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之初的外交「烏龍」:巴西為何最先承認中國
美國提議各國承認中華民國的照會正在中美一籌莫展之時,巴西出人意料地打破僵局,宣布承認中華民國。外交總長陸徵祥致電巴西外長,飽含感懷之意:「昨接本國駐日本代表來電,內稱巴西代辦親賚正式公文,巴西政府現承認中華民國等語,足征貴國厚意。從此中巴兩國邦交日臻輯睦,特懇貴公使將敝國政府感謝之忱轉達貴國大總統。」袁世凱也為之歡欣鼓舞,回複電文道:「貴國此舉,既屬優待,又系首倡,敝國所以感之尤深也。」不僅如此,教育部還電令全國公立學校:「巴西國於4月8日首先承認民國,所有全國學校定於4月12日特放假1天,並懸旗致敬以志友誼而表謝忱。特此布告。」繼巴西之後,秘魯也於次日宣布承認中華民國,這令尚在舉棋不定狀態的美國大呼不解。日後擔任駐華參贊的衛理致電國務卿,推斷這是一個外交烏龍:「4月9日夜裡美國使館接到口頭通知,巴西駐日公使知會中國駐日公使,對中華民國予以正式承認。4月10日,使館收到官方照會。為紀念此事,中華民國宣布4月12日為公共假日,城內四處懸掛巴西國旗,公立學校休假一日,將舉辦盛大慶祝儀式。昨晚使館被口頭告知,秘魯亦承認中華民國,此事得到利馬方面證實。只能推斷,巴西與秘魯的舉措是對形勢的誤判。這兩國在北京並無使節,只是獲悉美國政府將在4月8日國會開幕之際正式承認中華民國。一俟國會開幕,他們以為美國已然承認中華民國,遂緊跟腳步予以承認。」這番陳述中,由駐日公使轉達以及中華民國放假慶祝的細節都符合事實,說明衛理在事後有所調查,應當是可信的。巴西秘魯擺烏龍,甘願當了「出頭鳥」,客觀上減輕了美國的壓力。5月2日美國正式承認中華民國,應聲而動的是古巴與墨西哥。顯而易見,拉丁美洲四國承認中華民國,與跟隨美國政策密切相關,背後原因不難理解。19世紀末,美國在國際政治博弈中逐漸佔據上風,1895年的委內瑞拉邊界危機標誌著美國在拉丁美洲的勢力壓制英國,1898年的美西戰爭將五百年來的宗主國西班牙基本驅逐出美洲,1823年門羅宣言提及的「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終於實現。在這種形勢下,拉美各國在外交上緊跟美國,並無不妥。
伍廷芳拉美列國為何伸出橄欖枝然而,唯美國馬首是瞻不是拉丁美洲外交的唯一訴求,一個重要因素常被忽視,那就是修約。晚清中國雖屢次被迫簽下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但絕不是人見人欺。1870年前後,拉美各國由於人力不足,紛紛請求以合法途徑引入吃苦耐勞的華工。大權在握的總理衙門,對此類請求很不客氣,經常讓拉丁美洲使節吃到閉門羹。以最先承認中華民國的巴西為例,在對華外交上就吃過苦頭。1879年赴華洽談建交與招工事宜的喀拉多,先在巴黎被曾紀澤勒令「莫談招工」,至上海又被地方官橫加阻攔,艱難抵達天津進行談判後,李鴻章對條約細節寸步不讓,一個不算複雜的商約耗時三年才得以簽訂,涉及華工的條款更是反覆推敲。眼見巴西渴求勞動力,外交上也不咄咄逼人,康有為甚至打起了「移民建國」的如意算盤:「遍考大地可以殖吾民者,惟巴西,經緯度與吾近,地域數千里,亞馬孫河貫之,肥饒衍沃,人民僅八百萬,若吾遷民往,可以為新中國。」可是,隨著黃禍論在世紀之交盛行,巴西政府欲加強對華工管理,但礙於有約在先難以施展。承認中華民國後不久的1915年,巴西要求重新修訂條約,專門針對華人陋習,加入「不準販賣鴉片」條款。此外,巴西政府提出,華人犯案,雖然交由中國官役處置,但須知會巴西地方官員,也算實現了曲線監管。對於修約更迫切的,是第二個承認中華民國的秘魯。自1849年招募華工以後,秘魯在半個世紀內對華工貢獻頗為依賴。1874年秘魯使臣葛爾西耶赴華商談建交,李鴻章抓住「華工受虐」大做文章,欲迫使秘魯大幅讓步。英國駐華公使威妥瑪從中斡旋,甚至聯合歐洲各國使節彈壓總理衙門,也是收效甚微。條約雖然達成,但華工受虐消息不斷傳來,秘魯駐華使節愛勒謨數次遭遇責問,兩國關係一度十分緊張。20世紀初,華工基本完成契約,與秘魯平民爭奪工作機會,排華風氣漸起。1909年,秘魯人借口政治爭端,爆發了針對華人的大規模街頭流血事件,政府藉機提出修約,意圖驅逐華人。當年的駐美日秘大臣伍廷芳據理力爭,證明中秘商約並未失效,平息了這場危機。中華民國成立後,秘魯發覺有機可乘,在正式承認的第二年就再次提出修約,否定伍廷芳的斡旋成果,被斷然拒絕。但是,在隨後的十餘年裡,秘魯仍不時尋釁,干擾華人入境,幾乎令民國外交官不勝其擾。古巴與秘魯情形相似,只不過清末簽約時仍是西班牙屬地。不計其數的華工命喪糖寮,也不乏華人為古巴獨立奉獻生命,但依然換不來尊重。1915年,兩國甫一商討建交,古巴外交部就通知中國公使夏偕復「禁止華工入境」,還要求「取消華人領事裁判權」,態度簡直比列強更囂張。民國外交官不肯讓步,雙方談判拉鋸數年也未達成。墨西哥對華外交,除了排斥華工之外,還與一樁暴行有關。墨西哥革命期間,1911年5月15日革命軍佔領托雷翁,隨即在城內展開針對華人的大屠殺,303人遇難,華商財產悉數遭劫,此事的賠償問題一直懸而未決,只能拖延到民國時代。由於墨西哥國內混戰不止,修約問題長期被擱置,到了局勢穩定的1921年,墨西哥果然提出了排華要求:「非有中墨兩國政府認可,華工不得來墨。」而1911年屠殺華人的賠償,由於兩國動蕩不安,無人為之奔走,最終竟不了了之。由此觀之,拉丁美洲各國積極承認中華民國的背後,追隨美國外交政策只是表面現象,爭取修約、扭轉對華外交的劣勢才是更為重要的動機。遠隔重洋伸來的橄欖枝,雖然令人寬慰,但也有驅逐華人的惡意與趁火打劫的歹意。參考資料:《美國外交檔案·1913年》沙丁、楊典求、焦震衡、孫桂榮:《中國和拉丁美洲關係簡史》,河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唐啟華:《被「廢除不平等條約」遮蔽的北洋修約史(1912-1928)》,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侯中軍:《「成立在我,承認在人」——辛亥革命期間中華民國承認問題再研究》,《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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