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衛社會
你什麼樣,社會就什麼樣。但總能聽到抱怨,社會讓我變成了這樣。
中國人不冷血。
若冷血,哪有那麼多對凡人小事的讚美、對正義的呼喊以及自責自省?
中國社會不冷漠。
若冷漠,哪有那麼多自發的捐款、無償的獻血、志願的義工和豐富感情?
但為什麼,除了吏治,社會上商業欺詐、制假售假、虛報冒領、學術不端等現象屢禁不止,「誠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經到了何等嚴重的地步?」(溫家寶語)。天災與人禍相欺,當代中國人為此吃夠了苦頭。
佛山街頭的小悅悅,是加在中國道德駱駝身上的又一根稻草。
舉國皆驚,公眾的恥感被強力喚醒,對冷漠社會的批判與巨大的批判熱情之間形成悖論:既然對道德的反思能萬眾一心構成同一聲部,那麼之前的彼此提防與傷害是怎麼發生的?
柏拉圖說:「人類對於不公正的行為加以指責,並非因為他們願意做出這種行為,而是唯恐自己會成為這種行為的犧牲者。」當惡橫行、善不彰、權力監督失效、法律權威坍塌、趨利避害成了社會個體的首選項,無論男女老幼貧富,成為犧牲者在所難免。
潔身自好、明哲保身的生存哲學已經站不住腳了,社會的體溫會因此下降,良知冬眠,正義路險,將有更多人死於意外和心碎。事後,當維護道德變成了一種辦公室政治,一種口頭上的政治正確,完全於事無補。
我們不能用一個最低標準來運作這個社會,套用米歇爾·福柯的話,我們「必須保衛社會」。如何保護?如本刊採訪的七位學者所言,法律、政府、企業、社會機構、個人,都向著拯救的目標,做各自該做的事。重要的是,社會生態和人際關係,會因個體選擇的量變而質變,因社會導引機制的變道而轉向。
「不滿是個人或民族邁向進步的第一步」(王爾德語),現在我們一起來走好下一步吧。
旁觀他人的痛苦
蘇珊·桑塔格說得不錯,「同情是一種不穩定的感情。它需要被轉化為行動,否則就會枯竭」。我們最終沒能挽救這一個小悅悅,但如果我們有所改變,就有可能避免出現下一個小悅悅。
文/侯虹斌
在舉國關注中,2011年10月21日0時32分,頭上插滿呼吸管的小悅悅終於辭世。
1906年,留學日本的魯迅觀看幻燈片,看到日俄戰爭時,一個中國人給俄軍做偵探被日軍捕獲,正被砍頭,一群雖強壯但麻木不仁的中國人正津津有味地圍觀。此景深深刺痛了魯迅,他於是憤然離開。
105年之後,佛山一位兩歲的女童小悅悅,倏而就讓全民都變成了魯迅,哀嘆路人的麻木和冷漠。他們說,這一天,2011年10月13日,應該被定為中國人的恥辱日。因為,這位女童在被車碾過之後,18位路人陸續從她的腳邊走過,無一人扶起她,她又被第二車碾過。直到第19個人露面,才把小悅悅抱起來,稍稍挽回了這個城市的顏面。
冷漠是種症候群,不是今天才有;那些懷舊的人們,他們大概忘了上世紀黃金的80年代間,大學生張華跳進糞坑救起老農而犧牲,安珂見義勇為抓小偷時在人群中被刺死,輿論早就進行過一輪又一輪的「國民劣根性」的圍攻和洗禮了。但這種討伐,並未能遏阻冷漠症的蔓延。
小悅悅是不幸的;而審視和清算不幸的緣由,雖然已不能挽救這一個小悅悅,卻有可能避免出現下一個小悅悅。
我雖不殺伯仁,伯仁為我死
通過視頻,這19個路人、乃至於小悅悅父母、兩位肇事司機的行為被放到顯微鏡下,眾人的注視已使之成為一個奇觀(spectre)。注意,視頻中的眾生相是一重奇觀,而這些眾生相經過網路傳播、紙媒渲染、電視採訪之後,甚至在西方國家的媒體里也成為焦點,讓萬千中國人嘖嘖稱奇、絮絮叨叨、爭論不休,更是一重奇觀。
第一輪的聲討,是針對這些路人的殘酷和冷漠。有人打算在網路上人肉這些路人。有人認為他們丟盡了佛山人、丟盡了中國人的臉。視頻足以證明,這些人看到一位受傷的女童就在自己腳邊悲慘地蠕動時,他們選擇了繞過她,繼續前行。舉手之勞可救一命而不為,導致女童二度被輾。
此事社會反響極大,廣東省政法委、社工委等十多個部門公開召集「譴責見死不救行為」,正在商討立法懲罰見死不救。廣東的媒體亦密集反思。然而,如果輿論僅僅走到這一步,那便不叫反思,而只是空泛的道德討伐,也就是一個痛快而已。
2003年,學者蘇珊·桑塔格在《旁觀他人的痛苦》(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亦被譯為《旁觀他人之痛苦》和《關於他人的痛苦》)一書中,便說過「有距離地旁觀他人受刑(如電視新聞)轉化為一種普遍化的消費者常態。如果你有同情心呢?——只要我們感到自己有同情心,我們就會感到自己不是痛苦施加者的共謀。我們的同情宣布我們的清白,同時也宣布我們的無能」。在不相干的電腦屏幕、手機屏幕或電視新聞里,批駁起別人的道德水準來,是多麼輕俏,又多麼有力啊。造就如此殘忍而冷酷的現實,我們沒有人是無辜的,我們自己,只是正巧不是那個路過悲劇的人,不是那些被錄像記錄下來的人,而已。
正如一個最常被援引的聖經故事,大家要朝抹大拉的妓女瑪麗亞頭上扔石頭砸死她,耶穌說,誰認為自己沒有罪才可以向她扔石頭。有多少人敢說自己無罪呢?在多個網站關於「你會不會去救小悅悅」的投票當中,永遠還是有超過兩位數的人選擇了「看情況」、「不一定會救」、「肯定不會救」。這裡還沒有包括那些說得到、做不到的人。可見,這個社會的痼疾冥頑到什麼程度。
所以,理性的蘇珊·桑塔格說得不錯,「同情是一種不穩定的感情。它需要被轉化為行動,否則就會枯竭」。
吏亂,有獨善之民乎?
然而,若要把什麼屎橛子都栽在「國民劣根性」上顯然是不負責任的,會掩蓋不良的社會弊端所製造的惡,就會認命,會放棄。
關於冷漠,許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兩三年前扶起老人反倒被判賠的「彭宇案」。微博上,@何兵說:「一個多月前,接受央視採訪。問:南京彭宇案法律上複雜嗎?答:法科大二學生的常識。問:你對此案有何評論?答:這是一座里程碑,埋葬正義的里程碑,簡稱『墓碑性判決』。昨天,央視記者再問:小悅悅案有何評價?答:墓碑在閃閃發光!」這樁極其簡單的判例,這就是一個顯著的破窗效應。一個房子如果窗戶破了,沒有人去修補,隔不久,其他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一面牆,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被清洗掉,很快地,牆上就布滿了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一個人,如果做了缺德事卻無人追究,那麼,更多的人就會毫不猶疑地跟著做,不覺羞愧。
非常態的人性幽暗是人類罹患的一種病;可一個人見死不救是小毛病,18個人集體見死不救那就是病入膏肓了。追討個人的良心,沒有錯;但如果不追討禮崩樂壞背後的機制,這樣的一艘船,即使不在這裡漏水,也會在那裡擱淺。
這裡又重返一個問題:如果體制有毒,個人在其中的罪孽就可以赦免么?《韓非子·外儲說右下》中,可以找到答案:「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
烏合之眾下的道德批判
批判與質疑別人,有時會有道德上的優越感,有時會有智力上的優越感。除了司機應該毫無疑義地擔負起刑事責任之外,救起了小悅悅的清潔工陳賢妹,和小悅悅的父母,也被旁觀的人們擺上了掃描儀,被細細地剖析和品味。
陳賢妹本來是一介尋常人。政府獎勵之,民眾捐助之,甚至還有人說應該給她立一座碑;本來只是出於救人一命的正常倫理,但上帝出考題了,當所有人都往後退了一步的時候,唯獨她留在原地,她便成了這個貧瘠的時代的英雄。然而,此時另一些神奇的聲音響起來了:質疑這位救人的年老女清潔工是炒作,是想發財,不收錢就是嫌錢少。此時,我才深深理解,這樣的一個群體,學者勒龐早就在《烏合之眾》里精準地描述過,即是情感幼稚、道德敗壞、智力低下;這樣的人群,當他們其中一個人獨自面對救人的陳阿婆時,他們很難把如此拙劣、如此下作的話說出口;而當他們隱匿在人群中的時候,他們便可以盡情地噴不負責任的口水。
陳賢妹把所有的獎金和捐款都給了小悅悅的父母,在一次又一次的接受採訪中掉下了眼淚。她是一個被現代文明遺忘的底層女性,所以她幸運地逃脫了被污染,中國式潘多拉之盒中的穢氣,尚沒有來得及感染到她。她不是這個時代的英雄,她是隔絕和獨立於這個時代之外的英雄;她不能為這些個文明社會挽回顏面,她的乾淨反而使這個文明社會的孱弱與無恥進一步露怯。簡而言之,她受到了多大的詆毀,就擔得起多大的讚美。
而小悅悅的父母,在這場巨細靡遺的輿論風暴中,也沒能逃脫審判:他們是受害人,他們卻不是無辜者。惡劣而壅塞的小市場,就因為數秒鐘的大意,成了這一家人夢斷的所在。譴責者的指控是,如果沒有條件為孩子的安全和幸福負責,那就不應當把孩子生下來。而事實上,我們都知道,農村小夫妻進城務工,要養活一家四口,雙方都要工作,一輩子都請不起保姆的人所在多有,是否,這數以千萬計的族群一輩子都不能生孩子,不配生孩子?我們該如何改變這數以千萬計的孩子們的生存環境?如何讓這些不能指望有人專職撫養的孩子們不再擔驚受怕?
是的,從技術層面上來說,父母的片刻疏忽即便在有相應立法的西方國家也未必會入罪;但喪女之痛與罪感,應當會像紅字一樣跟隨他們一生。與這種苦難相比,刑罰便是多此一舉了。旁觀他人的痛苦,的確難以保持得體的姿態;同情可能是美德,太泛濫了就成了犬儒;批判是反思、是進步,太過度就成了刻薄、刻毒;即使你慷慨地捐贈了、援助了,也並不代表你就有了審判別人的資格。
除了形而上的道德譴責,我們還是可以做一些積極的東西。剝離和展示人性的幽暗面不是指標,讓更多有良知的人被迫從漠然或懦弱中直面、驚醒才是目的。比如,數天之內,小悅悅父母收到的社會捐款即達27萬元,其後仍一直在增加;無數素不相識的網友在為小悅悅祈願,醫生在努力,政府也在努力。
只是,真正要抵禦道德這座沙塔的潰敗,這些都遠遠不夠;一個彭宇案,足以敗壞十年的道德宣講。於是乎,網路上廣為流傳著一個「撐腰體」的帖子,開頭就是北大副校長的一句話:「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訛你,北大法律系給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敗訴了,北大替你賠償!」
按常理,這是則假消息;如果它能成真,而且還能付諸實踐,那麼,比別的什麼努力都更能修補人心。
許子東:道德上「知恥近乎勇」,法律上亡羊補牢
(許子東:香港嶺南大學文學系教授,《鏘鏘三人行》嘉賓)
《新周刊》:你在《鏘鏘三人行》中很憤怒,主要談了司機的責任,怎麼看待路人的行為?
許子東:我看到了那個錄像之後,覺得很可怕、很不舒服。現在這個事情有最新發展,我剛剛看到香港報紙的報道,報紙上說,冒充司機打電話的人,是路人之一。他看到這個情景,直接繞過小孩,他沒有走開,躲在那個路口,觀察了十幾二十分鐘,看了整個過程。為什麼要去冒充打電話?為什麼要說「壓傷不如壓死」之類的話?他說自己想出名,想學「鳳姐」,這個人姓趙,已經向佛山的警方自首。這是《蘋果日報》的報道,如果這一切屬實的話,事件就更有戲劇性了。路人不僅僅是膽小怕事的問題,整個參與在這裡面。
Anyway,我們不管事件的發展,只是講路人冷漠的話。我覺得冷漠是一個道德範疇的問題,是值得批評的,是一種錯,但是可以理解的,可以從心理學和社會環境去理解。
我的憤怒主要是作為一個開車人的身份,我覺得司機、特別是第一個司機,不僅是失去了司機的職業道德,也跨越了人性的底線。我的憤怒主要針對那個司機的「停頓」,不僅給交通法律提供一個經典的案例,還為哲學上討論人性的惡、人應當在什麼時候受懲罰提供了一個經典的案例。
《新周刊》:你剛才談到了人性的惡,但有人說那可能只是司機的下意識反應,這裡面有討論的空間,你覺得呢?
許子東:不可能,我考駕照的第一條就是,「出了任何交通事故,你不能從交通現場逃逸」。出了事故,是錯,但逃離現場,你就是犯法。事故可能是某一方的錯,也可能是大家共同的錯,但一旦逃離現場,就全部是你的錯,警察可以抓你。從一個交通事故變成刑事事件。如果中國交通法律沒有這些規定,那就是法律的殘缺。
「開車不是人權,是特權」,特權的代價是你時刻掌握了一台殺人機器,走路犯錯你是摔跤,但開車出錯,你就是殺人。任何一個開車的人都要有一個意識,不能離開現場。在「小悅悅事件」中,司機有絕大可能意識到那是活的東西,而不是一堆木頭。司機要逃走,就是害怕承擔法律責任,為此,他寧可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是別人的生命。
有人說這是一個道德的問題,但我覺得這還是一個法律上的問題,道德問題當然有,但那是表象,而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解決的。這個事情至少牽扯到三個法律——有三個法律都應當檢討。第一,現在的交通法規使得壓死人的賠償很低——不管有意還是無意,但壓傷一個人的代價很高,這等於變相鼓勵或縱容故意殺死人。人性有惡的一面,人也是趨利避害的。這條法律絕對要糾正過來;第二,廣州正在討論,要不把「見死不救」列入治安條例或者法律,這個東西我和梁文道的想法不一樣。我認為,德國的法律是可以作為參考的,什麼樣的情況?如果你見到一個人生命垂危——而你去救他又不損害你的安全和利益的,在這種情況下,你不去施救,也不去報警,這應該是要做懲罰的,當然這個懲罰比較輕。我覺得從法理和國情上給國人一個清楚的判斷:如果這樣還見死不救,你在法律上是有錯的。我覺得這個帶來的信息比法律本身更有意義——如果說這個事情在法律上是沒有規定的,更多的人會覺得這跟自己無關;第三,路人見到這個不去救人,還假冒司機在網上搏出位,可能是因為這個人無知、法盲,也是因為法律不健全,我們對網路上的惡搞甚至干預司法程序,甚至沒有犯罪的感覺,你在網路上妨礙了人家辦案這個本身是犯罪,如果說這個人再壞,有點法律常識,也不敢這麼做。僅就這件事情,我們可以引出三方面的討論。
《新周刊》:僅僅就跟法律相關嗎?背後的根源在哪裡?
許子東:根源太多了,但是我們現在能做的,只有在法律方面最為切實。簡單來說,無非是法制和道德的問題。道德的問題很簡單,「知恥近乎勇」,在這點上我不悲觀,網上這麼多人對這個事情憤怒、害怕,甚至寒心,講出很極端的話,這說明他們愛這個民族、愛這個國家,這件事情喚起了民眾對道德的正義感,但道德的破壞是長期的,修補不是一天兩天就能解決的,但是法律是清清楚楚的。
我們期待人心向上,但我們得預防惡的人心。法律是抑制惡的,宗教是鼓勵善的,但我們現在精神文明建設還不那麼強,我們先加強法制,先防最壞的,好的就會慢慢有。
《新周刊》:這個世界會好嗎?感覺你挺樂觀的。
許子東:對啊,否則怎麼樣,我就兩句話,道德上「知恥近乎勇」,法律上亡羊補牢。我不覺得中國社會接近崩潰了,以前這樣的事情很多,「文革」中這種事情還不是意外事件呢。中國對人的踐踏從古就有,革命時期強化了。有人說中國的道德和法律比以前更差,現在甚至是最差的時候,我不同意,只是過去這些問題被掩蓋了。現在這類事情能引起全民的關注,是一種進步。 (採訪/張堅)
張鳴:助人就行了,多數時候是不損己的
(張鳴: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新周刊》:請談談你對小悅悅事件的看法。在眾多爭議的聲音中,你最在意的是哪一種?
張鳴:關愛幼小是動物的本能,更何況是人呢?但是我們現在至少在我們中國某些地方,有些人的這種水準已經降到了動物以下。一個不懂得尊重人的社會,人是沒有地位和尊嚴的,今天落在小悅悅身上,只要機會成熟,同樣會落在另外的人頭上——無論他地位多高,人活得多麼體面。我覺得這種群體冷漠確實是已經發生,我們沒法迴避,社會也將會在相當長的時間裡為此付出代價。
《新周刊》:當下人們面對社會問題時,經常感覺到安全感的缺失和人心冷漠,背後的根源在哪裡?
張鳴:整個社會都比較冷漠,民眾找某些政府部門辦事,感覺是冷漠的,你不走後門他不想給你辦;平時別人有什麼事情找你的時候,你也很冷漠,甚至是冷酷;學校的教育也可以說很冷漠,內容很冷漠,教學過程中真正好老師也不多,關心學生的也不多,牟利的心態比較嚴重。只要不是熟人,在社會各個角度都會有,人沒有同情心。問這個事情能不能辦,首先他們會說不能辦,沒有說能幫人就幫一把。
我們的社會從根本上講,改革前是一種鬥爭的社會,一個仇恨的時代,後來變成一個金錢的時代,轉型過來了,除了錢,什麼也不認了,人與人之間變成了一種冷漠。這個社會說是以為人本,實際上就沒有以人為本。個人價值,生命價值並沒有得到尊重,我們的人性問題並沒有解決。出小悅悅這事也不奇怪,加上我們國家的制度也不鼓勵這種「管閑事」,不要說得到好報,至少不要受到傷害就可以了。所以我覺得現在我們中國人面臨的是人性的雙重缺失,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我覺得其實它有很多很多的原因,它有社會的、有制度的,也有法律的。
《新周刊》:在人人疾呼社會共建的今天,正確調理之道是什麼?
張鳴:從根本上講要有人權的社會,承認人的價值,把生命權放在第一位,社會要鼓吹,改善我們的教育,改善我們的宣傳,改善我們的社會環境,政府要帶頭。我們普通人就要做得像個人一樣,像那個大媽一樣,她有什麼高尚的思想嗎?受過什麼教育嗎?都沒有,那她為什麼能那樣做?就是人性本能。
《新周刊》:普通人如何與社會(個體)相處,才能利人又不損己?
張鳴:助人就行了,多數時候是不損己的。但是有的時候利人也會損己,不要做太多的權衡就行了。其實我覺得只要多數人做到利人不損己就夠了,順手幫一下別人就很不錯了。
《新周刊》:這個世界會好嗎?
張鳴:我也不知道。看大家的努力吧。
《新周刊》:道德感的缺失會給這個社會帶來多嚴重的後果?
張鳴:社會越來越冷漠,活著會很不舒服。當你遇到困難的時候,你不太敢要求別人會幫你,反之,你也往往很難想到會去救助別人。這種現象變得非常尷尬。人們都在往壞的想法去判斷事物,從根本否定了人們心中的一種善意,樂於助人這種動機也被否定掉了。(採訪/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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