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 王道 民道--三種統治模式下的社會治理

霸道王道民道--三種統治模式下的社會治理
燕繼榮
2012年02月15日16:20來源:人民網-《人民論壇》

 政治學一般理論認為,一個國家社會對抗的激烈程度,從根本上取決於這個國家將一般社會矛盾制度化的能力。依據這個理論不難做出判斷,社會治理模式不能適應民眾權利需求,是當下中國社會麻煩的總根源  近年來,中國社會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一方面,政府協調利益衝突,維護穩定的投入不斷加大,花在公共安全方面的財政支出急劇增長;另一方面,社會矛盾和利益衝突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呈現數量增長和性質暴烈的趨勢。兩方面的事實比照,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維穩怪圈」的存在,表明既有的中國社會治理方式面臨挑戰,需要進行大幅調整。  誠如有人所言,「社會管理」並不是「社會問題管理」或「社會危機管理」,因此,不能簡單將「加強社會管理」理解為「加強社會控制」。善治出於良政,可謂是政治學的一條公理。而「良政」的構建涉及三個層面的問題:底層為公共治理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如憲法制度、產權制度等;中層為公共治理的一般規則和程序,如政黨政治、責任政治等;上層為公共治理的具體政策和行為,如社會政策、就業政策、維穩措施等。「社會管理創新」對於中國社會而言,實際上意味著政府治理模式的變革。那麼,如何理解中國政府治理模式的變革?  先比較一下現實存在過的不同治理模式。就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而言,世界上形形色色的統治模式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第一種為「霸道」:強調基於強力、命令、行政手段和軍事霸權來構建統治秩序;中國法家韓非子的主張算是典型表述。「霸道」的重點不在於公民參與,而在於政府依靠強力對社會實施管控,所以,它所建立的是統治者為中心的治理模式。它把管理理解為「我命令,你服從」,因此,如果政府需要改革的話,它很容易把政府改革引向強化社會管控的方向。  第二種為「王道」:強調基於權威、說服和道義合法性來構建統治秩序;中國儒家孔子的學說算是典型代表。「王道」的重點在於通過法統、文化認同和統治者的道德自律來構建讓人民自願服從的統治秩序。它所建立的也是統治者為中心的治理模式,只不過,與「霸道」模式所不同的是它強調統治者仁政禮治、「內聖外王」,率先垂範,因此,它一般會把政府改革引向道德自律建設方向。  第三種為「民道」:強調基於公民同意、合法性、憲法制度來構建統治秩序;現代民主政治理論和實踐算是典型體現。「民道」的重點在於保證統治者要受人民委託並受到憲法和法律制度而不是道德自律的約束。它所建立的是以公民為中心的治理模式,它往往把政府改革引向法治和制度建設的方向。  當今中國,無論是政府管理,還是社會治理,都面臨諸多問題。有人將之解釋為轉型社會的必然特徵,有人將之概括為「中等收入陷阱」。不管怎麼解釋,這些問題最終都可以歸結或體現為治理模式的困境。今天,隨著社會利益結構日益分化,公民權利意識日漸增強,信息溝通日益頻繁,王者風範日見式微,社會動員日益強烈,大眾對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監督權的渴望和期待,以及為了切身利益而展開的維權行動或社會抗議運動,遭遇了某些地方政府固有體制的粗放式治理和粗暴式對待,這使得政府管理的形勢日益嚴峻。  政治學研究的一般理論認為,一個國家社會對抗的程度,從根本上取決於這個國家將一般社會矛盾制度化的能力。依據這個理論不難做出判斷,社會治理模式不能適應民眾的權利需求,是當下中國社會麻煩的總根源。  制度化解決社會矛盾才是正道,要走上這一正道,關鍵在於實現治理模式從「霸道」和「王道」向「民道」的轉變。要求社會組織和管理方式的變革,這種變革意味著:由政府管控轉變為多元共治;由政府決策轉變為公共決策;由命令式管理轉變為協商式管理;由政府主導優先轉變為社會自主優先;由政府維穩為中心轉變為公民維權為中心;由政府替民做主轉變為公民自我做主;由政府政績為導向轉變為民眾滿意為導向;由「警察抓小偷」式的官民關係模式轉變為「財主雇家丁」式的官民關係模式。  (作者為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政治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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