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時恢復自主自願生育的常態
根據《「十三五」全國計劃生育事業發展規劃》,到2020年全國總人口要達到14.2億人左右,年均自然增長率在6‰左右,總和生育率提高到1.8左右。要實現這些目標實在是任重而道遠。
有跡象表明,中國人口生育政策調整的最佳機遇期已經失去。一是生育的母體人口明顯減少。處在黃金生育年齡段的女性人數已經大大減少。20歲至34歲女性人口數量已經從峰值年2000年的1.66億減少到2010年的1.61億。我國15歲至49歲育齡婦女總量2015年為3.63億人,2020年將下降到3.34億人,2025年將進一步下降到3.11億人,十年減少5200萬。二是低生育意願-高生育成本很難改變。「80後」第一代獨生子女已經成為目前的生育主體。低生育文化已經形成強大的低生育自我強化的機制和慣性,獨生子女更容易接受獨生子女生育文化。與此同時,在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遷的雙重推動下,現代化因素形塑了低生育格局,不斷推高的養育成本,讓不少一孩家庭止步於二孩生育的「機會門」前。三是低生育率伴隨著低出生量,中國進入了雙低的低生育困境。四是不管如何規劃和預測,中國人口雪崩趨勢難以逆轉。
鑒於中國人口的大勢如此,所以鼓勵生育的做法都值得鼓勵。在2017年3月全國「兩會」上,代表們就生育政策配套問題持續發聲,提出了一些耳目一新甚至振聾發聵的建議。例如,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於2012年之後再提「降低法定結婚年齡至18周歲」的建議,引發關注。我認為,適當降低婚齡,鼓勵生育,適時恢復自主自願生育的常態,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首先,鼓勵生育,降低婚齡有利無弊。從法律角度說,18周歲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他們擁有很多法定權利,唯獨不能擁有婚配的法定權利,意味著18歲的成年人並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這在邏輯上是不自洽的,在法律體系上亦不完整。
其次,有人文關懷的制度才能體現出生育友好。目前青少年性年齡性行為普遍提前,選擇婚前同居現象普遍,青少年未婚先孕現象屢見不鮮,人工流產低齡化趨勢有目共睹。降低婚齡可以降低少女人工引流產比例,尊重和保護生命。降低法定婚齡可以一定程度上提高婚內生育率和合法生育率,對於實現1.8的適度生育率會有所助益。
再次,降低婚齡並不意味著提倡早婚早育。近年來,我國平均初婚年齡明顯上升,從1990年的22.79歲上升到2010年的24.85歲,其中女性從22.02歲上升到23.89歲。2015年平均婚齡進一步提高到26歲。據了解,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德國等國法定婚齡是18周歲,荷蘭、韓國、日本等國法定婚齡則是男18周歲、女16周歲。從以人為本的文明潮流來看,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比較,我國的法定婚齡確實也有降低的空間和必要。
說到底,國家需要進一步推進低生育時代人口政策的全方位改革,適時恢復自由自主自願生育的人口常態,而不能滿足於枝節性無關宏旨的小改良,否則中國只會更加坐失良機,離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漸行漸遠。(作者為北京大學人口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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