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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魚之死

娃娃魚之死

安立志

上海世博終於閉幕了。

時光剛過半個月,在豪華奪目、流光溢彩的燈影下,這個城市仍然陶醉在燒錢的快感和奢華的繁榮之中,此時,卻不合時宜地發生了死亡58人的樓宇大火,從而引發了「城市」不僅應當「讓生活更美好」,更應當「讓生活更安全」的思考。談論這樣的新聞,令人尷尬,只能找一個相對邊緣的話題,來彌補一下至今我對世博未著一字的缺憾。

7月27日,經有關部門批准,與恐龍同時期、距今三億五千萬年的動物「活化石」———中國大鯢(俗稱娃娃魚)走出秦嶺,亮相世博陝西館。豈知15條娃娃魚的世博之旅,竟是一條不歸路。到8月21日娃娃魚撤出展館時,已有9條命斷上海,其餘6條,未及返回陝西,全部死於途中。(2010年10月13日《齊魯晚報》)

有人認為,氣溫太高,環境嘈雜,頻遭閃光,是性喜低溫、陰暗、幽靜的娃娃魚死亡的主要原因,然而,這些都是從這一物種的習性分析出的自然原因,並不包括導致娃娃魚死亡的社會原因。那麼,導致娃娃魚之死的社會原因是什麼呢?

娃娃魚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兩棲動物,它們的生活習性,「有關部門」想必是心知肚明的。是什麼因素使其無視這一物種的生活習性,將自己的「需要」建立在娃娃魚的死亡之上呢?那就是部分人類———不,應當是部分官員———的虛榮與冷酷。這些官員作為人類的一部分,忘記了自己原本也是大自然的組成部分,人與娃娃魚本來處於共同的界別(動物界)、門類(脊索動物門)和亞門(脊椎動物亞門),區別只在於綱(哺乳綱與兩棲綱)、目(靈長目與有尾目)、科(人科與隱鰓鯢科)等等「細節」的不同。這類以萬物之靈自居的直立動物,無視其他物種最自然、最基本、最單純的生存本能,以各種冠冕堂皇的名義掩蓋其貪婪、虛偽的慾望,以剝奪其他物種的生存為能事,以達到其在另一「生物場」———「市場」和「官場」———上的短視、勢利的目的。以現代文明相標榜的世博會,如同肯亞的賽倫蓋蒂草原,竟然潛行著「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這也正是許多城市「大樹進城」以及東北某地「餓死群虎」的社會原因。

在我國的法律體系中,但凡涉及「有關部門」者,往往明確其權力;但凡涉及「公民個人」者,往往強調其義務。娃娃魚屬於國家二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如何保護這個不斷萎縮的物種,顯然應當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雖然該法第十一條作出了「由於環境影響對野生動物造成危害時,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的規定,然而,因投置世博展覽從而產生的「環境影響」,導致了娃娃魚的群體死亡事件,應當如何「調查處理」,法律卻語焉不詳。甚至在「法律責任」一章,對於「有關部門」以「展覽」或其他堂而皇之的官方名義給珍稀野生動物造成的危害與死亡,也沒有任何處理措施與法律責任的規定。想想也很正常,在暴力拆遷致死人命事件每天都在上演且極少有人負責的當下,死幾條娃娃魚,又怎能以官員的仕途為代價?在急功近利的政績爭競中,「百年樹人」是顧不上了(這就是教育投入至今低於4%GDP的社會原因),「十年樹木」也嫌其太長(就其任期而言),這就是無視各種物種的生長環境與「小氣候」,而將「大樹」搬進城市廣場的政績動因。「樹猶如此」,何況動物?娃娃魚為國臉爭光,為烏紗添彩的鬧劇,也就成為非常自然的事情。

考諸世博會160年的歷史,本來是用以展示人類的經濟、科技、文化成果的別一種功能的奧林匹克盛會。即或在其發展史上曾經有過「人類與自然」的主題,也都是以追隨自然、順應自然、尊重自然為宗旨的。而在一次以「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世博會上,竟然將一種本非人類創造物的、隱居在深澗石罅中的古老野生動物,搬到現代都市中進行「陪展」,這種無視野生動物生存環境、生活習性,既不科學、也不文化的行徑,自然談不上對於自然的順應與尊重。在此次世博會上,就當代科技在展品中的比重而言,顯然未可樂觀。當國家館都只能以《清明上河圖》和「秦墓銅車馬」以自炫,其他省市展館也就可想而知了。我們討厭阿Q式的炫耀祖先,但如果祖先也沒有多少可以炫耀之處,娃娃魚這類本來與「城市」毫不相關的「溪澗隱士」,竟然成為填補空白的犧牲品,這是動物的悲哀,還是人類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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