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時進:清人焚稿現象的歷史還原

康熙十年(1671)二月初五[1],在清代歷史上本是一個平凡的日子,但周亮工將大量著作「盡付咸陽一炬」的驚世之舉使這一天載入了清代的文學史和文化史。由於周氏在明末清初具有的地位,以及此事的特殊背景,其焚書事件一時間影響巨大,許多文人對此發表評論,其中呂留良所言帶有對焚稿作為一種「文化行為」的總結意義:「古之人自焚其書者多矣。有學高屢變,自薄其少作者;有臨歿始悔不及為,謂此不足以成名而去之者;有刺促恐遺禍而滅者;有惑於二氏之說,以文字為障業者;有論古過苛不敢自留敗闕者;甚則有侮叛聖賢,狂悖無忌,自知不容於名教,故奇其跡以駭俗而自文陋者。其焚同,而所以焚不同也。」[2]這裡對焚稿原因的分析雖然基於迄至周氏焚書前的現象,但對清人焚稿問題的研究無疑具有借鑒作用。不過清人焚稿行為之烈、規模之大、所涉之廣都遠遠超過了以往任何一代,一部分焚稿原因也超出了呂留良當時觀察的範圍。大致說來,可歸於「社會意念」與「文學行動」兩個方面。當然這兩方面難以判然區分,也難以完全涵括,如「悔其少作」現象,頗多沿承自古以來的文人傳統,往往是以對「青春文字」的否定顯示「老成境界」,既非出於某種社會背景,也難說出於文學自覺。焚稿的因素相當複雜,本文僅擇其要、示其概,試圖通過初步的現象分析,還原歷史現場,尋繹某些特殊歷史事件的脈絡。

一 「焚詩謝是非」:走出「緊張」的社會關係

人非自然存在物,具有社會屬性。由於社會分化,每個人都處於不同位序的社會階層,而各階層之間因固有利益和文化價值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結構性緊張關係。對清代這一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而言,文人極致化的緊張關係體現在與最高統治者和統治集團之間。一般而言,離最高統治者和統治集團越遠,心理越鬆弛;反之,離最高統治者和統治集團越近,或介入其中,則緊張度越高。問題恰恰在於,或因原有的家族地位,或因科舉帶來的社會流動等諸多原因,清代大多數文人都參與了廣義的統治階層的活動,因而緊張感是一種普遍的存在。

明清易代之際,是努爾哈赤集團爭取統治權和鞏固統治秩序的時期,其時整個社會處於紛孥惶駭之中,隨之而來的江南「三大案」形成的巨大壓迫感傳導為各階層文人內心的高度緊張,人們必然採用某種方式加以釋放。焚稿,無論出於內在抗拒心理,還是被脅從,無疑成為減輕壓迫感和走出緊張社會關係的選擇,因此明清易鼎之際直至康熙初年,成為清代文人焚稿的高峰期。

此際焚稿這種特定的個人隱私行為成為跨代文人的群體意念,然而各自的心理並不相同。呂留良當「甲申北都陷,庄烈崩,光輪號泣呼天,盡焚其平日所為文,散家財結客,思復大仇。往來湖山間,櫛風沐雨,艱苦備嘗」[3]。陳渙在國變後內心憤然見於辭色,「盡焚其詩、古文,避深林中」[4]。劉若宜於京師陷後投繯自盡,為家人所救,「遂僧服遁居甑山,三十餘年未嘗入城市,所作詩文盡焚其稿」[5]。施顯謨乃前明內閣中書,入清後不仕,「臨歿時盡焚其所作」[6]。以上,呂留良的焚稿行為是復仇心志的激烈表達,陳渙、劉若宜是隱居前的精神告別,施顯謨則是政治幻滅後身與心同歸圓寂。此際更多的焚稿是為了避禍,正所謂「焚詩謝是非」[7]。吳偉業記彭賓語曰「吾之詩以散佚不及存,以避忌不敢存」[8],傅山錄《鬼谷子要語》曰「寡言則途坦,焚硯則心安」[9],都反映出一代人的真實心態。另外,順治年間有一批文人出於各種原因北上入閣,亦往往將過去所作文字付諸回祿,如王鐸「清順治三年(1646)赴京前,焚其詩文稿千餘卷」[10]。在轉變身份前所做的這種自我清理,顯然是為了與統治體制相容無礙。

從順治朝到乾隆朝,清廷一直存在著鞏固統治地位的焦慮與警覺,其背後隱藏著對文人階層相當程度的警戒心理。各種籠絡手段的採用,只是試圖擴大其精神一統的版圖,但深層的防範意識未嘗鬆懈過,對文字之防尤為重視,禁毀之厲堪稱空前。康熙五十年(1711)南山案發,都御史趙申喬參奏:

翰林院編修戴名世,妄竊文名,恃才放蕩。前為諸生時,私刻文集,肆口游談,倒置是非,語多狂悖。今膺恩遇,叨列魏科,猶不追悔前非,焚削書板。似此狂誕之徒,其容濫廁清華?[11]

既為臣屬,「今膺恩遇,叨列魏科」,就必須「追悔前非,焚削書板」,否則便屬於大逆不道。正因為如此,乾隆年間因修《四庫全書》而展開大規模焚銷行動,「焚毀之繁多,誅戮之慘酷,鏟毀鑿仆之殆遍,摧殘文獻,皆振古所絕無」[12]。這使得士林群體驟然震駭,深感「今日儒運,恐遭焚坑,清流之禍不遠矣」[13]。金堡因所作「語多悖逆」,遍行堂板片「委員解赴軍機處,查銷在案」,且令「詩集之外,尚有碑記、墨跡等類留存寺中,亟應毀除凈盡」[14]。徐崧等人合輯《詩風》,而所刻「選本《懷音集》《縞紵集》《南字倡和》《九日倡和》諸集,不啻數千頁,俱以訛傳禁詩,悉付祖龍」[15]。清人學術著作與文學創作之多,是歷代無法比擬的;而清人焚文毀板數量之巨,煙燎灰飛,同樣是古往今來無與倫比,對此後人痛惜浩嘆不絕於耳。

清代文人的緊張心理,並不止於與努爾哈赤最高集團之間,也體現於官僚體制內各階層之間。官僚集團內部的衝突施加於個人,受壓力者在危機感、失敗感和絕望感下往往產生焚稿這種自虐性意念。周亮工康熙年間因捲入「漕運案」,閉門待罪十個月,又逢喪弟的打擊,如在湯鑊,心緒如亂絲,百苦相煎,覺得人生已毫無生趣。不幸的是「庚戌再被論」,故而「忽夜起仿徨,取火盡燒其生平所纂述百餘卷,曰:『使吾終身顛踣而不偶者,此物也。』」[16]呂留良《賴古堂集序》對這一事件的解析最為精闢:

(亮工)豪士壯年,抱奇抗俗,其氣方極盛,視天下事無不可為。千里始驟,不受勒於跬步;隱忍遷就,思有所建立。比之腐儒鈍漢,以布衿終斂村牗,固夷然不屑也。及日暮途歧,出狂濤險穴之餘,精銷實落,回顧壯心,汔無一展,有不如腐鈍村牗之俯仰自得者。吐之難為聲,茹之難為情,極情與聲,放之乎無生。彼方思早焚其身之為快,而況於詩文乎哉?[17]

文字乃人生之記錄與表現,當人生已至於絕境,願以焚身為快,文字又何足愛惜?如此,燼燃詩文便是一曲「人琴俱亡」的生命絕唱了。這裡不妨再看梁鼎芬焚稿事件。梁鼎芬,字星海,號節庵,番禺人。光緒六年(1880)進士,歷任知府、按察使、布政使,性為骨鯁之臣,屢劾權貴,未嘗畏懼。在中法戰爭中,權力核心層的李鴻章一味主和,梁氏因彈劾其六大可殺之罪而觸怒慈禧。徐世昌《晚晴簃詩匯》云:

節庵早歲登第,以論劾合肥罷官,年甫二十七,士論稱其伉直。晚以南皮疏薦復起,壬癸以後,征侍講幄,瓊樓重到,金粟回瞻。悱惻芬芳,溢於篇什,嘗自言「我心凄涼,文字不能傳出」,遂焚其詩。[18]

其焚稿時有言:「一切皆不刻。今年燒了許多,有燒不盡者,見了再燒,勿留一字在世上。」[19]梁氏焚詩與歷史大變局或無直接關係,主要是與官僚階層內部形成重大矛盾。當他深感「我心凄涼,文字不能傳出」時,焚稿則迫不得已了。清人每有進諫陳奏「疏上輒焚稿,故人無知者」[20]的情況,也多見友朋被禍後「全焚詩筆留心血」[21]之舉,都深含著對官僚關係網路的高度警惕。

「花因刺眼偏多種,詩為傷心欲盡焚」[22],是清代士林階層相當普遍的現象。李驎《許君平先生小傳》記載:「許君平先生者,興化諸生許坦也。少負意氣,務上人,視天下事無一可當意者,然竟不偶於時,所遇輒窮,屢試屢蹶,遂盡焚棄其所為文,放浪歌曲以抒其憤懣不平。」[23]顯然,無論人們怎樣用「避人焚舊草,非有不平鳴」[24]向社會表白,總無法遮掩焚稿乃緣於傷心的事實。男性文人所經歷的社會衝突與人際緊張各有不同,而對女性來說,則有一種殊途同歸的人生宿命。

應該承認,較之以往歷代,清代女性的文學境遇無疑是最好的,女性文學社團活動時有可見,「雨後憐香花共摘,風前射覆酒同斟」[25]的情景表明其精神空間有所擴展,甚至有女詩人「急於求名,唯恐人不及知。而未定之稿,出以示人,求片言於大佬名公以為榮」[26]。故所存作品數量也很可觀,胡文楷先生《歷代婦女著作考》自序說「清代婦人之集,超軼前代,數逾三千」[27],這雖然是一個很不完全的統計,也已遠遠超出清代以前女性作家作品存量的總和了。需要注意的是,這只是清代女性創作較為有限的一部分,其所焚、所棄作品之夥是驚人的。她們的作品為什麼難以流傳和存世?袁枚、王文治的詩弟子駱綺蘭在《聽秋館閨中同人集序》中道出的部分緣由多為人們引證,然而她所談及的閨秀「幸而配風雅之士」,自必愛惜其作品,故「不至泯滅」;而「所遇非人」則必「將以詩稿覆醯瓮」[28]等,涉及的只是家庭內部問題,雖不無根據,但未觸及女性進行文學活動與社會之間的緊張關係,多少有些流於皮相。其實對清代女性文學創作造成困擾和限制的最大力量,仍然是傳統禮教範疇的「婦德」。杭州夏伊蘭作《偶成》云:「不見三百篇,婦作傳匪鮮。《葛覃》念父母,旋歸忘路遠。《柏舟》矢靡他,之死心不轉。自來篇什中,何非節孝選。婦言與婦功,德亦藉此闡。」[29]在女性自身的視野中,自古文學經典關涉女性者皆教化之選,婦言、婦功、婦德作為道德約束,直至清代仍然是女性無法根本走出的精神樊籬,所以作品隨寫隨毀或臨終付諸一炬,成為本然的自覺意念[30]。

較早的女性焚稿事迹見於唐代,《北夢瑣言》卷六載進士孟昌期妻孫氏善為詩,而一旦焚之,「以為才思非婦人之事」[31]。至明代,其特定的崇尚程朱理學的人文生態使得女性焚詩成為尋常之事[32],而有關清代女性礙於禮教閨範而焚稿的記載幾乎隨處可見。丁丙《國朝杭郡詩三輯》記載杭州才女包韞珍:

年十四即能詩,其父戒之曰:「女子無才便是德,古之福慧兼修者幾人哉?」乃深知韜晦,然結習未能忘也。後承外叔父朱秋垞先生教,詩益工。……比適庄氏,愈鬱郁不得志,仍依母食貧,其《自序凈綠軒詩稿》云:「焚棄筆硯,頂禮空王,發生生世世永不識字之願。」其生趣可想矣。[33]

何紹基《湯母楊太淑人吟釵圖記》云:

湯公楚珍之配楊太淑人,幼學工詩,有才女之名。年三十五,楚珍公殺賊殉父於鳳山縣,太淑人以撫孤不得死,盡焚其前所為詩,後不復作,得節婦之義。[34]

女性焚稿在自卑與傷感之外,也表現出某種倫理潔癖,隱含著對文學史家向來將其邊緣化,甚至將其作品與方外、青樓女子合編做法的抗拒。顧貞立《焚舊稿》詩云:「臨風挹淚奠霞觴,幾載閑愁一炬償。何事忍教成蝶去,肯容流落俗人囊。」[35]這幾乎可以看作一篇清代女性焚稿的「宣言」了。

正是出於對壼範的堅守與對流俗的拒絕,眾多女性詩人在易簀時往往將所有作品盡付祝融。這類事迹觸目可見,如沈德潛《清詩別裁集》記載長洲女子韓韞玉「工詞翰,年三十時,著述已富,病歿前,盡取焚之,不欲以文采見也」[36]。郭善鄰《張母劉夫人行實》:「夫人故工詩。……病革忽執冊語侍人曰:『婦人之分專司中饋,此余閨房哀怨之句,留之將何為乎?』命投烈焰中。」[37]徐起泰《繼室倪孺人行略》記敘倪氏「(乾隆)辛亥七月,忽遘疾,廿一日疾劇。予出延醫。孺人自知不起,與公姑泣訣,隨命婢盡焚所作時藝約二百餘首,古文約百五六十首,詩約千餘首。予歸咎之,嗚咽嘆曰:『妾一生謹慎,計犯天地所忌者此耳,曷用留之以重予罪!』言訖而逝」[38]。讓平生文思浴火成灰,抹去一切與閨範不符的色彩,不留任何人世口實,是擺脫與社會緊張關係的最徹底的方法,也成為清代女性文人最習見的人生告別儀式。

人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無論男性作者還是女性作者,都無法徹底擺脫社會塵網。文學作品一方面用作表達思想和抒發情感,具有紓解心懷的功能;一方面也造就壓力,成為非自在之物。因此在特定條件下,必將產生焚稿這種非常態的意念。清代男性入仕文人之焚稿,除順治時的「貳臣」外,多在被禍、罷官或臨歿時[39];女性文人則往往在出嫁、寡居、皈佛或病革時,都具有人生情境發生重大轉變的特點。他們有關爨稿的解說,皆可看作對人生抱持哀絕心理的悲壯證詞,其筆鋒所向並非文學世界,而是沉重的社會和歷史的大幕。

二 「詩多焚稿興逾深」:重新審視文學創作

大約從中唐開始,文人便逐漸形成了「日課一詩」的習慣。宋人推廣此法,將詩歌創作視作「士」的精神追求,後人更將其視作「士」的日常生活方式[40],並將其擴展到其它文學門類。時至清代,文字業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普及程度,文學的崇高感和文人的優越感已較為淡化。極為日常化的文字業難免產生一定程度的寫作疲憊,從而引發對文學價值的思考。清代大量焚稿現象的存在有其複雜的原因,從某種意義上說也與人們重新思考文學概念,審視文學價值具有內在聯繫。

在這個問題上,八股文這片長期籠罩清人的陰霾,是一個繞不過去的話題。對於許多清代文人來說,摩挲文字的初始方向在於舉業,最易被否定的也是八股文字,而無論熱衷於此還是厭棄此道,都往往以焚稿作為行動的標誌。

先看熱衷者。到清代八股文已經流行了二百多年,其弊人多知之,但其利更誘惑人去追求。八股文與傳統文學所形成的價值分裂是顯而易見的[41],清人深知:「文無所謂今古也,蓋自製義興而風會趨之。學者習乎此則紆乎彼,於是遂視如兩途。」[42]與古文相比,韻語與制義之間的畛域更加分明,所以毛奇齡勸誡:「習舉義者,戒勿為詩,而為詩者,謂為舉義家,必不工。」[43]為了防止「旁及者必兩失」[44],也只有辛苦數年先拼個通籍再說。清初曹貞吉即如此,長期困頓科場後「益自奮厲,博極群書,篝燈雒誦,深夜不休」[45]。為專志於科舉,不僅不賦詩章,更焚燒了舊稿。其《歲暮感舊抒懷二十八韻》云:「丙申游帝都,歸來遂決計。讀書唯小園,矢懷一何銳。不謂兩放逐,失我凌雲勢。痛哭焚舊編,誓欲絕匏繫。淹屈負鬚眉,舉止慚仆隸。」[46]在掙脫匏繫牽絆的努力中,首先用烈炬摧毀了通向文學大殿的路標。

再看厭棄者。科舉中的失敗者總是多數,當通籍無望時,舉業程文便如敝屣,當歸回祿之神了。溫斐忱《董若雨先生傳》載錄董說焚燒科目文章之事:「時流寇方躪中原,而中朝各爭門戶,先生獨懷隱憂。未幾罹闖禍,慨然曰:『吾家累葉受國恩,今遘數陽九,縱不能死,忍腆顏聲利之場乎?』遂棄諸生,焚其十年來應舉之文,著《甲申野語》。」[47]康熙時張堅博學多才,「原是江南一秀才」,文章詞賦膾炙人口,但「少攻時藝,鄉舉屢薦不售。焚稿出遊,轉徙齊魯燕豫間。……交遊日益廣,而窮困如故也」[48]。作為專為舉業而模鑄的敲門磚,制藝重複性寫作的數量極多,內容偏枯,性情寡淡,即使那些成功者也深以為恥,嘉慶間進士謝蘭生「博通多能,精時藝,暮年悉焚其稿,曰『此僅足弋利祿,不可傳』」[49]。

文人立言,在當世是立足文壇或進入公共領域的資本,對未來則可能成為揚名立萬的憑依。八股名家雖不乏文學成就非凡者,但那終究是祿利之筌蹄,其功利性取向和應用化功能決定了這一文體不可能在具有審美屬性的文學殿堂中長期佔據顯要位置,大量的八股文最終被擲付祖龍,確乎符合藝術邏輯和歷史邏輯。但客觀而言,清人焚稿,時文只是一個部分,而真正成為文化事件的焚稿還在詩文和學術著作方面。

康熙時汪淇曾說:「五十年之前,見一作詩者,以為奇事;三十年之前,見一作詩者,以為常事;沿至今日,見一不作詩者,以為奇事矣。」[50]由此清代詩人之多、作品之繁可以想見。近三百年中,詩歌這一文學河漢中最為明亮的星斗,文化老樹上永遠不落的神果,時時被揣摩、欣賞、應用著,雖然在真正的詩人那裡崖岸自高,仍是帶有精神特性的藝術構造,但在泛文人群體中,則幾乎變為一種文字構件,可以批量化生產了。詩歌如此,其他文體同樣存在創作專業性降低和內在精神消解的現象,文學知識的普及化和創作行為的大眾化是有清一代的總體傾向。在這一環境中,精緻與粗糙、高雅與通俗、專精與庸常並陳雜現。面對數量極大的作品,不少文人深感「誇多鬥靡,非性所好」[51],因此除庸去冗成為清代文學生產過程的一個環節,「詩多焚稿興逾深」[52]的現象引人矚目。

清人焚詩承繼了前人「悔少作」的審視方式。宋人在倡導「日課一詩」時,對日常寫作稠疊洊至,作品水平參差不齊,也頗知其弊,形成了內省俟善的自覺。宋祁《筆記》云:「『余於為文似蘧瑗,年五十,知四十九年非。余年六十,始知五十九年非,其庶幾至於道乎?』每見舊所作文章,憎之必欲燒棄。梅堯臣喜曰:『公之文進矣。』」[53]對過去創作的審視,往往聚焦在初始階段,從「悔少作」變為「焚少作」。賀鑄《慶湖遺老詩集序》云:「始七齡,蒙先子專授五七言聲律,日以章句自課,迄元佑戊辰,中間蓋半甲子,凡著之稿者,何啻五六千篇。前此率三數年一閱故稿,為妄作也,即投諸煬灶,灰滅後已者屢矣。」[54]陳師道、楊萬里、徐府等一批作家都有焚毀「少作」之舉[55]。清人對「少壯詩篇總未工」有更為深切的體會,「焚卻從前快意詩」[56]的現象屢見不鮮,這裡聊舉幾例。

李伍漢《鄭慎子詩敘》云:

憶十年前,從憲武齋中得《余全人詩刻》讀之,喜其風流掩映,鬱勃生姿。問其年,少餘二歲,余因取少時詩草盡焚之。[57]

章藻功為汪無己《焚余詩》作序云:

無己學問納新,文章吐故。理卞和之璞,何曾稍掩其瑕;稟西子之容,竊恐偶蒙不潔。鬢已齊而猶略,尚嘆飛蓬;腰欲細而為纖,漸同辟穀。因自削其少作,俾共信夫老成。[58]

方東樹《半字集序錄》云:

余年十一,嘗效范雲作《慎火樹詩》,為鄉先輩所賞,由是人咸以能詩目余,余亦時時喜為之。丙子遭憂,灰心文字,兼悔少作,遂盡取而焚焉。[59]

雖然文學史上不乏天才出少年的佳話,但初辨音聲時,難免以齞唇歷齒之形,作巧笑微顰之態,故而「庾信文章老更成」大體可以看作一般規律。李伍漢、汪無己、方東樹在稍近老成時,從比較審視中發現年少時依口學舌實在稚嫩難掩,駢儷綺靡之思也不宜示人,故嚴格揀擇,以今日視昨日之非的姿態,將「少作」盡付烈炬,揮手告別青春寫作。

清人與青春寫作決絕的告別態度,既是傳統習慣的複製,也是成長心理的反映,但在相當程度上體現的是對文學價值和文學理念的守護。長期浸潤在文學生活中,難免對作品的質量產生某種鈍感。鈍感是一種審美疲憊,文學品質、價值的敏感性為寫作娛樂或日課程式所消磨,既無意於自我諦審,也無法清晰辨認作品質量高下。然而經過長期學養積累,在特殊的境遇抑或他者視角的照察下,會重新喚醒文學審美意識,通過自覺的檢視,發現過去作品的庸劣。對照清人的稿本與刊本,可以看出一些作家修改完善的痕迹,但比較普遍的現象是自羞於「詩剩累千篇,幸少驚人句」[60],而進行選擇性、篩汰性的焚稿,過激者則傾囊而出,付諸一炬。這種行為,清人戲稱為「火攻」。張煌言對「火攻」曾作分析,其《陳文生未焚草序》云:

祖龍一炬,六籍煙飛,然博士掌故,猶未焚也。迨咸陽三月火,而經史無餘燼矣,乃後世不罪羽而罪政,何哉?殊不知樞不蠹流不腐。文章一道,倘陳陳相因,毋寧付之祝融氏之為快也。究之秦皇焚書而書存,漢儒窮經而經亡。嗚呼!是豈焚之罪也哉?況乎風雅之林,日趨於新;而動輒刻畫開寶,步趨慶曆,譬之寒灰,其能復然乎?夫焦尾之桐,出爨而宮徵始發;火浣之布,經焰而色澤彌新。物固有待焚而成其貴者矣,胡陳子文生則又以《未焚》名篇乎?嘻!吾知之矣。年來烽舉燧燔,奚啻秦楚之際,幾疑此日乾坤,劫火洞燒,而文生夷猶其間。每遇名勝,輒欲焚魚;凡經倡和,都令焚硯。一吟一詠,簇簇生新。若鑽燧槐榆,遞相遷代,非未焚也,蓋有不可焚者在焉。余因謂文生:法言有之,火滅修容,戒之哉!火攻固出下策矣。[61]

張煌言認為,劫火洞燒時焚魚(棄官)與焚硯都是不得已之舉,一味「火攻」,乃屬「下策」,可以讚賞的是:「文章一道,倘陳陳相因,毋寧付之祝融氏之為快也!」

毋庸諱言,清人寫作最突出的問題是易開平庸之花,有骨架無骨力,有文采無精神,有記敘無理致,有技巧無境界,這些皆屬平庸。而在前代文學典範面前沿襲模擬,生硬地唐臨晉帖,「學漢魏則拾漢魏之唾餘,學唐宋則啜唐宋之殘膏」[62],乃最不可不戒之平庸。康熙時李嶟瑞曾模擬諸家,「某篇求似某篇,某句求似某句,亦殊沾沾自喜,而不知其為已陳之芻狗」,後乃自羞於「易吾之面為古人之笑貌……翻閱笥中,取所為詩,悉焚棄之」[63]。葉燮弟子薛雪更以筆意出新為追求,凡「作詩稿成,讀之,覺似古人,即焚去」[64]。相比較而言,道光朝林仰東(子萊)的學古態度較為平允,林昌彝《林子萊詩集小傳》云:

子萊幼穎異絕人,年十一,輯唐人詩為古近體,傳觀遍冶南。余識子萊於劉炯甫席間,隨與之定交。子萊甫冠,負不世才,所至魁其儕偶。詩初學隨園及十硯翁,餘力勸其取法乎上,子萊遂焚其稿,肆力於漢、魏、三唐、宋、元、明諸大家。年三十,詩境日益進,上自漢、魏,下至唐人高、岑、王、李諸家,莫不登其堂而嚌其胾。[65]

明人在文學觀念上表現出強烈的復古意識和宗派傾向,並以之左右創作路徑,甚至以焚毀某種作品作為文學觀念的宣示和流派皈依的標誌。清人為文自有與明人相同的不苟態度,但文學觀念的排他化、不同取向的敵意感[66]、漢魏唐宋的偏好性都較淡薄[67],表達得較多的是對「正法」「工緻」的祈求,具有顯著的內省性特徵。如乾嘉詩人錢申甫得王次回《疑雨集》,「大賞之,旦夕吟諷,多擬為閨房贈答、懷人詠物、纏綿旑旎之作」。陸繼輅見其未循正法,乃「力規之」,錢氏「遂盡焚其稿,而放筆為歌行,橫空盤硬,抑塞磊落」[68]。王培荀《聽雨樓隨筆》記錄乾隆舉人周立恭「好雲性,好為詩,而成篇即焚棄,自嫌不工」[69]。單學傅《海虞詩話》稱道光朝姚柳堂「詩承家學,刊有《支川竹枝》百首,並七律二卷,余尚千首,中年疾亟,自謂未工,命家人悉焚之」[70]。馮志沂《送余小頗先生出守雅州序》云:「志沂幼失學,自應試文外無所措意,通籍後始為詩,又好隨俗為纖靡之音。戊戌春,於友人所見小頗先生文,求介以見,因呈所為詩,先生塗乙過半。心初不能平,徐取古人詩讀之,乃始恧然愧汗,悉取舊作焚棄之。」[71]這類事迹載籍遍書,不勝枚舉。

顯然,此種焚稿主要出於文學範圍內的一體之念,乃通過對文學生產的直觀和體驗,照察境界不高的作品,針對自我和他者眼中的失敗之作,進行矯正與凈化。正是從這一意義上,可以將清人對庸爛之作的摧紙揚灰行為看作一種學風分叉。在其內省自覺和向善啟真的思想傾向中閃爍著一代文人構造真正文學空間的理想之光。

三 「至人之跡神其滅」:決絕之焚與惜護之辯

清人文集中多見「焚余」之名[72],相同意義的名稱有「燼餘」「爨余」「燔余」「焦尾」「焦桐」「爨桐」「焚桐」「拾燼」「萎蘭」[73]等,都有烈火餘生的意義。既投諸火炬而又未滅,這是一個隱含矛盾又符合一定邏輯的現象。如果還原歷史現場,可以尋繹某些特殊事件的脈絡,其中所隱含的「應焚」與「不當焚」之辨,也在一定程度上透露出清人的文學標準,以及對既有作品存棄的態度。

為了說明這個問題,不妨先回顧一個清代發生的對大批詩稿本欲「焚毀」而最終「瘞棄」的事件。金匱(今屬無錫市)人顧光旭,乾隆十七年(1752)進士,為官頗有政聲。乾隆四十一年(1776)冬自蜀歸鄉任東林講習,在從兄諤齋《梁溪詩鈔》和南塘黃可亭《梁溪詩匯》未成稿基礎上,復廣收故家舊族庋藏遺稿,加以選錄編成《梁溪詩鈔》。刊刻後對諸稿欲焚欲棄心意未決,最後聽從同鄉詩人賈崧(字景岳,號素齋)的建議,將「橫堆三十尺」的剩稿俱厝土中,立碑其上,名之為「詩冢」。顧光旭特為此事廣徵詩賦以詠之,隨即激起不同反響。

對此舉贊同者有之,如趙翼《顧晴沙選梁溪詩成,瘞其舊稿於惠山之麓,立碑亭其上,名曰詩冢,並為賦七古一首》云:「晴沙妙選梁溪詩,二千餘年盡羅致。一將功成萬骨枯,所余殘稿將焉置?既非青史蕉園焚,敢托黃冊後湖閉。……或笑秦儒將被坑,或疑李集欲投廁。豈知琢石比槨堅,兼復立亭仿塔痙。遂使此邑千才人,詩魂上天魄歸地。雖悲一丘貉不分,且喜千腋狐已萃。」[74]袁枚作《詩冢歌》引「本朝顧俠君,選刻元詩三百人」作為審慎甄取的先例,表示贊同,且云:「君今此舉古來寡,文冢筆冢難方駕。泥封更比紗籠尊,火燒亦不秦皇怕。我欲高刊華表十丈碑,大書『過路詩人齊下馬』。」[75]

反對的聲音也非常強烈,如潘世恩《詩冢歌》云:「文字精靈一點埋不得.熊熊奕奕萬丈騰光芒。……晴沙先生選詩一千一百有十人,殘編斷簡堆積高於身。何來賈生出奇計,瘞之石穴千載留其真。君不見,伯鸞不作長康死,名士風流長已矣。」「我思英雄事業才人詩,一例皆欲流傳之。選家意見各區別,滄海豈必無珠遺。儻使欂櫨杗桷供博採,安在單詞只句不與風雅相扶持?」[76]洪亮吉對早年齊名的一些梁溪詩人的作品被埋棄頗有微詞:「九原珠玉終難瘞,合置中郎與發丘。」「潘張陸左誰能識?有鍤須埋劉伯倫。」[77]同邑秦瀛聽聞此事,即作《與顧丈響泉書》直陳其失:「諸家之詩之原本,或鋟刻,或鈔寫,或專集流傳,或錯見別本,或藏之於其子孫之家,或不必子孫而他人藏之。」他認為:「(《梁溪詩鈔》)多者不過一人鈔數十首至百首,少且一二首至十數首耳,豈能盡其人之詩而鈔之?」[78]張雲璈則對賈崧的建議深表不滿:「今請一言陳賈公,昔人有詩集曾藏佛寺中。何不將此置之龍光塔,呵護仗彼諸添功?」[79]

梁溪「詩冢」事件反映出清人對文學作品價值的認知,存在著一種帶有文化貴族氣質的俯視視角,以及一種帶有文學勞動者精神的平視視角。前者將最高的文學標準貫穿於選政,卻割裂了文學創造的整體脈絡;後者則持尊重寫作者和文學遺產的態度,認為:「其人一生心血所在,亦應聽其自存自亡於天地之間,不應舉而棄之土壤也。」[80]綜合這兩種視角,可以用之解釋清人諸多爨棄和焚余現象。

清代「帶有文化貴族氣質」的焚稿事件,較為典型的是石永寧焚詩。據方苞《二山人傳》,永寧,號東村,「世饒於財,祖都圖為聖祖親臣,每議公事,不撓於權貴。山人少豪舉,年三十始折節讀書。……乾隆元年(1736),舉孝廉方正,詣有司力言弱足,難為儀眾,莫能奪也」。其作詩「即事抒情,倏然有真意。或刻其《山居》五言律二十首,遂不復為詩,盡焚舊稿。曰:『吾幼學難補,雖殫心力所造,適至是而止耳。吾幸以悲憂窮蹙,悔曩者之冥行,今老矣,可更以詹詹者擾吾心曲乎?』」[81]此次焚稿,其數量極大,友人聞知後頗讚賞其豪舉。李鍇《焚詩歌為石東村作》云:「古詩舊說三千篇,未必皆是宣尼刪。河清菅蒯頗可誦,春秋交聘猶能宣。逸而不逸誰則主,少者為貴翻爭傳。石君一旦過我門,道腴義勝來驕人。生平為詩不知數,告我草稿今通焚。丈夫猛捷貴有斷,龍蛻不惜黃金鱗。君看《笙詩》無一字,束氏補之成贅文。我聞此論駭卓絕,至人之跡神其滅。」[82]鄭夑《寄題東邨焚詩二十八字》更稱:「聞說東邨萬首詩,一時燒去更無遺。板橋居士重饒舌,詩到煩君併火之。」[83]鄭氏非但不以其焚詩為非,更戲謔東村收到自己的詩也可即付諸焚燎。其筆下透出豁達瀟洒,給予焚詩者充分的理解:詩乃即興抒情,無須負載沉重的生命意識,更不必借之傳名後世。

文人及其文字業,對一些特定的作者來說,並不能代表身份屬性,非生命之追求。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卷一記載:「金陵水月庵僧鏡澄能詩,然每成輒焚其稿。檇李吳澹川文溥錄其數首,呈隨園先生,先生激賞之。吳謂鏡澄宜往謁先生。鏡澄曰:『和尚自作詩,不求先生知也。先生自愛和尚詩,非愛和尚也。』」[84]可以看出,鏡澄不求袁枚知詩,乃因為詩作出於和尚,而和尚並非以詩榮焉。一旦臻於擺脫世俗塵累的道境,「每成輒焚其稿」則是自然隨性的。

東村之猛捷高傲與鏡澄之道性自然,有特殊的家族影響和佛門背景,故縱任所作「神其滅」而不及其餘,但從普遍性來看,清人還是將文字業看作精神成果與心血存養,焚稿者自身和相關的他者大都以文學勞動者的視角審度和關注,故「焚而有所余」是最為常見的現象。讓我們先從「自身」角度試讀順康年間李驎的《楚吟自序》:

李子性嗜吟詠,三日不讀古人詩,輒忽忽不自得。九歲即學作詩,然不敢以示人。從父壺庵先生一日於几上見之,李子大慚,先生曰:「子無慚,子可與有成者也。」……戊戌秋,輯前後所作詩刻之,四方作者或以其有合於古人,李子頗自負。久之又自疑,一日讀李滄溟集,憮然自失,取所刻詩欲焚之,或止焉,李子曰:「予聞往者七子燕集,於鱗詩必晚出,見他人有工者輒匿己作,自矜其名如此,而集中可刪之篇猶且什之六七,吾輩率爾成章輒付剞劂,可謂不自好矣。焚,予猶悔其晚也。」於是遍搜篋笥所存暨所已刻,共得詩一千一百餘篇,晝篝一燈座右,稍不自愜輒焚之,僅存篇三百有奇,匯成一集,名曰《楚吟》。……茲所謂「楚吟」,大約皆坎坷困厄之中不得通其意,故發為歌詠,以自抒其憤懣不平之氣者。[85]

文章筆意迴轉,道出千餘首詩歌焚毀與甄存的經過和心曲。可見「不自愜」而焚棄之,乃理所當然;將「自抒憤懣不平之氣者」留存之,為情之所驅;而「焚余」正是理與情權衡的結果。乾隆時毛振翧自序其《半野居士焚余集》亦稱其文乃「自敘其出處,述其言行,備道其所歷之境、所值之人、所用之情耳」,故當焚其作品時,不忍心一概棄之,「語從心出,思本性生,其有關於心術人品、氣節名義,托物以寄志、藉事以明心者,未始不姑存一二,以對天下後世。不然,此生之所遭逢概湮沒而不彰,負身實甚」[86]。嘉慶時劉嗣綰曾敘述陳懋本詩集編集過程曰:「暇日復集其舊時散佚諸作,撥劫後之殘灰,拾囊中之碎錦,別為一卷,名曰《爨余》。且以余同游最久,屬敘述其梗概。嗟乎!途窮日暮,哀長笛之無多;海碧天青,識斷琴之尚在。其能無爨桐之泣、焚硯之思也哉!」[87]不無巧合的是,劉嗣綰《尚絅堂集》卷一所收本人之詩,也以《爨余集》題名。他在卷首敘道:「余年十二三,學為詩,稿脫輒焚棄。歲丁酉,稍稍存錄,因就故紙中,並向所記憶者,搜輯一二,名為《爨余》,如曰可入中郎之賞,則吾豈敢。」[88]這樣的典型事件表明:清代文人雖寧缺毋濫,平庸輒焚,具有對品質和價值的堅持,但對曾經的精神勞動和心血付出,亦頗自珍[89]。

焚稿雖然是在一定環境和心態下的個人行為,但其現場亦或有親近者在。站在「他者」的立場,往往當焚稿尚未發生時或爨毀之時力求作挽救性處置,使既成文字精光不滅。陳璞《是汝師齋詩序》記載:

南海朱子襄先生,少負雋才,長勵學行,處為純儒,出作循吏,晚歸鄉里,設帳授徒,足跡不入城市,平生著述不欲示人,臨歿復舉其稿盡焚之。此詩一卷,乃其徒竊錄出者。沉煉深警,韻高而意厚,何先生猶以為未足傳而輒焚之耶?抑其志遠且大,以是為小技,而不以貽於後也?[90]

朱次琦,字稚圭,號子襄,世稱九江先生。天才卓異,平生史學、理學、文學著述甚富,辭世前盡付一炬,世人痛惜。對於他因何決絕焚稿,門人簡朝亮、康有為以及梁啟超等皆有評議,大體有憤世嫉俗、不圖學者之名、防誤讀之弊、舊學無益諸說,俱難定論。然而其燔余文字得以傳世,畢竟為人間留下散珠碎錦,在文化史上鐫刻上一個不朽的名字。其實不但對於清代名人作品,即使對女性或社會底層者的作品,亦有不少救於焚燎的佳話。如郭善鄰《張孝子暨妻陳氏行實》記載:「張孝子釗,字宏度,鹿邑人。……先是孝子之將終也,檢平生所存詩文一篋,屬陳氏曰:『謹藏,此子長,以相付。』又手一稿草,具塗乙,欲就燈火焚之。

陳氏意其或有用也,為代焚,因易以他紙,而貯稿篋中,且二十年矣。一日,呼其子漢至,啟篋,以父命命之,則向所欲焚稿者固在。語之故,漢受而讀之,乃籲天文也。」[91]陳氏的行為未必出於文化自覺,但在樸素的直接經驗驅使下,家族文學之光得以鑒照後人。

與從火炬中挽救殘篇相比,乾隆朝周廣業對所作《宋六陵考》「欲焚稿者數矣。顧念搜討之勞,頗費時日。又竊喜扣盤之見,間有與先哲隱合者,遂未忍割棄」[92];道光間貝青喬「屢欲焚棄」往日書文,終因「朋好中有勸其存稿」[93]而從之;晚清羅振玉「間作小文,不欲再存稿,兒孫輩顧以為可惜,編成一卷」,振玉便「署其端曰《未焚稿》」[94]。這種事前終止焚稿的行為不乏記載,其中有自我心靈的對話,也有與他者的對話,從中能夠感到人們對將文字歸於回祿之神所持的慎重態度。

四 清人焚稿的幾個新特點

焚稿,是一種阻斷作品傳播的手段,從社會意識角度看,具有抗拒社會的意向和控制個人損害的作用;從文學的角度看,則是一種特殊的、嚴格的自我批評方式。這種批評方式受到唐代以前刪詩、焚書、燒硯、焚諫草等文化事件的影響,唐宋文人層出不窮的焚稿行為賦予其典型意義,至明代已經發展為一種文化風尚了。清人焚稿不但集歷代之大成,而且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趨向和特點。

首先,焚稿作為士林風俗更加普遍流行。至遲到唐代,文人中已經出現了「祭詩」行為,乾隆年間鮑倚雲有《祭詩行》云:「我聞祭詩之例賈島開,時當除夕陳樽罍。命意還應自勞苦,亦或艱辛歷歷如有神助靈之來。……玉堂老人(東皋伯父)顧之浩然嘆。問我試啼英物如何英,而不思吹龍笛與鳳笙。快劍入海屠長鯨,為我擲地作石聲。何為效此蚓泣蒼蠅鳴,積數百篇悉焚棄。」[95]實際上唐代「除夕陳樽罍」而祭詩只是濫觴,至宋代方逐漸演變為一種風俗。弘治《八閩通志》記載:「閩俗相傳,謂臘月二十四日,灶君上天,奏人間事,必祭而送之。(鄭)性之貧時,嘗於是日貸肉於巷口屠者之妻。屠者歸,聞之大怒,徑入其舍,索其肉以歸。性之乃畫一馬,題詩其上,焚以祀灶云:『一匹烏騅一隻鞭,送君騎去上青天。玉皇若問人間事,為道文章不值錢。』」[96]至清代,祭詩已發展為士林和民間普遍流行的習俗了,「酹酒焚詩以哭之」[97],「醵飲陪三爵,焚詩代紙錢」[98]成為寄哀儀典的程序,而送臘及除夕焚詩更每見於詩人筆下。

張問陶《甲寅京師送灶》:

司命居然醉,焚詩與送行。

報功惟飲食,舉火即神明。

小象廚人媚,余餳稚子爭。

素餐歸未得,風雪故鄉情。[99]

法若真《七十一自壽二十首》(其六):

柴門落落問誰關,一任牛羊自往還。

繞屋長懸雙澗水,當軒不去兩珠山。

經年檢葯余鐺在,送臘焚詩信筆刪。

多病於今將四載,猶消花徑老閑閑。[100]

宗智《除夕同盛子嘉限除字》:

風雨催殘臘,高眠任歲除。

尋梅雙屐靜,留客一樽虛。

檢篋焚詩草,挑燈閱道書。

飄蓬同十載,贏得鬢毛疏。[101]

顯然,焚稿至清代已經高度儀式化、信念化了。歲末是焚稿儀式最隆重的時刻,人們在檢篋刪詩中諦視創作過程,升華審美意識;這也是舉行拜祭的時刻,在燎煙中將對文學的信念熏染於日用常道,人們期待「祭詩尚可搜殘帙」,「鵲噪晴檐報好音」[102],從而展開新生活的一頁。

其次,焚詩成為文學旨趣轉移和文體變更改轍的突出標誌。清人在文體間棄故開新,如果要建立一個界標,通常以焚稿作為宣告。朱彝尊為倪我端所作墓志銘記載:「同里倪君,識之四十年,君時授徒城東竹亭橋。即其人,恂恂有君子之容;觀其文,悉本經義。君早見知於有司,九試場屋不利,年四十八以歲貢入國子監。諸城李侍讀澄中讀其廷試卷,亟薦之。榜發,以儒學訓導待銓。是秋赴順天鄉試,復不遇。君乃焚所作詩文,就予宣南坊邸舍講經義,學為古文辭。」[103]金武祥《蔣君鹿潭傳》載有蔣春霖焚棄詩稿專意為詞的事迹:

君故力於詩,追源究流,靡不洞貫,積稿累數寸,中歲乃悉摧燒之,語所知曰:「吾能詩非難,特窮老盡氣,無以蘄勝於古人之外,作者眾矣,吾寧別取徑焉!」用是一意於詞,以終其身,然亦卒成大名,晚年刪存詩,僅數十篇。[104]

蔣氏業詩「積稿累數寸」,可見用功之深、創作之富,然而「好為詩」未必能成名傳世,若置於龐大的作者陣容中不能木秀於林,還另取他徑。清代詞學中興的原因較為複雜,部分文人棄詩入詞,雖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文人群體性情之變的某種動向亦值得注意。

再次,焚稿進入寫作題材,出現了抒情色彩濃厚的文學作品。焚稿作為與創作具有緊密關聯的文人活動,很早就成為敘事、描寫、抒情的內容,大量的燔余序可以看作較為專門的焚稿文,但清代以前這類寫作往往重事輕情,以交待文本之所以「焚」與「余」為主。而清代如鮑倚雲《祭詩行》等大量篇章,敘事成分弱化,抒情色彩有所增強。更值得注意的是,乾隆朝出現了汪紱《焚稿文》這樣的專題性作品。

該文敘述,「新安汪紱於丙申、丁酉二年之間,因道路流離,心無俚藉,每寓言托物,以舒離憂,多所著作,而未軌於道。有時文數百篇、雜詩百餘首、雜文數十百首,中有圈者、點者、丶者、讀者、句者、抹者、塗者、乙者、真者、草者、前後不相接續者,卷帙散亂,堆塞滿笈」,故欲付之爨毀,雖受到勸阻,仍「發笈陳稿,焚之於西階之上」[105]。雖以作者之名發端,但其後只有「先生」與「門人」的簡短對話,作為焚稿情節發展的脈絡,而「為文而祭」的內容在全文佔有主要篇幅,文字典雅,抒情色彩濃郁,爨燎心緒層層道來,動人心魄。

這表明,焚稿事件在清代文人譜系中佔有了一定位置,不僅具有客觀記錄的必要,而且作為生活眾相的一個側面,具有了成為文學作品題材的典型意義。這類作品不但可以填補清代文人履跡,對古代文獻史料學、古代文人生活與創作心態研究有參考價值,其文本作為抒情作品亦不乏審美功能。

五 余 論

胡塞爾認為憑藉「直觀」對我們所意識到的「意向對象」加以描述,即「現象學還原」,這種還原不僅要「回到事情本身」,還應當追問直接的體驗和直觀之中的「本質結構」[106]。大量文獻記載以及黛玉焚詩葬花的凄美故事,使清代焚稿問題早就進入了學術界視野,但相關研究,特別是對焚稿現象「本質結構」的分析尚遠遠不夠。由於焚稿具有一定的隱私性,許多事件的緣由和真相還被遮蔽著,有待考索發覆。在此基礎上,對焚稿這種受社會意識支配和受文學價值觀影響的行為的「本質結構」才能夠得到深入的揭示。

當然與之聯繫的問題還很多,比如:前人焚稿所形成的文化慣習,包括史學等學術著述的焚燎對清人的範例作用到底如何;不同時期的政治力量導致的焚書毀板對清人焚稿心理產生的影響如何;清代文學創作重心下移及其日用性、通俗性、娛樂性的寫作方式與焚稿行為的內在聯繫如何;對於不同文體,清人的焚棄態度和表現強度有無差別;作為一種特殊的批評方法,其焚與棄的選擇尺度是否體現出清人獨特的文學觀念;焚余錦灰對文人個體和清代文學、文化史的特殊價值是什麼;焚稿儀式在社會學和文學視野中具有何種不同的行為藝術作用;焚稿過程是否包含欲揚先抑的動機和潛寓傳名的意圖;各社會階層的女性作家焚稿有何心理差異;納入跨文化比較題材來看,中外作家焚稿意識和行為異同之處在哪裡?這些都是可以專門探討的話題。更為重要的是,焚稿對作家個人是否具有純化心智、救贖精神、提高文品的效用,在某種意義上是否可以看作有益的淘汰機制呢?置於清代學術史和文學史,又應該如何辯證分析這一行為帶來的作品大幅減少的事實?

這些問題比較複雜,有待進一步深入探討。如果將清人一系列焚稿事件結合起來的話,已不失為一種特殊的文學敘事,能夠喚起研究者發現其與歷史的聯繫——不僅尋求某些具體史實的存在,而且探求史實背後的意義。如此,對文學現象的還原,能夠體現出對歷史還原的努力。

本文原載《文學遺產》2017年5期

感謝羅時進老師賜稿!

參考文獻

[①] 周亮工焚書時間,一說為康熙九年(1670),陳聖宇《周亮工晚年焚書日期確考》考為康熙十年二月初五,參見南京大學古典文獻研究所編《古典文獻研究》(第11輯),鳳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541—544頁。

[②] 呂留良《呂晚村文集》卷五《櫟園焚余序》,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339—340頁。

[③] 陳鼎《留溪外傳》卷四《呂晩村傳》,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自刻本,第22b頁。

[④] 屈大均《明四朝成仁錄》卷一二,民國影印《廣東叢書》本,第448b頁。

[⑤] 何紹基《(光緒)重修安徽通志》卷二六〇,清光緒四年(1878)刻本,第3b頁。

[⑥] 阮元《兩浙輶軒錄補遺》卷一,清嘉慶間刻本,第14a頁。

[⑦] 侯方域著,何法周主編,王樹林校箋《侯方域集校箋》卷二《曼翁詩序》,中州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上冊,第63頁。

[⑧] 吳偉業《梅村家藏稿》卷二八《彭燕又偶存草序》,《四部叢刊初編》,上海書店1989年版,集部第352冊,第131頁。按,吳偉業本人居京師時曾「歲抄日記,有成帙矣」「藏在篋衍,不以示人」,後「恐招忌而速禍,則盡取而焚之」(《吳梅村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718頁)。

[⑨] 傅山《霜紅龕集》卷三七《雜記二》,《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5冊,第497頁。

[⑩] 張升《王鐸年譜》,上海書畫出版社2007年版,第188頁。

[11] 蔣良騏《東華錄》卷二一,清乾隆間刻本,第22a—22b頁。

[12] 任如松《四庫全書答問》,上海書店1992年版,第2頁。

[13] 顏元《存人編》卷二《喚迷途·第五喚》,《顏元集》,中華書局1987年版,上冊,第146頁。

[14] 原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清代文字獄檔》,上海書店2007年版,第165頁。

[15] 徐崧《凡例》,徐崧、汪文楨、汪森輯《詩風初集》卷首,《四庫禁毀書叢刊補編》,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56冊,第632頁。

[16] 錢陸燦《賴古堂集附錄·墓志銘》,周亮工《賴古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下冊,第946頁。

[17] 呂留良《賴古堂集序》,《賴古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下冊,第553頁。

[18] 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一七三,中國書店1988年版,第4冊,第355頁。

[19] 余紹宋《梁節庵先生詩集序》,《余紹宋集》,浙江人民美術出版社,2015年版,第231頁。

[20] 錢維城《錢文敏公全集·茶山文鈔》卷一二《朝議大夫分巡南汝光道布政使司參議永濟崔公墓志銘》,《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43冊,第90頁。

[21] 張問陶《船山詩草》卷一五《聞稚存赦歸先寄》,中華書局1986年版,下冊,第430頁。

[22] 李天植《李介節先生全集·蜃園詩後集》卷三《次答葉香上》,《四庫未收書輯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7輯第19冊,第505頁。

[23] 李驎《虯峰文集》卷一六《許君平先生小傳》,清康熙三十九年(1700)刻本,第34a頁。

[24] 張問陶《船山詩草》卷一七《閑中得句》,中華書局1986年版,下冊,第509頁。

[25] 吳絳雪《徐烈婦詩鈔》卷一《招素聞以詩代柬》,胡曉明、彭國忠主編《江南女性別集二編》,黃山書社2010年版,上冊,第27頁。

[26] 孫光憲《北夢瑣言》卷六,中華書局1960年版,第55頁。

[27] 胡文楷《歷代婦女著作考》自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頁。

[28] 駱綺蘭《聽秋軒閨中同人集序》,《江南女性別集二編》,黃山書社2010年版,上冊,第695頁。

[29] 夏伊蘭《吟紅閣詩鈔·偶成》,蔡殿齊編《國朝閨閣詩鈔》(第九冊)卷三,清道光二十四年(1848)嫏嬛別館刻本,第3a頁。

[30] 這裡說「主要歸宿」,是指清代女性希望刊刻詩作,流傳作品的現象有所存在,這方面的事例參見嚴程《清代女性詩人的聯吟唱和與存稿情況例說》,《清華大學學報》2013年第1期。

[31] 李昉等編《太平廣記》卷二七一,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6冊,第2137頁。

[32] 參見拙文《焚稿煙燎中的明代文學影像》,《蘇州大學學報》2016年第1期。

[33] 沈立東《中國歷代女作家傳》,中國婦女出版社1995年版,第306頁。

[34] 何紹基《東洲草堂文鈔》卷四《湯母楊太淑人吟釵圖記》,《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529冊,第165頁。

[35] 顧貞立《焚舊稿》,完顏惲珠《國朝閨秀正始續集》卷二,清道光十三年(1833)紅香館刻本,第14a頁。

[36] 沈德潛選編《清詩別裁集》卷三一,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64頁。

[37] 郭善鄰《春山先生文集》卷三《張母劉夫人行實》,《四庫未收書輯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9輯第26冊,第353頁。

[38] 黃秩模編,付瓊校補《國朝閨秀詩柳絮集校補》,人民文學出版社2011年版,第392頁。

[39] 關於清人罷官之際的焚稿,每見記載。如潘衍桐《兩浙輶軒續錄》卷六:「陳顧?,字又聲,亦作牖聲,號藕田,仁和人,乾隆乙丑進士,官戶科給事中。……所著有《南樓文稿》《續稿》《詩稿》若干卷,罷官日悉自焚棄,所存《北梁吟稿》皆在塞垣時作也。」(《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685冊,第170頁)

[40] 參見胡傳志《日課一詩論》,《文學遺產》2015年第1期。

[41] 參見蔣寅《科舉陰影中的明清文學生態》,《文學遺產》2004年第1期。

[42] 劉繹《篤志堂古文存稿序》,上官濤、胡迎建編注《近代江西文存》,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5年版,第63頁。

[43] 毛奇齡《西河文集·序》卷一〇《吳應辰詩序》,《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87冊,第267頁。

[44] 汪懋麟《雄雉齋選集序》,顧圖河《雄雉齋選集》,《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84冊,第345頁。

[45] 張貞《渠亭山人半部稿·潛州集》《誥授奉政大夫禮部儀制清吏司郎中曹公貞吉墓誌並銘》,清康熙間安丘張氏家刻雍正印本,第66a頁。

[46] 曹貞吉《珂雪初集》卷一《歲暮感舊抒懷二十八韻》,《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33冊,第240頁。

[47] 范鍇《潯溪紀事詩》卷上,《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80冊,第297頁。

[48] 張龍輔《玉獅墜·序》,《中國古典戲曲序跋彙編》,齊魯書社1989年版,第3冊,第1681—1682頁。

[49] 史澄《(光緒)廣州府志》卷一二八,清光緒五年(1879)刻本,第19b頁。

[50] 汪淇《與關蕉鹿》,黃容、王維翰輯《尺牘蘭言》卷四,《四庫禁毀書叢刊》,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集部第35冊,第213頁。

[51] 邵晉涵《南江詩文鈔》文鈔卷八《與吳百葯侍讀書》,清道光十二年(1832)胡敬刻本,第2a頁。

[52] 王甥植《茗韻軒遺詩·雨後書事》,胡曉明,彭國忠主編《江南女性別集四編》,黃山書社2014年版,下冊,第1005頁。

[53] 陳振孫著,徐小蠻、顧美華點校《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95-496頁。

[54] 賀鑄《慶湖遺老詩集》自序,《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123冊,第197頁。

[55] 參見[日]淺見洋二著,朱剛譯《「焚棄」與「改定」——論宋代別集的編纂或定本的制定》,《中國韻文學刊》2007年第3期。關於徐府焚少作事,參見樓鑰《蘿林居士文集序》引向士諲為徐俯詩集所作序文:「公為徐東湖詩集後序有云:『始為詩以數百計,一見師川快說詩病,盡焚其稿。』則知公之少作尤多,其所存者止此耳。」(樓鑰《攻媿集》卷五二,《叢書集成初編》,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2011冊,第713頁)

[56] 先著《之溪老生集》卷二《嚴許集下·焚詩》,《四庫未收書輯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8輯第28冊,第483頁。

[57] 李伍渶《壑雲篇文集》卷二《鄭慎子詩敘》,《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41冊,第526頁。《壑雲篇文集》卷二《史評小引》又云:「某二十許時,無所知識,妄為史論,褒譏千古,震憾河嶽,不顧臏絕而壓覆以死也,一旦感楊誠齋《柳》詩而悔之,盡焚所為史論二百餘篇,三十年閣筆不敢臧否人物。」(《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41冊,第529頁)

[58] 章藻功《思綺堂文集》卷三《汪無己焚余詩序》,《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98冊,第495頁。

[59] 方東樹《半字集》《半字集序錄》,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07冊,第1頁。

[60] 周篆《草亭先生集·詩集》卷二《戲題焚剩詩稿》,《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16冊,第501頁。

[61] 張煌言《張蒼水集》第一編《陳文生未焚草序》,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45—46頁。

[62] 薛雪《一瓢詩話》,葉燮、薛雪、沈德潛著《原詩·一瓢詩話·說詩晬語》,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年版,第113頁。

[63] 李嶟瑞《後圃編年稿》卷首《焚余稿自序》,清康熙間刻本,第5a—5b頁。

[64] 薛雪《一瓢詩話》,葉燮、薛雪、沈德潛著《原詩·一瓢詩話·說詩晬語》,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年版,第113頁。

[65] 林昌彝著,王鎮遠、林虞生標點《林昌彝詩文集》卷一四《林子萊詩集小傳》,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328頁。

[66] 典型的事例是康熙初「海內以詩名者推士禎,以文名者推汪琬。而嘉興葉燮,字星期,其論文亦與琬不合,往複論難,互譏嘲焉。及琬歿,慨然曰:『吾失一諍友矣!今誰復彈吾文者?』取向所短汪者悉焚之」。參見趙爾巽等《清史稿》卷四八四《文苑一》,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44冊,第13364頁。

[67] 清人唐宋詩之爭,在學界討論中似有泛化傾向,實際上正如袁枚在評論唐宋詩風的時候說道:「夫詩,無所謂唐、宋也。唐、宋者,一代之國號耳,與詩無與也。詩者,各人之性情耳,與唐、宋無與也。若拘拘焉持唐、宋以相敵,是子之胸中已有亡之國號,而無自得之性情,於詩之本旨已失矣。」(袁枚著,周本淳標校《小倉山房詩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冊,第1506頁)沈謹學《簡徐冶伯晉鎔即題詩稿後》的評論亦富於見識,他說:「想見連番得意吟,論工數拙豈初心?浪分格調或唐宋,畢竟性情無古今。」(沈謹學著,馬衛中、陳國安點校《沈四山人詩錄》,《貝青喬集》外一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442頁)關於焚稿問題,孔尚任序李嶟瑞《焚余稿》曰:「吾得李子蒼存《焚余稿》,逢人說之,謂其不讓古人,必傳無疑。聞者詰曰:漢乎?魏乎?唐與宋乎?余曰:古人皆無此家格,但能使讀者如見作者之性情,如獲自己之性情,是即自成一家格。」(劉輝《所見孔尚任詩文二題》,《文獻》1985年第1期)此說最為通達。

[68] 陸繼輅《崇百葯齋文集》卷一九《候補覺羅官學教習錢君行狀》,《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506冊,第226頁。

[69] 王培荀《聽雨樓隨筆》卷一,《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180冊,第174頁。

[70] 單學傅《海虞詩話》卷九,《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706冊,第65頁。

[71] 馮志沂《適適齋文集》卷一《送余小頗先生出守雅州序》,《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39冊,第642頁。

[72] 遭劫火而倖存的別集,一般以「劫灰」「然灰」為名,與「焚余」的意義有所不同。

[73] 胡文楷編著《歷代婦女著作考》:「(王如沂妻)年二十五,夫歿,盡焚所作詩,守節二十年卒,子侄等撿篋得殘稿一卷,題曰《萎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535頁)

[74] 趙翼著,華夫主編《趙翼詩編年全集》卷三九《顧晴沙選梁溪詩成,瘞其舊稿於惠山之麓,立碑亭其上,名曰詩冢,並為賦七古一首》,天津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3冊,第1224頁。

[75] 袁枚《小倉山房詩文集·詩集》卷三六《詩冢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2冊,第1044頁。

[76] 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一〇九,中國書店1988年版,第3冊,第140頁。

[77] 洪亮吉《卷施閣集》詩集卷一八《詩冢詩》,《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67冊,第632頁。按,此詩有序,述作詩之由:「無錫顧兵備光旭選刻同縣人詩為一集,其剩稿賈上舍崧乞得之,為卜地瘞於梁溪之側。三伏日走數千里為索詩,可雲好事矣,爰為賦四絕句。」

[78] 秦瀛《小峴山人詩文集·文集》卷二《與顧丈響泉書》,《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07冊,第469頁。

[79] 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九四,中國書店1988年版,第2冊,第667頁。

[80] 秦瀛《小峴山人詩文集·文集》卷二《與顧丈響泉書》,《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07冊,第469頁。

[81] 方苞《望溪先生文集》卷八《二山人傳》,《續修四庫全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420冊,第394—395頁。

[82] 鐵保輯,趙志輝校點補《熙朝雅頌集》,遼寧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062頁。

[83] 鄭夑《板橋集》二編《寄題東邨焚詩二十八字》,《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73冊,第635頁。

[84] 梁紹壬《兩般秋雨庵隨筆》卷一,清道光十七年(1837)振綺堂刻本,第7a頁。

[85] 李驎《虯峰文集》卷一五《楚吟自序》,清康熙刻本,第15a—16a頁。

[86] 毛振翧《半野居士焚余集》自序,《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59冊,第578頁。

[87] 劉嗣綰《尚絅堂文集》卷二《陳季馴詩集序》,《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69冊,第417頁。

[88] 劉嗣綰《尚絅堂詩集》卷一《爨余集序》,《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69冊,第122頁。

[89] 清人還有因絕嗣或平生無名而決絕地焚毀全部作品,毫不惜護的,如俞蛟《夢廠雜著》卷一《李少白傳》(清刻深柳讀書堂印本)說嘉道間李少白臨歿前將「半生怵心劌目而為之」的篇什付之一炬,不作任何選存,即出於對絕嗣的極度悲哀。清初秦衛周「憤其詩無知者」,嘗「搜其(詩)若干卷,大飲哭曰:『恨唐人不見秦生,天生秦生何為耶』」,並焚棄其稿,參見王鐸《擬山園選集》卷四五《秦蘭亭李虛衷傳》,《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7冊,第191頁。這些都屬於極為特殊的個案。

[90] 陳璞《尺岡草堂遺集》卷一《是汝師齋詩序》,《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76冊,第649頁。

[91] 郭善鄰《春山先生文集》卷三《張孝子暨妻陳氏行實》,《四庫未收書輯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9輯第26冊,第351頁。

[92] 周廣業著,祝鴻熹、王國珍點校《周廣業筆記四種》,浙江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98頁。

[93] 齊思和、林樹惠等編,中國史學會主編《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鴉片戰爭》,神州國光社1954年版,第三冊,第233頁。

[94] 羅振玉《羅振玉自述》,安徽文藝出版社2013年版,第177頁。

[95] 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九七,中國書店1988年版,第2冊,第729頁。

[96] 陳道《八閩通志》卷一三,明弘治間刻本,第23b頁。

[97] 詹應甲《賜綺堂集》卷六《宿呂堰驛吊王巡檢二首有序》,《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65冊,第297頁。

[98] 李繼聖《尋古齋詩文集·詩集》卷一《冀署諸友邀徃郊外設筵迎喜神口號》,《四庫禁毀書叢刊》,北京出版社1998年版,集部第168冊,第353頁。

[99] 張問陶《船山詩草》卷十一《甲寅京師送灶》,中華書局1986年版,上冊,第304頁。

[100] 法若真《黃山詩留》卷九《七十一自壽二十首》(其六),《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44冊,第282頁。

[101] 徐世昌《晚晴簃詩匯》卷一九七,中國書店1988年版,第4冊,第859頁。

[102] 方燾《山子詩鈔》卷七《除夕感懷四首》(其四),《叢書集成續編》,台灣新文豐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176冊,第357頁。

[103] 朱彝尊《曝書亭集》卷七八《儒學訓導倪君墓志銘》,《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16冊,第580頁。

[104] 蔣春霖著,劉勇剛箋注《水雲樓詩詞箋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329頁。

[105] 汪紱《雙池文集》卷七《焚稿文》,《清代詩文集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271冊,第662—663頁。

[106] 參見鄧曉芒《論中國傳統文化的現象學還原》,《哲學研究》201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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