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認識一下美國人

美洲,是一片廣袤美麗的土地。在歐洲白人殖民者到來之前的數千年,只有印第安人(從亞洲腹地經白令海峽進入北美和在中國東南沿海漂洋過海經琉球台灣、太平洋島嶼到達南美,南部的印第安人與太平洋島嶼上的毛利人、台灣的高山人都有著十分相似的生活習慣和外形特徵)世代在這裡繁衍生息。這裡物產豐饒,印第安人(白人殖民者誤把這裡的黃種人當成了印度人,後來人們就把這裡的原住民稱為印第安人--即印度人)人口一度達到數千萬。 公元1620年,一艘英國輪船五月花號滿載102個英國人到達美洲。在饑寒交迫中,只有50人僥倖活了下來。這時,美洲真正的主人——善良的印第安人給他們送來了生活必需品,繼而又教會了他們狩獵、飼養火雞、捕魚、種植玉米、南瓜。使這批移民在美洲得以生存。為了紀念當地土著印第安人的活命之恩,這些白人設立了感恩節。這就是現在在美洲白人中仍煞有介事地「過」著的「感恩節」。 然而,這些白人是如何感恩的呢? 這批白人在美洲站穩腳跟後,迅速呼朋引類,歐洲冒險家們蜂擁而至,招來了大批移民。其後,為擺脫其宗主——「大英帝國」的控制。開展了獨立戰爭,建立了獨立的美利堅合眾國。 美國建立以後,白人殖民者為了從印第安人手中奪取土地,悍然對牠們的恩人印第安人進行野蠻驅逐和血腥殺戮。美國白人對印第安人的屠殺從十八世紀末一直持續到十九世紀九十年代,長達一個世紀的瘋狂殺戮。 美國第一任總統喬治·華盛頓主張用印第安人的人皮做皮靴。他十分在行地說:「從臀部往下剝皮,這樣可以製作出一雙與腿同高的高腰的軟靴來。」 美國另一名總統,宣稱「人人生而平等」的托馬斯·傑斐遜則「追求滅絕印第安人或者把他們驅逐到我們不去的地方。」 美國的詹姆斯·麥迪遜總統1814年頒布法令規定:每上繳一個印第安人的頭蓋皮,政府即發給50美元或100美元(殺死12歲以下嬰幼兒、女人50美元,殺死12歲以上男人100美元) 林肯,就是眾所周知的亞伯拉罕·林肯,經這位美國總統親自動手或親手簽署命令殺死的的印第安人每十分鐘就有一名。 羅斯福,就是美國總統西奧多·羅斯福,曾無恥地宣稱:只有讓印第安人死絕才好。歐洲人心目中的英雄——哥倫布發現這片新大陸時,印第安人總人口在三千萬以上;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就只有八十萬人了。 三千萬變成八十萬!多麼血腥殘忍!多麼喪盡天良!滅絕人性啊!這才是有人類歷史以來真正的種族滅絕!這才是真正的反人類罪!也許很多美國的青年人還不清楚:在你們的父輩、祖先的字典里,感恩就是以怨報德、感恩就是瘋狂掠奪、感恩就是血腥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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