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中國「國企病」的病根在哪?
中國「國企病」的病根在哪?
(2013-05-15)
● 譚浩俊
在市場體制還不夠完善,法律意識還比較淡漠,監督機制尚不太健全的情況下,哪種所有制企業都難免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感染這樣或那樣的疾病。所不同的是,由於病菌不同,產生病菌的原因不同,有的病是致命的,有的病是不傷及生命的,有的病是能讓患者得到他人同情的,有的病則很難讓患者得到他人同情。
「國企病」作為眾多中國企業病種中的一個,顯然病情要比其他企業危重,而且很難得到社會的寬容和同情。因為,患者是掌握著龐大社會資源,又被稱作國民經濟支柱與保障的國有企業,特別是事關國計民生的國有企業。
眼下,一系列的負面消息,不僅再次將國企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而且讓「國企病」再一次暴露在公眾面前,且病情是那麼的危重。
先是國企佔據了2012年企業虧損榜的前十位,讓輿論嘩然。接下來,媒體披露的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報中「業務招待費」一項高達8.37億元(人民幣,下同),不僅引起了社會的強烈關注,還引發了輿論對其他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業務招待費」的關注。
關注的結果是,五大建築央企2012年一年的「業務招待費」共計22億元,佔1720家公布了「業務招待費」企業總量133億元的16.5%,而五家央企佔全部企業的比重則只有0.29%,兩者相比,相差近57倍。就算央企的塊頭大些,也不該差距如此之大。
緊接著,中國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十戶央企和三家國有銀行2011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顯示,不僅未批先建工程超過了600億元,而且諸如濫發福利、濫設開支項目、不按規定對項目公開招標、隨意更改招標結果、違規發放貸款,以及以「健身卡」之名濫發福利等現象也是大量存在。
雖然按照審計署的說法,相關涉案企業已經按規定進行了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也進行了處理。但是,卻沒有提供如何根治「國企病」的辦法和措施。也就是說,面對這些企業暴露的「國企病」,仍然採取的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甚至頭痛醫腳的方式。誰也無法保證,在下一次的審計中,這些病還會不會重發。
事實也是如此,自從中國成立了審計機構,並對國企進行年度審計以來,「國企病」就一直沒有根治過。不僅沒有得到根治,而且病菌還在不斷異變,滋生出許多新的「國企病」,如此次中移動以健身卡之名濫發福利的行為,以及中國出版集團所屬新華書店總店、中華書局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2009年至2011年存在部分古籍特藏書和善本下落不明等。
舊病未除,新病又至,困擾國企的各種病菌、病情頻繁發作、不斷繁殖,確實讓社會公眾十分痛恨又十分擔心。因為,國企擔當的不僅是企業責任、員工責任,更擔當的是社會責任、國家責任、歷史責任。國企很大程度上體現的是國家形象、社會形象,代表的是國家利益、人民利益。如果「國企病」不除,甚至還在惡化、變異,顯然對國家安全、人民安全、社會安全是相當不利的。 對此,雖然相關企業及其職能部門已迅速作出回應,表示將積極整改,並歡迎社會各方面加大監督力度,幫助國企醫治「國企病」。但是,到底如何醫治、如何整改、如何監督,似乎仍停留於過去口號式的老套路,沒有新舉措與辦法。如果這樣,「國企病」將無法得到根治和解決。必須注意的一個事實是,儘管「國企病」病種很多、細菌繁殖很快,且出現了一定變異,然而,仔細診斷則不難發現,病根基本一致,那就是體制和機制僵化、陳舊、不合理帶來的病菌繁殖土壤過於肥沃,滋生病菌的營養過於豐富,是最核心、最關鍵的問題。
也正因為如此,如果在回應和處理「國企病」過程中,仍然局限於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老套路、老辦法、老手段,那麼,結果只有一個,那就是「我心依舊」,該來的照樣來,不該來的也會接踵而至。這也是為什麼會出現「屢審屢犯、屢改屢犯」的主要原因之一。
最有效的辦法,也是最根本的醫治措施,就是找出「國企病」的體制和機制病根,通過深化改革的方式和辦法,將國有企業改革成真正的市場經濟主體,使其病情不再惡化,並得到根本性救治。
只有改革國企才能更公開更透明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反覆強調,改革是最大的紅利。而國有企業改革,如果能夠改出效果、改出水平、改出質量,不僅能夠釋放巨大紅利,而且能夠直接對其他方面的改革形成強大的帶動力和推動力,使各項改革的紅利都得到充分釋放。
面對國企暴露的種種問題,前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也表示,國企應該比上市公司更公開、更透明。這個「更公開」、「更透明」如何實現,辦法也只有一個,就是改革。
對國企如何改革的問題,中國社會各方面也是意見不一、觀點紛雜。著名經濟學家張維迎就一直堅持,應當讓國企全面私有化。這當然是不可取、也不現實的。在政體不可能根本改變的情況下,這樣做的結果,只會更加糟糕、更加危險。前蘇聯以及東歐國家的教訓,中國是必須充分吸取的。
但是,螺絲殼中做道場,對國企的改革,如果只停留於小打小鬧、小動小改,也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特別是壟斷國企,必須走根本性的變革之路,按照市場經濟要求,對國企來一次體制和機制方面的變革,能放給市場的放給市場,能通過市場方式解決的通過市場方式解決,能不由政府主導的堅決不由政府主導。
一方面,將民營資本的「活泥鰍」大量輸放到國有企業當中,特別是國有高度壟斷的領域之中,將國有企業這團死水攪活,達到根治「國企病」的目的;另一方面,政府不要再成為國有企業的「保護傘」,不要再為國有企業的病菌繁殖提供土壤和營養,為包括國有企業在內的市場經濟主體創造環境、制定規則、完善秩序,而不是製造不公平。最核心的問題,就是不要再用行政手段對國有企業實施管理,尤其是經營者的選配,應當充分交給市場,讓市場來決定,而不是政府來任命。 在此基礎上,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和約束機制,更多的讓社會來對國有企業進行監督,讓市場來對國有企業的運行、管理和運作進行監管,讓國有企業不再圍著政府轉,而是圍著市場轉、圍著社會輿論與公眾轉。同樣是國有企業,新加坡的淡馬錫能夠十分規範地運行與管理,為什麼中國的國有企業就不能呢?總之,中國國有企業不是不能搞好,也不是沒有規範的辦法,而是沒有找到病根,沒有對症下藥。這其中,政府的不開明、不放權,是最主要的病根之一。
——作者是江蘇省鎮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財經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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