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岳飛被害後,秦檜是怎麼對待岳飛的妻子兒女的?

史書記載岳飛共有三個妻子,前兩個不說了,最後一個妻子叫做李娃。

據王曾瑜先生考證:李娃在建炎四年居宜興,生岳霖,則應在建炎二三年間嫁岳飛。

李娃比岳飛年長兩歲,嫁給岳飛的時候已有二十八九歲,據記載,李娃是個不得了的女子,甚至幫助岳飛治軍。

岳飛雖然是被"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而被害,但他的妻子兒女還算有點幸運,因為沒有立即被皇權殺絕斬盡,古代的謀反罪可是犯了滅九族的的罪過。

紹興十一年臘月二十九,岳飛被殺。同時宋高宗下旨岳飛家屬流放嶺南,由當地官府每月向朝廷上報存亡情況,同時張貼告示,宣布除了已經處理的涉岳飛案人員外其餘不再追究,但此案不許人再上訴,如有官府不得受理。

一行人由殿前都指揮使楊沂中、臨安知府俞俟派士兵押送赴嶺南。自紹興十二年至二十五年,宰相秦檜當道,無人敢為岳飛叫冤。

岳飛妻李娃,封秦國夫人,時年41歲。岳飛死後,從紹興十一年到紹興三十一年,二十一年間,李娃率領岳飛的子女在嶺南苦度日月,他們遭受的是對流放人最為嚴厲的編管刑,嚴格限制人身自由,需要每月到監管人處呈身,在這樣的境遇中,李娃都能夠「居患難不改幽閑之操」,令世人敬仰佩服。

長子岳雲,12歲時參加了張憲(岳飛最倚重的將領之一)的部隊當一名小卒,16歲時開始跟隨岳飛一起出征。後來和岳飛、張憲一起被殺,年僅23歲。

次子岳雷,岳飛被捕時他被證明與「謀反」無關,被派入獄中照顧父親和兄長,岳飛被殺後岳雷被發配到惠州(在今廣東省)拘管,含恨而終。

三子岳霖,岳飛被殺時他年僅12歲,其中還有7歲的弟弟岳震、3歲的弟弟的岳靄(宋孝宗為他更名為岳霆)及母親李娃一起被流放到惠州,地方官將他們安置在寺廟裡一個「僅能容身」的茅屋中,長期被軟禁(上面已經說過)。

岳霖身為名將之後卻一直從文,他兒子岳珂在他整理的岳飛遺事的基礎上寫下了《鄂國金佗粹編》、《續編》、《桯史》,稱為研究岳飛的重要史料。岳飛平反後岳震被封為緝忠侯,岳霆被封為續忠侯。

最後是其女兒,史書中對岳飛長女岳安娘的記錄很少,次女岳銀瓶相傳本名為岳孝娥,她的事迹見於野史及小說。

在《說岳全傳》記載岳銀瓶聽說父親被殺之後多方奔走號呼,給父兄鳴冤,但當時並不承認岳飛的冤情,岳銀瓶最終抱銀瓶投井身亡。2004年,杭州市在重建風波亭的時候,特意在亭邊為岳銀瓶修建了一口孝女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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