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的藥物長期治療
一、為什麼要使用藥物長期治療?
1.一般來說我們將抗抑鬱治療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急性期治療:一般指服藥治療的頭三個月。這一期的治療目標是顯著改善原有的抑鬱癥狀,使患者的病情緩解。
☆第二階段為持續治療期:是急性治療期以後的六個月。這一期治療的目標是鞏固原有療效,避免病情的復燃。
☆第三期為維持治療:維持治療的目的是預防病情的複發。有人對抑鬱症患者追蹤10年的研究發現:有75%~80%的患者多次複發。有人報道重性抑鬱症第一次抑鬱發作後複發的概率(5年複發率)為50%,第二次為75%,第三次發作後複發的概率將近100%,所以對抑鬱症患者進行持續治療是必需的。維持治療的時間根據不同的情況其時間的長短亦有不同。一般認為,第一次發作且藥物治療臨場緩解的患者,藥物的維持時間為6月~1年;若為第二次發作,主張維持治療3~5年;若為第三次或三次以上發作,應長期維持治療直至終身服藥。
目前維持治療期其實是有點爭議的。支持的專家認為三期缺一不可;而有的專家卻認為沒有必要進行維持治療,他們認為既然抑鬱症的緩解期是完全正常的,就沒有必要用藥,只要在病情複發時在用藥治療就行了。但是不論專家對維持治療的觀點是什麼,大家一致的意見就是抑鬱症的治療必需要經歷急性治療期和持續治療期。
也就是說對於抑鬱症的治療最起碼要連續服用藥物9個月。
2.長期治療的劑量問題:
一般認為,持續治療的劑量應與急性治療的劑量相同;對於維持治療的劑量,有許多醫師習慣將維持治療劑量降至治療量的2/3至1/2。但隨著新一代抗抑鬱劑在臨場的廣泛應用,目前有一個被廣大臨床醫師接受的觀點即抑鬱症的維持治療的劑量應與急性期治療的劑量相同。如用氟西汀治療療的劑量均為20mg/天(每天一片)。
(如用氟西汀治療,急性期和維持治療的劑量均為20mg/天。
3.維持治療仍需要在醫師的指導下進行,所以患者應定期門診。對於複診的頻率,有文獻指出,在維持治療的第一年每1~3個月複診一次,以後每半到一年複診一次,如果出現社會心理因素、服藥不依從、抑鬱症癥狀再現和出現明顯的副反應,應隨時複診。
二、導致不能堅持藥物治療的因素:
(一)患者服藥不依從,自行減葯或停葯,是維持治療失敗的首要因素。
患者對服藥的不依從,其原因有以下幾點:
1.抑鬱症的疾病特徵可能導致依從性的下降:①.抑鬱症可有較長的緩解期,在緩解期患者會認為自己的疾病以完全康復,而自行停葯。②抑鬱症的自責自罪、內疚意識是患者認為不值得治療而放棄治療。③抑鬱症患者的動力不足和遲緩導致患者忘記服藥和被動不依從。
2.抑鬱症患者的特徵也是導致依從性下降的原因。有研究表明與社會隔離的老人依從性比較差,女性患者比男性患者的依從性要差,經濟狀況差和伴有物質濫用的患者依從性比較差,離婚、未成年人和有偏執意念的患者依從性比較差。
3.其他導致依從性下降的原因為:①服用多種藥物維持治療的患者依從性比較差。②一日多次服藥的患者依從性比較差。③每次服藥多片的依從性比較差。總之,服藥越煩瑣,其依從性就相應下降。
改善服藥依從性的方法:
1.讓病人和家屬掌握一定的抑鬱症知識,讓他們認識到①抑鬱症是一種疾病,而不是性格軟弱所致。②抑鬱症是可被有效治療的,並有多種方法可供選擇。③抑鬱症的治療目的是緩解抑鬱和維持正常的心境,而不是掩蓋癥狀。④抑鬱症停葯後複發率高,第一次抑鬱發作後複發的概率為50%,第二次為75%,第三次發作後複發的概率將近100%。⑤抑鬱症的恢復是要遵循一定的規律的,不要有僥倖心理。⑥應警覺複發的徵兆,如出現失眠和明顯的食慾下降。
2.讓病人和家屬掌握一定的治療知識:①患者應每天堅持服用抗抑鬱葯;②抗抑鬱葯的起效時間要2~4周;③在抑鬱癥狀完全消失後,患者自我感覺良好也應繼續服藥;④應嚴格遵循醫囑,不得擅自減葯和停葯。
3.其他方法:①告訴患者抑鬱發作時會增加社會功能受損、醫療費用和自殺危險性;②詢問患者是否按時服藥;③以積極的態度與病人交談;④重視解答病人的實際問題;⑤醫囑要簡單,最好是單一用藥、每日服藥一次、服藥的片數較少。⑥定期隨訪。
(二)藥物的副反應也是導致終止維持治療的重要因素
雖然目前新一代的抗抑鬱葯的副反應比較小,但長期應用後仍可能導致明顯的副反應而導致患者自行停葯。目前的主要副反應有以下幾點:
1.體重增加,有部分患者在長期服用藥物後導致肥胖,而自行停葯,這一因素在青年女性中尤其明顯。氟西汀有減輕體重的作用,所以必要時可換用它維持治療。
2.性功能障礙,有許多抗抑鬱葯對性功能都有影響,如抑制勃起、射精和性樂高潮等。新一代的抗抑鬱藥物對性功能的影響要比老的抗抑鬱葯要小的多。有報道稱米氮平(瑞美隆)對性功能基本沒有影響。
3.失眠,氟西汀最易引起失眠,故氟西汀一般在早上服用。
4.嗜睡,三環類抗抑鬱葯和米氮平(瑞美隆)可引起明顯的嗜睡。
5.其他還有如便秘、胃腸道不適等不良反應也相應影響了患者的生活而導致停止維持治療。
對於藥物的副反應,如果一旦出現,患者應及時與醫生聯繫,並在醫生的指導下調整用藥。
三停藥方法
在達到維持治療時間後就涉及到一個停葯的問題。首先要說的是抗抑鬱葯是沒有成癮性的,故不會引起藥物依賴,所以不存在棘手的停葯問題。但是長期使用抗抑鬱葯治療會使體內的受體敏感性發生變化,故不宜突然減量或中斷用藥,而應緩慢停葯,以使體內受體恢復到一個平衡狀態。總之停葯時仍應該在醫生指導下進行,患者不應擅自突然停葯。來源:《中醫寶典》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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