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正確的涵義是什麼?大家為什麼支持或者反對它?在現在的政治正確的背景下,多大程度上政治正確被濫用了?


謝謝大家,這個問題,我要自問自答。前排拋磚引玉,希望能夠看到更多人的觀點。

這個問題提出的前提,是因為我在自己的標籤中添加了「穆斯林」的內容,並且在個人介紹中寫出了「反對一切形式主義的政治正確」,如果我不把這件事情說明白,那麼會引起很多人的誤會,故此我需要澄清一些問題。首先我需要大家分清楚我闡發理論和我自己觀點時候的區別。即在政治正確的問題上的立場,我很可能是和稀泥似的喋喋不休,但是在涉及到具體問題上時,我個人有鮮明的立場。我希望大家看懂我加粗的這句話,然後我們再在評論區做探討和研究。

1.政治正確到底是什麼。

上面的那位朋友 @門栓 已經把政治正確的概念給說出來了,我個人認為沒有錯,但是他說的還不夠,我要進行一些引申。

政治正確,顧名思義,指的是在言論上,在行為上,在公共監督上,在輿論上,切合大眾的包括大多數的,或者說切合國家/政府所需要群體達成的一種共識/目的。也就是說,政治正確包含了這樣一種理想主義的成分:可以說正是因為現實生活中我們達不到政治正確的狀態,所以我們才要強調政治正確這件事。那麼問題來了,政治正確所包含的內容,在道德上一定是正確的嗎?在代表的方向上一定是先進的嗎?在現實生活中一定可以得到大部分人的支持嗎?以上三個答案,我所有的回答都是「NO"!

為什麼呢?因為任何政治正確,都是有時效性的。

我舉一個最最簡單的例子,不說遠了,就說200年前,男女不平等還是那個時代深刻的政治正確,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也沒有人想過要反抗這種思想。可以說直到近代女性解放運動興起之前,男女不平等都是廣為人們認可和接受的。請問,這種政治正確在現在看來如何呢?又比如,美國曾經有過一段極不光彩的黑奴史,黑人天生就比白人低一等,請問現在這種思想,還能在西方國家堂而皇之的被認可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很多人都說我舉的是正向的例子,那麼我舉一個反向的例子,讓大家體會一下,比如說性解放。20世紀70年代,可以說,性解放流行於美國和歐洲,成為他們那個時代的「政治正確」,各種讓人瞠目結舌的事情屢屢發生,濫交,毒品,墮胎等一系列問題迅速呈現。而現在,風氣反而比那個時代保守了許多,一些在那個時代看來是「進步」,「潮流」,「時尚」的東西,在我們現在看來都是不可理喻的。這些例子深刻的說明了,任何時代,人們的思想都有一定的局限性,都不可避免的受到一個時代的制約。所以說,政治正確所包含的內容,都是有時效性的,不是亘古不變的真理。

接下來才是我要討論的問題的核心:之所以我要說明政治正確是有時效性的,就是為了得出一個結論。我們在必須給予人們支持政治正確的權利的同時,也必須給予人們反對政治正確的權利。因為政治正確,不是真理,它是帶有一定時效性的社會共識/社會訴求。

下面的一個問題是,什麼樣的人會接受或者支持政治正確呢?

1.當權者。既然這個正確前面加的是「政治」二字,那麼這件事情,即使官方不會明確的支持它,但是也意味著官方不會隨意的去否定它。政治正確本身,如果官方不加以引導或者不加以誘導的話,往往很難獲得大眾的支持,但是這裡也不是絕對的。

2.利益相關者。或者說,認識到自己也可能成為少數或者「被政治正確」的那部分人。

3.聖母/聖母婊。有些人支持政治正確,不是真正的支持政治正確,只是因為他們不想忤逆大多數人的意見,或者想要讓自己站在道德的高地上。

反對政治正確的人有這樣幾類。

1.意識不到自己可能會成為少數派或者「被利益相關」的那部分人。或者說即使他們意識到了,他們也不願在政治正確上妥協。

2.被政治正確傷害到的人,政治正確的犧牲品。

第三個問題,政治正確現在被濫用了嗎?

我的答案是,政治正確在某種程度上,已經嚴重的被濫用了。它在某些領域,已經成為制約言論自由的武器,已經成為排除異己的工具,成為給他人施壓的手段。一切問題的根源在於:第一,我們用結果平等代替了過程平等。第二,我們只允許認可政治正確的聲音存在,但是卻不保護那些反對政治正確聲音的存在權利。第三,任何人的需求都是無限膨脹的。當一些人的訴求被滿足以後,他會自然而然的追求一切更高形式的權利。而當制約這種慾望的機制和表達渠道失效以後,這種追求更高形式權利的過程也就失控了。

而我本人所說的反對一切形式主義的政治正確,不僅僅包括這些東西,還有以下另一個方面。

當我們只注重形式主義的政治正確時,往往還意味著,我們的權利在實質上收到了損害和侵犯。

比如,當我們在形式上保障一部人的權利時,往往失去的是更多人的認可和支持。而在事實上,會造成這樣一種印象,那就是「我們這些被政治正確的群體所獲得的一切成績,都是沾了政治正確的光」,這會給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帶來毀滅性的打擊。當整個社會都默認一部分人的成績時靠「政治正確」施捨而來的時候,這些人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機會成本,才能讓別人在評價他們的成功或者經驗時,把他們身上加持的那部分「政治正確」的因素給刨除掉,這是一件非常悲哀的事情。

下面我說明一下,對當前社會的政治正確,我所秉持的態度。

1.LGBT群體。對於L,G,B,我一律支持他們平權的權利,但是就我的個人立場,我持完全的中立態度。不支持,不反對,簡單的說就當他們不存在。而對T群體,我支持他們平權的權利,但是就我個人的立場,我旗幟鮮明的反對這一群人,沒有商量的餘地。

2.女權運動。我支持所有女性進行平權的鬥爭,但是我不認可女權運動的很多方式,也不認可女權運動的很多理念。不過恕我直言,女權運動到底是什麼,連女權分子也給不了我一個統一的定義,所以我認為大家就不要對號入座了吧,哈哈。

3.有色人種。我支持所有黑人進行平權的鬥爭,並就我個人而言,旗幟鮮明的表達我歧視他們的立場。

4.穆斯林。基於我本人的身份,我不做任何錶述。

謝謝閱讀。


分點作答

1.含義這個說的很明白了,原諒我直接引用。

「政治正確」起源於美國19世紀的一個司法概念,主要是指在司法語言中要「政治正確」,即「吻合司法規定」或「符合法律或憲法」。然而這一司法概念到了上個世紀80年代,卻逐漸演變成為「與佔壓倒性優勢的輿論或習俗相吻合的語言」。也就是說,在日常生活談話中,凡不符合佔壓倒性優勢的輿論或習俗的話,就被視為「政治不正確」。

——來自互動百科

舉個最鮮明的例子,七十年代如果你公開聲明反對毛,在當時絕大多數人都絕對相信毛的情況下,你就會因為政治不正確被送去改造。

2.支持的原因是符合自己利益,反對的原因是不符合自己利益。

3.多數情況下政治正確都是好的,可以保護很多人的利益。但在一些情況下,少數派會被欺壓,優秀的意見和思想等就會被忽視和打壓。比如一個人偷了一個東西,即使她是為了拯救世界才去偷的這個東西,但還是會被譴責。

或者有人對我在上面用「她」這個字來舉例子,肯定有人會想到我是不是性別歧視,這是我在這些人眼裡就是政治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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