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免、抵、退」賬務處理辦法
07-12
免抵退稅額的會計處理一 應納稅額為正數,即免抵後仍應繳納增值稅,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即沒有可退稅額(因為沒有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未交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免抵退稅額的會計處理二 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於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大於「免、抵、退」稅額時,可全部退稅,免抵稅額為0.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補貼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免抵退稅額的會計處理三 應納稅額為負數,即期末有留抵稅額,對於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不做會計分錄;當留抵稅額小於「免、抵、退」稅額時,可退稅額為留抵稅額,免抵稅額=免抵退稅額-留抵稅額。此時,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補貼款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通過以上三種情況的分析與處理可看出,如果不計算出「免抵稅額」,會計處理上將無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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