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月起買感冒藥須實名制 以防用來煉製毒品
晨報訊(記者 吳亭)從下月10日起,浙江全省內將實行購買感冒藥實名制,每次購買不得超過5盒。目前浙江已經有部分藥店開始實行此規定,而且更嚴格的要求是,每次只能購買1盒。記者了解到,北京市目前尚不實行感冒藥購買實名制,但每次購買也不得超過5盒。
據浙江媒體報道,日前,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公安廳、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含麻黃鹼復方製劑管理的通知》,要求藥品零售企業在銷售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時要登記購買人姓名、住址以及銷售時間、名稱、數量等信息。非處方葯一次銷售不得超過5個最小包裝。
白加黑、新康泰克、呋麻滴鼻液等都是藥店里銷售的常用藥,不過經過毒販的煉製,它們竟被做成毒品冰毒。據有關專家介紹,一盒新康泰克(10粒每盒)可以提取偽麻黃鹼約0.9克,一瓶100毫升的呋麻滴鼻液幾塊錢,可以提取0.1克麻黃鹼。如果有較高的工藝,1克麻黃鹼就可以提煉0.75克的冰毒。
北京落點
本市尚不需使用身份證買葯
昨天,國家食品葯監局相關負責人尚未對是否會對購買感冒藥實行實名製作出明確回應。
記者了解到,2008年10月27日,國家食品葯監局曾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隨著毒品形勢的變化,我國一些地區出現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流入非法渠道被用於制毒的問題,在國內外造成不良影響。對此,通知規定,藥品零售企業零售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除執行藥品分類管理有關規定外,一次不得超過5個最小包裝。但通知並未要求消費者購買此類藥品需使用身份證。
昨天,北京市葯監局表示,目前本市居民購買感冒藥不需要使用身份證。記者從金象、國大、同仁堂等藥店也了解到,市民購買感冒藥不需使用身份證,但購買數量不得超過5盒,一家藥店店員表示:「我們還沒有接到需要實名購買感冒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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