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募捐,網上網下都一樣?
解說:
個人不再有公開募捐資格,募捐平台也不再為個人募捐提供服務,網路慈善募捐將走向何處?
新聞口播:
兩項行業標準強調,在募捐平台上進行募捐的主體應是獲得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其他組織、個人,包括平台本身沒有公開募捐資格。
解說:
郭美美讓傳統慈善的公信力受損,羅爾讓公眾質疑網路募捐的支持,對慈善的信任究竟要靠什麼來保證?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鄭功成:
做慈善的人90%以上都是好人,但是你一旦發現了一個、兩個,對慈善事業的損害是非常之大的。
解說:
《新聞1+1》今日關注「慈善募捐,網上網下都一樣?」
主持人 張羽:
晚上好,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今天我們要關注的是互聯網公益募捐,在過去我們參與公益捐款主要是傳統渠道,一般是通過單位組織,或者通過公益慈善組織,而現在我們更多的是推動互聯網來參與公益的募捐,因為互聯網已經成為了現在最方便的信息到達渠道,互聯網上有大量的公益信息。同時對於我們參與募捐來講,支付捐款也極其地方便。但前一段的「羅爾事件」也同樣給我們提了一個醒,互聯網上雖然信息極其廣泛,但是也是魚龍混雜,很龐雜,那麼如何解決在互聯網參與募捐的這樣一個信任的問題?首先,他們給的求助信息是否是真實的,我們的捐款是否能真正用到被幫助的人身上,是否真的用到應該去的地方呢?為了解決互聯網公益募捐的健康發展問題。
在8月1日起,民政部公布了兩個規範性文件,專門規範互聯網公益募捐,我們首先從這兩個文件談起。
解說:
「網路求助不屬於募捐,平台應設求助上限」、「『個人不得募捐』是規範網路募捐的第一步」、「個人公開募捐的門被鎖網路慈善募捐走向新節點?」昨天,民政部發布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術規範》、《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規範》正式實施,面對網路慈善的這兩項行業標準,公眾把更多的目光聚焦在了「個人募捐」上。
兩項行業標準起草人之一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陶傳進:
互聯網眾籌平台的行為越來越活躍,負向的話就會產生好多不規範的行為,產生一些危害社會公信力的行為,比如說羅爾事件就是這樣,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加強基本規範上面的一個監管。
解說:
事實上,愛心救助、網路募捐,在互聯網這張大網之下,被篩出更多的,是不信任,2016年深圳發生的羅爾募捐救女事件更是引發公眾對網路募捐的深思。
寶貝,你一定要好好的出來……
重症室的費用,每天上萬塊,妻子悲痛我們花不起這個錢,更悲痛我們花了這個錢也可能救不了笑笑的命……
解說:
這是羅爾作為父親,面對5歲的女兒羅一笑,即將被白血病奪去幼小生命時,寫下的求助文章。
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秘書長 翟紅新:
羅爾選擇的是個人自救的方式,並沒有選擇慈善籌款平台,不屬於慈善捐助的。
解說:
感動、痛心,讓無數人熱淚盈眶的同時,也引發眾人蜂擁捐款;僅一天多的時間,該文點擊量就已經累計超過11萬人次,捐助金額超過了200萬。
羅爾:
請大家不要再捐贈了,我們現在手術所收到的錢主要用於羅一笑的治療。
解說:
看病的費用不愁了,但這看似皆大歡喜的結局,卻是另一場更大風波的開始!
「羅爾有三套房、二台車」、「羅一笑參加了醫保,治病報銷比例超過70%,羅爾家花費還不到2萬元」、「此事有人在背後做營銷,營銷人是小銅人(公司),出版界的」,於是,眾多媒體開始追問羅爾募捐背後的事實真相!
羅爾:
深圳有一套房子,是2002年買的,然後東莞買的是2014年和2015年,買了有兩套,其中一套是酒店式公寓,一套是住宅房,但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約的是五年之內歸他們租。
解說:
短短三天,從同情憐憫到憤怒唾棄,愛心洋溢的網路募捐瞬間成了「騙錢」的代名詞。後經民政部門和騰訊平台協商,羅爾和朋友同意將這幾天內所獲得的全部讚賞資金262萬餘元原路退回。
騰訊公益基金會秘書長 翟紅新:
在微信的平台讚賞金協議里,相關的規定當中都明確的規定用戶不能用讚賞公眾公益募捐等行為。
解說:
2016年12月23日凌晨,羅一笑在輿論的漩渦中走了。而互聯網募捐平台的信任,能回來嗎?
翟紅新:
如果羅爾當時選擇正規的平台來進行慈善捐款,我想這種爭議就會有可能避免,那按慈善法相關的規定呢,慈善平台和接受善款的公益基金會都要對項目的真實性,項目發布,包括籌款金額還有執行方面都有一整套的規範的流程。
解說:
昨天實施的這兩份標準也再一次強調,個人沒有公開募捐資格,平台也不應為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個人提供公開募捐信息發布服務。
兩項行業標準起草人之一 孫聞健:
個人他發布求助信息需求的平台來引導他和具有公開募捐資格慈善組織對接上,並且在他審查、甄別,幫助他設立求助的上限。
解說:
民政部首批通過包括騰訊公益、輕鬆籌等13家募捐平台,要確保有進有出、優勝劣汰,實現公益慈善的良性循環。
孫聞健:
監管就包括對於公正、公平這方面的一個監管,錢款的使用,起止時間,反饋的一個方式,包括受捐的人的個人信息的保護,以及慈善組織合法性的及時的一個更新,使用過程中對他們有些意見的話也是叫他們去整改的,它也是在後面要不斷整改甚至有退出機制。
解說:
而作為募捐平台,面對這兩份行業標準的出台,是否也做好了準備?
翟紅新:
為了顯示這樣的規定,其實目前的發布項目流程上也進行了相應的調整,方面的流程,包括我們跟公益基金會的合作,由公益基金接受善款,在公益基金作用監督下去使用這些善款,這些都是未來要加強的部分。
張羽:
毫無疑問,跟傳統的公開募捐渠道相比的話,現在互聯網具有門檻低、傳播快、影響大、互動強、效率高的特點,這是新技術所帶來的方便,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募捐是通過互聯網,而正是這種方便也使越來越多的個人募捐者出現在互聯網上,但是這種新技術所帶來的方便並沒從根本上來解決信任問題,如何才能讓互聯網的公開募捐健康發展?這兩個規範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呢?我們來連線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先生進行探討,王院長您好。
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 王振耀:
你好。
張羽:
我們看從8月1日開始實施的這兩個規範主要是針對互聯網的慈善募捐,您覺得它主要是要規範誰?針對過去什麼樣的事情出了這樣兩個規範呢?
王振耀:
我覺得主要是過去網路募捐太亂,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並且造成了很大的社會矛盾,以至於讓公眾失去了很多信任。所以現在的規範,第一是規範個人,到底如何進行求助,進行募捐,第二是規範慈善組織,第三也規範網路平台,把這三個方面統統都規範起來,等於做出了一個很好的體制。
張羽:
您指的規範個人的話,是指現在在互聯網上這些募捐的主體嗎?實際是對募捐主體進行了一個規定和明確,是這樣嗎?
王振耀:
是這樣,因為過去個人就直接募捐,然後我們很多幫助這些有困難的人,往往就說打他個人賬戶上吧,那實際上就造成了很多社會矛盾,即使打到他個人賬戶,最後個人會產生各種各樣的不規範行為,甚至打到醫院也不行,所以這樣一來呢,通過目前的這個規範,可以直接讓他來與慈善組織對接,由慈善組織和網路平台兩個方面來進行規範,就可以避免很多一對一的矛盾,或者直接來進行求助,直接給錢給得多了,給得少了,產生出各種各樣的不良的後果,我想通過這樣的一個規範可能會產生出很好的效果。
張羽:
也就是說這個規定首先是規範了在互聯網上公開募捐的主體問題,那麼以前一些個人,或者一些公司志願者都可以通過公益平台來進行募捐,而現在要求必須是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才能在互聯網上的公益平台募捐,這樣呢增加一些審核和信任感。那麼您剛才也講到了,那個人確實有些困難呢?一方面可以跟慈善組織溝通,通過慈善組織來代表他們進行公開募捐,那麼還有一些個人求助行為呢?比如說我們經常在看到朋友圈裡發的一些生活困難,或者家裡人生病了這樣一個求助信息來需要一些金錢的幫助,這個在這個規範管理範圍之內嗎?
王振耀:
這個規範並不是限制個人求助,個人求助一直到現在為止都是不可能禁止,比如說乞討行為,其他還有多種形式的個人求助,包括社區內部的,單位內部的個人求助,我想這個規範不是說對這些求助行為進行限制,恰恰是對個人求助行為進行界定,有助於個人求助行為,你可以在哪個範圍內通過什麼方式來進行求助,那我覺得正是讓個人求助也在一定範圍內規範,而不去和整個網路募捐去產生很大的這種混淆和衝突,這樣可能使兩個方面都會得到規範,網路平台也更容易發揮它的作用,個人求助你可以在很小的範圍內來進行求助,大家都理解。
張羽:
沒錯,實際個人求助和慈善募捐在主體目的和法律關係上都有著不同,那麼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規範,它主要規範的是在互聯網上的公開募捐,而個人求助行為呢實際在這個規範出台之後呢,行為的範圍和規定也是更加明確了,跟這個規範並不矛盾,剛才您還提到了對平台的規範,這次公布了13家可以進行公開募捐的互聯網公益平台,那麼您覺得這次規範對他們有什麼要求呢?
王振耀:
其實這是一個體制性、制度性的創新,通過政府來規範我們的募款平台,讓募款平台不至於每個人來求助,我募款平台就可以發布信息。實質上募款平台和慈善組織之間建立起一種有機的聯繫,就是要求平台的管理更加規範,更加有組織性。另外對個人募捐,個人求助也是要求平台來核實有關信息和有關慈善組織來進行對接。我覺得對平台的規範意義其實更大,是要求我們平台當好平台,而不是說平台,你結果取代了慈善組織,平台本身就變成了一個,取代了不管是公募性的,或者非公募性的,你都取代了,那我覺得對很多方面都會造成一種傷害,所以說這個規範其實是建立起了很完備的一些程序和標準,我覺得這應該是行政管理方面的一個在慈善領域管理方面的一個比較大的創新。
張羽:
我們看到對平台如果有些違規的話還有罰則,其中講到一年內不達標,或者違規處理累積兩次,或者產生重大的社會負面問題,或者出現重大網路安全事故等等會取消指定平台,2年內不能重新申報,這是對平台資格的獎懲。那麼剛才您將到了相關的規範,無論是對在互聯網上公開募捐的主體還是對平台的規範,那您覺得這樣的規範出現的話,會不會減少互聯網上這種公開募捐那種不信任事件的出現呢?
王振耀:
確實會減少,會大量地減少,我還要說,互聯網上出現的這種不信任現象,因為什麼,因為沒有你一個體制性的規範、程序性的規範,個人好像都是都是有道理,大家都覺得他困難,那麼大家沒法進行核實,最後大家只好憑著,有的朋友說我發現一個朋友他很困難,大家趕快在網上來發起募捐吧,心都是好的,最後是受到了挫折、挫傷很厲害,那這個平台規範一旦落實到這13家,我認為也很好落實,因為13家範圍相對的數量少,那就可以很好地建立起更進一步的具體規範、具體標準、具體程序,會減少互聯網上各種各樣的原來那種不信任的現象,我覺得這是一個比較大的進步。
張羽:
我們可以看到這兩個規範的出台是讓互聯網公開募捐健康發展的一個基石性的文件,是一個起步,未來還有很多方面工作要做,我們繼續來往下討論。
解說:
一直以來,我國的慈善事業缺的不是熱情,而是信任。2011年,一個叫郭美美的女孩,因為她的炫富行為,就讓中國紅十字會面臨了一場史無前例的信任危機。
現場:
有沒有對你自己的生活造成什麼影響呢?
解說:
2011年6月21日,當時只有20歲的郭美美在微博上展現著她的奢華生活,別墅、豪華跑車,昂貴的奢侈品等等,但讓她真正掀起輿論關注的,是她微博實名認證的身份: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由此,一場關於郭美美和紅十字會的人肉搜索,在網路上展開,不斷牽扯出新的人物和其他商業公司千絲萬縷的聯繫。雖然事後郭美美和中國紅十字會多次發布聲明,但依然沒有平息大家的質疑聲。雖然事後經北京市公安局調查確認,郭美美以及其資金來源都與中國紅十字會無關,但在此後的幾年間,郭美美事件給整個慈善事業的公信力都帶來了巨大打擊。
新聞播報:2013年9月21日新聞
記者從今天發布的《2012年度中國慈善捐贈報告》中了解到,2012年全國接受的捐款總額為817億元,較2011年有所下降。
解說:
《2012年度中國慈善捐贈報告》中,2012年全國捐贈總額較2011年下降了3.31%,而紅十字會接收社會捐贈資金同比減少了23.68%。而與此同時,國內的公益慈善組織,透明度整體水平低,財務信息不透明等問題。還有一些基金會高達幾千萬善款下落不明,還有的基金會被曝大量資金用於放貸等,這些事件無疑都刺激著公眾的神經。
鄭功成:
我們做慈善的人90%以上都是好人,但是你一旦發現了一個、兩個,對慈善事業的損害是非常之大的。大家就會產生質疑,產生不信任,就要影響我們正常的、健康的慈善事業的發展。
解說:
而就在這樣的背景下,「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使得網路募捐作為一種新型的慈善捐助方式,越來越為公眾所接受。作為官方慈善體系的補充,這種民間慈善渠道確實為一些有需要的籌款人解決了燃眉之急,成功挽救了一些人的生命。
中國慈善聯合會副秘書長 劉佑平:
個人的捐贈領域其中來自於網民的這一塊的比重就會快速的上升,(網路捐贈)的透明度更強,參與性更強、互動性更強。
解說:
2015年我國境內接受國內外社會捐款捐物總額共計1108.57億元,其中個人小額捐贈漲幅明顯,比2014年增長近三成。但同時,這種互聯網+慈善的新型模式由於網路固有的匿名性和隱蔽性,使得募捐信息的真實性無法得到保障,詐捐、騙捐事件層出不窮。
去年,網友爆出曾出現在籌款平台「輕鬆籌」頁面上,對於一名11個月的女孩救助善款涉嫌被濫用。女兒潔潔被診斷為罕見疾病,高額的醫藥費讓這個家庭幾乎陷入了絕望,之後發起人通過眾籌,籌得了近15萬元,但潔潔幾天後還是宣告不治。隨後有網友發現,女孩離世沒多久,其母親就在朋友圈曬起了出國旅遊以及品味各種美食的照片。隨後,很多網友對此次眾籌行為進行了聲討。
同樣在去年3月份,一篇《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求助文章刷爆朋友圈。文中的當事人何金鵬為大學老師,因女兒早產住溫箱治療,希望通過「公益眾籌」的方式得到大家的幫助。消息發布後,求助文章閱讀量很快超過10萬次。文章發出僅三天,募捐總款項就已超過95萬元。此事引發了不少質疑,早產看護是否需要這麼多錢,隨後,當事者承認自己的公益眾籌確實存在不足,在及時叫停捐款後也承諾將把餘額全數捐出。
張羽:
毫無疑問,公眾的信任是公益慈善募捐的生命線,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帶來了公開募捐的方便,但這並沒有解決終極的信任問題,反而,由於互聯網的方便性給公眾的信任而帶來了更多的挑戰。我們做了一個互聯網公開募捐的調查,其中有幾個選項,您通過互聯網平台捐過款嗎,參與過佔到75%,絕大多數通過互聯網進行過捐款,和慈善組織您是否信任呢?我們看到佔到最多的是半信半疑達到了68%,而充分信任的只佔到了10%。網路募捐您最擔心的是什麼?擔心首先是求助者的信息虛假,第二呢,也就是最多的,錢沒有完全被用於慈善,實際這兩個是一個問題,就是大家擔心的是騙捐。
那麼互聯網時代的到來我們怎麼能在這樣一個技術方便的時代來解決公益募捐的這樣一個終極信任的問題?我們繼續來連線王振耀院長,王院長,您好,我們看到「羅爾事件」可以說是給公眾通過互聯網募捐的這種熱情帶來了極大的傷害,那麼您怎麼看待這種公眾力的喪失?
王振耀:
其實我覺得這是一個公共道德的建立問題,我們過去很多認為做慈善就完全是個人行為,我覺得其實在現代慈善的條件下,其實是一種公共道德,是公共道德需要建立,而公共道德需要建立,既需要法律,也需要體制,也需要程序和標準,這就需要公共權利,特別是公共管理部門要進行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夠促成社會大眾和整個政府管理,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它才能促成公共道德不停地、不斷地提升,我覺得這樣,這是當前我們面臨的一個非常大的挑戰。
張羽:
您提到了一個更宏大的主題,就是公共道德的建立,那麼在互聯網時代,尤其是我們通過互聯網這樣的一個先進的技術手段進行公開募捐,我們已經出台了這兩個規範文件,可以說是制度建設走了一步,那您覺得下一步我們要做些什麼,才能讓您說的這個大廈它一步步能建立起來?
王振耀:
其實我覺得現在已經通過了《慈善法》,《慈善法》面臨的非常大的一個挑戰就是如何落實,現在民政部門頒布的這兩個規範我認為其實是在落實方面邁出了一大步。但是下面還需要,包括我們媒體在內,包括我們慈善組織,包括我們社會大眾,能和政府的規範,能和慈善法形成一種良性的互動,能形成一種社會共識,這樣我們的公共道德水平才會能如「春風化雨」一樣落到我們社會的每個角落,才會對很多公益事業,不會是簡單的憑大家一時的熱情,憑極端個案訴說各種苦難,然後來進行我們的捐贈,我覺得非常重要,這些程序建設,這些標準建設,這些規範建設,我覺得都是一些大的進步的一些必要的環節、必要的條件。
張羽:
您實際是在講到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它也不是因為個人,一個個別事件讓公眾一時發善心就能夠良好運轉的了,那您剛才講到兩個規範文件實際是對《慈善法》的具體落實,那您認為下一步我們亟待落實的是什麼呢?
王振耀:
我認為下一步落實的還是應該說是能不能通過這兩個規範整個建立起一套比較好的個人求助機制,或者說個人的,或者說網路募捐機制,我想機制建立非常重要。
張羽:
好,謝謝王院長,每個參與慈善募捐的人都有著一顆善心,那麼這顆善心首先我們要得到它的保護,而真正讓它不受傷的,應該是銅牆鐵壁的制度性建設。
感謝您收看今天的《新聞1+1》。
(轉自中央電視台《新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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