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駕駛員必看:男子醉駕身亡,同席者承擔賠償!

2017-12-22寧波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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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駕身亡,同席者承擔賠償

今年2月,山東淄博周村的張某與同事李某等九人相約聚餐,大家在席間都喝了不少酒,聚餐結束後,已醉酒的張某不聽勸阻,執意要自行駕駛摩托車離開,結果引發事故導致身亡。張某親屬將當晚參與飲酒的李某等9人起訴到法庭要求承擔賠償責任。審理法官認為,同席者未能有效勸阻張某喝酒,也沒對其酒後駕駛行為採取相應措施及履行護送通知照顧等注意義務。法院判定,除1人提前離席不擔責外,李某等八人分別賠償張某的近親屬9800餘元。

浙江仙居一男子聚餐醉酒身亡,邀請者被判擔責

無獨有偶,浙江仙居也有類似案例,仙居男子吳某應朋友張某邀約參加聚餐,喝醉了酒被朋友獨自留在車中,幾小時後竟不幸身亡。意外發生後,吳某家屬將當天聚餐的10人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賠30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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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法院又是怎麼判的呢?

仙居法院審結了這起生命權糾紛案,認為張某作為飲酒邀請者,明知吳某酒後摔倒處於昏睡狀態,而沒有將吳某安全送回家或送往醫院治療,其行為違反了對自己所邀請的朋友的必要幫助和關照義務,應承擔一定的過失責任,酌情由張某承擔10%,賠償吳某家屬6萬餘元。其他同飲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寧波:男子聚餐喝進醫院,老闆同事急撇責任

有網友曾在本地論壇發帖,一個閨蜜半夜給她打電話哭訴自己丈夫醉酒躺在醫院不省人事,但是同桌吃飯的同事和老闆第一反應居然是撇責任,說風涼話,讓她特別寒心。

原來前一天晚上,女子的丈夫參加公司年會,席間應酬,不知不覺就喝多了。女子接到丈夫同事電話,急忙趕到飯店,發現丈夫已經不省人事,怎麼喊怎麼推都沒有反應。

她馬上意識到必須立刻送醫,結果同桌吃飯的同事、老闆都不以為然。其中一個同事居然還往男子的肚子上打了一拳,使他當場有些口吐白沫。

最後男子被120急救送醫,檢查發現肺部水腫、有積液,已經有東西嗆進了肺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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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說:酒桌上這四種勸酒行為要負法律責任

1.強迫性勸酒:

比如用「不喝不夠朋友」等語言刺激對方喝酒,或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

2.明知對方不能喝酒:

明知對方不能喝酒仍勸其飲酒。比如明知對方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疾病等。

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

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身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後駕車未勸阻導致發生車禍等損害的

如明知對方喝多了,語無倫次、神志不清的情況下,酒友應該勸阻其不要喝酒,能夠進行勸阻卻沒有勸阻,以致出現意外的,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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