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敢去藥店買葯嗎?
07-12
金象大藥房違法銷售抗生素調查 前不久,在衛生部舉辦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衛生部醫政司副司長趙明鋼表示,針對抗生素濫用問題,目前衛生部正在制定《醫療機構抗菌藥物管理辦法》,將對抗生素實行分級管理。有關專家表示,監管抗生素僅抓醫療機構是不夠的,藥店也是重災區,「沒有處方,藥店也隨意出售抗生素」已是公開的秘密。近日,人民網採訪組走訪北京市金象大藥房連鎖藥店的14家分店,其中8家分店的銷售人員未要求出示處方,就直接把阿莫西林類抗生素銷售給顧客;另有3家分店因為記者所問廠家出廠的藥品缺貨,銷售人員還推薦其他同類藥品,並明確表示,沒有處方也可以買。 沒有處方,給錢就賣抗生素 在金象大藥房望京華堂店,抗生素櫃檯上擺著「請憑處方購買」的標牌,先後有4位顧客購買了抗生素,銷售人員沒有要求其出示醫生的處方。 記者要求購買一盒聯邦製藥的阿莫西林,銷售人員也沒有詢問記者是否對青黴素過敏,就開小條讓記者交費。 記者問,是否需要處方? 這位銷售人員答:「你帶了嗎?」 記者說,今天感冒有點嚴重,沒有帶處方? 銷售人員說:「只要以前吃過就行。」 在藥店門前,記者隨機採訪了一位購買阿莫西林和頭孢類藥物的顧客。在問及是否知道,購買抗生素必須有醫生的處方時,該女士告訴記者,自己就住在附近,經常在此購買此類藥品,藥店從未提到處方。 在金象大藥房酒仙橋路店,記者說給朋友買一盒阿莫西林,沒有帶處方,銷售人員說:「沒有處方也行,只要你朋友吃過就行。」當記者索要發票時,這位銷售人員說:「這是處方葯,你沒有處方,按照規定我不能給你開發票。」記者試圖再做商量,該店員說,出示處方就給銷售單據,不然就不賣了。 記者又走訪了其餘的12家藥店。在金象大藥房草橋欣園店,店員說:「有聯邦的阿莫仙,簽上名字就賣」;在金象大藥房石佛營店,店員熱情的向記者推銷了好幾種阿莫西林;在金象大藥房鴻鵠店,因記者先買了一盒維生素,再提到買抗生素時,店員壓根沒提處方的事,購買非常順利;在金象大藥房朝陽公園店:沒有處方不出售阿莫西林。但是,其他的處方葯,如女性保胎類藥物,沒有處方也賣…… 總之,在整個採訪過程中,14家金象大藥房分店中,只有正義路店、貴友大廈方庄藥店、瑞康店這3家藥店嚴格要求憑處方銷售抗生素。其他藥店在售賣抗生素過程中,或者是對處方不聞不問,或者是說幾句好話就能通融,賣葯但拒不提供售葯憑證好似已成潛規則。 違法行為,監管要動真格的 「不憑處方銷售抗生素等處方葯是違法行為。」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孫東東強調,根據我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藥品零售企業應當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葯。」第三十八規定:「藥品零售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孫東東建議,處方葯要進行台賬式管理。行政監管部門要加大處罰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同時鼓勵公民舉報,進行獎勵。從一定意義上講,雖然法律規定的處罰較輕,但是,如果能夠持續地加強監管,從嚴處罰,會起到很好的效果。 對於此類違法行為,為何不能得到有效監管?衛生部合理用藥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藥學會理事周筱青教授分析,一方面,由於藥店零星分布廣,加上現有監管環節、體制和流程尚不健全,使得對藥店的監管力度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很多患者和藥店銷售人員對抗生素產生的嚴重危害缺乏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這種違法行為。 周筱青呼籲,國家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同時也呼籲患者一定要遵醫囑購買抗生素,以免造成對健康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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