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橫向:除環保部門以外的環保工作職責主要法條依據
07-12
環保局的各位親們!依據下列法律依據,相關環保工作事項該報批的報批,該移送的移送:表1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人民政府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污染物,情節嚴重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大氣污染物,情節嚴重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九十九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超過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排放大氣污染物,情節嚴重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九十九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情節嚴重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一百零一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中禁止的設備和產品,採用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中禁止的工藝,或者將淘汰的設備和產品轉讓給他人使用,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煤礦未按照規定建設配套煤炭洗選設施,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一百零二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開採含放射性和砷等有毒有害物質超過規定標準的煤炭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第二款被責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七十五條第一款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第七十五條第一款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置排污口,被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第七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列入禁止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名錄中的設備,或者採用列入禁止採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藝名錄中的工藝,情節嚴重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第七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建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鍊汞、煉油、電鍍、農藥、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的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產、銷售、進口禁止生產、銷售、進口的設備,情節嚴重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新建嚴重污染海洋環境的工業生產建設項目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設備,或者採用淘汰的生產工藝,情節嚴重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第八十一條被責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2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環保部門與人民政府共同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八十一條第一款第三項在飲用水水源准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或者改建建設項目增加排污量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第八十三條第一款企業事業單位違反本法規定,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水污染事故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條違反本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對經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洋環境保護法第八十條違反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未持有經批准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興建海岸工程建設項目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重大事故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表3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公安機關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第六十三條第二項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第六十三條第三項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第六十三條第四項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以拒絕進入現場等方式拒不接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或者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第一百一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擅自向社會發布重污染天氣預報預警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未經當地公安機關批准,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雜訊活動的公安機關第五十七條第一款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機動車輛不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的當地公安機關第五十八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公安機關第五十八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公安機關第五十八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公安機關第六十條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公安機關(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決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從其決定)表4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經濟綜合主管部門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中禁止的設備和產品,採用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中禁止的工藝,或者將淘汰的設備和產品轉讓給他人使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主管部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列入禁止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名錄中的設備,或者採用列入禁止採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藝名錄中的工藝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產、銷售、進口禁止生產、銷售、進口的設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主管部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淘汰的設備,或者採用淘汰的生產工藝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表5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中禁止的設備和產品,採用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中禁止的工藝,或者將淘汰的設備和產品轉讓給他人使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綜合主管部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進口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石油焦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進口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不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產品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第一百零四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進口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燃料和潤滑油添加劑以及其他添加劑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進口、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表6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海關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中禁止的設備和產品,採用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目錄中禁止的工藝,或者將淘汰的設備和產品轉讓給他人使用,進口行為構成走私的海關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進口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石油焦,構成走私的海關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進口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不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產品,構成走私的海關第一百零四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進口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燃料和潤滑油添加劑以及其他添加劑,構成走私的海關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進口、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口行為構成走私的海關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輸入放射性廢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或者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放射性廢物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海關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進口屬於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或者未經許可擅自進口屬於限制進口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海關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過境轉移危險廢物的海關第八十條對已經非法入境的固體廢物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向海關提出處理意見,海關應當依照本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作出處罰決定表7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石油焦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一百零三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不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產品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一百零三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燃料和潤滑油添加劑以及其他添加劑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一百零三條第四項違反本法規定,在禁燃區內銷售高污染燃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第一百零七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規定標準或者要求的鍋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進口、銷售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表8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能源主管部門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煤礦未按照規定建設配套煤炭洗選設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表9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港務監督機構與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等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條違反本法規定,使用不符合標準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的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偽造船舶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的海事管理機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船舶未配置相應的防污染設備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環境污染的證書與文書的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第七十九條第一款船舶未配置相應的防污染設備和器材,或者未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環境污染的證書與文書,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第七十九條第二款船舶進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業,未遵守操作規程或者未在相應的記錄簿上如實記載的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或者排放船舶的殘油、廢油的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未經作業地海事管理機構批准,船舶進行殘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貨物殘留物的接收作業,或者進行裝載油類、污染危害性貨物船艙的清洗作業,或者進行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的過駁作業的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未經作業地海事管理機構批准,進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撈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業的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第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違反本法規定,未經作業地漁業主管部門批准,在漁港水域進行漁業船舶水上拆解的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第八十三條第三款造成漁業污染事故或者漁業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漁業主管部門第八十三條第三款其他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海事管理機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機動船舶不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的港務監督機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有關規定,向海域排放本法禁止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他物質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有關規定,不按照本法規定向海洋排放污染物,或者超過標準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有關規定,未取得海洋傾倒許可證,向海洋傾倒廢棄物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違反本法有關規定,因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不立即採取處理措施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有關規定,不按照規定申報,甚至拒報污染物排放有關事項,或者在申報時弄虛作假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有關規定,發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發性事件不按照規定報告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有關規定,不按照規定記錄傾倒情況,或者不按照規定提交傾倒報告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違反本法有關規定,拒報或者謊報船舶載運污染危害性貨物申報事項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拒絕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珊瑚礁、紅樹林等海洋生態系統及海洋水產資源、海洋保護區破壞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轉移危險廢物的國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門第八十三條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十八條的規定,進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或者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未建成環境保護設施、環境保護設施未達到規定要求即投入生產、使用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第八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使用含超標準放射性物質或者易溶出有毒有害物質材料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進行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活動,造成海洋環境污染的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許可證的規定傾倒,或者向已經封閉的傾倒區傾倒廢棄物的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廢棄物運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傾倒的國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門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港口、碼頭、裝卸站及船舶未配備防污設施、器材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船舶未持有防污證書、防污文書,或者不按照規定記載排污記錄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從事水上和港區水域拆船、舊船改裝、打撈和其他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造成海洋環境污染損害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四項違反本法規定,船舶載運的貨物不具備防污適運條件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八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船舶、石油平台和裝卸油類的港口、碼頭、裝卸站不編製溢油應急計劃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九十條對破壞海洋生態、海洋水產資源、海洋保護區,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第九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海洋環境污染事故的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表10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機動車生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生產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機動車生產主管部門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企業對發動機、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機動車生產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機動車生產、進口企業未按照規定向社會公布其生產、進口機動車車型的有關維修技術信息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鐵路機車不按照規定使用聲響裝置的鐵路主管部門表11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圍擋,或者未採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洒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圍擋,或者未採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洒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建築土方、工程渣土、建築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採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建築土方、工程渣土、建築垃圾未及時清運,或者未採用密閉式防塵網遮蓋,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未對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者未對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建設單位未對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者未對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的裸露地面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表12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採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三款違反本法規定,在當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露天燒烤食品或者為露天燒烤食品提供場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對樹木、花草噴洒劇毒、高毒農藥,或者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的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三款違反本法規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時段和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執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或者建築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表13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三款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擴建排污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表14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違反本法有關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違反本法有關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擅自關閉、閑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處置設施、場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違反本法有關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工程施工單位不及時清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違反本法有關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工程施工單位不按照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進行利用或者處置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第七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違反本法有關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規定,在運輸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生活垃圾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表15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均可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一條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或者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的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以拒絕進入現場等方式拒不接受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環境監察機構或者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第一百零七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規定標準或者要求的鍋爐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第一百零九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生產超過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機動車生產主管部門第一百零九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企業對發動機、污染控制裝置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檢驗合格產品出廠銷售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國務院機動車生產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違反本法規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城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未密閉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未密閉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產生揚塵的物料,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對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設置不低於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對不能密閉的易產生揚塵的物料,未設置不低於堆放物高度的嚴密圍擋,或者未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裝卸物料未採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排放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裝卸物料未採取密閉或者噴淋等方式控制揚塵排放,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四項違反本法規定,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採取防燃措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四項違反本法規定,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物料,未採取防燃措施,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五項違反本法規定,碼頭、礦山、填埋場和消納場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五項違反本法規定,碼頭、礦山、填埋場和消納場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六項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未按照規定建設環境風險預警體系或者對排放口和周邊環境進行定期監測、排查環境安全隱患並採取有效措施防範環境風險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六項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未按照規定建設環境風險預警體系或者對排放口和周邊環境進行定期監測、排查環境安全隱患並採取有效措施防範環境風險,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七項違反本法規定,向大氣排放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及廢棄物焚燒設施的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有利於減少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配備凈化裝置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七項違反本法規定,向大氣排放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及廢棄物焚燒設施的運營單位,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有利於減少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技術方法和工藝,配備凈化裝置,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八項違反本法規定,未採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第一百一十七條第八項違反本法規定,未採取措施防止排放惡臭氣體,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拒絕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的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條排放環境雜訊的單位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環境雜訊監督管理權的部門、機構現場檢查或者在被檢查時弄虛作假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依照本法規定行使環境雜訊監督管理權的監督管理部門、機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規定報告有關環境監測結果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四十九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拒絕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現場檢查,或者被檢查時不如實反映情況和提供必要資料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使用、轉讓、進口、貯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以及裝備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儀錶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生產、銷售、使用、轉讓、進口、貯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以及裝備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儀錶,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五十五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規定設置放射性標識、標誌、中文警示說明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五十五條第一項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規定設置放射性標識、標誌、中文警示說明,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五十五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制定事故應急計劃或者應急措施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五十五條第二項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安全保衛制度和制定事故應急計劃或者應急措施,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五十五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規定報告放射源丟失、被盜情況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第五十五條第三項違反本法規定,不按照規定報告放射源丟失、被盜情況或者放射性污染事故,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七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拒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的執行現場檢查的部門第七十條違反本法規定,拒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的監督管理部門現場檢查,被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在檢查時弄虛作假的執行現場檢查的部門表16 我國環境保護法律中關於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管轄事項的主要規定法律名稱條款違法行為職能管轄規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建設項目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第六十三條第二項違反法律規定,未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被責令停止排污,拒不執行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第六十三條第三項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第六十三條第四項生產、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和公安機關第六十五條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環境監測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的機構,在有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弄虛作假,對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負有責任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偽造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排放檢驗報告,情節嚴重的負責資質認定的部門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對舉報人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擊報復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的部門註:以上內容摘自曹曉凡著《環境行政執法實務操作與案例指引》,購書可以聯繫龔老師(電話/微信18210297060)。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狄仁傑曾任職的大理寺,是個什麼部門?
※「這些簡歷都不行,我們部門想招 xx,你們 HR 看著辦吧」
※PMC部門職責
※醫院各部門科室職責大全
※關於新《商標法》施行後工商部門查處銷售侵權商品行為工作的思考(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