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史(下)整理——鄧小南
07-12
「隋富唐強」統一/改革東漢覆亡以來三百多年的分裂局面(中經西晉短暫統合),至隋重歸統一。隋唐上承南北朝,下啟宋遼金元。無論是在中國古代社會發展方面,還是在中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方面,都處在一個承先啟後的重要時期。關中本位政策「關中本位政策」,是學者陳寅恪唐史研究的重要見解,主要用來分析唐初政治勢力的興衰與消長。李唐以關隴地區起家,唐初大部分功臣亦出身自關中及隴西,形成一個以隴西地區為根據地的胡漢揉雜的集團,稱「關隴集團」。而隴西李氏(李唐皇室)就是關隴集團的核心。此集團由李淵起兵至武后以前,一直是支持中央政權的社會基礎。唐初,唯一有能力與關隴集團相抗的是「山東士族」,因此自唐太宗開始,一面壓抑山東士族(命高士廉修〈氏族志〉,壓清河崔氏為第三等姓),一面又授予官職,引為己用。「關中本位政策」,指西魏宇文泰以來,為鞏固關中統治而採用的政策。這個政策更可溯源自北魏末年。在六鎮兵變後,北魏分裂,宇文泰帶著一群六鎮軍民進入關中,但勢力薄弱,於是建立府兵制,以求鞏固西魏(北周)政權。後來隋及唐代,都憑藉「關中本位政策」建立起來的軍事力量,統一全國。「關中本位政策」的概念是:透過府兵制,把全國三分之二的兵力集於關中,使地方無法與中央對抗,因此只有操持關中主權的政府,可控制全國。唐代初年,關中本位政策未受破壞,因此只有中央革命能獲成功,如武后奪權。然而,玄宗時代,在沿邊設立十大兵鎮,關中本位政策受到破壞,終致安史之亂爆發,以及後來龐勛之亂、黃巢之亂等地方革命的出現,促成了唐代衰亡。由此可見,關中本位政策對唐代的重要作用。楊隋代周的歷史文化評價楊隋代周是政權由關隴集團一個家族轉到另一家族手中,但其意義決不止於宮廷政變,不是簡單的家族興衰。關隴軍事貴族集團的內部組合方式發生了深刻變化:其中起主導作用的力量,已由鮮卑貴族變為漢人貴族。儘管這些漢人貴族往往具有雙重血統,但他們卻自我標舉為中原漢文化的代表。楊隋代周,實際上建立了以關隴漢人貴族為本位的新政權。新政權以繼承漢人傳統政治文化為號召,打以武將為主體的北周政治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隋的建立,標誌著東晉十六國以來中國歷史上空前規模的民族大融合告一段落。隋唐大一統格局,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從隋代到初唐,不是制度劇變或者大規模全盤創新的時期。這是一個改革與整合的時期,是使行政秩序合理化、簡化和效益化的時期。大索貌閱隋唐檢括戶口的措施。為了查實應納稅和負擔徭役的人口,隋政府下令州縣官吏大規模地檢查戶口,叫做「大索貌閱」。即按戶籍上登記的年齡和本人體貌核對,檢查是否謊報年齡,詐老詐小。通過檢查,大量隱漏戶口被查出,增加了政府控制的人口和賦稅收入。是唐代繼承隋法,把貌閱加以完善及制度化。唐代貌閱首先是通過貌閱百姓形狀,以定其所報的黃、小、中、丁、老是否屬實。輸籍之法即由國家制定「輸籍定樣」(劃分戶等的標準),計算人戶資產評定戶等。發到各州縣,每年正月五日,縣令派人到農村,依定樣劃分戶等,作為徵調賦役的依據。由於國家規定的賦稅、力役數量低於豪強地主對佃農的剝削量,許多原來依附豪強地主的農民紛紛脫離地主,向宮府申報戶口,納稅服役,成為國家的編戶。通惠河通惠河是元代挖建的漕運河道,由郭守敬主持修建。自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開工,至元至元三十年(1293年)完工,元世祖將此河命名為通惠河。通惠河不僅是北京的一條經濟命脈,而且也是京城著名的風景遊覽區,而這個遊覽區域主要位於朝陽區。《貞觀政要》《貞觀政要》是一部政論性的史書。這部書以記言為主,所記基本上是貞觀年間唐太宗李世民與臣下魏徵、王珪、房玄齡、杜如晦等人關於施政問題的對話以及一些大臣的諫議和勸諫奏疏。此外也記載了一些政治、經濟上的重大措施。上距貞觀年間已有80年之遙。實際上寄託了當時士大夫和史學家們的政治理想。反映出了,經歷了武則天半個世紀的非常統治時期,士大夫期待恢復太宗時期政治秩序的強烈願望武則天得以掌控政權的原因北朝遺風, 胡族風俗 女性活躍於政治舞台家族背景 李武韋楊婚姻集團佛教影響 女主王國土個人性格能力 果斷強悍統治手段豐富 知人善用她以半個世紀的努力,成功地擴大了相對於宰相的皇權,以獨斷專行的方式阻止了大臣勢力的擴展。她重用庶族士人,結束了西魏北周以來關隴貴族集團持續控制中央政權的局面。表面上打破了唐王朝建立的常規與均衡,實際上維持了帶有根本性質的制度,並且深化了太宗以來的改革。武則天做皇帝,事實上困難重重。v她擺脫不了李唐的影響,也擺脫不了傳統社會父系家族的束縛。其掌握政權所依靠的皇后背景,使其不可能與前一皇朝徹底決裂,無法從根本上證明改朝換代的合理性。傳位問題帶來的困擾(母子—姑侄),矛盾日益突出。性別帶來的壓力與苦惱。武氏本身為關隴集團外之山東寒族,復欲糾集人群以攫取政權,因緣際會,遂大崇文章之選,破格用人,於是進士詞科為全國干進者之鵠的。當時山東、江左人民之中,有雖工於為文,但以不預關中集團之故,致遭屏抑者,亦因此政治變革之際會,得以上升朝列,而西魏、北周、楊隋及唐初將相舊家之政權尊位遂不得不為此新興階級所攘奪替代。故武周之代李唐,不僅為政治之變遷,實亦社會之革命。若依此義言,則武周之代李唐較李唐之代楊隋其關係人群之演變,尤為重大也。—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唐六典全稱《大唐六典》,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質的法典。是我國現有的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唐玄宗時官修,舊題唐玄宗撰、李林甫等注,實為張說、張九齡等人編纂,成書於開元二十六年(738年),是現存最早的一部會典,所載官制源流自唐初至開元止。六典之名出自周禮,原指治典、教典、禮典、政典、刑典、事典,後世設六部即本於此。共三十卷﹐近三十萬字。開元十年(722)唐玄宗李隆基召起居舍人陸堅修《六典》,並親自製定理﹑教﹑禮﹑政﹑刑﹑事六條為編寫綱目,由麗正書院(後更名集賢院)總其事。在中書令張說﹑蕭嵩﹑張九齡等人的先後主持下,徐堅﹑韋述﹑劉鄭蘭﹑盧善經等十餘人參與修撰。開元二十六年撰成並注釋後,於次年由宰相李林甫奏呈皇帝。所以,書題為唐玄宗御撰,李林甫奉敕注。使職差遣從安史之亂前起,唐代就出現了許多臨時派遣某些官員去執行各種使命的現象,稱為差遣。差遣官一般由君主或宰相直接任命,可以繞開由吏部或中書門下銓選授職的一套繁瑣程序,完成某些緊急複雜的使命,部分克服僵化官僚機構的低效率。隨著時間的發展,這些差遣官逐漸由臨時性質向固定化轉變。固定的差遣官通常都帶使職,稱為某某使,如節度使、鹽鐵使、採訪使等,而其原來擔任的職事官僅表示該官員受差遣時的身份地位而已。安史之亂以後,各種使職差遣更得到迅速發展,如觀察、黜陟、安撫、轉運、鹽鐵、租庸、度支、營田、庄宅使等,不下數十種,多以宰相和其他高級官員兼領,而原來的主管官員和機構的職權反而被逐漸剝奪,造成「兵部無戎帳,戶部無版圖,虞、水不管山川,金、倉不司錢穀,官曹虛設,俸祿枉請」的局面。使職差遣制的形成,使唐代前期建立的中央行政機構的職權逐漸破壞,是對於設官分職之制的衝擊,產生了新的權力系統。府兵制中國古代兵制之一。該制度最重要的特點是兵農合一。唐制:統領府兵的基層組織成為折衝府。每府800—1200人。全國折衝府總數600有餘,主要分布在北方,關中約佔40%。府兵從各地有財力民戶中徵召,農閑時由折衝府組織訓練,輪流服役,或到京師宿衛,或地方鎮戍。本人不承擔國家賦役,但宿衛、出征時甲胄衣糧輕武器均需自備。作戰時由朝廷任命將帥,持兵部符節下折衝府調兵出征。戰畢,兵散於府,將歸於朝。故士不失業,而將帥無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杜漸,絕禍亂之萌也。魚符/魚書唐代官員使用的魚形符契。唐代魚符分為3類:有用於調動軍旅、更易守長的銅魚符,有用於標明官員身份的隨身魚符,還有用於出入宮門、開關宮門的交魚符、巡魚符,如存世的「延政門外左交」、「嘉德門內巡」等魚符。調動軍旅的魚符源於古代的虎符。唐代初年,將虎符改為銀菟符。有人認為:這可能是由於唐高祖避其祖諱「虎」字,而採用了十二生肖內位於虎後的兔來代替。不久,即改用魚符。有人推測,這可能是取鯉魚的「鯉」與李姓諧音的緣故。魚符都將左邊的一半留在朝廷,右邊的一半發至各府、監。但左半不止一枚,「畿內則左三右一,畿外則左五右一」,朝廷發兵、易官時依次使用,如存世的「右領軍衛道渠府第五」魚符,即朝廷所存用於該府的第五枚魚符。不過中唐以後,易守長時已省去這道手續,直接下「魚書」任免了。隨身魚符在當時很受重視,它是為官員出入宮禁防止詐偽而設。公薦台閣近臣推薦貢舉人,謂之「公薦」。行卷古代科舉習俗。唐代,科舉中的禮部試不糊名,糊名但用於考中後在吏部的釋褐試。因此,知貢舉等主試官員除詳閱試卷外,有權參考舉子平日的作品和才譽決定去取。當時,在政治上、文壇上有地位的人及與主試官關係特別密切者,皆可推薦人才,參與決定名單名次,謂之「通榜」。因而。應試舉人為增加及第的可能和爭取名次,多將自己平日詩文加以編輯,寫成捲軸,在考試前送呈有地位者,以求推薦,此後形成風尚,即稱為「行卷」。科舉制的社會意義科舉培育出一種意義深遠的「文士文化」。進士科成為向上流動最重要的可靠通道,成為唐朝中後期高級官吏的主要來源,也成為士子入仕的唯一「正途」。一個通過考試競爭形成的、具有特殊優越感與自我意識的新階層嶄露頭角。科舉到此時才真正成為既具有政治意義又具有深遠社會影響的制度。唐後期「士族」含義發生變化:指科舉及第或從事舉業的家族。從根本上打破了魏晉以來傳統的士族觀念,新的社會觀念形成。科第成為確定一部分人社會等級和政治特權的依據,在社會史上具有重要意義。自魏晉以來,造成門閥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廢除。且科舉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於世宦,而門第之風日衰,此實為社會上一大變革也。中國封建的法律體系是由刑法、民法、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等各種法律部門所構成的,是諸法並用,民、刑有分的。但是中國古代主要法典的編纂結構卻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的,始終沒有出現獨立的民法典。——張晉藩 《中國古代法律制度》律令格式中國隋唐時期法律的基本表現形式。律是對各種違法行為的懲罰條文;令是正面規定的規章制度條例,格是皇帝臨時制敕整理彙編而成,相當於律的補充與變通;式是按工作性質歸納的章程細則(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設范立制,格以禁違止邪,式以軌物程事)。四者互有區別而又互相聯繫,唐朝發展完備,四者構成以後中國封建社會嚴密的統治制度和完整的法典體系。八議中國封建刑律規定的對八種人犯罪必須交由皇帝裁決或依法減輕處罰的特權制度,又稱「八辟」。為庇護統治特權階級成員的罪行,規定如議親(皇親國戚)、議能(有大才能者)、議功(對國家有大功者)等八種人,給予減免刑罰特權的特別審議。適應了帝制體系、等級秩序、宗法制度的要求。以禮入法,法律儒家化,是一個歷史的過程。唐律中「同罪異罰」的規定,正是講求尊卑親疏倫常的儒家思想在法律制度中的體現。唐代的律令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以法律工具強制推行「禮」的規範,是「禮治原則的法典化」。它代表著中國古代成熟的法律形態。這一「以禮入法」的原則,被其後的宋元明清諸代所沿襲,並且對東亞諸國的法律體系產生著深刻的影響。均田制北魏至唐中葉的土地分配製度。按唐制:18——60歲的男子各受永業田20畝,口分田80畝,60歲以上男子、殘疾人、寡婦等受田大略減半。永業田皆傳子孫,口分田於本人死後歸還政府另行授受,但首先照顧本戶應受田者。與北魏不同,奴婢、耕牛不再受田,代以官品、勛級受永業田(又稱勛田)60畝至30頃不等。有夫之婦亦不受田。在寬鄉(地廣人稀之處)可以限外占田,但要另冊登記。另外買賣限制有所放寬。官、勛永業田及賜田並許買賣,特殊情況下也允許出賣一般的永業田乃至口分田。租庸調製租庸調製是均田制下的賦役制度。租庸調以丁為單位征納,每年租二石,調絹二丈及棉三兩(或折納布、麻)。服正役20日,可按每日折三尺納絹替代,是為庸。如在20日意外加派正役,加15日免調,30日租調全面,算上加派,總計不能超過50日。嚴密的戶籍制度:手實:民戶每年要向地方政府呈報本戶門口、田畝。計賬:地方政府匯總各戶手實,統計出當地「課口」總數及應納租調總額,逐級上報中央以作財政預算依據。在計帳基礎上進一步登記戶籍,逐戶載明戶口、田畝、承擔賦役情況,一式三存,分存於縣、州、戶部。每歲一造計帳,三年一造戶籍。兩稅法唐代後期用以代替租庸調製的賦稅制度。流亡的客戶一律就地落籍,同當地原籍之主戶共同承擔賦稅。地方官府量出制入,將諸項稅收合併為一總額,按照先前戶稅、地稅兩種徵收方法分攤到每戶百姓頭上。戶稅按戶等征錢,其標準兼顧人丁與資產,地產則是履畝納糧。因每年分夏秋兩次徵收,故名曰兩稅。實施兩稅法的主要意圖,在於通過財政稅收改革來解決中央和地方的經濟矛盾。兩稅法使中唐紊亂的稅制簡化統一,擴大了徵稅面,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國家對百姓賦稅徵收的標準由稅丁轉向稅產,這是中國賦役制度發展史上劃時代的變革。羈縻府州唐代於周邊少數族內附部落中設置的特殊行政區劃。委任肯效忠的世襲酋長首領擔任唐朝的都督、刺史等,以管理其本族事務。羈縻府州承認唐朝政權。其戶籍一般不上報戶部,也不承擔賦稅。僅部分臨時向唐天子有所貢獻。在大一統格局之下,唐朝以不同形式、多種層次的行政制度,實現了對於遼闊邊疆地區的有效管理。體現了唐代對少數民族採取籠絡政策和鬆散管理的方針,有利於民族之間的和平相處和自然融合。李唐承襲宇文泰「關中本位政策」,全國重心本在西北一隅,而吐蕃盛強延及二百年之久。故當唐代中國極盛之時,已不能不於東北方面采維持現狀之消極策略,而竭全國之武力財力積極進取,以開拓西方邊境,統治中亞細亞,藉保關隴之安全為國策也。——陳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論稿》「絲綢之路」的開通與維持,對於東西方的物質交往與精神交往作出了重大的貢獻。這條道路雖然主要是商路,但當時中國與亞歐各國的政治往來、文化交流也依靠這一通道。通過它,中亞、南亞的音樂、舞蹈、繪畫、雕塑、建築等藝術形式,天文、歷算、醫藥等科技知識,佛教、祆教、摩尼教、景教等宗教信仰先後傳入中國。開放趨勢與保守傾向並存儘管在宗教、藝術、器物等方面,通過西域傳來的印度、中亞、西亞等文明對於唐代的習俗、生活發生著深刻的影響;但是,唐代的官制、兵制、刑法、賦役等主要制度都淵源於先前的王朝,並沒有因外來文化的影響而發生重大的改變。當時的人們並沒有感到要以外來的價值觀念重新審視自身的歷史——包括社會制度、政治結構和倫理準則。當時的兼收並蓄,是為了追求大一統的極致,是要在差異中求一統,而非真正鼓勵多元化的發展。這事實上削弱了異質文化所可能帶來的刺激與活力。唐人沉浸在一種「天可汗」的文明優越感之中,而不同文明的較量與衝突事實上正在潛移默化、或隱或現地進行。安史之亂安史之亂是一次地方割據勢力對唐朝中央的武裝叛亂。安指安祿山(也指安慶緒),史指史思明(也指史朝義),安史之亂是指他們起兵反對唐王朝的一次叛亂。安史之亂自唐玄宗天寶十四年(755年)至唐代宗寶應元年(762年)結束,前後達八年之久。安史之亂是中國歷史上一次重要的事件,是唐朝由盛而衰的轉折點。這次歷史事件,是當時社會各種矛盾所促成的,對唐朝後期的影響尤其巨大。安史之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各種社會矛盾的集中反映,主要包括統治階級和人民的矛盾,統治者內部的矛盾,民族矛盾以及中央和地方割據勢力的矛盾等等。安祿山粟特+突厥 混血湖人 安祿山本姓康,名阿犖山(一作軋犖山),即戰鬥的意思。姓氏本應讀作亞力山大,母親阿史德氏為突厥族女巫,安祿山年幼時父親就死了,一直隨母親住在突厥族裡。他母親後來嫁給了突厥將軍安波注的哥哥安延偃,安祿山也就冒姓安氏,名叫祿山。他在30歲前一直混跡在邊疆地區,是一個不很安分的商人。30歲那年步入軍旅,在不到4年的時間就做到平盧將軍。天寶元年(741)正月初一,他剛剛40歲時,一躍成為駐守邊疆的藩鎮安祿山家鄉朝陽古城一級的最高軍事統帥——平盧軍節度使。在此後的十幾年中,他飛黃騰達,在唐朝嚴格按照任職年限資格任官的體制下,創造了和平年代邊疆軍帥仕途騰達的神話。天寶十載二月,也就是他49歲的時候,已是身兼三鎮節度使,同時兼領平盧、河北轉運使、管內度支、營田、採訪處置使。從40歲到49歲,安祿山從一方節帥到身兼三鎮,榮耀君寵達到頂峰。天寶十四年狡黠奸詐,驍勇善戰的他擁有重兵,以清君側為由發動叛亂,使強大的大唐帝國開始走下坡路。叛亂後稱帝,做了二年瞎眼皇帝,被其子謀殺。藩鎮割據大盜既滅,而武夫戰卒以功起行陣,列為侯王者,皆除節度使。由是方鎮相望於內地,大者連州十餘,小者猶兼三四。故兵驕則逐帥,帥強則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捨由於士卒,往往自擇將吏,號為「留後」,以邀命於朝。天子顧力不能制,則忍恥含垢,因而撫之,謂之「姑息之政」。唐代安史之亂後出現的中央集權削弱、藩鎮強大、互相爭戰的局面。當時節度使獨攬一方軍政財權,職位由子弟或部將承襲,不受中央政令管轄。至9世紀初,全國藩鎮達四十餘個,他們互相攻伐,或聯合對抗中央。唐代中央政府屢圖削弱藩鎮,收效甚微。此局面延續近兩個世紀,至北宋初結束。主要特徵:節度使父死子繼,自己任命官吏。不向中央上報土地戶籍,不輸貢賦。弱唐者,諸侯也;唐既弱矣,而久不亡者,諸侯維之也。——《宋史·尹源傳》藩鎮割據的社會基礎:藩鎮軍隊主要來自破產農民或無業流民,一旦掛名軍籍即全家隨軍,依賴糧餉賞賜維持生計,父終子繼,世襲從軍,形成新型的職業僱傭兵集團。德宗削藩的嘗試眾分節度加強中央禁軍建設積極擴大稅源:實行兩稅法;兩稅三分:上供、送使、留州;加強對江淮財賦的督運;榷鹽、酒、茶。工商雜稅的比例增加南衙北司之爭唐代後期外廷官僚集團和內廷宦官集團爭奪權力的鬥爭。南衙,指位於宮城南的以宰相為首的政府機構,北司,指宮禁以北宦官所在的內侍省。唐玄宗時,宦官勢力逐漸增長,他所寵幸的宦官高力士等把持了呈進章奏、承宣詔命之權。安史之亂後,宦官又逐漸掌握了軍權,如肅宗時設立的觀軍容使、代宗時出現的掌樞密。德宗時更設立左、右神策軍護軍中尉,典禁軍,與二樞密使合稱「四貴」,得預機密,形成宦官專權的局面。他們挾制皇帝,廢立由己,左右朝政,引起皇帝和朝官及士人的不滿和反對,因而唐後期多次發生兩大集團的對立和鬥爭。順宗即位,啟用東宮舊臣王叔文等人,與劉禹錫、柳宗元等結成聯盟,實行「永貞革新」(二王八司馬事件),共謀打擊宦官勢力,不幸失敗。文宗大和八年(834)和九年,文宗深患宦官擅權,擢用李訓、鄭注,謀誅宦官,以大明宮左金吾廳後石榴夜有甘露,誘使中尉、樞密等觀看,以圖一舉剷除宦官集團,事敗,株連者千餘人,史稱「甘露之變」。唐末農民大起義後,中央的宦官和朝臣各自拉攏一部分藩鎮勢力以相抗爭。南衙北司之爭一直持續到唐王朝滅亡。唐代宦官專權的特點:宦官直接威脅皇權,掌握皇帝廢立。唐代宦官專權的制度基礎:唐握兵故也。——司馬光《資治通鑒》卷二六三總由於使之掌禁兵管樞密。——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二○ 「唐代宦官之禍」1、宦官專兵德宗貞元十二年(796),設立左、右神策護軍中尉,以宦官竇文場、霍仙鳴分任,統率神策軍。自此,宦官掌禁軍成為定製。2、宦官參掌機要代宗永泰二年(766),設樞密使,由宦官擔任。職掌本為在皇帝和宰相之間傳遞文書,因為接近皇帝,逐漸參預政事。朋黨之爭唐穆宗以後,官僚集團內部爭權奪利的鬥爭,以朋黨之爭的形式表現出來。官僚士大夫們因為出身、政見的差別以及個人恩怨的關係,圍繞著一些具體的政策、措施,「各分朋黨,更相傾軋,垂四十年」,歷穆、敬、文、武、宣五朝。朋黨之爭是唐後期政治史上值得重視的現象。牛李黨爭牛李黨爭是在宦官專權的日子裡,唐朝朝廷的官員中反對宦官的大都遭到排擠打擊。依附宦官的又分為兩派——以牛僧孺、李宗閔為首領的牛黨和以李德裕為首領的李黨,這兩派官員互相傾軋,爭吵不休,從唐憲宗時期開始,到唐宣宗時期才結束,鬧了將近40年,歷史上把這次朋黨之爭稱為「牛李黨爭」。牛李黨爭是唐朝末年高官爭權的現象,文宗曾有「去河北賊(河北藩鎮)非難,去朝廷朋黨實難」的感慨,牛李黨爭使本來腐朽衰落的唐王朝走向滅亡。宋代的內政是時時處於外部壓力之下的內政。北宋政治史的基本線索是圍繞宋初「防弊」之政進行的變法與守舊之爭。在這一歷史時期中,相對於宋朝來說,遼、夏、金都不再是周邊附屬性的民族政權,而已經成長為在政治、軍事、經濟諸方面都能夠與趙宋長期抗衡的少數民族王朝。中原王朝的核心地位和領頭作用,不是體現在統一大業的領導權上,而是表現在政治制度、社會經濟和思想文化的巨大深遠影響上。應該說,宋代處於中國歷史上重要的轉型期,它面臨著來自內部與周邊的諸多新問題、新挑戰,並不是古代史上國勢最強勁的時期;但它在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方面的突出成就,在制度方面的獨到建樹,它對於人類文明發展的貢獻與牽動,使其無愧為歷史上文明昌盛的輝煌階段。北宋歷史的基本線索「祖宗之法」與中央集權制度的強化士大夫政治與北宋的改革運動經濟發展與都市繁榮宋學:新儒家的覺醒南宋歷史的基本線索「戰」「守」「和」 :抗金、抗蒙戰爭經濟文化重心南移與區域社會的發展理學的興起與儒家文化的普及遼、夏、金、元的統治在中華文明發展史上產生的影響是複雜的。邊境衝突和民族征服戰爭使得內地漢族農業文明受到了沉重的打擊和破壞,但與此同時,上述北方民族政權又在開拓邊疆、推動民族文化發展和民族融合、活躍內外文化交流等方面起到了漢族王朝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對中華文明的整體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捺缽遼朝皇帝保持草原生活傳統,居處無常,四時轉徙。因此,皇帝四時各有行在之所,謂之捺缽,又稱四時捺缽。遼代不同時期四時捺缽的地區也有所變化和不同。自遼代以來,「捺缽」一詞由行宮、行營、行帳的本義被引申來指稱帝王的四季漁獵活動,即所謂的「春水秋山,冬夏捺缽」,合稱「四時捺缽」。嚴格說來,遼的五京都不是正式首都,而更類似於鎮撫地方的首府。真正的政治中心則是流動的捺缽。斡魯朵本意為皇帝平常居住的氈帳,引申為其財產及為斡魯朵服務的衙署和各種人員的總稱。遼太祖起,各帝及太后之執政者皆置斡魯朵,有直屬軍隊、民戶及州縣,構成獨立的軍事,經濟單位。皇帝死後,他的子孫繼續屬於這個斡魯朵,即帝位者則另建斡魯朵,其子孫屬於新的斡魯朵。世選遼朝的世選制度是契丹族氏族社會末年選舉傳統的繼承和演變。遼朝建立以後,世選制度滿足了以契丹貴族為首的各族社會上層壟斷朝廷政要和高官顯宦的需要,而契丹族一直持續下來的游牧生產方式和長期存在的部族組織,也給實行世選制度提供了基本前提和社會基礎。遼朝貴族政治色彩明顯,高級官員多由「世選」產生,顯貴家族世代產生高官。南面官有科舉選官之制;一些燕雲地區的漢族大族(如韓、劉、馬、趙)具有特殊政治地位。南北面官制度其官有契丹樞密院及[契丹]行宮都總管司,謂之北面,以其在牙帳之北,以主蕃事;又有漢人樞密院、中書省、[漢人]行宮都總[管]司,謂之南面,以其在牙帳之南,以主漢事。——《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一〇契丹舊俗,事簡職專,官制樸實,不以名亂之,其興也勃焉。太祖神冊六年,詔正班爵。至於太宗,兼制中國,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國制簡樸,漢制則沿名之風固存也。遼國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遼史》卷四五《百官志》頭下軍州遼的一種地方行政區劃。這種州具有私屬性質,都是遼的親貴、外戚、大臣和所屬部族首領立有戰功的人,以其所分得的或所俘獲的人口設置的。每個州大致都修建城郭,把所分或所俘人口聚集其中。所俘掠的漢人和渤海人,大部分都被安排在適於農耕的地區,有技藝的則使其從事手工業。那些從事農耕的頭下戶,一方面要向頭下軍州領主交納實物地租,另外還須向遼政府交納課稅。頭下軍州的官吏,除節度使外,都由其領主自行委派,州境內的稅收,除酒稅須交納給遼政府外,其餘全歸於頭下軍州領主。自10世紀末,遼的中央集權逐漸加強,許多頭下軍州逐漸收歸中央。元亦有此制,稱「投下」。澶淵之盟宋真宗景德元年,遼蕭太后挾聖宗率軍南下,直抵黃河北邊的澶州,汴京震動。宰相寇準力定御駕親征之策,真宗渡河至澶州,宋兵士氣稍振,遼方亦未敢戀戰,雙方議和。經談判達成協議,兩國約為兄弟,遼聖宗尊宋真宗為兄,宋真宗尊遼蕭太后為叔母。北宋每年向遼支付歲幣銀10萬兩,絹20萬匹。兩國各守疆界,互不招納降附,取消地方行動,沿邊不得創築城堡,該河易道。雙方於邊境設置榷場,開展互市貿易。此協議史稱「澶淵之盟」。在自我中心的天下主義遭遇挫折的時候,自我中心的民族主義開始興起。這顯示了一個很有趣的現實世界與觀念世界的反差,即在民族和國家的地位日益降低的時代,民族和國家的自我意識卻在日益升高。葛兆光「敵國外患」:王朝的政治合法性循守「祖宗之法」:趙宋突出的歷史現象兩宋時期,對於「祖宗之法」的重視與強調,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宋代政治史中諸多事端的紐結正在於此。離開對於「祖宗之法」的深切認識,則難以真正透過表層問題,揭開宋代政治史之奧秘;同時也難以真正把握宋代制度史之精髓。祖宗之法體現著統治階級(皇帝與士大夫)的集體政治智慧。在宋代的不同時期里,在不同政治群體的心目中,應該效行的「祖宗之法」內容並不相同,它依照人們的不同理解,而凸顯出不同的側重面。在帝國時代,皇帝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如何對其形成制約,是官僚政治遇到的難題之一。宋朝君臣共同維繫的「祖宗之法」,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這一紐結。「祖宗之法」使現世的法度籠罩在禮制體系之下,具有了雙重的權威;而且,它由士大夫們參與提鍊形成,卻以「祖宗」定立的規矩這樣一種神聖面目出現,因而對於「嗣皇帝」可能顯示為某種約束力。「祖宗之法」的提出,形式上是尊崇祖制的結果,實質上反映著歷史發展現實進程的需要。元豐改制宋神宗元豐年間改革中央官制:一、恢復三省六部制:中書(出令)門下(審覆)尚書(執行)保留樞密院(軍政)二、以階易官,官復其職。三省——樞密院 體制寄祿格神宗元豐三年(1080),置詳定官制所,制定《寄祿格》,雜取唐及宋初舊制,以原散官開府儀同三司等定為二十四階,用以取代原寄祿官中書令、侍中等等,以階易官,用為確定官員傣祿及升降品級標準。成新寄祿官,而原寄祿官之朝廷各機構正官依其官稱主管本部門事務,官稱與實際職務相符,成職事官。次年,又定新選格,改革銓選制度,授官銓注,皆歸吏部,並規定凡除授職事官,皆以寄祿官品高下為準,五年,仿唐六典所載官制,頒三省、樞密院、六曹條制,依新制任命三省長官實行新官制。以階易官自職事官階官化體系向寄祿階體系轉化,建立起一套基本上眉目清楚、配套整齊、職任與祿階分立(又關聯)的人事體制。敢當天下事:宋代的「士大夫政治」「與士大夫治天下」 ——文彥博士大夫作為政治主體在權力世界正式發揮功能。這時出現了君臣雙方所共同承認的一個原則,即皇帝必須與士大夫「共定國是」。這是北宋政治史上一項具有突破性的大原則。--余英時:《朱熹的歷史世界》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儒家文化雖然一直佔主導地位,但儒學的傳承者知識分子作為一個群體在政事活動中起決定性的作用,只是到了11世紀前後的北宋時代。--陳植鍔:《北宋文化史述論》科舉制度的嚴密化鎖院制度。鎖院制度即一經任命為知貢舉(即考官)的官員必須立即鎖宿,在大約五十天左右的鎖院期間,不得回家,不準見親友或與院外臣僚交往。後來,負責各類發解試的考官也需與知貢舉一樣鎖宿。這實際是採用隔離法達到保密的目的。糊名,始於唐代的吏部試,宋代推廣開來,就是把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所以又稱彌封或封彌。謄錄鑒於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後來就又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這樣,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了。別頭試 即迴避制度。為了限制官僚子弟和士族子弟應試的特權,宋代規定食祿之家的子弟參加科舉考試時必須加試複試,主考官的子弟、親戚參加考試應該另立考場,別派考官,即「別頭試」。特奏名多次參加省試或殿試的落第舉人,達到規定的舉數和年齡,即另立名籍奏申朝廷,參加殿試,稱「特奏名」。此後白屋之士,可以平步青雲;有權的人,不能把持地位;都是受此制度之賜。所以說,其制度是大可紀念的。考試的規則逐漸加嚴,亦是助成選舉制度的公平的。 ——呂思勉《白話中國史》(下)北宋中期「精英」階層的領軍人物如范仲淹、歐陽修等,是一批新型的士人。這些沒有家世背景的起自清貧的知識分子(「寒俊」),政治態度、理念追求、文化品格與一般思想傾向,都與六朝隋唐的士族知識分子具有明顯的不同。他們意氣風發,以天下為己任,是一批兼擅文章、經術與吏干且活躍於政治舞台之上的新型士人,是具有「綜合型」特徵的官僚。三舍法北宋王安石變法科目之一,用學校教育取代科舉考試。「三舍法」,即把太學分為外舍、內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內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員子弟可以免考試即時入學,而平民子弟需經考試合格入學。「上等以官,中等免禮部試,下等免解」,後來地方官學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級教學的特色。三舍取士與科舉考試並行。從統治者的角度而言,官辦學校乃至科舉考試,都是「一道德」、控制輿論的重點施力之處。正因為如此,重要的學校制度都是由政府而非學校自身頒布的。中國古代的教育致力於研習儒家經典,側重於傳統倫理觀念的灌輸,在普及了文化知識、開闊了學者眼界的同時,又是一種束縛性的教育。書院:官方學校的補充形式。對於官學科舉持批判態度,提倡獨立於選士、取士的「新」教育理念、學術思想和人生價值。理學家以書院為宣傳講學的場所,提倡獨立於官方需求的教育理念、學術思想和人生價值。南宋書院成為理學群體實現其學術傳統延續性、加強團體凝聚力的活動中心。民間私學教師(「鄉先生」)構成為文化與道德觀念普及的重要力量。從私學分布的時間、空間及其教學層次和靈活度來看,顯然不是官辦的州縣學校以及理學家講學的書院所能比擬的。在宋代,真正執行初級教育功能的,是鄉學、家塾等。這些社學、鄉學的主要目的不直接在於科舉,而在於文化普及與倫理教化。不僅對於少兒,而且田夫牧子、村姑里婦,皆賴其啟蒙。蒙以養正:蒙學教育表現出深厚的人文意蘊,包含著中國傳統文化的基本價值觀念與思想精華。蒙學的重要性,不僅在於它使兒童識字變得容易,它關係到中國傳統倫理價值的普及方式與普及程度問題。宋代以來的民間教育,滲透入平民階層,奠定了中國文化近千年來廣大而深厚的基礎。主戶:有常產(指土地等重要生產資料及房產等重要生活資料)的稅戶。上戶:一、二、三等主戶(地主,富裕農民)下戶:四、五等主戶(自耕農,半自耕農)(除一、五等戶外,其它戶等列入上、中、下戶的概念並非統一和固定)客戶:「無常產而僑寓者」(無土地資產,佃農);約佔總戶數35%左右。形勢戶:「謂見充州縣及按察官司吏人、書手、保正、耆長之類,並品官之家,非貧戶弱者。」鄉村官戶、吏戶、豪橫之家。坊郭戶:市民、城居工商業者、包括部分城居官僚與地主。(坊郭戶作為法定戶名出現,是城市人口增加、經濟發展的重要標誌。)「古者刻剝之法,本朝皆備」:賦役制度田賦:夏秋兩稅(按田畝徵收)。沿納(雜變之賦) :省耗、倉耗、雀鼠耗、身丁錢米等:隨田賦徵收。支移:賦稅輸納方式之一,系賦稅與勞役相結合的加稅名目。移此輸彼,移近輸遠,謂之「支移」。[「腳錢」,固定附加稅]折變:賦稅輸納方式之一,臨時變更,反覆紐折,實質上成為加稅。官府據一時所需,變而取之,謂之「折變」。[「官估」]宋代的職役(差役)職役:鄉村主戶依戶等輪流擔任的差役。一等戶,衙前(主管運送官物、看管府庫等)里正(負責督催官府賦稅)、耆長(社會治安、承接公事)二等戶,戶長(徵收賦稅、緝拿盜賊)、耆長三、四、五等戶,鄉書手、弓手、壯丁;斗子、秤子、庫子……宋代的夫役(力役)夫役(力役):自耕農、佃農負擔的無償勞役,按丁口科差。免夫錢:「上戶出錢免夫,下戶出力充役,皆取其願。」——《宋會要輯稿·方域》一五之二三官戶享有免役特權。賦/役制度唐代,租庸調——兩稅法,將「庸」(力役)納於兩稅(賦)之內征派」以貧富為差「宋代,募役:「富者役其錢,貧者役其力」明代,一條鞭法,部分役銀攤派于田畝,量地計丁清代,攤丁入畝。征派賦役的原則逐漸向田畝、財產、戶等傾斜,按口、按丁、按戶徵收的方式退居次要地位。宋代是中國古代賦役平等性明顯改善的重要時期,也是這一歷史性進步曲折多變表現尤為顯著的時期。從北宋到南宋,兩稅法確立的財產稅原則不斷滲入賦役制度的各個方面。賦重役輕的徵調結構與差役、力役徵發中財產稅原則的行用,是其主要表現。募兵制使得國家軍費大增,民戶的兵役轉變為賦稅負擔,事實上使得按人丁徵發的兵役,變成為按財產徵發的賦稅。賦役不平等現象:· 制度性不平等:不任田賦而任征榷(鹽酒茶礬專賣)。· 非制度性不平等:賦稅征斂避強凌弱。北宋中期的內外矛盾冗官 冗兵 冗費積貧積弱外部壓力:北部與西北邊防的壓力· 內部壓力:土地兼并、官僚腐敗、軍政廢弛農民起義:「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強如一火。」士卒兵變:貝州小校王則利用彌勒教發動兵變。國家財政危機:「百年之積,惟存空簿」慶曆新政中國宋代仁宗慶曆年間進行的改革。集中於財政與吏治兩方面。改革磨勘法;嚴格恩蔭制;改革貢舉制;慎選地方長官,設按察官;省並縣邑,精簡役人;重視農桑,修飭武備。宋仁宗時,官僚隊伍龐大,行政效率低,人民生活困苦,遼和西夏威脅著北方和西北邊疆。慶曆三年(1043),范仲淹、富弼、韓琦同時執政,歐陽修、蔡襄、王素、余靖同為諫官。宋仁宗責成他們在政治上有所更張以「興緻太平」。范仲淹與富弼提出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10項以整頓吏治為中心的改革主張。歐陽修等人也紛紛上疏言事。宋仁宗採納了大部分意見,施行新政。詔中書、樞密院同選諸路轉運使和提點刑獄;規定官員必須按時考核政績,以其政績好壞分別升降。更蔭補法,規定除長子外,其餘子孫須年滿15歲、弟侄年滿20歲才得恩蔭,而恩蔭出身必須經過一定的考試,才得補官。又規定地方官職田之數。四年三月,更定科舉法。另外,還頒布減徭役、廢並縣、減役人等詔令。由於新政觸犯了貴族官僚的利益,因而遭到他們的阻撓。五年初,范仲淹、韓琦、富弼、歐陽修等人相繼被排斥出朝廷,各項改革也被廢止。然規模闊大,論者以為難行。及按察使多所舉劾,人心不自安。任子恩薄,磨勘法密,僥倖者不便。於是謗毀浸盛,而朋黨之論滋不可解。——《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一五○王安石變法:衝擊祖宗之法的嘗試開源: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富國強兵」以「富國」(「富天下」)為目標者: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募)役法、均輸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以「強兵」為目標者: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設軍器監以培育人材為目標者:三舍法、《三經新義》、銓試機構設置與用人原則的調整:制置三司條例司、司農寺、檢正中書公事、倉法(吏祿法)、祠祿法三不足: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之言/人言不足恤新法部分地達到了「富國強兵」之預期目的。農田水利法帶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興修水利工程萬餘處;方田均稅法使登記在國家版籍上的土地達到4.6億畝,比治平年間增加2000多萬畝;募役法、青苗法直至南宋仍在時斷時續地實行。扭轉了國家財政的困難局面,「中外府庫,無不充衍」。學校、科舉、銓試等方面,變法的影響都長期存留著。范仲淹、王安石革新政治的抱負,相繼失敗了。他們做人為學的精神與意氣,則依然為後人所師法,直到最近期的中國。熟女真,生女真五代時,契丹盡取渤海地,而黑水靺鞨附屬於契丹。其在南者籍契丹,號熟女直;其在北者不在契丹籍,號生女直。生女直地有混同江、長白山,混同江亦號黑龍江,所謂「白山黑水」是也。完顏亮完顏亮(1122年2月24日~1161年12月15日) 即金廢帝。傑出的改革家、政治家、文學家和殺人狂,是一位毀譽參半的人物,史稱海陵王。完顏亮在位十二年,在位期間為人殘暴,殺人無數但嚴肅吏治。他力排眾議,遷都燕京,並大殺貴族,完善中央集權,進一步鞏固和奠定了金王朝的統治。在金朝歷史上,是一位頗有作為的皇帝。1161年九月,完顏亮在南宋境內的瓜州渡江作戰時死於內亂,時年四十歲。猛安、謀克 萌眼、毛毛可金代女真族的軍事和社會組織單位,是金朝的基層組織,金代女真族的軍事和社會組織單位。它們是原始社會後期由於征掠﹑圍獵的需要而設的軍事首領,隨後發展為固定的軍事組織。猛安謀克作為軍事編製單位,其人數實際上多少不定。金國建立的前一年(1114),金太祖始定製以三百戶為謀克,謀克十為猛安。勃極烈: 官長、大部長勃極烈名號大多並非表示職掌,而主要表示等級地位。諸勃極烈在職掌上可能有分工,但不反映於其名號。整體上看,諸勃極烈兼有輔弼、審議、行政和司法等職能。勃極烈官制的主要特點:一、帶有濃厚的血緣關係色彩。二、勃極烈均為終身職。勃極烈輔政,形成為軍事與政治領導核心,是帶有明顯的貴族議事制痕迹的官僚制度。女真的漢化① 除勃極烈制,全面採用漢官制: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頒行「天眷新制」:廢止勃極烈制,建立三省六部制度,中央政務機構為尚書省(正隆罷中書、門下省)設三師、領三省事,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③創立法制:皇統年間(1141~1148),參照唐、宋、遼法律,編撰《皇統律》。④建立宗廟禮儀制度:皇統三年(1143),初立太廟,「制度極簡略」。②加強中央集權:收掌軍政大權。廢除偽齊政權,設行台尚書省於汴京。政治體制一元化:專制皇權的確立1149年,海陵王完顏亮政變篡位,屠殺宗室貴族,確立專制皇權。海陵庶人正隆元年罷中書、門下省,止置尚書省。自省而下官司之別,曰院、曰台、曰府、曰司、曰寺、曰監、曰局、曰署、曰所,各統其屬以修其職。職有定位,員有常數,紀綱明,庶務舉,是以終金之世守而不敢變焉。——《金史》卷五五《百官志》1153年正式遷都燕京,定名中都大興府。拆毀上京宮殿,將宗室貴族及其所屬猛安謀克盡行遷入內地。此舉標誌金朝統治重心的內移,亦為北京建都之始。金朝仿效漢族王朝的制度建設,始於熙宗,成於章宗。就中國古代皇權的發展線索而言,金元時期是孕育明清極端專制主義皇權政治的關鍵階段。金朝以北方民族入主中原,「家天下」色彩明顯,士大夫及傳統官僚制度對皇權的約束、限制機能大為削弱。家天下的政治模式,輔以宋朝以來逐漸深入人心的忠君觀念,導致了皇權的顯著強化。金入主中原後的社會變化金滅北宋後,把大量猛安、謀克從東北移入中原、華北以及陝西、隴右之地,名為屯田軍。猛安謀克戶「驕縱不親稼穡」,土地每致拋荒典賣。入居中原既久,逐漸貧富分化;國家為其括地重授,「得軍心而失天下心」,成為金朝的最大弊政。猛安謀克戶多習漢語,衣漢服,本民族原有之尚武精神逐漸淪喪,走向積弱。世宗力倡女真舊俗,終於收效甚微。金以兵得國,亦以兵失國。《金史》卷一一七《傳贊》1127年,北宋滅亡。同年五月,趙構即帝位於南京應天府,是為高宗。1127年,金扶植傀儡政權偽楚,以北宋少宰張邦昌為帝。1130年,金建立傀儡政權偽齊,冊封降臣劉豫為帝,統治河南、陝西地區。1137年,金廢偽齊。紹興和議南宋與金訂立的和約。宋軍在反擊金的入侵中已取得一定的勝利,但宋高宗與宰相秦檜唯恐有礙對金議和,解除了韓世忠、張俊、岳飛三大將的兵權,甚至製造岳飛冤獄,使抗戰派對投降議和活動無法進行反對。紹興十一年(1141)雙方達成和約:南宋稱臣於金, 『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每年納『歲貢』銀絹各廿五萬兩、匹;兩國以東起淮水中流、西至大散關一線劃界。紹興和議確定了宋金之間政治上的不平等關係,結束了長達10餘年的戰爭狀態,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隆興和議(1164年)【采石之戰大捷、隆興北伐(符離之戰)失利】宋帝對金不稱臣而稱侄。歲幣減為銀、絹各20萬兩、匹。雙方各守舊疆。嘉定和議(1208年)【開禧北伐失利、韓侂胄被害】改兩國叔侄關係為伯侄,宋帝稱金帝為伯父。歲幣數目增至銀、絹各30萬兩、匹。南宋另付「犒軍銀」 300萬兩。貞祐南遷/宣宗南遷中國金代宣宗遷都汴京的歷史事件。又稱貞祐南遷。金朝自衛紹王允濟即位,國勢日趨衰弱。成吉思汗統率蒙古軍發動對金朝的戰爭。同時,金朝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激化,貞祐元年( 1213 )八月 ,駐守中都城北的金右副元帥紇石烈執中弒衛紹王,自彰德迎接世宗孫完顏珣入中都,即帝位(金宣宗)。二年三月,金宣宗遣使向蒙古軍求和。成吉思汗得到優厚奉獻之後,退駐魚兒濼(今內蒙古克什克騰旗達來諾爾)。金朝元帥左都監完顏弼、參知政事耿瑞義等建策金遷都南京(今河南開封)。左丞相徒單鎰及宗室霍王完顏從彝等反對。宣宗以金中都缺糧,不能應變為由,決意遷都。五月初,判南京留守仆散端與河南統軍使長壽、按察轉運使王質等連上3表,請南遷汴京。五月十一日,宣宗下詔南遷,留尚書左丞相兼都元帥完顏福興、尚書左丞抹盡忠輔太子完顏守忠守中都。十七日,發車駝載珠寶、文書先行。翌日,宣宗離中都南逃。次年,中都被蒙古軍攻陷。宣宗南遷,各地人民紛紛起義反金,蒙古軍不斷南侵,金朝走向衰亡。端平入洛指端平元年,南宋在聯合蒙古滅金朝後收複位於河南的原北宋東京開封府、西京河南府和南京應天府三京的軍事行動,由於糧草不濟以及沒有騎兵等原因,最終被蒙古軍大敗而退回原來的防線。蒙古軍反攻洛陽,宋軍大敗。宋蒙戰爭爆發。經濟重心南移的關鍵時期在中國傳統社會經濟發展史上,唐宋時期實現了全國經濟重心的南移。 經濟重心南移,建立在南方農業對北方農業歷史性超越的基礎之上。安史之亂成為影響南北經濟地位消長的關鍵事件。自然因素、社會因素雙重作用促成經濟重心南移的諸多因素政治因素:戰亂及其破壞;大規模移民兩晉之交、唐代中期、兩宋之交自然環境變化,氣候變化十一世紀初至十二世紀末氣候轉寒:溫暖期趨短水文變化、災害頻率降水量,湖泊分布北方多湮廢,南方有擴展植被變化人工植被取代天然植被對於森林植被的破壞程度土壤變化黃土高原表土流失華北平原土地沙化南方卑濕土壤肥力的提高土地租佃契約唐宋時代,契約性租佃關係基本上取代了以前的私屬性租佃關係。立契租佃制的普遍化,是巨大的歷史進步。租佃契約從本質上說仍是地主剝削農民的憑據,但它畢竟在歷史上第一次對主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都作出了比較明確的規定。有關租佃關係的契約,對締約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佃耕權益受到法律的保障。從坊市到街市:唐宋時期,中國古代城市經歷了由封閉式坊市制到開放式街市制的變化。隨著商業的發展,開始出現經濟型城市。城市工商業者:隨著城市經濟的發展繁榮,城市工商業者的人口比以前有了較大規模的增加,城鎮居民在國家戶籍制度中正式被登錄為坊郭戶,是中國古代城市史上的重大事件。自都城至州縣城鎮,工商業者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適應不斷發展的商品經濟關係,以同業店鋪組織為商行。民間工匠組織也稱為「行」在蒙古人入侵的前夜,中華文明在許多方面都處於它的輝煌頂峰。13世紀的中國在近代化方面進展顯著。比如其獨特的貨幣經濟、紙幣、流通證券,其高度發達的茶葉和鹽業企業,其對於外貿(絲製品和瓷器)的倚重,以及各地區產品的專門化等等。在社會生活、藝術、娛樂、制度和技術諸領域,中國無疑是當時最先進的國家。它具有一切理由把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僅僅看作蠻夷之邦。13世紀的中國人……成了中華文明所曾經產生出的最精巧和最有教養的人格類型。從他們的日常生活歷史中,我們得到的一般印象是,他們能自然而然地自我約束,而且其生活中充滿了歡樂和魅力。——(法)謝和耐《蒙元入侵前夜的中國日常生活》從漢唐諸儒繁瑣章句之學轉向注重義理的新儒學,關鍵性的轉折人物是中唐的韓愈。唐代佛道兩家學說盛行於世,其聲勢凌駕於儒家之上。這種狀況,促使中唐以來的知識分子群體中萌生了一種意識,力爭恢復儒家的獨尊地位。——鄧廣銘《略談宋學》學術派別的相互滲透,學術思想的大整合新儒學的產生,是各種學術派別相互滲透的過程。新儒家學派(Neo-Confucianism )由宋代的一流思想家組成,吸引了無數優秀學者加入其陣營。這一學派的崛起,從根本上扭轉了以往儒家學說在與佛道兩家對抗過程中缺乏思想力量的狀況。中國自秦以後,迄於今日,其思想之演變歷程,至繁至久。要之,只為一大事因緣,即新儒學之產生及其傳衍而已。——陳寅恪《中國哲學史下冊審查報告》「宋學」是宋代新儒學的統稱。宋學是漢學的對立物,是漢學引起的一種反動。「理學」(「道學」)是從「宋學」中衍生的一個支派。理學家是把宋學更加深邃化、抽象化了的一些學人。——鄧廣銘宋學是對探索古代經典(方式)的一個巨大變革。——漆俠因為要「致廣大」,所以要經世致用,都有其治國平天下的抱負;因為要「盡精微」,所以都要對儒家學說的義理進行深入的探索。這二者,可以概括為宋學家們所共同具有的特點。鄧廣銘《略談宋學》「理學」又稱作「道學」,就其學說的核心而言,是指形成為體系的義理之學。理學的核心內容在於對心性、義理的討論。理學不僅是12世紀以後在中國佔主導地位的學術思想體系,而且對於前近代的東亞各國產生過深遠的影響。官修史書唐高祖李淵命修前代史。貞觀年間,於中書置秘書內省以總其事。唐初三十餘年間,先後修成《晉書》、《梁書》、《陳書》、《北齊書》、《北周書》、《隋書》及《南史》、《北史》。唐初修撰前代史的實踐,在中國史學發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義:1.它標誌著前代史的修撰完成了由私修到官修的過渡。2.促使了專門修史機構的建立。3.確定了史部在古典經籍四部分類中的重要地位。4.紀傳體取代編年體而成為「獨尊」的正史。——參見謝保成《隋唐五代史學》唐朝確立的由宰相監修正史(包括前代史和本朝史即國史)的制度,是我國古代修史制度上的重大變化。從此以後,紀傳體正史的編撰權就牢牢控制在了專制國家手中。《通典》書名,唐杜佑撰,二百卷。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體例完備的政書,「十通」之一。中國第一部典章制度的百科全書。《史通》:史學批評的傑作,系統總結史學理論與方法【唐】劉知幾「私撰《史通》,以見史學理論的發展其志」,總結千餘年的史學實踐,品評歷代史書得失,以開創史學未來。全書20卷。從撰述歷史發展到評論史家、史書和史學工作。內篇主要闡述史書的源流、體裁體例和編撰方法;外篇主要論述史官建置沿革和史書得失。史學理論的發展系統總結了迄至盛唐的史書體例,使紀傳體史書的編纂更加規範、嚴謹和程式化;系統考察了以往的史官制度和史書編纂,開史學史研究之先河;提出編寫史書的「實錄直書」原則;提出史家學識修養的標準,即所謂「史家三長論」:史學,史識,史才;提出了一整套修史的方法和要求,推進史書修撰的完善。傳統史學的鼎盛期宋朝是傳統史學的鼎盛期,新史體先後創設,長篇巨著之多,史學家成就之大,地理學和金石學的發展,足以凌駕漢唐。宋朝官府重視本朝史的編修,所修史籍日曆、實錄、會要、國史等篇幅之巨,記述之詳,居中國古代各朝之冠。宋初四大書:《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文苑英華》《冊府元龜》紀傳體:歐陽修、宋祁《新唐書》,薛居正《五代史》、歐陽修《五代史記》編年體:《資治通鑒》《續資治通鑒長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紀事本末體:《通鑒紀事本末》《續通鑒長編紀事本末》當代史編修的發達唐代修史之法,至為詳密。宋代記注之備,……立制之善,蓋元明以下所不及。—— 金毓黻《中國史學史》司馬光主編的《資治通鑒》是我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全書共294卷,敘述了自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至後周世宗顯德六年(前403—959年)共計1362年的史事。劉恕、劉攽、范祖禹等著名學者參加編寫。全書體例嚴謹,取材審慎,內容詳贍,考訂精確,在史學史上產生了極大的影響。《考異》將史學研究引入史學編纂。這種經過改進的編年史體被稱為《通鑒》體,成為後來編年史的通用體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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