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忙神醫」不止劉洪斌一人,背後利益鏈浮出水面……|劉洪斌|神醫|高振宗

穿起蒙古袍,她就是蒙醫傳人;穿上唐裝,她便是老中醫。她是這幾天刷爆朋友圈的,中國「最忙神醫」劉洪斌(有時候也寫作「濱」)。

個人介紹里,劉洪斌時而是行醫幾十年的「哮喘病專家」,時而是第十三代苗醫傳人,時而是40年來專攻失眠的醫療工作者。她的經歷、工作單位、專業、代言產品乃至民族都在變化,唯一不變的,是其「醫學專家」身份。

然而,經網友整理髮現,她竟然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起底「四大神醫」

同樣頻頻出現在醫療廣告中的,還有李熾明、王志金、高振宗,他們與劉洪斌一道,被戲稱為「四大神醫」。

01 李熾明

和劉洪斌一樣,李熾明也熱衷於換著頭銜賣葯。

在一檔節目中,他的頭銜是「原首都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院長」,號稱從醫四十年,擅長消脂瘦身,賣的葯是減肚子的「一子三葉茶」。

再換個頻道又成了「50年溶栓第一人」。

在另外一個頻道,乾脆升華成:「全身疾病都能好!」

不過,李熾明「代言」的可以減肚子的「一子三葉茶」,在2014年就被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為嚴重違法廣告。

02 王志金

這也是一個名字任意變化的專家。賣安第斯瑪咖片的時候,他是「中醫養生專家」王志金。

賣冠心病類藥物的時候,他又是「中華中醫藥學會專家」王志今。

他的頭銜厲害了:中醫世家第六代傳人、解放軍465醫院少校軍醫……

他在電視里賣的「九千堂化糖老方」,批准文號為「國葯准字Z22026077」。經查,這是通化吉通葯業有限公司「降糖膠囊」的批准文號,該產品因涉違法廣告,遭到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和曝光。

03 高振宗

換名字,可能是「神醫圈」共同的愛好。他是「補腎專家」高振忠。

也是「京城名醫」高振宗……

作為京城名醫,高老師完美地詮釋了什麼叫做「技多不壓身」:他會看手紋,是全國著名手診專家;會看眼病,是「中國醫學科學院教授」;腦中風、心血管疾病、脾病、肝病……沒有高老師搞不定的疾病。

高振宗「代言」的「明目二十五味丸」,被河北省葯監局和廣州工商局查處過,原因是宣傳不實誤導消費者。

是誰打開了「神醫」表演的聚光燈?

北青報記者採訪到圈內人——醫藥廣告專題片導演、策劃人易俊哲(化名),易俊哲指出,所謂「神醫」,也只是利益鏈條上的一個「演員」。

這個利益鏈條,指的正是電視購物醫藥廣告:模仿訪談節目的形式,通過在電視台廣告時段的播放,吸(qi)引(pian)觀眾打電話進來訂購。

首先是藥廠有打開品牌市場的需求,有些藥廠規模小、知名度低,需要通過電視廣告炒作來提高知名度。其次是藥品代理商有銷售壓力,電視廣告吸引到的觀眾電話訂購,是一個體量相當可觀的銷售渠道。發展到最後,就形成了專門的一批人做電視購物醫療廣告,包括不少廣告公司。

保健品廣告片公司宣傳頁面

然而,真正的專家不會參與到這樣的節目里來,拍攝公司乾脆請一個普通專家, 「盜」一些名頭,比如「京城名醫」、「祖傳秘方」,再加一些包裝。於是,劉洪斌這些外形達標、表演能力強、言辭「誠懇」的「神醫」便走上了舞台。

2015年9月1日起,新廣告法正式施行,審查愈來愈嚴格。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療效第一,一周治癒」不能隨意使用了,就換個說法;「徹底治癒」不能說了,那就改成「康復」;「當天有效」改成「幾個療程治癒」,以此不斷地和監管打太極。

成本:10萬拍出「神醫」宣傳片

一段半小時左右的廣告片,涉及專家、主持人、觀眾和患者等角色,報價各不相同。業內張姓導演介紹:有行醫資質的專家,一場最低5000元起。要顯得「人滿」,則應當聘請40至80人左右的群眾演員作為「觀眾」。此外,還有「小特約」群演,在片中扮演用了葯而產生「奇效」的患者,他們「有詞」,所以價格要高出「觀眾」不少,每場報價在300至500元不等。

節目錄製現場

張姓導演稱,自己通常合作的幾名「電視名醫」,每場價格在6000至6500元,而本次引發爭議的劉洪斌,因為「形象好」,加上能說會道,報價平均在2萬至3萬之間。

最高一筆花銷來自場地。上述張姓導演介紹,以北京市五元橋的一家攝影棚為例,每天報價在一萬元,包含燈光、四個機位、一台搖臂以及場內技術人員的費用,但攝影師需要單獨加錢。

張姓導演算了一筆賬,一部能夠通過電視台審核播出的廣告片,時長20至30分鐘不等,總預算約10萬元。

律師說法

2016年8月發布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規定,嚴格限制醫藥廣告播出的時長和方式,醫療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廣告:

「不得以任何節目形態變相發布,不得以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形式播出,且單條廣告時長不得超過一分鐘。」

上海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學平表示,參與廣告製作,不等同於醫療診斷行為,就算有醫師資格證,仍然不能免責。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虎律師表示,醫療類廣告或者虛假的醫療類廣告,可能會涉及多種犯罪行為,包括行賄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詐騙罪等等。一旦構成犯罪,應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綜合:央廣網、新京報、北京青年報、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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