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恩仇:張愛玲和炎櫻絕交的背後

寫這篇,最讓我糾結的是標題。除了你看到的這句,落選的有:年輕時我們不懂友情;愛是將就,不愛才會冷漠;我想我不夠愛你,我不曾忘了自己;等等。字句不同,但一樣矯情。很想來句脫俗的,想了半天竟沒有,只好作罷。

在說張愛玲與炎櫻之前,先來聊聊我自己。在我年輕的許多時候,常會鬼使神差愛上某人。也許只因為那人養的狗和我小名一樣,也許只因為放學路上我們有一段重合。更多時候,什麼都不為,只是我看到他,又無從了解他,好奇心驅使的關注,讓我誤以為那是愛情。好在我沒有表白過,只走內心戲。

這種盲目的熱情,別說根本沒考慮過三觀,審美,趣味,這些情感必備因素,甚至連看臉都忽略了。年輕時,愛上一個人真是太簡單了。聯想到張愛玲和炎櫻,她們友誼的開始,只因為去香港求學的路上,正好同乘一艘船,又同是上海去的,天註定般,要使她們做朋友。

張愛玲寫炎櫻語錄,開篇一句:我的朋友炎櫻說,每一個蝴蝶都是從前的一朵花的靈魂,回來尋找它自己。浪漫又充滿想像力。炎櫻描寫一個女人的頭髮:非常非常黑,那種黑是盲人的黑。張愛玲轉述炎櫻的各種調皮話,不厭其煩。其實她是在說:瞧,我的朋友這樣好,有趣,可愛,而我,是她的朋友。這種心境,會使你會心一笑。因為每個人差不多都有過這樣的體驗:一個很好的人,而我是他的朋友,感到幸運,也免不了自得。

她們有過許多共同經歷,香港淪陷時,作為醫學生的炎櫻去看顧傷員,不放心張愛玲,走很遠的路來看她。晚上沒有被子,兩個人躺在一張床上,用大而光滑的雜誌蓋著。在此之前母親曾提醒過她,和炎櫻好歸好,但不要被她控制,暗指同性戀愛。那一晚腿挨著腿,彼此都有些反感,才確定並沒有這方面的傾向。戰後她們回上海,在聖約翰大學做過短暫的校友,炎櫻一直讀到畢業,而張愛玲因為經濟緣故,沒有讀完。輟學後與姑姑同住,賣文為生,很快紅了起來。這期間,她們一直來往密切。炎櫻語錄,是這時寫的。張愛玲的衣著打扮,她要指點做主。胡蘭成辦雜誌,她出手給畫封面。她知道張愛玲對胡蘭成的感情,對她埋怨:你這麼輕易就被突破防線,一點女性的手段也沒用。又發怪論:如果我是男人,要替你省多少事。但是轉頭又打趣他們,叫她張愛,叫他蘭你,合起來就是張愛蘭你。那是她們友誼的黃金年代。

可是張愛玲晚年寫的小團圓里,炎櫻化身比比,筆下一點情義也沒有。好像只是因為這個人存在過,無法不讓她出現,但是一句好話也不肯給了。跟之前為她寫語錄,經常讚美她的容顏,完全兩樣。這對曾經的閨蜜究竟發生過什麼事,導致了這樣的結果?今天的走近科學……

1952年,張愛玲離開大陸去香港,曾去日本投奔炎櫻。當時她經濟窘迫,前途無望,離開熟悉的上海,情感上也沒有歸宿,可以說十分落魄。這次投奔並沒有帶來境遇上的好轉,而炎櫻在日本過的不錯,做著很大的生意,還有一個船長向她求婚。幸福是對比出來的,不幸大概也是。從前,炎櫻對朋友說:你不知道現在同愛玲出去有多討厭,一群小女學生跟在後面唱著張愛玲!張愛玲!大一點的女孩回過頭來上下打量,連外國人都上前求籤名。今非昔比是什麼,就是你現在沒人找簽名了,名氣地位戀人全無,而她,風生水起。

什麼?這根本不值得計較?但是,這只是一個開始。後來她們在美國,炎櫻陪張愛玲去拜訪胡適,以為可以幫她改善現狀。之後她到外面打聽了一下,對張愛玲說: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沒有林語堂出名。她出於為朋友考慮的功利角度當然沒錯,但她忽略了張愛玲在美國舉目無親,能遇到胡適夫婦是一種多麼大的慰籍。後來又是倚仗她的人際關係,張愛玲得以進入救世軍辦的貧民救濟所。

你來我往,這叫禮尚往來。你一直來,我沒得往,就會出問題。任何情感里,只要一方稍有羞恥之心,就沒辦法長期保持有來無往的關係。因為總是接受幫助的一方會越來越退縮,總是出手幫助的一方也會不自覺高姿態。這裡在聊聊閨蜜,在我看來,閨蜜分兩種,第一種」別有用心「,就是只和比自己窮丑挫的女生做朋友。第二種是」旗鼓相當「,我丑點,你窮點。我有才,你有財。我能幹,你也不賴。這種比較健康,以互相欣賞為低,暗自競爭,暗自敬佩。什麼?難道女人之間就不能放下心機,讓我們大家立刻開始這段什麼都不為的友情嗎?只能說,你好天真。當然,你也可以說我好世故。

話轉回來,在與炎櫻產生嫌隙的同時,張愛玲結識了一生的朋友,鄺文美。她是宋淇的夫人,曾就職設在香港的美國新聞處。張愛玲在香港時也在這裡工作過,兩人得以相識。鄺文美性格內斂,不以才氣逼人,她對張愛玲不仰視,不八卦,但又深切理解她的境遇。張愛玲在許多信里都有對她性情的讚美,想來這一時期的她,並不需要長得美又能說俏皮話的女伴,她更需要一個溫暖,不刻薄,能欣賞她,可以做家人一樣的朋友。一九五五年,張愛玲去美國,給鄺文美寫的第一封信里提到,宋淇夫婦轉身離去時,她心裡轟然一聲好像天坍下來一樣,喉嚨被堵住,眼淚流個不停。她對他們的感情,可見一斑。

兩個月後,她給鄺文美的信里寫道:Fatima(炎櫻英文名)並沒有變,我以前對她也沒有幻想,現在大家也仍舊有基本上的了解,不過現在大家各忙各的,都淡淡的,不大想多談話。我對朋友向來期望不大,所以始終覺得,像她這樣的朋友也總算了不得了。不過有了你這樣的朋友之後,也的確是寵壞了我,令我對其他朋友都看不上眼。

這時候,矛盾已經擺在桌面上了。她其實是介意的,炎櫻一直快樂的近乎沒心沒肺,也不夠愛自己,她的幸福對她也是一種刺激。她們倆其實一直不是同路人,互相瞧不上,只不過年輕時遇到了,隨遇而安做了朋友。成熟之後,更專註自己,更願意和契合的人做朋友,不願做違心的事,應酬不喜歡的人,所以自然而然就淡了。

後來因為和賴雅結婚,張愛玲離開紐約。炎櫻結婚,給張愛玲寄請帖,她連問她丈夫是什麼情況的心思都沒有。炎櫻寫了幾封信給她,她也一直未回。甚至有一封她起筆就說」我不知道我做錯了什麼,使得你不再理我「,看到這句還真是有些傷感呢,我們每個人,都被朋友無緣無故冷落過,為此苦惱過,甚至連一個解釋的機會都沒有。因為再此之前,我們也並不知道自己做了怎樣的事使對方不開心。比如也許我們也像炎櫻一樣,接下來就開始誇耀自己賺了多少錢,而無視張愛玲當時經濟上的窘況。

大道理是應該心胸寬闊接納朋友的好與不好,但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原諒朋友得意洋洋愛炫耀的天性,張愛玲對這一點尤其敏感。她曾寫小時候剛到上海,給天津的小夥伴寫信,描述她的新家如何好,寫了三頁信紙,還配了插圖。但是沒得到回復,她自己替那朋友開脫,那樣粗俗的炫耀,任何人都會反感的吧!

炎櫻是將愛炫耀這件事做到極致了,1992年,她給孀居多年的張愛玲寫信:」你有沒有想過我是一個美麗的女生?我從來也不認為自己美麗,但George(炎櫻丈夫)說我這話是不誠實的——但這是真的,我年幼的時候沒有人說我美麗,從來也沒有——只有George說過,我想那是因為他愛我……」 我第一次看到這個小細節時差點笑噴,這時她們都已經七十多歲了,你感受一下,炎櫻太可愛了,只是張愛玲真不喜歡這風格。

在我看來,炎櫻的誇耀,只是她性格如此,並非故意。1995年底,她對採訪她的司馬新說,她又要做新娘了,用中文誇獎自己「好厲害」。司馬新作為張粉,對她愛屋及烏,也覺得她好厲害。她的自誇有一種可愛的童心在裡面,並不是不可原諒的錯。

張愛玲與炎櫻的友誼走到末路,是因為她們都太自戀,對自己關注太多,她們都想讓對方做聽眾,卻不想聽對方談論自己的事。我想我不夠愛你,我不曾忘了自己。這個解釋,蠻妥當的。

聲明:本篇加黑體的素材,皆引自作家閆紅的《張愛玲與閨蜜炎櫻是咋鬧掰的:有一種友誼,只能共青春》,特此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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