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輔料管理改革歷程及解析備案制度對醫藥行業的影響
藥用輔料管理改革歷程及解析備案制度對醫藥行業的影響
作者:有根浮萍 來源:葯智網微信
大家還記得2006年的「齊二葯」事件吧?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有兩種輔料是用量最大的,一個是丙二醇,一個是PEG400。丙二醇是注射劑里經常用的輔料,PEG400則比較少用。因此,事件最初集中排查PEG400的毒性。可是沒有發現證明PEG400有毒性的東西。進一步的紅外光譜儀分析,廣東葯檢所最終確定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里含有大量工業二甘醇,導致患者急性腎衰竭死亡。而二甘醇正是世界著名的「磺胺酏劑事件」的主要原因。【獨家】藥用輔料管理改革歷程及解析備案制度對醫藥行業的影響
「藥害」事件頻發,引起了國內葯監部門的思考。那麼,輔料應該採用何種監管模式?
在中國,藥用輔料實行註冊制,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輔料生產企業對技術保密的要求和製劑企業註冊的需要。但「齊二葯」時間暴露了註冊制的缺點:(1)製劑企業選擇輔料的第一要素是輔料是否有註冊批文,這樣使製劑企業形成了「定式思維」和「惰性思維」,認為有批文的輔料就是合法合格的輔料,並且在有批文的前提下,就忽略了供應商審計,並且一味的追求降低利潤;(2)輔料企業更多的關注於獲得更多的輔料批文而不是真正研究輔料的特性。以批文為第一要素的輔料註冊制度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影響到了中國藥物製劑的研發,所以藥用輔料管理制度改革意義重大。美國的DMF模式和日本的MF模式已成功運行多年,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2008年開始,我國藥品監管部門就開始探索藥用原輔料材料管理模式的改革。2010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起草制定了《藥用原輔材料備案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並於2011年再次公開徵求意見,2012年發布了《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分別明確了對藥品生產企業、藥用輔料生產企業以及藥品監管部門這三方面各自的工作責任。進一步明確了對藥用輔料的監管模式,並且也設立了信息公開、延伸監管以及利用社會資源加強監管的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大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在明確企業責任方面,重點要落實企業作為藥品質量和安全的主體責任。提出了藥品製劑的生產企業是藥品質量的責任人,對製劑企業我們要求必須對藥品生產所用的輔料進行嚴格的把關。要求對輔料的供應商進行審計,對產品的信息要準確的把握,標準採用的情況包括輔料生產的質量管理情況要進行全面的了解。對購入的輔料必須按照標準檢驗合格以後才能用於藥品生產。2015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在更高層面明確了藥用輔料管理模式改革的目標和方向,明確指出要著力簡化藥品審批程序,藥品包裝材料、藥用輔料單獨審批模式改為在藥品註冊申請時一併關聯審評審批。2016年1月為貫徹落實《關於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將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藥用輔料單獨審批模式改為在藥品註冊申請時一併關聯審評審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起草了《藥包材和藥用輔料關聯審評審批申報資料要求》(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17年5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開徵求《關於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加快新葯醫療器械上市審評審批的相關政策》(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制定藥用原輔料和包裝材料備案管理辦法,建立藥用原輔料和包裝材料備案信息平台,相關企業按要求提交備案資料並對備案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藥品審評機構對在信息平台備案的藥用原輔料和包裝材料,與藥品註冊申請一併審評審批。藥品生產企業對所選擇的藥用原輔料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負責。進一步明確了藥品生產企業對藥品質量的主體責任。【獨家】藥用輔料管理改革歷程及解析備案制度對醫藥行業的影響
在關聯審評中,由藥用輔料生產者將有關起始原料、生產工藝研究、在製劑生產中的應用等進行備案,使藥品註冊申請人員可快速調用部分資料以提高效率。
實施關聯審評審批後,輔料企業提供的資料少了,而製劑與輔料相容性、藥理毒理研究由製劑企業提供。這意味著葯企以後不能只考慮成本,對原輔材料的選擇需要非常嚴謹。要考察原輔料供應商生產是否規範、原輔材料的原料來源有無保障和標準、質量是否穩定等,特別是涉及仿製葯一致性評價的工作。
但是,葯企作為責任主體,對所購進的藥用輔料生產企業進行質量審計,勢必會增加製劑企業的管理成本。製劑企業審計的範圍中既包括對藥用輔料生產資格的審計,也包括供應鏈上經銷商、代理商、分包裝商等中間環節的上下級的審計,以保證輔料的整個生產、流通的質量;並且還須要求輔料生產企業在生產中嚴格執行 GMP,確保類似「齊二葯」事件中以工業用二甘醇代替藥用丙二醇作輔料的藥害事件不再發生。國家也應加快扶持藥用輔料的第三方審計認證,幫助我國藥用輔料備案管理的順利實施;推動本地製藥企業對第三方審計認證這種降低藥品供應鏈風險和企業審計成本新模式的認識和接受;鼓勵製劑企業對原輔料供應商採用第三方審計認證形式,來掌控供應鏈安全和風險。同時,應防止藥品生產企業間接地將本應該藥品生產企業進行的研究工作轉嫁到輔料供應商,如製劑與輔料相容性、藥理毒理研究。
此外,國內實行的備案制應多向美國和日本本借鑒管理經驗,如針對仿製葯,美國選擇「使用先例」來證明輔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證輔料的用量限制。
我國藥用輔料發展空間很大,企業、政府等社會各方應抓緊契機,推動藥用輔料行業快速健康發展。【獨家】藥用輔料管理改革歷程及解析備案制度對醫藥行業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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