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才能真正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宗教觀
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出版過幾部關於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研究的著作,這些著作各具特色。本文就這些著作中論及的「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問題,發表一點意見。
關於從整體上把握馬克思主義精神實質
一些著作,從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去找一個指導現在各領域各方面建設的「馬克思主義經濟觀」、「馬克思主義政治觀」、「馬克思主義文藝觀」、「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現在甚至還有什麼「馬克思主義的社會心理學說」一說)等,其實,各種「學說」、「觀」,都是後人的總結和概括。這些總結和概括作為一項研究無疑是有學術價值的,是值得讚賞的,但如果把它們作為各方面建設的指導,還必須緊密結合中國的實際,才符合十一屆三中全會和真理標準討論所闡明的「從整體上把握馬克思主義的精神實質」。
「原則不是研究的出發點」,也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
針對當前理論隊伍狀況,強調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學習,是無可指責的。但是「原則不是研究的出發點」(恩格斯語),切忌以原著原理、文件、講話為判斷是非真假的唯一標準,還必須區分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必須明確理論是行動的指南,但是理論必須接受實踐的檢驗,在實踐中修正、補充或完善。
歷史、恰當地評價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宗教的論斷
對於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宗教的論斷,從哲學史、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論考慮,恰恰要研究當時他們所沒說的,或低估了的方面,綜合起來才能形成對其全面的評價。為此,必須實事求是地注意到下列3個方面:
1、當今學術界公認歷史上在宗教學或宗教哲學等方面有建樹的柯亨、朗格、卡西爾等新康德主義人物及唯意志論的叔本華,馬、恩當時輕蔑地稱之為「庸俗的折衷主義」,孔德、斯賓塞等實證主義創始人在馬、恩眼裡是「淺薄哲學家」,而詮釋學家施萊馬赫則是不值一提的「老朽的黑格爾主義者」。馬、恩以黑格爾、康德等大學者為參照系,自然認為他們是「不屑一顧」的「哲學販子」。然而恰恰是這些「小販」後來在宗教學方面有所創造。列寧在《哲學筆記》中對價值論哲學家舍勒、文德爾班等的評論是「他們的著作不值一讀」。馬、恩時代,著名的宗教社會學家韋伯還是學生;列寧時代,韋伯已發表多部著作,但列寧似乎沒提到過他。
2、馬、恩認為他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就是剩餘價值學說和唯物史觀的發現。但他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唯物史觀方面僅僅奠定了大的原則。恩格斯晚年在給布洛赫、左爾格、梅林、考茨基、拉法格等的信中幾次說到,馬克思的學說是「行動的指南,而不是教條」,他還說在任何一個細節上深入研究就可能創造輝煌的成果。這裡說的所謂「細節」,就是後來形成的許多社會科學的具體學科,當然也包括宗教學、社會學、倫理學、政治學、人類學及一系列交叉學科。遺憾的是馬克思的追隨者們,特別是後來的「馬克思主義者」們未能創立人文社會學科的具體學科。迄今為止,許許多多人文社會學科或學說,都不是「馬克思主義者」所創建的。
3、古今中外,任何思想、學說、理論都受制於認識的根本矛盾,即認識主體使命的無限性與認識主體所處歷史的局限性,以及個人身心條件的有限性的矛盾。馬、恩的使命是認識社會歷史的規律,將社會主義從空想變為科學。但是社會歷史是在時空中依序展示的,一個人再偉大也不可能窮盡一切知識,更不可能充當未來的「算命先生」。
馬、恩關於宗教問題的論述需要進一步完善和發展
如果上面3個結論成立的話,那麼我們就可以進一步延伸: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關於宗教問題的論述既有科學性,更需要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具體來說,反映在下列4個方面:
1、19世紀三四十年代,馬、恩「揚棄」了青年黑格爾學派和費爾巴哈在宗教本質方面的研究成果,對宗教的社會本質,以及宗教麻醉人民的負面功能,形成了專門的、深刻的論述。這些應予肯定,但我們又不能囿於此。馬、恩時代,人類學、心理學,特別是社會心理學、心理治療學還未成為獨立的學科,所以關於宗教的心理調適功能、宗教和神的觀念產生的認知心理學和神經生理學機制,他們尚無涉及,而這些恰恰是我們研究宗教與社會關係時所需要的。
2、馬、恩奠定了研究宗教現象的唯物史觀的基本理論和方法,但是以孔德、斯賓塞為首創的社會學是在馬克思主義成熟期,即19世紀中葉剛剛形成的,更不用說諸如宗教社會學等交叉學科。所以在考察宗教與社會的關係時,必須將唯物史觀基本觀點和方法與當代宗教學諸學科的若干成果相結合。否定或貶低馬克思主義(特別是唯物史觀)或當代宗教研究的學術成就,都是錯誤的。
馬、恩所處時代是啟蒙思潮以來宗教與科學、信仰與理性兩極對立的「現代化」時代。閱讀其著作,可以看出他們很重視區分宗教中哪些是促進社會進步的因素,哪些是阻礙社會進步的因素。宗教和超世性神的信仰自然是放在「阻礙社會發展」的籮筐中。關於宗教及其典籍對科學和科學思維的啟發,關於信仰、情感、意志對理性思維的作用,關於宗教維繫社會穩定,宗教戒律與倫理對世俗社會、世俗倫理的功能,馬、恩直到後期研究東方社會和歷史學、人類學文獻時,才有所領悟。直到馬克思在人類學、歷史學筆記和《資本論》準備材料中,恩格斯在早期基督教的研究論文中,才觸及到宗教在歷史上的正面功能。
3、歷史上每次哲學上的轉向和發展必然帶來宗教研究方法的革新和進步。馬、恩時代,以實證論、唯意志論為標幟的現代西方哲學的轉向的意義還未顯示出來,他們更不可能認識到後來的語言哲學、生存哲學、語源學、符號哲學、解釋學、現象學等等在宗教語言、宗教符號、宗教現象研究等幾方面的先導作用。
4、關於新社會,馬、恩由於歷史條件所限,不可能看到宗教與新社會之間的複雜關係。列寧在闡述宗教與新社會的關係時,提出「宗教對國家是私事,但對工人政黨不是私事」的論斷,潛意識是把宗教完全看作是破懷性的、負面的,這同當時俄國革命的實際情況不無關係。然而,宗教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的關係,必須要靠中國人自己從實際出發去探討。只有充分聯繫中國實際,才能做到實事求是,真正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宗教觀。
(作者系浙江大學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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