變成了大陸出境生子的首選之地。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的統計數據顯示,2009年內地孕婦在香港產下的嬰兒佔全港新生嬰兒比例已經超過45%。從1998年算起,十幾年來「港生一代」已超過10萬人。

  而另據不完全估計,每年至少有5000名中國孕婦特地飛到美國分娩,她們主要來自上海、北京、廣州等大城市,而澳大利亞、加拿大也陸續成為備選地。這種出境生子的現象,已經由明星、富人階層開始向中產階層擴散,而且大量的中介也孕育而生。

  但出境生子也是弊端重重,出生的孩子回到國內,由於身份的問題在升學、就業當中面臨困難,由於他們不在國外生活,國外的福利和政策也難以享受。同時,這種現象也遭到了生子地的抵制。近來,香港曾發生過多次本地孕婦上街遊行,抗議本地公立產房被內地人士佔用,導致床位不夠,「有仔難生」,而港府也曾一度限制內地人到香港產子。

  以上兩種方法都是謀求取得更多的生育資格,而一些人則打起了一次生育資格內多生的主意,於是一種叫做「多仔丸」的藥物進入了人們的視野。「多仔丸」的學名為克羅米芬膠囊,是一種促排卵藥物,自從上世紀70年代起,開始用於不孕不育的治療。平時女性一次只能排出一個卵子,而服用此葯後卻很有可能排出2個、3個,甚至六七個卵子,或者更多。服用此葯雖然可能讓人生育出多胞胎,但多胞胎率也失去了自然規律,於是三胞胎、四胞胎、五胞胎……以至十二胞胎不斷出現。

  上世紀70年代至80年代,美國白人婦女多胞胎嬰兒出生率,由每10萬嬰兒中29個增加到62個,增加了113%;法國三胞胎增加了10倍,四胞胎增加了30倍;在其他國家,多胞胎出生率也大為增加,湧現了不少「超級孕婦」。

  法國生育專家的巴比尼克醫生把這種多胞胎劇增的現象稱為「世界性流行病」,而現在這一流行病也進入到我國。2002年,一位北京的孕婦產下五胞胎,但醫生髮現這源自她服用了「多仔丸」。

  起初,「多仔丸」還是各地藥房中一種很少有人問津的「冷葯」,但後來這種藥物可與生多胞胎之間的聯繫被發現,它的銷售也變得火熱起來。為了監管這一現象,國家將該葯調整為「處方葯」嚴加管制,並限制藥廠生產。一時間該葯成了「稀缺貨」,藥店很難買到,甚至醫院也出現斷貨。

  但記者在網上發現,多家網銷店鋪均可以購買到「多仔丸」,價格從每盒70元到數百元不等。而其中的一名賣家告訴記者,買此葯不要任何的證明,付款即可,而且他們可以提供發票等。

  「抗生素是處方葯,照樣可以在藥店等社會渠道輕鬆購買到,多仔丸同樣如此。」邵敬淤教授呼籲加強對此類藥物的管理。

  服用「多仔丸」或許可以增加生多胞胎幾率,但因服用此葯而使孕婦流產,嬰兒夭折的事情屢見不鮮。調查表明,如果濫用「多仔丸」等促排卵藥物,將導致孕婦流產率增加10%,早產率增加20%,胎兒死亡率高達13.5%。不僅如此,服用多子丸而致的多胞胎妊娠孕婦,極易出現妊娠高血壓、貧血、難產、產後大出血等併發症,危及母親生命。對於嬰兒來說,這種藥物可造成胎兒發育遲緩、體重過輕、智力發育滯後,易畸形,出生後的嬰兒也更易患上腦癱、聽力障礙、癲癇等疾病。鑒於此類藥物巨大的副作用,許多醫院和醫生都已盡量避免使用。

  在一些孕育論壇上,一些有孕育計劃的女性對此類藥物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不過,記者發現她們對這些藥物的後果不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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