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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幣資料簡介

中國銀幣資料簡介

銀元:清末中國自鑄銀幣的通稱。清代,把外國流入的銀鑄幣稱為洋錢,把中國自鑄的銀幣稱為銀圓(元)。乾隆時曾開鑄鐫有班禪頭像的紀念性銀幣,道光元年(1821)鼓鑄了賞賜用的銀幣,但用機器自鑄新式銀元則始於光緒八年(1882)吉林機器局鑄造的廠平(吉林通用銀兩)一兩幣,因鑄造數量甚少,後世罕見,時市面流通的銀幣主要是洋錢。張之洞督,於十三年奏准由廣東造幣廠試鑄,每枚重庫平七錢二分,幣面鐫有龍形,越二三年鑄成,在市面流通,是為龍洋的起源。以後光緒、宣統年間各省所鑄銀元均統稱為龍洋。張之洞調任湖廣總督,又在武昌設立銀元局鑄造一兩銀元。以後各省仿效,相繼奏准鑄造,但因質劣及成色、重量不符標準,不受民間歡迎,甚至在流通中不能按枚計值,只能按重量計值。二十九年,清政府曾下令劃一銀元,但未貫徹。宣統二年(1910)清政府將鑄幣權統一於中央,規定以圓(元)為單位,每元重七錢二分,定名為「大清銀幣」,由湖北、南京兩個造幣廠鑄造,預定於十月發行。辛亥革命爆發後,所有已鑄成的銀幣均充作軍餉,故終清一代,只有各省自鑄的銀元,而無成色、重量都符合標準的全國統一鑄造的銀幣。辛亥革命後,北洋政府鑄造的鐫有袁世凱頭像的銀元和國民政府鑄造的鐫有孫中山頭像的銀元,是自鑄銀元中流通最廣的兩種。進入民國後,仍維持著銀兩、銀元並行的貨幣制度,直到1933年實行廢兩改元,銀元才成為單一的主幣。1935年實行紙幣政策,不準行使銀元,並用「法幣」收兌銀元(見幣制改革)。以後銀元雖間或有在市場上出現,或被個人窖藏,但銀元作為主幣的時代已宣告終結。光緒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吉林機器局開始鑄行「吉林省造光緒元寶」銀元(圖一)。從光緒二十五年起,吉林銀元的幣文增加了甲子紀年,相繼有己亥、庚子、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中心圖案有萬年青、太極圖等多種版別,光緒三十四年,又出現兩種新版別,一種是中央滿文「大清」(圖二),另一種正面中央有阿拉伯數字,一元是「11」(圖三),二角是「2」,一角是「1」。  光緒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戶部在天津籌建製造銀錢總廠,於光緒三十一年建成,改名為「造幣總廠」。同年七月,清政府擬訂了《整頓圜法章程》十條,其中提出銀幣專由造幣總廠製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廣東、湖北四局為分廠。在製造銀元的同時,許多人提出了製造金幣的主張,進入20世紀,興起了關於建立本位制度的討論,有人主張中國實行金本位制,在黃金儲備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先實行金匯兌本位制(亦稱「虛金本位制」)。這種幣制以黃金定價格標準,但國內實際流通的是銀元,銀元按黃金價值流通,是黃金的價值符號。在金本位制尚無實行條件時,當時普遍主張先實行銀本位制,在此前提下,又產生了貨幣單位的「兩元之爭」。有人主張銀元重一兩,有人主張重七錢二分,即以元為單位。  在此期間,天津造幣總廠制有幣面標為光緒二十九年的戶部光緒元寶試樣幣一套,面值一兩(圖四)、五錢、二錢、一錢、五分共五等幣值。湖廣總督張之洞此時極力主張銀元重一兩,在湖北開制了光緒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銀幣,重庫平一兩,背面為雙龍戲珠圖(圖五),此幣有少量進入市場流通。  由於「兩元之爭」一直沒有結果,天津造幣總廠於光緒三十二年試製了一套戶部丙午中字大清銀幣,面值一兩、五錢、二錢、一錢共四等;光緒三十三年又試製了一套丁未大清銀幣,面值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共四等。戶部所制的這幾套銀元,製作都極精美,有標準幣之稱,但都未正式發行。  光緒三十四年(公元1908年),天津造幣總廠製造光緒元寶銀元一套,幣面計重為:庫平七錢二分(圖六)、一錢四分四厘、七分二厘共三等幣值,回復到了幣面看似計重,實際當作一元、二角、一角流通。這是光緒年間清朝中央政府製造發行的僅有的一套銀元。  宣統元年(公元1909年),有些省開始製造宣統元寶銀元,宣統二年頒布《幣制則例》,規定國幣以圓為單位,主幣重庫平七錢二分,含純銀九成,輔幣有銀、鎳、銅幣,規定銀輔幣有五角、二角五分和一角共三等。造幣總廠還根據《幣制則例》規定,於宣統二年試製以圓為單位的大清銀幣一套(圖七)。宣統三年(公元1911年)又重新制模,試製大清銀幣,主幣的蟠龍圖案版別很多,計有長須龍(圖八)、短須龍(圖九)、大尾龍(圖十)、反龍、曲須龍及簽字版等版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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