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李嘉誠那樣履行"財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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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富李嘉誠日前宣布,未來將把三分之一的個人財產捐作公益慈善之用,有關財產會放入被他稱為「第三個兒子」的李嘉誠基金會。以李嘉誠約1500億港元財產計算,基金會將增至480億港元,這將是全球華人私人基金會中金額最高的一個(見8月27日《羊城晚報》)。
由此想到了世界首富比爾·蓋茨。他在去年50歲生日時就通過記者宣布,準備把自己掙來的巨額財富全部捐獻給社會,而不是作為遺產留給子孫。實際上蓋茨夫婦早就設立了一個基金會,並且已經捐出了近300億美元用於發展中國家的衛生和教育事業,其中包括資助中國邊遠地區學校圖書館建設的「青樹教育基金會」。最近又見報道,蓋茨夫婦基金會已與中國有關方面談妥,將資助200萬美元用於中國科學家對艾滋病防治藥物的研究。又想到了演藝界的富翁、香港著名影星成龍最近也宣布將自己的一半財產捐獻給慈善事業……
熱心慈善事業的富翁都有一個基本理念,那就是比爾·蓋茨所說的:「伴隨著巨大財富而來的是巨大的責任。」什麼「責任」?當然是指道義責任、社會責任。他們都明白:其財產從何而來,就應從何而去,回饋社會,慈善事業是上佳選擇。
慈善事業是維護社會公平和諧的一項偉大事業。筆者注意到:美國《商業周刊》評出的2005年「美國最慷慨的50位富人」中,比爾·蓋茨夫婦、沃倫·巴菲特、喬治·索羅斯、邁克爾·戴爾等名列前茅,與他們在《福布斯》雜誌2005年「美國富豪排行榜」上的排名基本相當。李嘉誠是香港首富,其對慈善事業的貢獻也是第一,也就是「相當」。「在巨額財富中死去是一種恥辱」,卡內基這一名言在世界許多富豪那裡得到了響應,他們普遍認為,從事慈善比獲得財富更幸福。
反觀中國內地,做慈善最多的卻並不是最有錢的。最突出的事例是慈善家余彭年,2006年中國內地慈善榜中,他以累計捐款20億元人民幣名列第一,然而他卻根本未能進入胡潤的「百富榜」。胡潤「百富榜」中的富豪,只有極少數上了慈善榜,名次更不相當,著實令人深思。
有資料表明,2003年非典蔓延時,中國大陸富人共捐獻了大約700萬元善款。有些富人,在慈善事業上做「阿巴貢」,但卻以消費10萬美元一瓶葡萄酒、耗費數百萬美元賭博一場或千萬美元購置豪宅為榮。他們熱衷的是炫耀性消費,而不是回饋社會。這就難怪身在北京的台灣著名文人李敖的女兒李文斥責道:這些大陸新富豪是不知道回饋社會的「偽貴族」!
當然,中國內地新富豪的財富與慈善不相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應該相信他們中的大多數是有公益心的。這就要求我們,要不斷改善慈善環境,在全社會培育健康的財富文化和慈善文化,給予慈善家更多的尊敬和欽佩,讓富人們得到相應的榮譽和社會地位,使他們不僅以創造財富為榮,更樹立以樂善好施為榮的慈善觀,使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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