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為什麼要去教會做禮拜?
有人認為,這是教會的傳統,要把一個星期最開始的時間獻給上帝。
其實,作為信徒,我們不僅要把主日的時間獻給神,而是把自己完全獻給神,24小時與神同在,時時刻刻見證神,享受以馬內利的祝福。
也有人認為不去教會,就意味著信仰生活不夠虔誠,會因此而得不到救恩,甚至會受到懲罰。
如果你懷著這樣的心思去做禮拜,那你真的是一個可憐的人,明明已經得到救恩,還不願拋棄自己奴隸的身份。與其這樣,還不如不去教會。
還有人認為,自己沒有遇見一個好的牧師,好的教會。曾經有一個周日常去教堂作禮拜的基督徒給當地的一家報紙的「讀者來信」專欄寫了一封信,抱怨每個星期天去教堂簡直不可理喻。
他在信中這樣寫道:「我去教堂做禮拜已經三十年了,這期間我聽了大約三千篇講道,可我竟然不記得其中的任何一篇。因此,我認為,我是在浪費我的時間。連講道的牧師也是在浪費他們的時間!」
這封信在當地引起不少議論。過了好幾周,報社收到了一封讀者回信,信是這樣寫的:
「我結婚30年了,這期間,我太太為我燒了大約三萬兩千頓飯,但我竟然記不清任何一頓飯,我們到底都吃了什麼。但我知道,這些飯給了我營養和能量,讓我能完成我的工作。如果我太太不給我燒飯吃,我可能熬不到今天了。」
「同樣道理,倘若我這30年不去教堂作禮拜,聽牧師講道,領受精神和心靈的糧食,我的靈魂可能早就死了。」
基督徒如同一棵樹,不僅要紮根在《聖經》這個「泥土」里,也需要神的話語來定時澆灌。去教會做禮拜,就是通過牧師傳講神的話語來澆灌我們的靈魂,使我們的靈魂不致於枯萎。
萬軍之耶和華啊,
你的居所何等可愛!
我羨慕渴想
耶和華的院宇:
我的心腸,
我的肉體,
向永生神呼籲!
……………
在你的院宇住一日,
勝似在別處住千日;
寧可在神殿中看門,
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里;
因為耶和華神--
是日頭,
是盾牌,
要賜下恩惠和榮耀。
他未嘗留下一樣好處,
不給那些行動正直的人。
萬軍之耶和華啊,
倚靠你的人,
便為有福。
---詩篇第八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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