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義務與權利|婚姻家庭

耶穌並不厲行獨身主義──凡視婚姻關係為上帝的神聖儀節之一,且被他聖潔的律法所維護的人,必為理性的指令所管束。

耶穌並未強迫任何一等人實行獨身主義。他來不是要廢除婚姻的神聖關係,乃是要提拔它,使之恢復原有的神聖性。他欣慰地注視著那以神聖無私之愛為主的家庭關係。

婚姻是合法而聖潔的──吃、喝、嫁、娶,就事情的本身而論,並不是罪。在挪亞的時代,嫁娶是合法的,直到現在也是合法的,只要處置得當,不犯過事鋪張的弊病就可以了。

但是,在挪亞的時代,人們嫁娶都不先求問於上帝,或尋求他的指導與教訓。

人生的一切關係都含有變幻無常的性質,此一事實,對於我們所有的言行,應具有一種矯正的影響力。在挪亞的時代,由於放縱而過度貪愛那若用得適當原是合法的事,以至在上帝面前連嫁娶也成為罪惡了。

在現今這個世代,無數的人由於過分專註於嫁娶之念,以及婚姻本身的關係,因而喪失了他們的靈命。

婚姻關係原是聖潔的,但在這敗壞的世代中,它卻遮掩了各樣的罪污。它被濫用而成為罪行,成為末世代的預兆之一,猶如洪水之前的嫁娶情形一樣的有罪。

當婚姻的神聖性及其要求盡都了解了,那麼它現在仍能蒙上天的嘉許,而結果配偶雙方均可蒙福,上帝也必得著榮耀。

婚姻關係的權利──凡自稱為基督徒的,務須仔細考慮婚姻關係中的每一項權利及所有的後果,而神聖的原則應當作為每一項行動的依據。

在許多實例中,作父母的濫用了婚姻的權利,並因放縱而助長了他們的獸慾。

過猶不及──合法的事,因行得過度便成為嚴重的罪惡。

有許多作父母的,並沒有婚姻生活所應有的知識。他們毫不加以防範,以免撒但乘機控制他們的心意與生活。他們也沒有看明上帝要求他們約束其婚後生活,以免有放縱之弊。

可是只有極少數的人覺得控制自己的情慾,也是宗教的本分之一。他們既與自己所選擇的對象結了婚,就借著婚姻的關係來聖化其放縱卑劣情慾的惡行。

甚至自命虔誠的男女也有任意縱慾,毫不顧及上帝必要他們為耗損精力,以至縮短壽命,敗壞整個身體的行為負責。

以克己節製為座右銘──惟願眾人能明白,他們在上帝面前都有本分,要攝護心身的官能於最佳的狀況中,俾為他們創造主呈獻完美的服務!

但願基督化的妻子務要約束言語和行為,以免煽動丈夫的獸慾。很多人在這方面都沒有多餘的精力可以虛耗的了。他們從少壯時代起,就放縱獸慾,以至消弱了腦力,損害了體質。克己節制應當作為他們婚姻生活中的座右銘。

我們對上帝都負有嚴肅的責任,要保持心靈的純潔與身體的健康,俾能造福人群,且為上帝獻上完美的服務。

使徒曾發出警戒的話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子上作主,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他又勉勵我們前進,告訴我們:「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

他勸導凡自稱為基督徒的,要將自己的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他說:「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

那激動人把自己的妻子當作洩慾之工具的,並不是純潔的愛。叫人放縱的,乃是獸慾。按照使徒所提示的方式:「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不是要玷污教會,乃要)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這樣表現他們愛情的人是何其少啊!

在婚姻關係中,這種性質的愛才是上帝所視為聖潔的。愛原是一種純潔神聖的原理,而肉體的情慾卻不服約束,也不受理性的控制和管轄。它盲目不顧結局;也不推究因果。

撒但為何力圖消弱人的自制力──撒但企圖使凡成立婚姻關係的人降低純潔的標準,並消弱自制的能力,因為他知道當卑劣的情慾佔優勢之時,道德的能力必逐漸減弱,他就無需擔心他們的靈性會有什麼長進了。

撒但也知道再沒有其他的方法,更能將他可憎的形象印在他們子孫的身上,而藉此他便能任意塑造他們的品格,較比塑造他們父母的品格更容易得多了。

縱慾的後果──男女們啊,你們終有一天會明白何謂肉慾,以及滿足肉慾有何後果。有時在婚姻關係之內所發現的情慾,其性質之卑劣,實與婚姻關係之外的毫無二致。

放縱卑劣情慾的後果是什麼呢?……寢室,原為上帝的天使主掌之地,卻由於不聖潔的惡習而成為不聖潔了。又因可恥的獸慾主義支配一切,身體便日趨衰敗,可憎的惡習招來了可憎的疾患。上帝原來作為一種福惠而賜予的,卻變成了一項咒詛。

縱慾過度,必有效地消滅了愛慕敬虔活動之心,奪去了保養身體所必需的腦力,並且最能耗損人的精力。任何婦女,都不應當協助她的丈夫作這種自我戕賊之舉。她若是賢明而真正愛他的話,決不會如此行。

獸慾必愈縱愈烈,必愈加喧嚷著要求放縱。但願敬畏上帝的男女覺悟自己的本分。許多自稱為基督徒的人,由於在這方面沒有節制,因而神經與頭腦遭受麻痹之苦。

丈夫要體諒──作丈夫的務須謹慎、殷勤、恆忍、忠實而又體貼。他們應顯出愛心與同情來。他們若履行了基督的聖言,他們的愛就不會帶有低劣、屬世、耽於肉慾的品質,而使自身趨於敗壞,也使妻子羸弱多病了。

他們就不會一面放縱卑劣的情慾,而一面在他們妻子的耳邊嘀咕著應該凡事順服丈夫了。當那作丈夫的有了每一位真基督徒所必具之高尚的品格、清潔的心靈和卓越的心志時,這一切就都必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顯示出來。

他若以基督的心為心,就不會變成身體的戕害者,卻要滿懷溫柔的愛,在基督裡面竭力達到那最崇高的標準。

當猜疑侵入之時──沒有一個男子會真心愛他的妻子,假若他的妻子一味忍讓地屈從他,作他的奴隸,滿足他卑劣的情慾。

在這種默從的順服之下,她就要在她丈夫眼中失去已往貴重的身份。他既看出她在一切事上都從高尚的地步降為下流,不久他就猜疑她也會毫不抗拒地容讓別人來污辱她。好象對他所作的一樣。

他便要懷疑她的貞操和純潔,對她厭倦,轉而尋找新的對象以激發並饜足他象地獄般的慾火。上帝的律法不被尊重了。這等人比禽獸更壞,他們只是徒具人形的惡魔。他們不知道真誠聖潔之愛的高尚尊貴的原則為何物。

妻子也同樣猜忌丈夫,惟恐一有機會他就會向別的女人獻媚,好象對她一樣。

她看出他並沒有受良知或敬畏上帝之心所約束;這一切神聖的藩籬都已被肉體的情慾所破壞;在丈夫身上一切肖似上帝的品性,都成為卑劣如禽獸般的情慾的奴隸了。

無理要求的騷擾──現在所亟待解決的問題乃是:當妻子發現她的丈夫完全被卑劣的情慾所支配,而且她的理智和判斷力都指示她,如果這樣行,便會摧殘自己的身體,就是上帝囑咐她要將之維持聖潔尊貴,當作活祭而獻與他的。

這時,她應否覺得有絕對盲從她丈夫之要求的義務呢?

導使妻子犧牲她的健康和生命,以滿足她丈夫獸慾的,決不是純潔神聖的愛。她若有真實的愛情和智慧,就必儘力設法轉移他圖求饜足肉慾的心思,使之趨向高超的屬靈的題旨,專註於那有興趣的屬靈事物。

即或冒著使他不悅的危險,也許她仍然必須謙卑而滿有愛心地向他勸說,她不能依從恣縱的性慾而貶損自己的身子。

她應當以溫婉親切的態度提醒丈夫,上帝對於她的整個身子,有優先而最崇高的要求,而她不能忽視這要求,因為她在上帝的大日要為此交帳的。

她若使她的愛情升華,以聖潔尊貴保守自己優雅的女性尊嚴,婦女便能有效地借著賢淑的感化力使她的丈夫聖化,因而達成她崇高的使命。她這樣行,便能一舉兩得,使她的丈夫和自己一同得救。

在這件微妙而又極難處置的事上,最需要極大的智慧和容忍,正如需要道德的勇氣和毅力一般。從祈禱之中可以尋到能力和恩典。

真誠的愛應當作為主宰心靈的原則。惟有對上帝的愛和對丈夫的愛,才能作為一切行動的正當基礎。

當妻子將身心都交給她的丈夫控制,凡事完全屈從他的意願,犧牲自己的良知,尊嚴,甚至自己的個性時,她就喪失了發揮她原應有的,拔擢丈夫為善之偉大感化力的良機。

她原能軟化他剛硬的性情,而且她聖善的感化力也原能發揮出高雅與清潔的效果,使他竭力控制自己的情慾,而更加具有屬靈的心意,於是二人都可能與上帝的性情有分,得以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

感化力可能強大到足以引導思想趨向高尚尊貴的題旨,超乎那未蒙恩典更新之心所自然追求的卑劣的肉慾放縱之上。

當獸慾成為丈夫之愛的主要成分,並支配他的一切行動時,妻子若為博取丈夫的歡心而覺得必須降至他的標準,她就使上帝不悅了;因為她已經失敗了,沒有在丈夫身上發揮成聖的感化力。

她若覺得必須順從他的獸慾,而不發一言忠告,那就是她還不明白自己對於他或對於上帝所有的本分。

我們的身子乃是買來的產業──卑劣的情慾都潛伏於肉體之內,並借著肉體而進行其工作。

所謂「肉體」,或「肉體的」,或「肉體的情慾」,都含有卑劣敗壞的性質;肉體本身是不能違抗上帝的旨意而行的。我們已奉命要將肉體連同一切邪情私慾都釘在十字架上。

我們當如何作這件事呢?我們是否要刻苦己身呢?不,乃要將犯罪的試探置諸死地。敗壞的思想必須根除凈盡。將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之順服耶穌基督。

一切獸性的傾向必須歸從心靈更高的權力。愛上帝的心必須完全作主,基督必須獨自登上完整的寶座。我們的身體,當視為他所贖回的產業。全身百體都應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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